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許是最暖的一款改邪歸正】
看過歐·亨利短篇作品的朋友,肯定都知道他的故事最愛在結尾來個反轉,我們往往也都會期待他如何製造最後的反轉。
但這篇應該是少數,小編看到一半就很擔心結尾會反轉的故事。一個關於改邪歸正的故事。
來看看這部有趣的短篇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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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做人 / 歐·亨利
看守來到監獄制鞋工廠,吉米·瓦倫汀正在那裡勤勤懇懇地縫著鞋幫。看守把他領到前樓辦公室。典獄長把當天早晨州長簽署的赦免狀結了吉米。吉米接過來時有幾分厭煩的神氣。他被判四年徒刑,蹲了將近十個月。他原以為最多三個月就能恢復自由。像吉米·瓦倫汀這樣在外面有許多朋友的人,進了監獄連頭髮都不必剃光。
「喂,瓦倫汀,」典獄長說,「你明天早晨可以出去啦。振作起來,重新做人。你心眼並不壞。以後別砸保險箱了,老老實實地過日子吧。」
「我嗎?」吉米詫異地說。「哎,我生平沒有砸過一個保險箱。」
「哦,沒有嗎,」典獄長笑了,「當然沒有。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你是怎麼由於斯普林菲爾德的那件案子給送進來的?是不是因為你怕牽連某一個社會地位很高的人,故意不提出當時不在出事現場的證據?還是僅僅因為不仗義的陪審團虧待了你?你們這些自稱清白的罪犯總是要找藉口的。」
「我嗎?」吉米還是露出無辜的樣子斬釘截鐵地說。「哎,典獄長,我生平沒有到過斯普林菲爾德!」
「帶他回去吧,克羅寧,」典獄長微笑著說,「替他準備好出去的衣服。明天早晨七點鐘放他出去,讓他先到大房間裡來。你最好多考慮考慮我的勸告,瓦倫汀。」
第二天早晨七點一刻,吉米已經站在典獄長的大辦公室裡。他穿著一套極不稱身的現成衣服和一雙不舒服的吱吱發響的皮鞋,那身打扮是政府釋放強行挽留的客人時免費供給的。
辦事員給他一張火車票和一張五元的鈔票,法律指望他靠這筆錢來重新做人,成為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典獄長請他抽了一支雪茄,同他握手告別。瓦倫汀,九七六二號,檔案上注明「州長赦免」。詹姆斯·瓦倫汀先生走進了外面陽光燦爛的世界。
吉米不去理會鳥兒的歌唱,綠樹的婆婆和花草的芬芳,徑直朝一家飯館走去。在那裡,他嘗到了久違的自由的歡樂,吃了一隻烤雞,喝了一瓶白酒;最後再來一支比典獄長給他的要高出一檔的雪茄。他從飯館出來,悠閒地走向車站。他扔了一枚兩毛五分的銀幣給一個坐在門口,捧著帽子行乞的盲人,然後上了火車。三小時後,火車把他帶到州境附近的一個小鎮上。他到了麥克·多蘭的咖啡館,同麥克握了手。當時只有麥克一個人在酒吧後面。
「真對不起,吉米老弟,我們沒有把這件事早些辦妥。」麥克說。「我們要對付斯普林菲爾德提出的反對,州長幾乎撒手不幹了。你好嗎?」
「很好。」吉米說。「我的鑰匙還在嗎?」
