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就任議員以來,新竹市舊城區的民宿一直是我高度關心的議題,去年我在市政總質詢中,建請市政府儘速落實劃設新竹市的「具人文及歷史風貌區域」,讓舊城區民宿有法可據,這項建議在市長支持下,也在去年年底完成。
劃設至今已一年過去,舊城區仍然只有一間民宿,這一年當中,其實有不少想經營民宿的朋友努力過,但許多都卡在「尋屋困難」這一關。
根據法規,開設民宿時,經營者需要準備房屋的「使用執照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等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使用執照」相對單純,在民國60年《建築法》修正通過後,所有的房屋要有建築及使用執照。
而「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指的是民國45年,新竹市實施都市計畫前,當時的房子並沒有使用執照,但這些房子可透過稅籍資料、建物保存登記等申請作為民宿。
而介於民國45至60年之間的房子,其取得「使用執照」的法源依據便相對混亂,恰巧新竹舊城區有許多房子就是在這段時間內落成,數年過去,也衍生增建、違建的問題。
在這點上,市府的立場一視同仁,#無論是做民宿或任何用途就應該有使用執照才是合法房屋,但也連帶造成業者「尋屋困難」的情況。或許可以參考桃園市政府的作法。
桃園在大溪推動舊城民宿時,委託在地團體「財團法人大嵙崁文教基金會」,協助調查老城區內 #民眾申設意願,以及 #土地建物現況,讓有意經營民宿的業者能掌握明確的清單,知道有哪些物件可做為民宿申請。
他們也透過 #舉辦法規說明會、#民宿經營的輔導課程,讓屋主、經營者,都能更明確知道民宿相關法規及經營knowhow。最重要的是,他們成立了「 #民宿設立諮詢中心」,週一到周日不間斷提供諮詢。
針對這個議題,我希望市府能組成跨局處小組,以單一窗口的方式:
#協助判斷屋況 、
#輔導設立流程、
或委由民間單位
#盤點舊城區房屋與土地狀況 、
#協助輔導民宿申請、
#與在地民眾說明溝通。
當初新竹市決定開放舊城區民宿合法化時,有三個主要目標:
#提供不同住宿的旅遊需求、
#舊城區及老屋活化、
#鼓勵青年返鄉創業。
我們需要市政府更明確、主動的輔導機制,才能真正實現以上三個目標,為新竹市舊城區帶來更細緻、更有文化底蘊的觀光旅宿資源。
#圖為舊城區第一間民宿或者風旅開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的網紅戴寧,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戴寧問政:財稅局、文化局 - 舊市公所歷史建築 嘉義市舊市公所位於垂楊路與民生北路交叉口,曾經是我們的嘉義市政府。它除了行政機關的角色外,也曾經存在過相當熱鬧的市場—「新富市場」,甚至現在攤販仍以「原舊市政府」之名繼續營業。但自民國87年起,因市政府遷移而開始閒置,並於民國105年登記為歷史建物。...
建物保存登記 在 劉康彥(小白)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當事人中曾有住戶向我陳情,表示他們不是違建,但不論從法制面或程序面檢視,都很難站得住腳,我幫不上忙,只能表達歉意。
據聞,後來找上了廖議員,廖議員說,她可能會採取比較衝的方式喔。果不其然上台北開記者會了,這幾天也私下號召人,下週一到拆除現場表達訴求。
從法制面來看,信義街這6戶房屋,都屬於《建築法》實施前的老房子,除了沒有被要求拆除的信義街88號以外,另外5戶的「違建事實」認定,是來自「建物保存登記」與「稅籍資料」。包括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謄本,確實明確記載「亭仔腳」「騎樓」,而稅籍資料也顯示,這幾棟房子的騎樓因爲供公眾通行使用沒有課稅。
〔08/23,17:15補充:我引用稅籍資料,是指當初稅籍資料及建築圖上曾註記有騎樓,因此具有減免稅負資格,可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但在騎樓被圍起來使用後,減免資格就會消失。並非指稱屋主都沒有繳稅,文章用詞可能讓人誤會,在此補充〕
固然當時的建築法規沒有要求騎樓退縮,但就建築圖與稅籍資料顯示,這邊的確是騎樓,應該淨空供公眾使用。
從程序上來說,依照法務部的函示,「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是並行的,不會因為行政救濟進行中,行政處分就得暫停執行,廖議員記者會用「強拆」二字,就是刻意誤導。這年頭,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公務員,誰要是敢做「強拆」這種事,根本是違法亂紀的白癡,後面會耗掉多少成本,你以為大家都很閒,沒有其他工作要做?
