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人曾經當面在中國大陸的土地上對著習近平當面講出「中華民國」四個字,那個人是 朱立倫。
2015年北京朱習會,我有幸隨團躬逢其盛。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內,當時朱立倫主席面對習近平總書記,藉由闡述國父孫中山領導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事蹟的方式,親口說出「#中華民國」四個字,媒體都有紀錄可查。
2018年3月22日,時任新北市長的朱立倫訪問大陸,在南京中山陵拜謁國父,也讓司儀大聲喊出「中華民國107年」(請看下方影片)。
2021年的今天,兩岸陷入冷和僵局已久,朱立倫回任國民黨主席,再度收到中共方面的賀電,也依照過往二十年的慣例回電,不料(或該說不意外?)綠營黨公職傾巢而出圍剿、抹紅,圖什麼?
他們害怕國民黨重新在朱立倫的領導下團結起來、恢復兩岸關係正常對話,讓台灣人發現,國民黨可以有尊嚴地與對岸互動、追求兩岸共存與和平,真正維護台灣人的安全與生活方式。
馬英九 總統帶領國民黨執政的八年,兩岸交流成果豐碩,達成多項攸關民生經濟與文化交流的協議,任內達成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曾被民進黨稱為糖衣毒藥,至今卻不敢毀棄。
不必依靠挑釁、不必煽動戰爭風險,台灣其實可以與大陸透過正常民間往來交流、累積善意,追求尊重彼此的分歧、共存共榮,進而重新平衡美中台關係,維護區域和平。
如果國民黨的對話成功,民進黨的「芒果乾」,又怎麼賣得下去?
國民黨絕對反對中共的一國兩制,朱立倫回任主席,這個立場也從未改變。民進黨說邀請國民黨一起回到台灣的主流民意,那也請民進黨看清楚,台灣的主流民意、邱義仁前秘書長的談話、美國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坎貝爾近期的公開談話,都表明「#不支持台獨」、「#反對台獨」,民進黨是否願意跟上?
民進黨身為中華民國的執政黨,又可曾尊重過中華民國?在護照、在國慶圖案、在蔡總統對外事務的簽名上,不都在矮化中華民國、讓中華民國變不見?
反觀朱立倫敢到大陸在習近平面前當面講中華民國,民進黨只敢抓打了很多年、變不出新招的賀電慣例當小辮子追打,民進黨的海基會董事長張小月,致函給對岸海協會,連西元年份都不敢加、民國年份數也不敢加,這又算什麼?
雙方處理兩岸關係的格局氣度與能力,實在差太多。
偶然想起,民進黨英系的蔡易餘委員,去年五月原本擬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憲法增修條文」,擬刪除「國家統一前」等文字,卻又突然宣布撤案,理由是「#現在太危險」、「避免台海局失穩」。
所以民進黨人還是會怕?其實還是了解兩岸的真實狀況?那到底在恐嚇、欺騙台灣人什麼?抹紅國民黨什麼?
不要一面莫須有地指責國民黨,自己卻什麼也做不到。
我們了解民進黨無力處理兩岸關係、見不得國民黨好的焦慮感。如果民進黨做不到維護台灣人的權益又有尊嚴地與對岸互動、捍衛中華民國⋯⋯
那請閃開,讓專業的來。
同時也有1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躺在行政院的原住民族健康法》 ~高金素梅2020.11.05 106年,衛福部委託台灣原住民醫學學會研擬《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 107年,邀集跨部會、地方政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召開會議討論。 107年,9月25日函送行政院;12月召開跨部會審查。 兩年過去了,至今仍無音訊,請問行政院版本什...
憲法增修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3+11」案,「刻正調查中,尚未提出調查報告」,「對於案件內容及相關資料從未對外宣洩」。
經過了四天連假,監察院終於想起來,該媒體多次在報導中指稱的「監院相關調查意外揭露」,原來跟監察院有關。
如果監察院所言為真,那這篇報導的「監院相關調查意外揭露」就是假的。
如果監察院說謊呢?那就很嚴重了。
監察委員依法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
理應調查行政機關的監察院,如果在調查報告尚未完成前,外洩調查資料,與行政機關配合來抹黑在野黨,這不僅涉嫌洩密罪,更是一個敗壞憲政體制的政治醜聞。
所以,我要請問監察院的陳菊院長,發布這篇「沒人洩密」的新聞稿前,有沒有針對調查「3+11」的監察委員進行內部調查?有沒有特定監察委員,洩漏調查資料給特定媒體,淪落為執政黨的打手?
同時,我也要呼籲司法機關,盡速針對監察院是否涉及洩密介入調查,揪出敗壞憲政體制的害群之馬,釐清真相!