他拿了鑰匙,上樓打開後房的房門。一切都同他離開時一樣。當他們用武力逮捕他時,那位著名的偵探本·普賴斯的襯衫上給扯下了一顆鈕扣,如今鈕扣還在地板上。
吉米把貼牆的折床放下來,推開牆壁上一塊暗板,取出一個蒙著灰塵的手提箱。他打開箱子,喜愛地望著那套東部最好的盜竊工具。那是一套樣式俱全,用特種硬鋼製造的,最新式的工具,有鑽頭、沖孔器、搖鑽、螺絲鑽和兩三件吉米自己設計,並引以自豪的新玩意兒。這是他花了九百多元在一個專門打造這類東西的地方訂做的。
過了半小時,吉米下樓來,穿過咖啡館。他已經換了一套雅致稱身的衣服,手裡提著那個抹拭乾淨的箱子。
「有苗頭嗎?」麥克·多蘭親切地問道。
「我嗎?」吉米用困惑的聲調說。「我不明白。我現在是紐約餅乾麥片聯合公司的推銷員。」
這句話叫麥克聽了非常高興,以至吉米不得不留下來喝一杯牛奶蘇打。他從不碰烈性飲料。
在瓦倫汀——九七六二號釋放了一星期之後,印第安那州裡上發生了一件保險箱盜竊案,案子做得乾淨俐落,毫無線索可循。一共失竊了為數不多的八百元。兩星期後,洛根斯波特有一個新式防盜保險箱給輕而易舉地打開了,失竊一千五百元現款,證券和銀器沒有損失。警局開始注意了。接著,傑斐遜城一個老式銀行保險箱出了毛病,損失了五千元現款。如今失竊的數字相當高了,本·普賴斯不得不插手干預。經過比較,他發現盜竊的方法驚人地相似。本·普賴斯調查了失竊現場,宣佈說:「那是『花花公子』吉米·瓦倫汀的手法。他又恢復營業了。瞧那個暗碼盤,像潮濕天氣的蘿蔔那般輕易地拔了出來。只有他的鉗子才幹得了。再瞧這些發條給削得多麼俐落!吉米一向只鑽一個洞就行了。哎,我想我得逮住瓦倫汀先生。下次可不能有什麼減刑或者赦免的蠢事,他得蹲滿刑期才行。」
本·普賴斯瞭解吉米的習慣。他經手處理斯普林菲爾德那件案子時就摸熟了吉米的脾氣。跑得遠,脫身快,不找搭檔,喜歡交上流社會的朋友;這些情況讓瓦倫汀贏得了難得失風的名聲。本·普賴斯將已在追蹤這個開保險箱好手的消息透露了出去,有防盜保險箱的人比較安心一些了。
一天下午,吉米·瓦倫江帶著他的手提箱搭了郵車來到艾爾摩爾。艾爾摩爾是阿肯色州黑槲地帶的一個小鎮,離鐵路線有五英里。吉米活像是一個從學校回家來的結實年輕的大學四年級學生,他在寬闊的人行道上向旅館走去。
一位年輕姑娘穿過街道,在拐角那裡打他身邊經過,走進一詞掛著「艾爾摩爾銀行」招牌的門。吉米·瓦倫汀直勾勾地瞅著她,忘了自己是誰,仿佛成了另一個人。她垂下眼睛,臉上泛起一陣紅暈。有吉米這種氣質和外表的年輕人在艾爾摩爾是不多見的。
銀行門口臺階上有個男孩,仿佛是股東老闆似地在遊蕩,吉米便纏住他,開始打聽這個小鎮的情況,不時給他幾枚銀幣。沒多久,那位姑娘出來了,裝著根本沒有見到這個提箱子的年輕人,大模大樣地自顧自走路。
「那位年輕姑娘是不是波利·辛普森小姐?」吉米裝得老實,其實很狡黠地問道。
「不。」小孩說。「她是安娜貝爾·亞當斯。這家銀行就是她爸爸開的。你到艾爾摩爾來幹嗎?那錶鏈是不是金的?我就要有一條叭兒狗了。還有銀角子嗎?」
吉米到了農場主旅館,用拉爾夫·迪·斯潘塞的姓名登了記,租了一個房間。他靠在櫃檯上,把自己的來意告訴了那個旅館職員。他說他來艾爾摩爾是想找個地方做些買賣。這個小鎮做鞋子行業怎麼樣?他想到了鞋子行業。有沒有機會?
