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主權正義,強化民主防衛機制,提升台灣整體自主性
📌對抗侵略,完善民主防衛法制
➖完善對中協議監督機制
➖持續強化反滲透法制
➖宗教財團法人財務透明
當中國的滲透侵略成為事實,強化民主防衛法制就是義務。過去四年來,時代力量根據不同面向的防衛需求,提出「完善對中協議監督機制」、「退將、退休公職赴中參與中共慶典,取消退休俸」、「防堵中資違法投資」、「加重洩密中國罰則」及「反併吞滲透法」等等,最後都順利在國會得到具體成果。
然而,還有一些法制工作無法在這屆完成,未來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包括:
1⃣完善對中協議監督機制
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是太陽花運動所有政黨對公民社會的承諾,雖然本屆國會已針對政治性協議的事前及事後審查訂定門檻,但對於各項協商的完整審查機制,仍有待努力。
2⃣持續強化反滲透法制
「反滲透法」在去年年底終於通過,為防制「中國混合威脅」成功踏出第一步。然而,這次以「最小必要」為原則所通過反滲透法,還有幾項重點此次未被納入的重點,包括「代理人登記」、「代理人政治參與」、「媒體置入性行銷」等部分,都有待進一步補強,以發揮更完整的反滲透功效。
3⃣宗教財團法人財務透明
中國透過各項組織滲透台灣早已不是新聞,而追蹤金流就是政府追查時相當仰賴的利器。然而,在2018年通過的《財團法人法》中,宗教團體被特別排除規範,不透明的財務將造成追查金流的困難。
📌防制紅媒,真正捍衛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攸關民主健全發展的重要基礎。任何民主國家都無法容忍「自由」被反民主勢力所操控,反過來吞噬民主自由。因此,在防制中國滲透威脅的諸多防衛法制中,受到社會最高度支持的就是防制紅色媒體的侵害,去年623在凱道上人民發出的怒吼,就是最好的例證。
很可惜,反紅媒「廣電三法」修正案,當時雖然得到民進黨共同推動的承諾,最後仍未獲排審。我們會持續推動,以根絕中國勢力對我國廣電媒體事業的滲透控制。
時代力量從來不靠口號,而是用具體的監督揭弊和推動法案來捍衛台灣主權。過去四年證明了,比起支持九二共識,又只會潑水撒麵粉的國民黨,時代力量是監督政府的本土第一品牌。
📌經濟自主,強化機敏產業保障
➖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查處,定期向立院報告
➖制定《經濟間諜法》,將核心技術視作國家核心利益,以刑罰嚇阻中國經濟間諜
自從中國經濟改革開放以來,台灣產業不斷西進所造成的經濟依賴及產業空洞化,一直是許多人對台灣經濟自主的最大憂慮。即便隨著中國「騰籠換鳥」計畫、社經環境改變,及美中貿易戰開打,讓越來越多台商開始回流投資,或逐漸轉移至東南亞等新興市場,讓台灣重拾自主性露出曙光,但仍有其他疑慮尚未解決。
1⃣過去針對中國企業違法登台,無論是清查和裁處都未盡人意,應定期向國會報告以強化監督,不應該再發生像阿里巴巴違法來台僅裁罰12萬的事情。
2⃣中國偷竊台企技術早已不是新聞,甚至大刺刺進駐竹科旁的「台元科技園區」,持續竊取台灣重點產業技術,影響台灣經濟競爭力及自主性甚鉅。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制定《經濟間諜法》,將重點產業的核心技術列為國家利益來進行保護,並以刑罰嚇阻中國間諜的竊取行為。
📌監督把關,防止中資擾亂市場
時代力量對於中國滲透,不只有推動法案,更有監督把關,包括2016年「假日資真中資,假併購真掏空」的樂陞案、2018年「受到國發基金挹注,以為收購中國民企,反被中國國企掏空」的如興案,以及2019年南海控股企圖入主雙子星案等等,時代力量都站在捍衛台灣投資人權益及維護市場秩序的立場,對經濟部投審會、金管會、國發會等相關部會進行了強力監督。
面對層出不窮且無孔不入的中資擾亂案件,需要行政立法通力合作,持續進行制度補強,以及監督相關規範的落實情形。
📌普世價值,台灣為名走向國際
捍衛台灣主權,持續民主改革,實現國家正常化,是時代力量自創黨至今始終不變的目標。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除了對外防止中國的威脅滲透,我們也必須持續推動民主深化的各項改革,讓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在台灣生根,讓台灣人對自己的民主更有自信,進一步成為亞洲的民主燈塔,並向展現我們參與及貢獻國際社會的決心。
時代力量認為,對內應該持續推動民主改革,包括轉型正義工程,以及涉及各項人權的重要改革,如更完整的集會遊行權、勞動權、原民權、性別平權等等,都有助於普世價值在台灣的實踐,也會讓國際社會看見台灣在人權方面的努力,例如去年完成的同性婚姻法制,各國媒體紛紛報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婚姻平權國度,就是最好的證明。
