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第七類人員,如雙北外送員、保母、國道客運司機、貨運司機等,造冊後於7月1日配送疫苗施打。
由於細節未說明清楚,民眾的疑問很多,到處打電話問不到答案,所以我也接到許多詢問,「我符合資格嗎?」、「要怎麼配合造冊?」
例如有幼兒園人員問我,幼兒園人員是指幼兒園裡的老師?還是所有人員,如行政職、廚工、娃娃車司機?名單要送哪個單位?
還有機車貨物運送人員問,外送員有包括 #快遞 嗎?
也有餐廳負責人問,餐廳有專屬的外送員,是否屬於疫苗施打對象?
#這邊先把我問到的資訊提供給大家:
第七類施打對象是由中央負責造冊,中央部會會直接發文給地方相關單位(例如教育部給教育局),或與企業聯繫造冊。
例如 #幼兒園,教育局已從全國教保資訊網中撈資料,園方教職員工名單都在上面,教職員工包含園長、教師、教保員、職員、廚工、司機等人員,園方不用再另外提供名單。
此外,交通部負責特許貨運業、物流業,造册由公路總局負責,會請企業工會提供名册。例如美食外送員部分,會請ubereat及foodpanda提供名單。
但問題來了,#外送員 的定義何在?是單指熊貓跟ubereat外送員,還是擴大到一般餐廳自聘的外送員?當然我認為應該包括餐廳的自聘外送員,一來因為性質相同,而且可以照顧現在生意受影響的餐廳。
還有國道客運司機可打疫苗,#雙北公車司機 卻不行。現在新北市交通局,只能預先將雙北公車司機名單造冊,提供給交通部,等交通部宣布施打時機
另外,幼兒園人員可以,那補習班跟安親班人員呢?一樣都會接觸到小朋友。
這也可以看出,造冊施打雖然立意良好,但這樣的作法根本掛一漏萬,許多性質相同的人沒在名單中。
行政院想端大菜,菜單出爐前,都不和在前線做菜的地方政府溝通,討論這道菜的特色在哪,要加多少鹽跟多少糖。
資訊那麼混亂,台灣明明就有世界稱霸的健保系統,政府大可以善加利用這些系統,依據疫苗分配原則,將需接種的個人與醫事機構配對,如此一來民眾不會搞混,也能減少人事成本。
有民眾質疑,之前中央叫大家下載健保快易通,說之後注射疫苗方便,結果下載後,發現這系統至今沒在運作,怎麼不用這個app自行查詢有無資格注射或通知,一點都不便民!IT大臣呢?
幼兒園負責人查詢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裁罰資訊在兒虐被揭露後才趕緊上架?
請問教育部是不敢還是不想面對從未間斷的兒虐事件?
新竹市私立阿迪克幼兒園去年爆發 2 歲男童在幼兒園遭園長虐待案,該名鄭姓園長抓著男童拍打大腿,打出兩大片瘀痕。目前男童父親已提告這名園長傷害罪,而新竹市教育處長已在 1 月 11 日正式對這名暴力園長開罰 24 萬元。
據了解,這名園長本身就是幼兒園的負責人,因此新竹市教育處依照《幼照法》第25條裁罰24萬元,並公告行為人的姓名及機構名稱。
理論上,這筆裁罰資訊應該出現在地方政府網站以及全國教保資訊裁罰紀錄上。
然而,我們收到陳情,陳情人於昨天下午約4:00查詢時,只有「新竹市學前教育網」有公告這筆紀錄,「全國教保資訊網」上卻查不到。於是,我在今天上午10:47查詢,沒想到卻意外看見這筆裁罰資訊已經出現在裁罰網上!
這不免讓人聯想,難道教育部是在看到新聞及家長代po在 靠北惡質幼兒園 的文章後,才趕緊將該筆資訊登錄進全國教保資訊網的裁罰紀錄裡嗎?
我會持續要求,教育部應該設立明確的更新資訊頻率(例如:要求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每兩周彙整一次至教育部進行更新!),讓家長能夠放心信任該網站上的資訊。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反而讓家長們擔心這些資訊的及時性是否足夠、是否在沒有更新的期間內又發生了可怕的虐兒事件呢?
這起兒虐案件的孩童家長,就發文向網友建議「幫小朋友選幼兒園的家長,到各縣市政府學前教育網及教保網雙重確認公布的違法裁罰資料,發現問題要多打聽」,家長沒辦法信任全國教保網資訊的心聲已經表露無遺,教育部是不是能聽見呢?