旅館職員被吉米的衣著和風度打動了。他本人也可以算是文爾摩爾那些還不夠格的時髦青年之一,但是現在看到了已明白差距。他一面揣摩吉米的領結是怎麼打的,一面懇切地提供了情況。
是啊,鞋子行業應該有很好的機會。當地沒有專門的鞋店,綢緞和百貨商店兼做鞋子生意。各行各業的買賣都相當好。希望斯潘塞先生能打定主意在艾爾摩爾安頓下來。他將發現住在這個小鎮上是很愉快的,居民都很好客。
斯潘塞先生認為不妨在鎮上逗留幾天,看看情形再說。不,不必叫小廝了。他自己把手提箱帶上去:箱子相當沉。
一陣突如其來的愛情之火把吉米·瓦倫汀燒成了灰燼,從灰燼中重生的鳳凰拉爾夫·斯潘塞先生在艾爾摩爾安頓下來,一帆風順。他開了一家鞋店,買賣很興隆。
在社交上,他也獲得了成功,交了許多朋友。他的願望也達到了。他結識了安娜貝爾·亞當斯小姐,越來越為她的魅力所傾倒。
一年後,拉爾夫·斯潘塞先生的情況是這樣的:他贏得了當地人士的尊敬,他的鞋店很發達,他和安娜貝爾已經決定在兩星期後結婚。亞當斯先生是個典型的、勤懇的鄉間銀行家,他很器重斯潘塞。安娜貝爾非但愛他,並且為他驕傲。他在亞當斯一家和安娜貝爾的已經出嫁的姊姊家裡都很受歡迎,仿佛他已是他們家的成員了。
一天,吉米坐在他的房間裡寫了如下的一封信,寄往他在聖路易斯的一個老朋友的可靠的位址。
親愛的老朋友:
我希望你在下星期三晚上九點鐘到小石城沙利文那裡去。我請你幫我料理一些小事。同時我想把我那套工具送給你。我知道你一定樂於接受的;複製一套的話,花一千元都不夠.喂,比利,我已經不幹那一行啦;一年前歇手的。我開了一家很好的店鋪。如今我老老實實地過活,兩星期後,我將同世界上最好的姑娘結婚。這才是生活,比利,正直的生活。現在即使給我一百萬,我也不會去碰人家的一塊錢了。結婚後,我打算把鋪子盤掉,到西部去,那裡被翻舊帳的危險比較少。我告訴你,比利,她簡直是個天使。她相信我;我怎麼也不會再幹不光明的事了。千萬到沙利文那裡去,我非見你不可,工具我隨身帶去。
你的老朋友
吉米
吉米發出這封信之後的星期一晚上,本·普賴斯乘了一輛租來的馬車悄悄到了艾爾摩爾。他不聲不響地在鎮上閒逛,終於打聽到他要知道的事情。他在斯潘塞鞋店對面的藥房裡看清了拉爾夫·迪·斯潘塞。
「你快同銀行老闆的女兒結婚了嗎,吉米?」本輕輕地自言自語說。「嘿,我還不知道呢!」
第二天早晨,吉米在亞當斯家裡吃早飯。他那天要到小石城去訂購結婚禮服,再替安娜貝爾買些好東西。那是他到艾爾摩爾後的第一次出門。自從他幹了那些專業「工作」以來,已經過去一年多了,他認為出門一次不會有什麼問題。
早飯後,家裡的人浩浩蕩蕩地一起到商業區去;亞當斯先生、安娜貝爾、吉米、安娜貝爾已出嫁的姊姊和她的兩個女兒,一個五歲,一個九歲。他們路過吉米仍舊寄住的旅館,吉米上樓到他的房間裡去拿手提箱。之後他們便去銀行。吉米的馬車停在那裡,等一會兒由多爾夫吉布森趕車送他去火車站。
大夥走進銀行營業室的雕花橡木的高柵欄裡;吉米也進去了,因為亞當斯未來的女婿是到處都受歡迎的。職員們都樂於接近那位將同安娜貝爾小姐結婚的,漂亮可親的年輕人。吉米放下手提箱。安娜貝爾充滿了幸福感和青春活潑,她戴上吉米的帽子,拎起手提箱。「我像不像一個旅行推銷員?」安娜貝爾說。「哎呀!拉爾夫,多麼沉呀!裡面好像裝滿了金磚。」
「裝著許多包鎳的鞋楦,」吉米淡淡地說,「我準備還給別人,我自己帶著,可以省掉行李費。我近來太節儉了。」
艾爾摩爾銀行最近安裝了一個新保險庫。亞當斯先生非常得意,堅持要大家見識見識。保險庫不大,但是有一扇新式的門。門上裝有一個定時鎖和三道用一個把手同時開關的鋼閂。亞當斯先生得意揚揚地把它的構造解釋給斯潘塞先生聽,斯潘塞彬彬有禮地聽著,但好像不很感興趣。那兩個小女孩,梅和愛葛莎,見了閃閃發亮的金屬以及古怪的時鐘裝置和把手,非常高興。
這時候,本·普賴斯逛了進來,胳臂肘支在櫃檯上,有意無意地向柵欄裡瞥去。他對出納員說他不要什麼,只是等一個熟人。
突然間,女人當中發出了一聲尖叫,亂成一團。在大人們沒有注意的時候,九歲的梅好奇地把愛葛莎關進保險庫,學著亞當斯先生的樣子,關上了鋼閂,扭動了暗碼盤。
老銀行家跳上前去,扳動著把手。「門打不開了。」他呻喚著說。「定時鎖沒有上,暗碼也沒有對準。」
愛葛莎的母親又歇斯底里地尖叫起來。
「噓!」亞當斯先生舉起發抖的手說,「大夥都靜一會兒。愛葛莎!」他儘量大聲地嚷道。「聽我說。」靜下來的時候,他們隱隱約約可以聽到那孩子關在漆黑的保險庫裡嚇得狂叫的聲音。
——「我的小寶貝!」她母親哀叫道。「她會嚇死的!開門!哦,把它打開!你們這些男人不能想些辦法嗎?」
「小石城才有人能打開這扇門。」亞當斯先生聲音顫抖地說。「——老天!斯潘塞,我們該怎麼辦?那孩子,她在裡面待不了多久。裡面空氣不夠,何況她要嚇壞的。」
愛葛莎的母親發瘋似地用手捶打著保險庫的門。有人甚至提議用炸藥。安娜貝爾轉向吉米,她那雙大眼睛裡充滿了焦急,但並沒有絕望的神色。對一個女人來說,她所崇拜的男人彷彿是無所不能的。
「你能想些辦法嗎,拉爾夫。試試看,好嗎?」
他瞅著她,嘴唇上和急切的眼睛裡露出一抹古怪的柔和的笑容。
「安娜貝爾,」他說,「把你戴的那朵玫瑰給我,好不好?」
她以為自己聽錯了他的話,但還是從胸襟上取下那朵玫瑰,交到他手裡。吉米把它塞進坎肩口袋,脫去上衣,捲起袖子。這一來,拉爾夫·迪·斯潘塞消失了,代替他的是吉米·瓦倫汀。
「大家從門口閃開。」他簡單地命令說。
