#性別平等 #修法保障配偶親職假
#雙親都有育兒的權利和義務
#平等親職假還能減低對女性的懷孕歧視
🇫🇷 法國總統馬克宏在今年9月23日,在推特上發了一張男性抱著幼兒的圖,上面寫著「28天 為了陪伴我們的孩子的最初時刻」。因為法國修正了法律,明年7月1日開始父親的陪產假要從14天提高到28天。正是跟我所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法理念一致。😄
昨天立院社福衛環委員討論《性別工作平等法》裡第15條跟 #親職假 有關的修法。
【雙親都有育兒的權利和義務】
好幾個版本關注的是台灣少子女化的問題,因此要延長母親的產假,讓女人更有意願生育。
但我的提案重點在 #性別平等,現在已經是 #雙薪家庭 的時代,唯有當台灣整個社會對於生產與育兒責任不是只放在女人身上時,才可能有愈多女人有意願生育。
只單方面延長女人的產假,大概很難提升女人的生育意願。(大家可以隨機做個調查,問問身邊的女性們看看。)
因此,我在今年父親節時已經提出我的修法重點:
1⃣ 新增配偶 #陪產檢假5天
2⃣ 將現有配偶陪產假5天增加23天,改為 #陪產暨親職假28天。
這樣的修法關注的就是性別平等,雙親的 #義務 和 #權利 都要平等。
小孩只有女人能生,但照顧新生兒雙親都可以!這是義務。
小孩是雙親一起養育的,親密的育兒過程,沒道理只有媽媽獨享,配偶也能擁有!這是權利。
👉詳情可以看我父親節的發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3841754319187839
【平等親職假還能減低對女性的懷孕歧視】
台灣的職場長期存在對女性的 #懷孕歧視,雖然早就立法禁止。但是雇主在聘用新人時,就算表面不敢說,對於年輕女性還是常常會擔心她之後要結婚生小孩請產假請育嬰假,比較想聘男生;或是在女性員工懷孕後,怕她之後要請產假產檢假請育嬰假,想方設法把她趕出公司。
生養孩子明明是雙親的共同義務與責任,但職場的壓力卻都不平等的由女性來承擔。
如果我們修法將配偶的「陪產檢假」和「陪產暨親職假」和女性盡量拉齊;這樣雇主在聘用年輕人時,就會知道年輕人不分性別,接下來都有可能會結婚生小孩會要負擔育兒責任。這樣會直接降低雇主對女性的懷孕歧視,這將是職場性別平等的一大推進。
【勞動部部長獲得新觀念 承諾研析】
昨天對於📣各委員的提案,勞動部原本的立場是這樣:
📣媽媽產假延長
❌會影響雇用女性意願,所以不修。
📣配偶陪產假加長
❌請家庭照顧假就好,所以不修。
📣爸爸有薪陪產檢假
❌大部分國家都沒有,所以不修。
原本,勞動部對於委員的提案都不想同意修法。
但是許部長在聽了我提出親職權利義務及職場性別平等的論述後,承諾會好好研析,並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我希望勞動部不要只停留在口頭保障女性就業權,而是真正站在台灣年輕父母的角度想想,提出符合台灣職場脈絡的法律及政策。讓女性留在職場,也讓爸爸們平等享受育兒權利。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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