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柏惟:「根本不知道哪一個是因為疫苗走的,希望數字趕快出來」
阿中部長說一切都照流程來,要很慎重(#嘴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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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仔內看政治⏩ https://bit.ly/2DfrMq5
#疫苗 #補助 #救濟補助 #陳時中
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有話好說 PTSTal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微解封 #疫苗 #八大行業 #萬華 #武漢肺炎 #新冠病毒 📢關注議題,開啟對話 💪陪我們繼續,做不一樣的政論節目~ ▎訂閱《有話好說》:https://bit.ly/34xc9Vh ▎按讚有話 FB|https://www.facebook.com/PTStalks/ ▎追蹤有話 IG |...
「救濟補助」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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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救濟補助 在 改變弱勢命運,不是靠補助及救濟,改善經濟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 的評價
救濟補助 在 曼蒂英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嗨嗨!提醒您~
今天紓困方案開始申請了喔💰
紓困方案英文怎麼說呢?
你們知道的package 包裹📦
也有配套或是方案的意思
所以紓困方案可以是:
✨relief package
➡️relief 救濟、補助
✨bailout package
➡️bailout (通常指從經濟上)
幫助(某人或機構)脫離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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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cue 救援、解救
在等申請通過的同時英文先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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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也搭配這個句型公式給你😜
🔥I’m in desperate need of + 名詞
我現在迫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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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補助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本土確診加校正共472例、21例死亡;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苗栗電子廠群聚擴大、成立前進指揮所】
台灣今(4)日新增339例本土案例,校正回歸133例,合計472例,另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並新增21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坦言,昨日原本擔憂新高點的出現,以確診與校正回歸後的數字分析,跟前一波高點落差不大;若從發病日來看,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往下走,至於是否考慮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的期限,陳時中則表示:「還沒有想到要降級,也沒想到要升級。」
另外,苗栗縣電子廠群聚感染案今日再新增32名確診案例,累計確診達77人,指揮中心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與4位防疫醫師前往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協助快速採檢、集中檢疫、醫療後送等事項,並將強化桃竹苗有接觸之移工的防疫及管理措施,避免病毒蔓延進入社區。
日本贈送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下午抵台,指揮中心表示疫苗已進入封緘檢驗階段,會儘速完成相關作業並供國人施打,以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及高風險地區為最優先,未來會陸續開放必需維生產業及國防人員施打,同時也感謝日本政府在台灣疫情最危急的時刻出手相助。
■新增確診與校正回歸472例,21例死亡個案
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個案,為170例男性、16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4月1日至6月3日。另外,校正回歸的133例個案,為57例男性、7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死亡的21例個案中,男性14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