他把手提箱往桌子上一放,打了開來。從那一刻開始,他就仿佛沒有意識到周圍的人了。他敏捷而井井有條地把那些閃亮古怪的工具擺出來,一面照他平時幹活的脾氣輕輕地吹著口哨。周圍的人屏聲靜息,一動不動地看著他,似乎都著了魔。
不出一分鐘,吉米的小鋼鑽已經順利地鑽進了鋼門。十分鐘後打破了他自己的盜竊紀錄,他打開鋼閂,拉開了門。
愛葛莎幾乎嚇癱了,但沒有任何損傷,被摟進她媽媽懷裡。
吉米·瓦倫汀穿好上衣,到柵欄外面,向前門走去。半路上,他模模糊糊聽到一個耳熟的聲音喊了一聲「拉爾夫!」但他沒有停下腳步。
門口有一個高大的人幾乎擋住了他的去路。
「喂,本!」吉米說道,臉上還帶著那種古怪的笑容。「你終於來了,是嗎?好吧,我們走。我想現在也無所謂了。」
本·普賴斯的舉動有些古怪。
「你認錯了人吧,斯潘塞先生。」他說。「別以為我認識你。那輛馬車還在等著你呢,不是嗎?」
本·普賴斯轉過身,朝街上走去。
摩爾 喜 旅館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西班牙・隆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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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da 位於西班牙安達魯西亞地區,
百米深的 El Tajo 峽谷將這座小鎮一分為二,
過往摩爾人曾據此天險抵禦天主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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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快速介紹這個小鎮,
可能沒有比借用海明威之語更好的方式了。
在他的《午後之死》(Death in the Afternoon)裡,
海明威曾寫到:
“There is one town that would be better than Aranjuez to see your first bullfight in if you are only going to see one and that is Ronda.
That is where you should go if you ever go to Spain on a honeymoon or if you ever bolt with anyone.
The entire town and as far as you can see in any direction is romantic backgrou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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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座在海明威眼中最適合看鬥牛,也最適合蜜月與私奔的小鎮也是我非常喜歡的地方。那裡的日落真的會讓人有說「我願意!」的衝動(欸)。超級慶幸當初除了 Granada 和 Sevilla 外還有撥出時間來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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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也分享我很喜歡的
#5個RONDA美好體驗給你們。
▪ 01 / 朝聖雄偉壯觀的新橋(Puente Nuevo)
▪ 02 / 欣賞 El Tajo 峽谷瑰麗的日落
▪ 03 / 逛逛古老的鬥牛場(Plaza de Toros)
▪ 04 / 入住懸崖第一排的國營旅館(Parador)
▪ 05 / 穿越 Arco de Felipe V 探索白色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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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nda 是個不怎麼大的小鎮,大概 1-2 天就能輕鬆逛完
✨ 若打算入住國營旅館建議提早安排,有機會用便宜早鳥價入住
#最近活在回憶裡的我好想再去希臘或西班牙噢嗚嗚
摩爾 喜 旅館 在 Lee388 Hi Fi 發燒專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Lee388 靚聲推介:
近日聽了這張新發行的SACD:Gary Moore《Still Got the Blues》專輯,碟內第四首Still Got the Blues可以說是Gary Moore的代表作,這首歌曲不止好有味道,而且音效也相當之好,這種結他的聲音,可以觸動心霏,加上Gary Moore的憂怨的歌聲,還有不知道是不是SACD的加持,這首歌曲絕對可以用作試音之選!