憲法增修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釋字第803號解釋針對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處罰原住民持有獵槍打獵之規定是否違憲做出解釋,並啟發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究竟屬於個人權利或是族群集體文化權之討論。許育典教授在本文中,以加拿大司法判決為例,深入淺出剖析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特殊性,肯認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權之重要,並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作為將狩獵文化權作為原住民族文化集體權之依據。
✏關鍵詞: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族文化權、狩獵文化權、文化集體權、比例原則
✏摘要:
聲請人王○祿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等罪案件,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3年度原上訴字第17號刑事判決,所適用之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有關自製之獵槍部分規定、依同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第2項前段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下稱「原住民族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及同條第4項第4款規定等,有關:壹、原住民持有供作生活工具用之槍枝,限於「自製之獵槍」始有免除刑罰規定之適用;貳、系爭規定三至六限制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有違反憲法第15條生存權、第22條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第23條比例原則、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第12項前段肯定多元文化存在價值並促進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發展之意旨。另系爭規定二將自製獵槍定義為「原住民傳統習慣專供獵捕維生之生活工具」、「其結構、性能須逐次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槍管內,以打擊底火或他法引爆,將填充物射出」等情,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已逾越法律的授權,有牴觸憲法的疑義等語,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試讀
🟧個人權利或集體權利的爭點
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利?還是集體權利?
當然,在這裡我們有必要釐清一個問題,究竟能不能從個人權利出發,藉由體系解釋的方式,讓現有的規範完全實現原住民族的保障,並確保每個人民都能達到最大可能的自我實現?如果有這種可能,那麼,只要透過憲法解釋,讓傳統基本權將原住民族的保障納入即可,而無須採用集體權的模式。對於此一問題,我們可參考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案例:奇爾科廷族對不列巔哥倫比亞省(Tsilhqot’in Nation v. British Columbia)。奇爾科廷族自稱是「河流的民族」(People of river),長期世居在加拿大威廉湖及其週邊流域,並以傳統的漁獵、伐木為生。他們並不完全定居在一塊土地上,而是根據季節、漁群,而進行一種巡迴、半遊牧的生活。在加拿大被英、法二國殖民後,其居民曾多次與政府爆發流血衝突,自1983年起,加拿大政府畫出一部分土地作為原住民保留區,使該民族居民可於保留區內營其傳統生活,但由於漁獵生活需要廣大土地,且捕獵活動常可能越界,奇爾科廷族仍常和當地省政府產生衝突。2012至2013年間,省政府與該民族對簿公堂,並要求法院判決當地原住民不得越過其保留區邊界、或進入邊緣區域的公、私有土地內進行經濟活動,只能在其「定居範圍內」進行。而原住民則主張自己應就其傳統的活動區域,有完全漁獵、伐木、或其他土地利用的權利。2013年11月,該省的上訴法院判決,奇爾科廷族可以擴大其漁獵範圍,無需地主或政府的同意,但仍然要求原住民「具體、清楚的將區域邊界定下」。該族人民認為,上訴法院的判決忽視了他們傳統文化的特殊性,企圖以歐美文化對所有權的概念,規範他們的傳統生活。因此,他們繼續上訴最高法院,而加拿大最高法院則判決:「奇爾科廷族人就其傳統生活領域,享有土地的『占有權』及『使用權』,而不受限於其『定居』的土地、或因此必須明確的畫分其生活區域」。在這個判決中,我們可以注意幾個特殊之處:
(一)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並非針對「所有權」而是「占有(occupation)權」。由於原住民的文化差異性,當地原住民並不打算取得所有權,而獨占週邊的廣大土地。他們想要得到的結果是「無論誰擁有這塊土地,我們都能在這個區域內經營傳統生活」。因此,他們得到的權利並非排他的、將其他人驅趕出該地的權利。相對的,他們所要求的,是傳統文化、生活模式被尊重的權利。也就是說,開發案並非被完全排除,但必須在不破壞自然環境的前提下,和原住民討論後進行。
(二)此一判決並非將土地判給「一人」或「幾人」,而是給予全族人自治、自決土地利用方式的原住民集體性的權利。在這裡,訴訟的當事人是一個原住民族,而其所得的成果,只能也必須由全族討論、全族共享。
從此一案例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傳統基本權的不足。原住民在這種情形下,單一的個人在一二代人權的體系下,因為並沒有具體、明確的基本權受到侵害(該族人只有在一小塊保留區域內有土地的所有權),因此不具當事人適格。而其所追求的,過傳統生活的「權利」,也無法由傳統的基本權賦予,因為這種權利,只有在整個民族能共同享有自治自決的生活時,他們所爭取的內容才得以實現。在此,我們可以看出,透過社群共有的「集體權利」,而讓一群人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並得以成為訴訟的主體,此一理念具有實益。而應用在原住民族社群,意即他們可以以原住民部落為主體,主張其文化、教育、環境……等權利的自主自治,並能以整個部落作為訴訟的當事人,由此觀察,我們可以肯定對原住民族集體權的保障有其必要。
🗒全文請見: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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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躺在行政院的原住民族健康法》
~高金素梅2020.11.05
106年,衛福部委託台灣原住民醫學學會研擬《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
107年,邀集跨部會、地方政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召開會議討論。
107年,9月25日函送行政院;12月召開跨部會審查。
兩年過去了,至今仍無音訊,請問行政院版本什麼時候可以送進立法院審議呢?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4條,明文規定保障原住民族衛生醫療權益。
但是,我發現不論是當今的「原住民族長照政策」,還是未來要推動的《原住民族健康法》,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橫向聯繫」!