新增確診個案與校正回歸共472例中,以新北市227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152例、苗栗縣51例、桃園市11例、台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彰化縣6例、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花蓮縣、宜蘭縣、新竹縣、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雙北以外縣市共93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76例為已知感染源,14例關聯不明、2例疫調中。(見最新疫情概況圖)
陳時中表示,雖然雙北地區有最多確診個案,但苗栗新增確診數值得注意,主要是電子廠的群聚事件所致。另外採檢和報告塞車的狀況已逐步解決,過去最高峰累積5萬多件,「現在歸零,這是比較好的情況,讓接下來的速度能夠加快,讓隱藏期變短,」不過他也提醒,這兩日新增病例數較多,國人要維持高度警覺,疫情仍處緊急狀態。
■苗栗電子廠群聚:成立前進指揮所,擴大篩檢並加強移工宿舍管理
根據苗栗縣府指出,截至今日上午11點為止,該電子廠確診新增32例,包含移工29例、本國3例,另有19例仍在調查中,預計全廠篩檢7,300人,目前已篩檢2,247人。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其中移工都屬於輕症或無症狀,先送往公司宿舍一人一室隔離中。
為避免疫情擴散造成另一波的社區感染,指揮中心今日上午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率4位疾管署防疫醫師進駐該電子廠成立前進指揮所,以便統籌相關資源,與規劃篩檢地點、動線安排、檢疫隔離和後續送醫給予協助。陳時中也強調,應保留當地醫療機構的量能,也會調度中央的集中檢疫所來使用。
指揮中心已訂出應對措施,電子廠與宿舍須增設篩檢站,並落實檢體分流,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此外,仲介公司應儘速盤點移工名單,移工宿舍相關人員從今天起之三日休假禁止外出,內部降載並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相關宿舍管理和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和內政部協助,未來桃竹苗整體區域和全國的移工防疫也要儘速啟動。
■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目標讓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完全接種
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上午11點裝貨完畢起飛,下午2點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後,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檢驗和封緘作業,指揮中心已責成食藥署儘速辦理,儘早提供國民施打。陳時中表示,相關技術資料已在前兩天送達並完成檢查,但還須經過品質及安全性檢驗,本批疫苗的有效期限可到10月14日,時程規劃上較充裕,但仍會儘速施打。
陳時中也提到這是目前獲得數量最大的一批疫苗,非常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直接提供給台灣,若經過COVAX平台分配,時間和程序上相對耗時,「基於兩國的情誼,長久以來人民打下深厚的友情基礎,日本展現有情有義的一面,我們非常感謝。」
至於這批疫苗的接種順序,陳時中表示,「一、二、三類高風險人員一定要打全,」其次是長照機構中的住民和75歲以上民眾,會儘速往下開放,另外必須維持運作的產業或國防需求,已請國防部和經濟部提出相關計畫,未來也會針對高風險的地區增加疫苗配發的比例。
■重症率達17.5%,建立重症北病南送機制、加強查核輔導專責病房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從4月20日開始統計,確診個案8,894例中,有1,560人屬於WHO分類中的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佔17.5%;而年長者重症率較高,60歲以上的3,330位個案中,有1,087例為重症,佔32.6%。
面對高重症率,且雙北醫療量能緊繃的情況下,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北病南送」基於安全顧慮,即將變成重症的患者會提早轉送;至於已有使用呼吸器的病患,若北部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可收治,會調配桃園、新竹、台中等地的加護病房資源,並使用加強型的救護車,在安全的前提下運送。
至於專責病房開設,羅一鈞說明,指揮中心要求全國的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都應將急性病床的十分之一清出為專責病床,沒有針對特定醫院,病房也不限制一人一室,在集中照顧原則下,亦可考量實際需求多人一室。因COVID-19以飛沫傳染為主,通風良好可減少傳播機會,目前專責病房希望透過物理性的做法創造「微負壓」環境,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健康安全。
羅一鈞表示,從SARS以來醫院都累積了相關經驗,也有SOP,但「專責ICU是重中之重,有請醫策會的工務、工程跟照護專業的專家去了解,確保開設的病房符合條件,」若醫院在設置時遇到困難,也會有相關人員做查核和輔導。
■陳時中:各方採購疫苗重點在「原廠供貨證明」,仍拚10月底群體免疫
針對各民間團體、企業及個人採購疫苗的規定,陳時中表示,目前疫苗進口到台灣還是根據《藥事法》第48條之2,以「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為由,申請專案核准,也就是所謂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所有疫苗都還沒有正式的藥證許可。
