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推撞肇責比例 在 李艷秋的新聞夜總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證實了!台鐵挪用工程管理費,養網軍搞內宣
太魯閣出軌案的49條冤魂屍骨未寒,10名傷重者仍在醫治療,交通部新舊部長燦笑交接,各用巧思以歌明志,嬉笑輕佻的態度讓人傻眼。懸缺了三個月的台鐵局長,也忽然發現眾裏尋他千百度,在燈火闌珊處的,竟然就是副局長杜微,真不知三個月前看不上的杜微,怎麼都不讓他扶正,三個月後他為什麼成了救世主?新官們把台鐵改革像唸經般早晚頌三遍,但是人民的願望很簡單,只希望上了台鐵能平安到家,看看台上這些人,你有信心嗎?
這次太魯閣悲劇事件中,最為人所詬病的就是工地管理,離譜的是慘劇後沒幾天,又發生宜蘭工務段違規施工,工人越軌被太魯閣號撞飛,看到火車緊急煞車,真令人頭皮發麻,還好沒有肇禍;這兩起事件台鐵都把責任推給包商,但『李艷秋的新聞夜總會』接到檢舉,台鐵連續不當挪用工程管理費,作為網軍的內宣費用,經向台鐵查證,台鐵承認花費1550萬,進行『工程建設及網路行銷採購案』,為時一年半,經費由工程管理費及業務宣導費兩個科目支出。不過詳細查閱預算書後發現,台鐵110年的業務宣導費只有125萬,前兩個年度數額也差不多,就算把宣導費全都投入,仍然至少要挪用1300萬的工程管理費。
工程管理費可以挪用嗎?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每個工程依總工程費,提列不同比例的工程管理費,作為現場工程管理所必需的費用。也就是說,每筆工程管理費,都有一個對應的工程,可以挪用、混用、濫用嗎?台鐵為了養網軍,挪用了多少個工程的管理費呢?其中被挪用的,有沒有讓太魯閣號出事的工程管理費呢?台鐵能說清楚講明白嗎?
台鐵平均每個月花86萬請網軍帶風向、美形象、大內宣,卻讓國人斷了性命、碎了家庭,為什麼會認為出事沒關係,只要宣傳做得好就可以過?為什麼行政院長會為了一個失職下台的網軍頭子,千方百計高薪把他請回去?為什麼一家網軍公司,可以從農委會的1450標案被踢爆後,再到台鐵拿1550?
太魯閣罹難家屬拿到起訴書後憤怒的那句問話:『台鐵的責任在哪裡?』,不只台鐵,我們還要問:這個政府的責任在哪裡?
這是檢舉函中的第一篇
我們下回見
推撞肇責比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致前交通部長賀陳旦萬言書
前交通部長賀陳旦又出來帶風向了,一樣的在雲端天馬行空,一樣的搞不清楚狀況,通篇極盡護航區間測速之能事
前情提要:台灣速限超有病!影片實測政府荒謬政策
http://sparkmoto.piee.pw/3b5d2f
Apple Podcast:https://pse.is/3adshf
Spotify:https://pse.is/3bt43r
首先我們要再次強調,交通管理三大核心在於3E:『教育、工程、執法』,如果你只想要強調執法的重要性,卻對目前台灣的交通工程、教育上的全面失敗視而不見,那 #你應該是去當警政署長不是跑去當交通部長,你交通部身是工程管理、駕照駕訓的最大主管機關,自己的工作不做好卻跑去管不屬於自己權責的『執法』,我都不知道你過去領的是誰的薪水。
如上所言,台灣的交通之所以失敗,乃是教育、工程、執法上的全面潰敗,以之前我所解析的『特斯拉撞死女童事件』為例,該事故固然牽涉到特斯拉超速之行為,但是同樣的交通工程的失敗也得附上至少50-80%的肇事責任,例如 #遮蔽視線的分隔島植栽、 #台灣全面缺少的路側人行道等設施,但是事後檢討卻從來沒有討論到改善路側、路中設施,只想把責任歸咎於 #行人違規穿越道路 #駕駛開太快,但是你們交通部內政部連將市區道路統一縮至3米路寬都不做
延伸閱讀:特斯拉撞死女童,真兇逍遙法外
http://sparkmoto.piee.pw/P3MD7
所有的車禍事故討論都只便宜行事的將肇事責任推給駕駛人,既然管理道路這麼簡單那我來管就好了,每個月給你十幾萬薪水當交通部長幹嘛?