聽了這首使我感動的大碟,我自然想了解多一點Gary Moore的事蹟,之後找到了一篇相當詳盡的資料,是來自台灣的【獨立評論】,作者黃怡的一篇文稿,我覺得相當詳細,亦可以使大家更加了解這位結他高手Gary Moore的逸事,所以我引用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最後,這張SACD是我近期一聽再聽,所以一定要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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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
Gary Moore──我的吉他在空中哭泣
作者 黃怡
蓋瑞摩爾(Gary Moore,1952~2011)逝世已6年了,這些年來,他在流行音樂界的聲望不減反增,從youtube連綿不絕的上傳,無論是單曲或專輯,錄音室灌製或現場錄影,以及閱聽者的熱烈反應,大有凌駕Eric Clapton,成為藍調搖滾吉他王的架勢。
摩爾是聽Eric Clapton長大的,記得John Mayall and the Bluesbreakers嗎?晚近的藍調搖滾迷,很少不是聽該樂團中Clapton的吉他主奏,才開始知道實心吉他如何結合藍調與搖滾。酸民常認為Clapton從不敢與Moore同台演出,Clapton倒一向淡定,只說:「Moore彈奏速度實在太快了,我哪裡跟得上他呀!」這是真話,即使Moore不是流行樂壇最正點的吉他手,至少也是最快的吉他手之一,雖然Moore常強調,快是炫技,只是為了帶給歌迷緊張與刺激,他個人滿喜歡聽Roy Buchanan的慢板藍調吉他。
Moore與 Clapton的歌迷特別喜歡比一比兩人的功力,不比吉他,也要比比歌喉。但歌喉是天生的,要比,只能比感情與技巧,Moore去世那年的5月,Clapton唱起Moore的Still Got the Blues,以鋼弦吉他伴唱,配上單純的電子琴聲做背景音樂,雖不如Moore的原唱那麼扣人心弦,卻還是很有味道。不過,Moore做為一個歌者,過了中年嗓音越渾厚,與他的吉他聲兩相唱和,效果越見不凡,這是歌迷普遍的定論。
事實上,彈奏吉他起家的Moore,自己組樂團時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主唱,才勉強唱起歌來。剛開始他也唱一點搖滾,「我討厭死了唱搖滾,後來走藍調搖滾路線,我才越來越喜歡唱歌。」他說,「我往往把曲子的主調降下來,因為我吉他不彈主旋律部分,歌唱本身成了主旋律,我再以吉他部分的變化來應和,這樣有趣多了。」
感謝啟發他的Phil Lynott
有些樂評家認為,Moore的吉他聲線不僅性感,簡直是淫蕩,才會那麼顛倒眾生。Moore的歌迷應該會十分同意這點。他的彈唱風格,若從8歲最初彈奏的那把吉他算起,整整花了將近30年,直到1990年他自作、自彈、自唱的Still Got the Blues問世,才大致建立。
Moore生於1952年4月4日,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姊妹,父母嚴重失和,連累他也提早輟學,15、16歲就到了都柏林,想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年之後父母離婚,北愛暴亂,他無家可回,決定浪跡天涯。1969年加入名為Skid Row的合唱團之後,他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貴人 Phil Lynott(1949~1986)。Lynott高高瘦瘦帥帥,黑白混血兒,魅力百分百,是個色鬼,據Moore說:「你絕不能把女朋友留給他照顧,幾分鐘都不行。」
Lynott像媽媽般的照顧Moore,早起燒飯給他吃,介紹這個、那個給Moore,開啟了Moore包括吃中國菜在內的各方面味蕾。初進入樂壇的Moore,由於年紀小,大家覺得他是憨憨的鄉巴佬,只把他當成琴藝高超的小弟弟看待,唯有Lynnot認他是音樂上的同道,願意與他同甘共苦,一起成長。Moore在Skid Raw待了2年(1968~1970),樂團嘗試各種搖滾樂風,從放克到重金屬,例如Night of Warm Witch,這是Moore第一個正式的音樂學校,但有很多樂迷認為,團員中只有Moore的彈奏可聽,其他人的演出簡直一塌糊塗。
Moore離開Skid Row之後,1973年自組樂團,推出Grinding Stone,這是Moore歌迷必須珍藏的唱片,當時Moore才21歲,已展現不凡的氣勢。然後他三度進出Lynott組的Thin Lizzy,和Lynott共創的佳績如Waiting for an Alibi、Out in the Field,都是搖滾經典之作。
