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9/5 陳水扁總統出席60屆律師節慶祝大會
〈法律人對台灣未來任重道遠〉
陳水扁總統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圓山大飯店出席60屆律師節慶祝大會,除應邀致詞,並期勉與會嘉賓在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之下,全面帶動司法保障人權的風氣,讓公平正義真正的實現,也讓人民享受到司法改革甜美的果實。
總統致詞時表示,律師是民眾面對司法時第一線的守護者,也是最能促進法官保障人權的人。法官有用裁判保障人權的責任;而律師則有說服法官用裁判保障人權的義務,所以律師的職責更加顯得深切而重要;他並期勉,未來,在全民政府決心追求法治、保障人權,全力朝向司法改革的大方向之下,更應加速配合的腳步,發動律師同道的力量,積極在法院裏根據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援引法律保障人權的規定,在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之下,全面帶動司法保障人權的風氣,讓公平正義真正的實現,也讓人民享受到司法改革甜美的果實。
總統致詞內容全文為:
非常高興能夠在第60屆律師節的前夕,回到律師界的大家庭,和各位同道們歡聚一堂、彼此勉勵。今年同時也是台北律師公會成立60週年的紀念,可以說是雙喜臨門,對於台灣民主法治運動的推展更具有特別的意義。
今天在座有許多法界的前輩及長期並肩打拼的老朋友、好朋友,這也讓我想起了當年擔任律師時候的情景。大家都知道,我是參與美麗島事件辯護後,就走出法庭,為維護台灣民主法治與人權而努力,經過二十年的艱辛困頓,有幸得到台灣人民的付託,成為第一位律師出身的台灣總統,一方面感受到民主、法治確實已經逐步在台灣實現;但另一方面也對於人權的保障仍未普遍落實,覺得任重道遠。所以在許多學者專家的協助下,成立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就是希望能夠提昇我國人權保障的水準,並與國際人權保障的共通標準來接軌。
律師是民眾面對司法時第一線的守護者,也是最能促進法官保障人權的人。法官有用裁判保障人權的責任;而律師則有說服法官用裁判保障人權的義務,所以律師的職責更加顯得深切而重要。很高興的,在各位法界專業朋友的參與跟努力下,今年七月「法律扶助基金會」已經成立滿三週年,法律扶助的落實,是國家對於人權保護的重要關鍵,同時也象徵著對台灣司法對於弱勢族群的權益保障又更近一步。
未來,在全民政府決心追求法治、保障人權,全力朝向司法改革的大方向之下,更應加速配合的腳步,發動律師同道的力量,積極在法院裏根據憲法保障人權的宗旨,援引法律保障人權的規定,在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之下,全面帶動司法保障人權的風氣,讓公平正義真正的實現,也讓人民享受到司法改革甜美的果實。
司法改革不是一天可及,正因為這樣,律師身為法律人,做為社會公義的追求者,又是法治與人權的推動者,必須為司法改革的理想付出更多的力量。就像民主法治發展的腳步一樣,司法改革一定要經過一段陣痛的時期,才會有成熟圓滿的一天。司法改革必經的陣痛,應該由法律人來承擔,相信以律師同道的正義感與專業能力,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承擔司法改革的重責大任,這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身為律師總統,本人絕對有信心看到律師同道成為促進司法改革、完成司法改革最關鍵的力量,當然本人也願意盡自己最大的力量,和大家一起為司法改革、為維護人權而攜手打拼。
最後,祝各位道長律師節快樂,也希望明年此時,能以律師身分和大家相聚,共同分享司法改革的進步與成果,但是在此要澄清,我要以律師身份和大家相聚並非要重操律師舊業,搶大家飯碗,離開律師的工作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也已經忘掉了,今天要我出庭也做不來,真得落伍了,我還需要好好的學習,不過我依稀回想到當初剛擔任律師時,有一次我到台北地院準備開庭,要進去律師休息室休息時,工友竟然不讓我進去,他告訴我這是律師休息室,我不是律師,不能夠進去,我告訴他我就是律師,他不相信,他說沒有這麼年輕的律師,我覺得相當有趣,日子真得過得很快,我從律師到政界走了一圈,馬上又將回到從前,雖然沒辦法再重操律師的舊業,但仍以作為一個法律人、律師人為傲,再一次謝謝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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