再次強調,#今天不是要護航超速行為 ,而是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並非賀陳前部長所述,『交通安全始於行為終於執法』,而是開始於一套完整、科學、長期的社會建構
1.從小學開始就教育『正確』交通觀念,像是日本將實際車禍狀況搬到小學生面前撞給孩子看,你們有做過嗎?
沒有
2.駕照考訓制度全面改革,我真的不知道你們這些雲端之上的高官老是喜歡指責用路人超速到底是哪來的臉,駕照是你發的、駕訓班是你監管的,放一個用路人上路就代表他是 #你們認證的合格駕駛,結果你們不斷得放新聞洗風向說用路人素質不良,這不是剛好驗證了你們的 #駕訓教育 失敗嗎?那你們有大力推動駕照改革嗎?
沒有
3.制度面的檢討,這是一個隱性尚未浮上檯面的問題所在,台灣道路權責分散,各管各的根本無從監督統一,導致台灣各地交通狀況悖離中央法規,就講我之前講的圓環案例,一種圓環各自表述,你賀陳旦這麼厲害的話, #大家約出來在媒體朋友面前你示範騎車走台南台北的圓環給社會大眾檢視麻!
台灣交通部只主管省道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地方依據內政部發布的市區道路設計規範建設地方道路,兩者平行發展水火不容,一個路口會勘各個單位皮球踢來踢去,你在交通部長大位期間有試著橫向整合各部門嗎?
沒有,但是林佳龍部長至少有在嘗試
4.工程面的全面失敗,這才是最根本的問題,翻開台灣每年的A1事故分析, #未依規定讓車以及未依號誌行駛 永遠站了約25%的比例,反觀超速僅佔了4%,更不用說以我在全世界18國的自駕經驗,我可以肯定的跟你說台灣的駕駛行車速率已經是世界末段班了,歐洲國家平均行車速度(這邊講的可不是速限)至少是台灣的1.5倍以上,但是人家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只有台灣1/5,賀陳前部長能解釋這奇怪的現象嗎?
你不能
我再次拿前述的特斯拉事件來說,道路設計過寬、路中設施不良影響視線、路側設施不良影響支線視線才是事故的主因,而台灣交通經過60年的演進,現在是什麼鳥樣?
#台灣道路建設規範中卻還是沒有將人行道列入強制建設
你坐在交通部長大位的期間,#有試著將人行道納入公路設計規範中的強制建設嗎?
你沒有
所以,回歸到交通3E,教育、工程、執法,結果你們這些坐在雲端上的高官,坐領乾薪不做好自己份內的『教育、工程』,卻只想扮演警政署長,把一切交通責任推給駕駛人開太快
好啦!如果你真的覺得駕駛人都他媽飆仔就你賀陳旦開車最安全,那火花羅在這邊下邀請函,請前部長開車到台東多良,我們在廣大媒體朋友的見證下,把儀表板遮著你開給大家看,要是超速的話馬上把車推進太平洋以示負責好嗎?
還是那一句老話送給賀陳部長:
#交通部長只會執法的話你去當警政署長不就好了
#我也可以當啊幹
#蘇花改的帳我都還沒跟你算呢前交通部長
以上只有1350字,剩下的8650字全是髒話,請前部長與讀者自行想像。
-----------髒話分隔線---------
社會亂源貼紙需要您的支持:https://sho.pe/3b7j9d
火花羅的podcast『公路漂流』開張啦!
Apple Podcast:https://pse.is/3adshf
Spotify:https://pse.is/3bt43r
KKBOX:https://pse.is/3b9t3t
Google Podcast:https://pse.is/3bwt7y
SoundOn:https://pse.is/3a3gk2
-------------延伸閱讀------------
蘇花改通行機車敗訴,法官你有事嗎?
http://sparkmoto.piee.pw/3a89f9
揭露謊言!蘇花改長隧道最科學分析!
http://sparkmoto.piee.pw/3afb6l
台灣逼車無法可罰!交通立委都在睡?
http://sparkmoto.piee.pw/wm6hj
別再摔死人了!台三線三大危險路段!
http://sparkmoto.piee.pw/UUNSW
特斯拉撞死女童,真兇仍逍遙法外!
http://sparkmoto.piee.pw/P3M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