此外,目前新竹市教育處只依照《幼照法》第25條裁罰施暴者,也就是園長本人打小孩的責任,卻未另外裁罰身為機構負責人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我也會請 時代力量 蔡惠婷 新竹市議員 持續追蹤教育處後續調查及裁罰情況,務必讓發生幼童施暴的教保機構負起應盡的責任!
|延伸閱讀|
「好還要更好,全國教保資訊網應該更準確、直覺、方便!」
https://reurl.cc/raQLYk
「幼兒園虐童案件的園所責任」
https://reurl.cc/g80ZYb
幼兒園負責人查詢 在 張維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幼兒園、托嬰中心兒虐難舉證,中央應儘速修法強制安裝監視器』
先前才剛跟大家說明,衛福部在今年修法增定《#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後,強制規定托嬰中心需安裝監視器,並且明定監視錄影範圍、格式、保存日期等等,許多民眾也詢問,那幼兒園呢?
#幼兒園孩子的權益不容忽視
當初在托嬰中心的立法過程來看,多方的意見都同意孩子處於兩歲以下,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因此多數同意托嬰中心強制安裝監視器,除了保護孩子與家長的權益,更是讓業者可以避免處理爭議事件之時無法有證據還原現場狀況。但是,幼兒園的孩子也是會有類似的狀況,回顧當時托嬰中心修法時各方意見,有幼托人員表示:「工作時錄影監控已嚴重違反教育現場工作人權,幼兒教保人員非犯罪人員,此不正視幼教人員工作人權之法令規定草案,將會導致更多優秀的幼教人才大量流失,實為堪憂。」,但是也有的業者持不同的觀點,像是先前土城永豐公托負責人也曾說:「我相信如果說你今天做得很好,其實那個監視器已經是無形的東西,就好像任何我們的法令,有任何的違規事件都要罰款,但是如果你不會違規其實你就不用擔心」。立法的過程並不是簡單的提出草案隨意通過,期待中央可以儘速邀請各方代表進行討論,讓幼兒園的孩子可以避免再次發生兒虐的狀況。
#兒虐通報流程需有SOP
目前幼托機構不當管教的通報及處理流程也是極為不明確。政府向社會大眾廣為宣導113專線的重要性,民眾普遍知悉家暴通報系統,然而幼兒在機構被不當管教、兒虐時,卻不見明確的求助管道或處理流程,往往報警、通報社會局或教育局、驗傷後由醫院通報,各通報管道都進行了一遍,卻演變成各單位互踢皮球,家長只能無止盡的等待調查;各縣市處理流程、時間狀況更是不統一,108年臺北市我們的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悶壓孩子致死、新北市淯薪托嬰中心鍋鏟打嬰兒腳底板虐嬰事件,分別於事件爆發後16天,甚至隔天就立即裁處,因此,在記者會中,靖娟基金會認為應即刻明定通報與處理流程並加強宣導,且為求釐清事實真相,幼托機構應全面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課予保管重責。
#公告違規內容須確實
政府公告違規資訊的紛亂與不確實,造成家長選擇困難,違規人員與機構勾稽困難,家長必須自辦柯南,除前述提到5年內公告僅51起數量極少之問題,其中有的案件僅公佈不當管教之托育人員的姓名,不知道這位托育人員是在何間托嬰中心任職;更有不當管教內容只寫:對孩子不當對待,不知道事件發生經過,也不知道這位托育人員是在托嬰中心服務,還是居家保母;甚至幼兒園教保人員對孩子不當管教的事件,在衛福部的違規公告及教育部的全國教保資訊網皆查不到!家長確認學校是否有所謂「黑歷史」,竟只能依靠媒體報導或Facebook社群管道查詢、詢問,更顯政府管理層面的諸多問題。
最後,感謝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守護寶貝每一天林月琴執行長的邀請,更感謝出席的立法委員蘇巧慧、 吳玉琴 、 堅持.張廖萬堅、 范雲 FAN, Yun,希望透過大家共同的努力,我們可以一起攜手保護孩子。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
#婦幼律師為您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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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
幼兒園、托嬰中心虐童難舉證 家長泣訴籲立委修法嚴懲
https://0rz.tw/ge5tg
幼兒園、托育機構兒虐事件多 舉證不易難成案
https://0rz.tw/j0r58
兒虐事件頻傳 靖娟基金會要求修法強制幼兒園裝監視器
https://0rz.tw/Ty7Qh
托育機構虐待難舉證 立委促修法要求裝設監視器與通報SOP
https://0rz.tw/5Nw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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