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德泉指出,建物所有權人也不是省油的燈,原本可以透過優先承購權及長期佔據土地權利,恐因合併拍賣而失去,他在投標前先向執行處行文,如果建物所有權人得標,其建物標價是否可以抵繳?書記官公文回覆是肯定的,他就設計這一套「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看似烏龍大戲」。
他也知道天恩建設對這塊土地是勢在必得,肯定也會高價出手,所以投標時將土地寫底價金額、其餘的加價都加在自己的房屋上,他以這樣的高價就排除其他對手,而且之後再以市價出售,龐大的虧損額在3年內又可以扣抵房地合一稅,「左手出、右手入,他才是最大的贏家。」】
國稅局真的會這樣認定嗎?
#得標屋主不是吃素的
#國稅局鐵定是吃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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