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立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
#禁止未經同意散布
#接住更多被害人
數位時代造成「性私密影像未經同意散布」的問題愈來愈嚴重。被害人生活、隱私、心理都受到持續傷害,甚至崩潰、意圖輕生。
#司法院 已經注意到這類犯罪問題,因此邀集法院、檢察署、律師團體、學者及民間團體,召開焦點團體會議討論;之後發布了「焦點團體建議法院辦理散布性私密影像罪量刑審酌時 #允宜注意之事項」,可從兩個面向分析:
❶ #從重量刑
我最關注的點是 #未經被害人同意:包括「未經被害人同意而利用通訊、交友社群軟體或網路散布性私密影像」、「未經被害人同意而將其性私密影像作為商業使用,並散布者(例如:架設影音平台、上傳至色情網站)」等類型。
❷ #從輕量刑
特別是將「行為人主動下架、刪除所散布之性私密影像或檔案等,有致力於防止損害繼續擴大之行為」列為從輕量刑,希望藉此鼓勵行為人主動下架。
#現行法律散落各處
#須有專法整合
#才能真正保護被害人
我肯定司法院能正視性私密影像防制的趨勢,對於「未經同意」朝向從重量刑處理。
但「期望」行為人主動下架,甚至祭出從輕量刑的「獎勵」這點,可以看出來 #現行法律 對「行為人不下架」的無可奈何。
已經有非常多被害人和民間團體不斷說明,性私密影像在網路上被散布,最讓人害怕的就是「無法看到散布的盡頭在哪裡」。現在就算懲罰了行為人,也無法停止影像繼續被散布。
網路社群裡各種性私密影像,下面跟隨著數以千則「卡位」、「求上車」、「跪求老司機帶上車」等留言,影像不斷被轉貼傳遞。對於被害人來說,是永不止盡的傷害。
司法院再怎麼努力,都還只是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建議法官怎麼「量刑」;對於被害人最在乎的影像下架,甚至只能用「從輕量刑」做為交換。
這代表現行法律的不足。
因此我去年就提出了《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用專法來重整處理;立法院也已經有其他委員非常多版本。
正如同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針對健身教練偷拍前女友並威脅散布事件的呼籲( https://bit.ly/2W3VWWv 、 https://bit.ly/3ucpJcf ),性私密影像防制的專法應該要盡速通過。
如此才能增加強制的即時下架機制,提供被害人完整的保護與協助;同時,檢警執法時也才能有充足的法源依據,讓被害人不再求助無門或受到二度傷害。
我在立法院會繼續推動《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專法,也請大家跟我一起關注,讓專法能夠盡快通過。
#這次我們一起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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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瞭解「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請看 👉
台灣不能有N號房 我的性私密我自主
http://bit.ly/3afsf9m
這次我們一起下車 防治數位性別暴力
http://bit.ly/3da69GZ
性私密影像被散布不是被害人的錯 運動選手參賽權益要保障
http://bit.ly/2N6a8Kf
性愛影像攜手才能私藏 知情同意才是彼此保護
http://bit.ly/2N1SB60
三八婦女節:三大優先法案保障女性權益
https://bit.ly/2W3CkBS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性私密影像 要保護,加重性侵罪 先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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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我在5月12日主持協商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修正草案」,針對竊錄性愛影片所造成的性侵害犯罪加重處罰!
-#保護國人免受私密影像外流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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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隨著科技與網路的發達,偷拍與私密影像外流,對人民隱私形成嚴重危害,去年3月傳出韓國N號房事件,國內許多婦女團體紛紛要求應該修法防堵。本席過去二十幾年來一直致力於婦幼保護,對於將這類型的犯行入罪多年來也奔走倡議。這次洪孟楷委員提出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修正案,本席很榮幸能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主持本案的黨團協商,居中協調磋商,縮小行政、立法、司法間的歧見,終於促成這個法案今天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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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法將加重強制性交的犯罪樣態,增加第九款「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也就是說,性侵害的犯罪如果同時錄音照相錄影,或性侵害加害人後續洩漏這些紀錄,將會受到本條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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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科技所賜,任何人以手機、相機,就可以記錄被害的過程,這些影像的外洩,對被害人是二度傷害。社會大眾對於這個存在已經的問題,都希望政府能介入保護;婦女團體更是倡議,性私密影像若非自願外流,要有專法管制。今天的修法,只是解決問題的開始,因為性私密影像外流,除了性侵害的加害人以外,還有許多躲在螢幕後面的鍵盤殺手,藉由二度、三度、四度分享被害人影像的方式,也帶給被害人無限的恐懼與更深的性羞恥感,這是本院後續要努力的目標,本席也有「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的立法提案,希望未來與本院委員同僚共同努力,促成保護國人免受私密影像外流侵害的完整法制。
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 在 賴品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拒絕網路性別暴力
#法律要跟上時代科技
#創造友善網路空間
#積極推動防治數位性別暴力法案
科技日新月異,現在是數位的時代,我與 #數位女力聯盟WIDI 在今天邀集朝野各黨關心網路性別暴力的委員們: 林宜瑾委員、 林楚茵委員、 陳秀寶委員、 范雲 FAN, Yun委員、 吳思瑤委員、 立法委員葉毓蘭委員、 王婉諭委員、 賴香伶委員來召開記者會,非常感謝大家的共襄盛舉。
我在這裡肯定 #行政院 對於 #數位性別暴力防制 的作為與溝通的態度。但我還是常常接到網路數位性暴力犯罪受害者的求助,包含網路跟蹤、訊息騷擾、散布私密影像、未經同意竊取他人隱私資訊等許多目前法規上很難具體囊括所有網路性暴力犯罪樣態。
政府有責任先承擔一個教育與宣導的概念,必須讓民眾還有相關各部會都能對「數位性別暴力」的樣態、可能發生的狀況等等,有一個基礎的概念,才能進一步談防範和性別教育。
我在去年已在立法院陸續提出「#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等防制數位性犯罪的相關法案,未來也會持續和行政院傳達我們的想法,並與其他有共同目標的委員一起努力推動政策落實。
#數位性別暴力 #女性權益優先法案 #網路性別暴力 #訊息騷擾 #散步私密影像 #網路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