對外,台灣應該持續以具體行動來協助西藏、新疆及香港,讓更多受到壓迫的人們,都有機會享受普世價值的保障。同時,我們也應該盡一切努力,以台灣為名走向國際,特別是在國際開始對台灣伸出援手時,我們更該加把勁,2018年時代力量全黨參與「東奧正名」連署,就是最好的例證。
台灣就是台灣,不叫別的名字。我們這一代的任務,就是把台灣變得更理想,以台灣為名走向國際,留給我們的孩子更民主、更自由的未來。
投審會罰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主權正義,強化民主防衛機制,提升台灣整體自主性
📌對抗侵略,完善民主防衛法制
➖完善對中協議監督機制
➖持續強化反滲透法制
➖宗教財團法人財務透明
當中國的滲透侵略成為事實,強化民主防衛法制就是義務。過去四年來,時代力量根據不同面向的防衛需求,提出「完善對中協議監督機制」、「退將、退休公職赴中參與中共慶典,取消退休俸」、「防堵中資違法投資」、「加重洩密中國罰則」及「反併吞滲透法」等等,最後都順利在國會得到具體成果。
然而,還有一些法制工作無法在這屆完成,未來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包括:
1⃣完善對中協議監督機制
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是太陽花運動所有政黨對公民社會的承諾,雖然本屆國會已針對政治性協議的事前及事後審查訂定門檻,但對於各項協商的完整審查機制,仍有待努力。
2⃣持續強化反滲透法制
「反滲透法」在去年年底終於通過,為防制「中國混合威脅」成功踏出第一步。然而,這次以「最小必要」為原則所通過反滲透法,還有幾項重點此次未被納入的重點,包括「代理人登記」、「代理人政治參與」、「媒體置入性行銷」等部分,都有待進一步補強,以發揮更完整的反滲透功效。
3⃣宗教財團法人財務透明
中國透過各項組織滲透台灣早已不是新聞,而追蹤金流就是政府追查時相當仰賴的利器。然而,在2018年通過的《財團法人法》中,宗教團體被特別排除規範,不透明的財務將造成追查金流的困難。
📌防制紅媒,真正捍衛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攸關民主健全發展的重要基礎。任何民主國家都無法容忍「自由」被反民主勢力所操控,反過來吞噬民主自由。因此,在防制中國滲透威脅的諸多防衛法制中,受到社會最高度支持的就是防制紅色媒體的侵害,去年623在凱道上人民發出的怒吼,就是最好的例證。
很可惜,反紅媒「廣電三法」修正案,當時雖然得到民進黨共同推動的承諾,最後仍未獲排審。我們會持續推動,以根絕中國勢力對我國廣電媒體事業的滲透控制。
時代力量從來不靠口號,而是用具體的監督揭弊和推動法案來捍衛台灣主權。過去四年證明了,比起支持九二共識,又只會潑水撒麵粉的國民黨,時代力量是監督政府的本土第一品牌。
📌經濟自主,強化機敏產業保障
➖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查處,定期向立院報告
➖制定《經濟間諜法》,將核心技術視作國家核心利益,以刑罰嚇阻中國經濟間諜
自從中國經濟改革開放以來,台灣產業不斷西進所造成的經濟依賴及產業空洞化,一直是許多人對台灣經濟自主的最大憂慮。即便隨著中國「騰籠換鳥」計畫、社經環境改變,及美中貿易戰開打,讓越來越多台商開始回流投資,或逐漸轉移至東南亞等新興市場,讓台灣重拾自主性露出曙光,但仍有其他疑慮尚未解決。
1⃣過去針對中國企業違法登台,無論是清查和裁處都未盡人意,應定期向國會報告以強化監督,不應該再發生像阿里巴巴違法來台僅裁罰12萬的事情。
2⃣中國偷竊台企技術早已不是新聞,甚至大刺刺進駐竹科旁的「台元科技園區」,持續竊取台灣重點產業技術,影響台灣經濟競爭力及自主性甚鉅。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制定《經濟間諜法》,將重點產業的核心技術列為國家利益來進行保護,並以刑罰嚇阻中國間諜的竊取行為。
📌監督把關,防止中資擾亂市場
時代力量對於中國滲透,不只有推動法案,更有監督把關,包括2016年「假日資真中資,假併購真掏空」的樂陞案、2018年「受到國發基金挹注,以為收購中國民企,反被中國國企掏空」的如興案,以及2019年南海控股企圖入主雙子星案等等,時代力量都站在捍衛台灣投資人權益及維護市場秩序的立場,對經濟部投審會、金管會、國發會等相關部會進行了強力監督。
面對層出不窮且無孔不入的中資擾亂案件,需要行政立法通力合作,持續進行制度補強,以及監督相關規範的落實情形。
📌普世價值,台灣為名走向國際
捍衛台灣主權,持續民主改革,實現國家正常化,是時代力量自創黨至今始終不變的目標。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除了對外防止中國的威脅滲透,我們也必須持續推動民主深化的各項改革,讓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在台灣生根,讓台灣人對自己的民主更有自信,進一步成為亞洲的民主燈塔,並向展現我們參與及貢獻國際社會的決心。