Lynott以主唱的身份組團,後來才學了貝斯及作曲,Thin Lizzy是少數被歐美樂迷承認的愛爾蘭搖滾樂團,Lynott去世後,他的雕像立在都柏林市中心Grafton Street街頭,可見受擁戴的程度。Lynott的白人媽媽未婚生子,黑人父親屢向她求婚未果,但一直有供給這對母子贍養費,Lynott由外婆照顧,從小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是事業有成之後才嗑藥成癮,最後母親發現他染上海洛因癮,逼他進療養院做勒戒,幾天之後,突然身體狀況直轉而下,死於多重器官衰竭。
Moore談起這段經過,不禁黯然,「雖然他誰的話都聽不進去,至少我力勸過他。當時Lynott的兩個女孩還很小,我問他,難道不想看到她們長大成人嗎?他會謝謝我,然後依舊我行我素。」1985年冬天,Moore和當時的妻子去外地探望岳父岳母,有人告訴他Lynott病重,沒想到,第二年的1月4日就死了,才36歲。
Moore回想當年,說好幾天過後才承認Lynott真的走了,「我從來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卻真的必須以酒澆愁,在一家酒吧裡,有人播放我們樂團的歌,一個傢伙走過來說『請節哀』。我回到家,不禁放聲大哭,痛苦極了。」
2005年8月20日,都柏林市為Lynott銅像揭幕,他的媽媽來到現場,過去Thin Lizzy的老戰友幾乎全數到齊,晚上以演唱會向Lynott致敬(見Gary Moore & Friends one night in Dublin:A Tribute to Phil Lynott)。這場演唱會是Moore促成的,他找來待過Thin Lizzy的三位主吉他手,加上他自己,本來Thin Lizzy就以雙主吉他手聞名,Moore與其他三人分別搭配,唱了10首他們的暢銷名曲。可以看得出來的是,Moore的實力遠在三人之上,當時他已如日中天,許多樂迷甚至認為,他是全球最頂尖的電吉他手。
有意思的是,這個演唱會的前後經過有個紀錄片,片中Lynott老友們講述他的舊事,說他文質彬彬,待人接物顯出教養良好,思想上比較不像是個rocker,而像是個知識份子,尤其對愛爾蘭的歷史了解得鉅細靡遺,是他們每個人的啟發者。不過其中有一人說,Lynott的音樂偶像是Jimi Hendrix、Elvis、Janis Joplin和Brian Jones,這四人個個早死,而且死因都和藥癮有關,也難怪Lynott會步上他們的後塵,提前向閻王爺報到了。
尋找自己的聲音
Moore很早就曉得自己和Lynott不一樣,他對女人不是那麼有興趣,對藥物也是,如果酒不包括在內的話。搖滾樂吉他手必須全神貫注,指板上的音符很容易閃失,藥物上癮,絕對無法勝任主吉他手;而且吉他像是重型武器,像機關槍,需要一個控制力強大的人,才能讓它為自己所用。Moore在演奏搖滾樂時,必須是個小心翼翼的戰士;閒下來時,他神經還緊繃著,酒這時是最好的朋友。
他右臉頰到下巴的一道長疤,據說是酒後打架,醒來時都想不起來怎麼受傷的。
1974年,Moore加入了英國鼓手Jon Hiseman的 Colosseum(1975~1978),是個fusion樂團,即興意味很重,融合了爵士、放克、藍調等,這是1960年代興起的樂風,較偏爵士的例如Mile Davis、Chick Corea,偏搖滾的如Frank Zappa、Caravan、Soft Machine、Spirit等,Colosseum也算是其中佼佼者,既然志在做實驗性的音樂,當然很難兼顧市場。
「比較起來,Thin Lizzy像是打爛戰,大家想到哪裡做到哪裡,起床、喝個爛醉、上台演出等等,相反的,Colosseum的成員很嚴肅,很團結,很專業。」Moore說,「我跟他們在一起的3年,大家搭著迷你巴士,到處住便宜旅館,就為了可以跟歌迷演奏我們想演奏的音樂,不是為了錢。然而很幸運,還是有唱片公司願意幫我們灌唱。」
但Moore並不覺得與Colosseum的合作,使他得到充份發揮。「從他們那裡離開之後,有時單飛,有時再回到Thin Lizzy,我常常感到,自己的適應能力似乎有些太好,好的讓自己四分五裂,不曉得哪個方向才是我應該努力的,而我的歌迷也應該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這樣變來變去,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呢?下週我會跑去彈爵士吉他了嗎?」
逐漸的,Moore在不工作的時候,或在後台,總是彈奏著藍調,有人就說:「你彈得滿像回事了,該去灌張藍調唱片……」這話說中了Moore的心事,為什麼他鍾意的都是藍調歌手,很少搖滾歌手呢?例如Jimi Hendrix、Roy Buchanan、Peter Green等,為什麼這些人那麼吸引他?