一直以來,各個部會從來都只做自己的調查,並沒有以「系統性及全面性」去整合資料、去分享資料,導致我們現在講「衛生醫療」卻只有衛福部的資料,而沒有交通部的網絡資料,也沒有教育部的人才培育資料。
為要解決這詬病,所以我向行政院爭取了「原住民族智慧治理」、「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兩個大計畫,為的就是要建置所有相關原住民族的數據資料庫。有了這資料庫,我們才可以看到更準確數據,未來方能制定出我們原住民族專屬的《原住民族健康法》。
原民會請加油,我們一起攜各個部會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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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考監 #酬庸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2:06 五權憲法
03:28 考試院:像雞肋一般的養老院?
05:08 監察院:只能告老師的風紀股長?
07:22 要廢考監?沒這麼簡單!
08:55 我們的觀點
10:17 提問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https://bit.ly/3ffQGDF
→ 中華民國憲法:https://bit.ly/2ZTn2O6
→ 監察法:https://bit.ly/3iNhP36
→ 國民黨為監察院長佔立院!監察院該不該廢?一文看懂:https://bit.ly/3fglT9O
→ 監察院和法官懲戒有什麼關係?:https://bit.ly/3218SwY
→ 廢除考、監院 柯建銘:下會期啟動修憲 國民黨別打假球:https://bit.ly/3gJPvfW
→ 「實權高、責任少」 試院長期挨批養老院:https://bit.ly/3296eFk
→ 【Yahoo論壇/林濁水】蔡總統提了個考、監委員花瓶名單:https://bit.ly/3296jZE
→ 民進黨「一貫主張」廢除考監!蔡英文:歡迎在野黨一起來談:https://bit.ly/2ZT8JsX
→ 蘇貞昌:民進黨始終主張三權分立 但未能一步到位盼諒解:https://bit.ly/2Od49A4
→ 藍主張廢考監院 蔡其昌:別為反對考監委提名找理由:https://bit.ly/3fiTjV6
→ 批民進黨廢考監「打假球」 國民黨、民眾黨團拒考監提名人拜會:https://bit.ly/3iKBctn
→ 蔡英文談廢考監兩院時程表:要看朝野凝聚共識的進度:https://bit.ly/2Cq8cX5
→ 考試院、監察院功能引質疑 沒執政者願廢除:https://bit.ly/2ZhaHEq
→ 速提廢考監不讓柯建銘看衰 國民黨團仍待整合:https://bit.ly/2DrRSG2
→ 【試委人事】朝野喊廢考監 黃榮村:末代考試院長責任更重大:https://bit.ly/2ZVL3nK
→ 國民黨立委占據議場 拒召開臨時會、要求退回陳菊人事案【更新】:https://bit.ly/3gM0BRw
→ 攻佔立法院的「曇花運動」,凸顯國民黨謀士的程度有多麼慘不忍睹:https://bit.ly/3iPhhJJ
→ 邵立中觀點》廢考監,大家攏麥走!:https://bit.ly/2W5PYkL
→ 監考兩院廢除議題 姚孟昌解說制度:https://bit.ly/3eaG5IF
→ 觀策站:謝其政》現在廢除監察院正是時候:https://bit.ly/2Zhb69U
→ 自由開講》「選擇性辦案」讓監察院淪為政治打手:https://bit.ly/2W46guo
→ 考試委員職責少、權力大,還比照部長月領19萬高薪:https://bit.ly/2DoVetf
→ 蘋論:考試院還有存在必要嗎:https://bit.ly/2Dtb0U7
→ 考監兩院淪養老院 朝野呼籲廢除:https://bit.ly/2ANSRiQ
→ 台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憲廢監察院:https://bit.ly/31YxBSJ
→ 綠主張廢考、監兩院及「臺灣省政府」 藍:不可破壞五權憲法:https://bit.ly/2AJfWTG
→ 黃帝穎:修法減少考試委員人數並縮短其任期:https://bit.ly/2DoVvfL
→ 我國憲政體制五權改三權之探討―國外相關制度、正反意見研析:https://bit.ly/2CkHHCE
→ 專論 台灣是否該廢考監兩院?(台灣時報):https://bit.ly/2OaIk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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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的功用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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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的歷史脈絡到底是?!
✔民國36年制定,隨著國民政府遷台,歷經野白合學運的憲法
✔大法官到底在幹嘛?
✔台北是一個抗爭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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