指揮中心審核的關鍵在於採購者是否確實能獲得疫苗供貨,陳時中說明,應提出原廠會如期供貨的確認文件,指揮中心也會向原廠確認,「如果大家都非常熱心,卻沒辦法有真正的貨品,反而造成空轉,」根據過去官方簽約採購的經驗,各大疫苗廠都只願意與中央政府往來,市面上幾乎沒有現貨,因此指揮中心必須知道疫苗來源是否正確,並非刻意為難,但如果是中國製造的疫苗,根據法規目前確實是無法進口。
另外,陳時中表示國產疫苗按照原訂計畫執行,還是需要由專家會議來認可安全性和有效性。隨著疫苗供應量增加,會盡量提高施打效率,一樣把目標訂在10月底,期待能達成群體免疫。
■AZ疫苗施打出現不良反應,將由健保先支付醫療費
林口長庚醫院證實,一名30多歲男性在他院施打AZ疫苗後引起血栓反應,於5月22日至該院就醫,經醫療團隊搶救後,27日已從加護病房轉至一般病房,並於6月1日出院,持續追蹤觀察。而該名患者除健保給付項目外,另自費70萬元施打免疫球蛋白。
考量患者家庭經濟狀況,院方亦協助當事人申請預防接種藥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在接獲申請後也呈送相關文件給衛福部審查。對此,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回應,疫苗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政府會來受理,但需要時間,已請健保署先支付費用,未來再向藥害賠償處理單位溝通,算是「代位求償」。他也強調,「希望這段時間大家都能夠安心養病,不要因為經濟造成就醫的障礙。」
不過,陳時中提到的「代位求償」說法不精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解釋,健保代位求償是依《健保法》第95條依據,目前只有汽車交通事故有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代位外,就是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中已經有投保責任保險,才由健保署事後向事故單位求償醫療費用,除此之外都沒有代位求償的法定條件。
因為,健保基本上對被保險人的給付是不論「傷病原因」的,無論是因互毆受傷、做醫學美容有醫療事故、因為醫療用藥引發藥害,或因接種疫苗而有副作用就醫,「不管任何原因去看病,只要是健保給付的項目、都是會給付」。至於,使用藥物或接種疫苗(無論公費或自費接種)的不良反應,民眾則可根據救濟法申請「藥害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這也與健保給付或不給付或是代位求償沒有關係、也沒有衝突。
滕西華指出,但如果這名患者治療的免疫球蛋白屬自費項目,政府若體恤民眾自費需要經濟援助,應是由其他愛心管道協助。病人若要獲得救濟,則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企業自行篩檢須醫事人員協助、社區篩檢避免動用醫療院所人力
對於民間企業希望自行快篩,陳時中回應現在並未禁止,也沒有強制報備,但篩檢應由醫事人員協助,因篩檢後仍要完成通報流程,希望可以參考醫療外展服務的作業方式,利用健保或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以加快速度,才不會延遲後續處理。民間企業若有疑問,會請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和中央的防疫醫師給予指導。
有關篩檢量能,今日上午指揮中心也與22縣市召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擴充社區篩檢站的同時也應注意以基層醫事人力為主,避免運用到醫療院所人力,才不會影響到醫療量能。而為加快疫調速度,建議各地政府儘速建立共同調查中心,強化公衛人力運用,迅速掌握確診者相關足跡與接觸對象,匡列出可能遭傳染者以圍堵疫情。
目前全國在6月14日前仍處於三級警戒狀態,指揮中心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管理,近日各大賣場和傳統市場的人流依舊偏高,提醒民眾應減少採購次數。端午連假將至,陳宗彥提醒民眾非必要不要返鄉,以視訊問候家人,指揮中心已請高鐵、台鐵、公路運輸,將每一班次運輸量能降低到2成以下,減少跨區移動帶來傳染風險。
(文/陳德倫、陳潔;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黃適敏;攝影/鄭宇辰、余志偉、葉臻、管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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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校正回歸 #快篩 #群聚感染 #疫苗 #AZ疫苗 #緊急授權 #E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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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Podcast|https://link.chtbl.com/ptstalk-2021-07-14
👤來賓:
胡筠筠(台北市娛樂公關經紀職業工會理事長)
黃泳淇(特定娛樂行業工作者)
苗博雅(台北市議員)
林氏璧(前台大感染科主治醫師)
00:00 開場:本土17例,不以清零為目標
09:54 苗博雅:應讓商家在防疫指引下復業
15:56口罩+實聯制,酒店納管能確實執行
20:41 紓困補助拿不到,娛樂工會自力救濟
28:41 政府夜店合作抗疫,東京經驗適用台灣?
38:10 去年至今的停業、復業條件
44:57 逐步復業?工會希望與政府坐下來談
💬 週一到週四晚間八點,歡迎到臉書收看直播,參與線上討論,有閒來坐!