來自Roy Buchanan技法的影響
先說說Roy Buchanan(1939~1988)吧。這位早年演奏時總是穿著一件土土的花格西裝褲,上身隨意搭配的先生,可是包括Moore在內許多樂壇名吉他手在技法方面的導師,也是至今仍受到電子吉他界無限尊崇的吉他手。他那把1953年型的Fender Telecaster,在他的操弄之下,可以發出幾十種聲音。早年,他從模仿Jimi Hendrix和Chuck Berry的歌起家,後來他的音樂類型頗多,有恬靜的Sweet Dreams,也有狂野怪異的You Are Not Alone。
從早期Buchanan灌製的唱片,便知道他絕對是個自由自在的音樂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吉他聲裡,能夠演奏吉他,就是他每天最大的快樂。熟悉他的人說,他平常幾乎是不笑的,除了彈奏班鳩琴他會笑之外,很少看到他展露歡顏,他這時笑,是因為他雖然吉他彈得出神入化,卻完全無法掌握班鳩,他在笑自己笨。
「吉他已攝其魂魄」,很多朋友這麼形容Buchanan,這位來自美國阿肯薩州、在加州長大的音樂家,父親是農場契約工兼當地五旬節教會牧師,由於教友中黑人比例不小,他很早就迷上靈歌。他和Moore一樣,14、15歲便開始以彈唱為生,有時跟團伴奏,有時脫團做個人秀;他也幾乎和Moore一樣待人慷慨且溫和,只在對音樂有要求時,才會發點小脾氣。不一樣的是Moore比較開朗自信,Buchanan則內向自卑,縱然已成吉他高手,因家計繁重,近30歲還想改行做理髮師。
1971年是Buchanan的轉運年,美國公共電視製做了《世界最頂尖的無名吉他手》(The Best Unknown Guitarist in the World)紀錄片,引來披頭四John Lenon和鄉村歌王Merle Haggard的讚歎,也為Buchanan贏來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一紙合同,那年他已32歲。自此到他48歲去世,出了13張專輯和3張現場錄音。基於他的「存貨甚豐」,去世後又出了17張專輯。
雖然Buchanan有好幾張金唱片,算是成名的吉他手,卻承認每次上台都還緊張得很,並不是大家看見他那樣的悠閒自在。聊到外傳1969年滾石合唱團曾找他去替代Brian Jones,他說確有其事,但他有自知之明:「I don'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look like a Rolling Stone, I don't think like a Rolling Stone.」並說,最危險的就是人人都誇你為世界第一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世界第一。
有一次人家問Buchanan,請他評量一下幾個他的年輕崇拜者(大概意指Jeff Beck或 Gary Moore),他只回答:「彈得快又好是一回事,但演奏總是還要回到歌曲的基本面,看看你究竟想表現什麼。你有辦法,就表現得出來,這時無論你被別人如何評價,你都自知是成功了。」
Buchanan有6個小孩,本來是個愛家護子的父親,然而成名讓他必須不斷的上路做巡迴演出,經年累月下來,習慣性嗜酒腐蝕著他的肉體,有時表演會出現突如其來的恍神。他最後一場演出,是1988年8月7日在康州新海文,因為酒醉砸鍋,他還信誓旦旦一定要戒酒,可是8月14日又因酒後鬧事被捕,地點是維州的Fairfox郡,他被送進警局的牢房,第二天早上,守衛發現他以自己的襯衫上吊自殺了。
Moore雖承襲了很多Buchanan的吉他技法,兩者的真正不同,在於Moore上台後絕對為了觀眾賣力演出,而Buchanan常說,他演奏多是為了給自己聽的,是為了讓自己得到滿足,雖然在他生涯末期,變得比較能夠與觀眾互動,但是他與他的吉他之間有一種極其神秘且私密的關係,在他表演時,觀眾永遠感覺得到。
雖然Moore與Buchanan一樣,都不是那種常常通宵達旦開趴的藝人,即使現場演出及唱片銷路表現耀眼,他們生活仍一如常人,但他們承受的精神壓力迥異於常人。娛樂業是競爭白熱化的行業,尤其藍調搖滾是比較特殊的樂種,觀眾對音樂本身的要求更高,也是壓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Peter Green的致命吸引力