我要跟廖議員分享一件事,過去幾個月,我在跟負責承辦此業務的科長溝通有關舊城區民宿法規的過程中,因為有人主張,是否能參考外縣市案例,排除老房子裡頭的違建或增建,就合法的部分申請做民宿,但科長的態度很堅持,違建就是違建,不是因為今天要做民宿或其他命題(譬如廖主張現地已經有足夠的人行空間),就可以用另一套遊戲規則而不予拆除。
看到廖議員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不禁讓我想起剛上任議員沒多久,在香山發生的「海水川溪污染事件」。我、建名、廖議員先後抵達工地,要去檢視排出廢液的槽化桶,現場也包括環保局的科長和承辦同仁。突然間,時代力量議會黨團助理突然走到我們面前,對著我和建名生氣地大聲斥責:「你們來幹嘛?護航就不用來!」。這位助理後來甚至用臉書私訊我的助理,告訴他,如果連他也袒護市府,就要連他一起搞。
從頭至尾,我就事論事,沒有收受不當利益,並且不間斷向市府追蹤清除底泥進度,也向承辦此案的檢座關心進度,我甚至要幫林盈徹前議員說句公道話,他是最早到現場瞭解狀況的人,做民代的,都希望嚴懲造成環境污染的廠商,要求市府協助受影響的農民,但我們就是靜靜做,事情有解決就好。
我認真覺得,工作是一時的,人品是一世的,不要沒事去「騎空」別人、墊高自己,這樣不會久長啦!
建物保存登記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各位好朋友,民主進步黨新竹市黨部 #地表最強諮詢服務,第二班車 #地政諮詢,就在今天晚上七點要熱熱鬧鬧開進黨部。
昨晚的 #稅務諮詢,感謝平面工作室創業家青年H熱情響應,整個諮詢過程由新竹市記帳士公會吳中義理事長,提供了青年H對於自營工作室設立、記帳、稅務許多寶貴建議。
不只是通案性的知識分享,最寶貴的是,諮詢專家能夠針對個案的營業規模、實際營運狀況、收支級距直接提出說明,解除了青年H心中的疑惑。
今天的地政士諮詢將由施乃銘地政士hold住全場,只要你心中有土地問題相關疑惑,例如買賣移轉、復丈測量、繼承贈與、建物保存登記等,都歡迎前來黨部諮詢唷。
吳中義記帳士事務所
建物保存登記 在 戴寧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戴寧問政:財稅局、文化局 - 舊市公所歷史建築
嘉義市舊市公所位於垂楊路與民生北路交叉口,曾經是我們的嘉義市政府。它除了行政機關的角色外,也曾經存在過相當熱鬧的市場—「新富市場」,甚至現在攤販仍以「原舊市政府」之名繼續營業。但自民國87年起,因市政府遷移而開始閒置,並於民國105年登記為歷史建物。
今天與財稅局及文化局一同討論,舊市公所自落成至今已逾60年之久,目前市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研究「舊嘉義市公所」活化再利用,在先期規劃中有三個方向:
1.文創+商業
2.文創+商業+住宿
3.木都元素發揮
但在決定方向前,必須先進行規劃、評估,以及修復。財稅局說明,目前已於去年107年8月跟中央試圖爭取規劃經費,但目前文化部尚未回應,倘若今年然未有回應則將自行編列經費。文化局表示舊市公所是很好的資源,無論是作為書店、藝文空間、畫廊,或是遊客旅遊中心等等,都相當地彈性,但仍要僅慎思考之後的用途。
戴寧希望在舊市公所活化計畫中,財稅局不要自行單打獨鬥,文化局也能加入一同討論。若能將這個充滿嘉義市故事及文化的建築與土地活化,賦予這處歷史建築新生命,讓這座歷史建築能早日風華再現,促進嘉義市文化及觀光的發展,同時也保留我們嘉義人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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