🚩 感謝交大陳信宏校長帶領的自然語言處理團隊,提供 AI 中文字幕與校對服務。軟體開發初期錯誤難免,也請網友協助訂正幕錯字,提供 AI 更多學習機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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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濟補助 在 Weiwei Chang / mein B1 Leben in Deutschland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mein B1 Leben in Deutschland
Episode 22
哈囉,希望這一集對你一點幫助都沒有!
但是如果能幫助到你,也是我們的榮幸:)
本集影片中,溫ㄤ分享了他在德國 “中年失業” 的悲慘經驗。
如何調適心情,多久找到新工作,如何申請德國失業補助...
還有.....無知與懶惰,也讓溫ㄤ在德國上了最昂貴的一課!
透過影片把這一課,免費傳授給大家,
希望誰都不要重道溫ㄤ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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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就業局網址:
https://www.arbeitsagentur.de/
失業救濟金申請:
https://www.arbeitsagentur.de/arbeitslos-arbeit-finden/arbeitslosengeld
德國求職網站
https://www.mons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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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囉大家,很高興你找到了我的頻道!
我是 Weiwei,一個在德國生活四年,德語程度仍在B1停滯不前的台灣主婦.
在這個頻道我會拍所有我有興趣的影片,有些說中文,有些說德文,希望可以透過影片分享德國生活之餘,也能有機會多練習自己的德文口說,如果有聽到我說錯的方,歡迎留言糾正我。
如果你喜歡我的影片,請幫我按下大拇哥👍,您訂閱了這個頻道,就不會過任何新的影片唷,謝謝收看,謝謝收看,我們下個影片見!
🇩🇪 Hallo Leute! Schön, dass du auf meinem Kanal gefunden hast!
Ich bin Weiwei Chang, eine taiwanesische Hausfrau, die seit 4 Jahren in Deutschland lebt, aber Deutsch nur auf B1 Niveau sprechen kann.
In meinem Videos geht es um alle Themen, die mir Spaß machen! Einige der Videos sind auf Chinesisch, andere auf Deutsch. Abhängig von den Themen oder der Stimmung.
Ich möchte diese Videos machen, damit ich mein Leben aufzeichnen und gleichzeitig Deutsch üben kann. Wenn ich einen Fehler mache bitte zögert nicht in den Kommentaren mich zu korrigieren.
Bitte drückt auf gefällt mir, wenn euch dieses Video gefällt! Wenn du meinen Kanal abonnierst, wirst du dann keins meiner Videos verpassen , danke und bis zum nächsten Video
救濟補助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壹、大林蒲遷村,農地漁民誰來顧?
一、大林蒲遷村計畫書有如兒戲
市府9月編了「大林蒲遷村計畫書(草案)」薄薄幾頁,只有原則,根本沒細節,這也能稱計畫書?這是兒戲吧?
二、大林蒲遷村農地如何處理?
有關於農地部分,所謂的草案只講依「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辦理,卻完全沒具體內容,大家還是霧煞煞。事實上,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裡只講到了地上物補償,這就是第十八條講的「農作改良物及畜產遷移之補償標準,由本府農業局另定之。」卻沒講到農地本身的處理機制。請問農業局長:
(一) 你對大林蒲的農作改良物地訂了補償標準沒?
(二) 更重要的是,農地部分不在補償自治條例裡面,這該怎麼辦?農地也要一坪換一坪,你們會為農民請命嗎?
三、漁民部分又該如何處理?
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第十九條也講到:「水產養殖物遷移之補償標準,由本府海洋局另定之。」那麼請問海洋局長:
(一)鳳鼻頭漁港現還有多少漁民、漁船、漁具,你們是否都知道?
(二)目前停泊在鳳鼻頭漁港內舢舨共計78艘,漁船3艘,有拖網、刺網,你們要全部收購嗎?用多少價格?補償標準訂出來了沒有?
貳、君毅正勤污水管舖設問題
君毅正勤國宅社區由多棟12樓住宅大樓組成,其污水下水道於民國83年國宅開發時已配合埋設完成,污水經由地下室化糞池採壓力排往區內側溝,因區內巷道底下接鄰地下室頂板,早期以淺埋連接管及側溝截流方式辦理用戶接管,因此,必須以廢除地下室化糞池改管方式,藉以辦理實質用戶接管,達到改善環境衛生,削減河川污染源。
原計畫花1.3億,應該在2年前就完成,請問水利局目前狀況如何?