Buchanan與Moore兩人的精神向度不同,Buchanan是對內深掘,Moore是朝外展開;前者追求返璞歸真的美感,後者嘗試建構華麗的情感戲劇;前者大方保留音樂的不足缺憾,後者力圖羅織音樂的完整敘事。Moore不公開認Buchanan為他的老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不認同音樂只是個人靈魂的養料,而是必須能夠與眾人產生身心共鳴的一種實質力量,他希望觀眾能瘋狂、沸騰起來,所以特別痛恨在那種觀眾無法站起來舞動的場合表演。
相反的,Moore承認自少年時代便受到Peter Green吸引,白人吉他樂手中,可能唯有Green真正捉住了藍調搖滾的精髓。Moore曾出過一張專輯獻給Peter Green(Blues For Greeny,1995),他在Green的吉他聲中發現一種溫柔的安慰,Green無論唱歌或彈奏,都令人有滴水能夠穿石的感覺,只要你聽過一次,永遠不可能忘懷,Moore對這種精神境界心嚮往之。這張專輯中,Moore使用的就是當年Green以1,000元美金廉讓給Moore的'59 Les Paul,有別於Moore的其他專輯,他以相當含蓄的演奏法,模仿Green的演奏法,來表現Green的作品。
Green比Moore大6歲,是個英國倫敦東區長大的吉他手,Moore第一次聽到他演唱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小酒館,Moore當時才14歲。當然不只Moore為Green著迷,這個猶太小子才氣縱橫,除了給自己的合唱團Fleetwood Mac寫了無數歌之外,可能很多人不知道,Santana聞名世界的Black Magic Woman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Green出道時被John Mayall帶到他的Bluesbreakers合唱團,頂替Eric Clapton留下的吉他手缺,並預言他的成就會超過Clapton。起先,尤其是Fleetwood Mac氣勢當好時,不知多少人都唱過他寫的歌。然而Green在1971年沾上毒品LSD後,不出3、4年便報銷了,例如Heavey Heart、No Way Out等歌,都可以看出藥物的影響。
1970年代中期,Peter Green常常陷入昏睡,也不時發生譫妄的情形,醫生診斷他因吸食LSD導致精神分裂症狀,他足足在勒戒單位待了2年,才「乾淨」的回到流行音樂界。他算是幸運,雖沒有東山再起,直到今天仍活躍於藍調搖滾界,也不時參與巡迴演出。
Green的吉他琴聲依然美麗動人,繼續保有B.B.King常盛讚他的「甜滋滋」的味道,而且,現在他的「迷幻」是清醒的。人不可能有兩個人生,實相的人生仍值得期待與經歷。他變成一個胖胖的、笑容可掬的70歲老頭兒,接受訪問時常答非所問,聽他嘴裡唱著:「Give me back my freedom.」時,你會哀傷的想到,這是一個我們務必珍惜的、劫後餘生的人。他的悲劇成了我們的享受。
倒是Moore在2011年死了,2月6日,他和女友到西班牙一個海灘渡假,半夜死於心肌梗塞,時年58歲。他吃了一頓安安靜靜的晚餐,兩人還去沙灘上散散步,回到旅館;半夜4點,他女友感到Moore好像很不對勁,曾試著給他做按摩。死後的檢驗證實,Moore不僅是「喝多了」,他死時身上有0.38%酒精,是酒駕限制的5倍含量,通常,人體內酒精含量在0.4%至0.5%便足以致命。
Moore下葬於英國Sussex的瑪格麗特教堂墓園,喪禮只有少數親友參加;他結過一次婚,共生下3個孩子,2個兒子是前妻生的,女兒是他同居了11年的女友生的。他的經紀人發布消息後,全世界的大報都刊出過消息,連台灣都不例外。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要喝下那麼多酒,事實上,我們對Gary Moore的生活所知不多,他是個非常著重隱私的人。或許他冷硬的臉龐只是一張面具,面具下是個異常柔軟脆弱的男人,唯有他的吉他、他的藍調搖滾,足以負載他易感的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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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Moore - Still Got The Blues (Live):
https://youtu.be/4O_YMLDvv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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