時代力量認為,對內應該持續推動民主改革,包括轉型正義工程,以及涉及各項人權的重要改革,如更完整的集會遊行權、勞動權、原民權、性別平權等等,都有助於普世價值在台灣的實踐,也會讓國際社會看見台灣在人權方面的努力,例如去年完成的同性婚姻法制,各國媒體紛紛報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婚姻平權國度,就是最好的證明。
對外,台灣應該持續以具體行動來協助西藏、新疆及香港,讓更多受到壓迫的人們,都有機會享受普世價值的保障。同時,我們也應該盡一切努力,以台灣為名走向國際,特別是在國際開始對台灣伸出援手時,我們更該加把勁,2018年時代力量全黨參與「東奧正名」連署,就是最好的例證。
台灣就是台灣,不叫別的名字。我們這一代的任務,就是把台灣變得更理想,以台灣為名走向國際,留給我們的孩子更民主、更自由的未來。
投審會罰則 在 陳惠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11/26)晚,我上了公視的《有話好說》談《反滲透法草案》。我要強調的是,對於任何一個願意面對中國對台灣併吞滲透的立法行動,我和時代力量黨團所有委員的態度一致,都是歡迎支持。然而,以民進黨團昨日所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是無法真正面對中國對台滲透的種種行徑,遑論處理;尤其是大家均已熟悉的透過宮廟系統、透過地下金流、透過紅色媒體、透過假帳號、內容農場等傳遞的假訊息、假新聞等等管道,對台灣進行實質的干擾與介入。
中共有沒有介入台灣的選舉,這已經不是一個還有什麼好懷疑的問題了,唯一差別只有公開或私下而已。公開的手法,有心戰喊話、武力恫嚇(飛彈)、被認錯、請知名的台灣人公開說自己是中國人,還有外交交手等等,不公開的就是我們現在希望立法處理的,有關金流、宮廟、文化、教育、觀光等。
民進黨團希望能在週五院會一讀後直接逕付二讀的《反滲透法草案》,通通沒有處理到,僅有將現有的幾種法律已規範的部分重新納入收集在同一部法裡,這是遠遠不足的。
➡ 時代力量黨團昨日已經提出《政治獻金法》及《財團法人法》的條文修正,希望能增加執行工具及規範密度。其中,《政治獻金法》第25條法案,將為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此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1條之用語,亦即在地協力者)捐贈政治獻金及受贈者均提高罰則及刑度,並且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此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7條之規定,同時依同法第29條,在投票前也可以撤銷登記。
➡ 至於《財團法人法》第75條,則將目前無法處理的宗教法人在《宗教團體法》未完成立法前,先適用規範密度較強的《財團法人法》,尤其在金流的追查上,會較可行。而這也是去年在審案時,我們的主張。雖然目前已成立宗教法人的大概只有200多個,但至少我們必須要先處理好法人的部分,至於其他的,從時代力量黨團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訂版也好、《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也好,都有比較可行的處理憑據。因此,很希望週五也能一併將時代力量黨團版的專法併案處理。
➡ 同時,兩年前通過的《政黨法》規定得很清楚,在今年12月6日未完成法人化的政黨都要撤銷登記。而目前統促黨迄今尚未完成法人化,財務報表也被內政部要求補正。即使沒有反滲透法,國家安全部門,另包括投審會也好、NCC也好、陸委會、移民署都好,都應該要確切地就這些事實來進行審查與釐清。這些都是現在就可以做的❗
‼ 此外我也要再度強調,國人關心的是台灣的主權和安全,若拿台灣國家安全當作是選舉的籌碼,不管是哪一黨,都是很不道德的。因此,時代力量黨團希望能夠在憲法規定的正式會期內(12/31)也就是選前,就要完成討論及立法。
ℹ 時間上來得及嗎?當然來得及!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6條:
「立法院臨時會,依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之,並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
停開院會期間,遇重大事項發生時,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得恢復開會。」
目前民進黨團所提「停開院會」討論事項的協商冷凍期在12/8到期(目前尚未協商),但即使停會了,依照上述所說,還是可以在12/31最後一天院會上完成二三讀。
🖥 https://youtu.be/z-kQ9PMQ2GI
#民主防衛機制法制化
#大家選前就處理完許台灣人民一個安全的選舉
#立法院可以做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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