參、工業缺水問題
一、高雄每日155萬CMD,用水緊繃
高雄每日約需 155 萬噸水,高屏堰地面水每日 110 萬噸,鳳山水庫每日供應 30 萬噸,另外地下水(含伏流水)每日15萬噸,這樣的供水量已經達到極限。
二、工業區加入搶水行列,十年後缺水23萬噸
目前用水緊張,然而高雄現在還有開發中的工業園區將要加入搶水行列:
(1) 橋頭科學園區最高用水量是4萬CMD(公噸/每日)
(2) 仁武產業園區1.2萬CMD
(3) 和發產業0.55萬CMD
此外,現有的臨海工業區等也會增加用水需求,再加上民生用
水也可能成長,高雄市預估民國120年每日用水缺口達23萬噸。
三、再生水補得過來嗎?
經濟部預計公告之「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高雄將被列為首波名單。為解決困境,經濟部打算加強再生水的利用,在再生水發展條例規範下,未來境内新設廠或舊廠擴增產線,用水量超過3000噸工業用水須強制使用50%以上再生水,新法勢將影響高雄未來之產業發展。
但單靠再生水廠,能補足23萬噸用水缺口嗎?高雄第一座已完工的鳳山再生水產可供應4.5萬噸。第二座設計建設中的臨海污水處理曁再生水廠,第一期供應臨海工業區內中鋼、中油、李長榮化工、李長榮科技、中石化等5家工廠每日3.3萬噸再生水,總經費約新台幣39億元,計畫向内政部營建署申請補助(中央補助92%,市府自籌8%),未來最高可擴充到日產 6 萬噸。
鳳山加臨海兩座再生水廠,最多只有10.5萬噸,這個離23萬噸還有很大差距,要怎麼補?
四、新設每日用水3000噸以上公司要用50%再生水,辦的到?
另一個問題是強制新設每日用水3000噸以上公司要用50%再生水,這如何強制法?做得到嗎?
五、高雄水自己用都不夠,未來竟還要支援南科20萬CMD?
南科目前用水量約21.5萬CMD,在台積電設廠後,預計在115年將會到達32.5萬CMD。我們從水利署的穩定供水方案看到,中央為了讓南科不缺水,竟然打算在「臺南高雄水源調度108年完成」後,要把高雄送水到南科由現在的5萬CMD增加到20萬CMD!
高雄水已經不夠用了,中央竟然一口氣還要抽20萬CMD的水給南科用,這會不會太誇張了?原來水利署花了幾十億做「南化高屏聯通管工程」把原水送到高屏溪攔河堰並不是支援高雄用水,而是為了南科,請問水利局長,這樣可以嗎?
救濟補助 在 改變弱勢命運,不是靠補助及救濟,改善經濟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 的推薦與評價
因不忍見偏鄉弱勢家庭孩童因家庭經濟或教育偏差而受苦,或囿於弱勢的窘境,無法充分發展,陳文靜傾注畢生積蓄創辦「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慈惠善導書院文化教育 ... ... <看更多>
救濟補助 在 [問題] 社會(救濟)補助的申請次數? - 精華區SW_Job 的推薦與評價
藤原。玫:
我聽說申請社會(救濟)補助只能申請一次,有此規定嗎?
請問各位,如果因生活困苦曾申請過社會(救濟)補助,可再次申請社會(救濟)補助?
我聽說申請社會(救濟)補助只能申請一次,有此規定嗎?
我是伊甸基金會、西區社福中心志工。
my blog:https://memi2007.pixnet.net/blog(歡迎你呼朋引伴串門子與塗鴉)
ps.此文為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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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34.182
> -------------------------------------------------------------------------- <
作者: TonyQ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會(救濟)補助的申請次數?
時間: Sun Feb 21 23:15:14 2010
※ 引述《lighthearted (政閎)》之銘言:
: 藤原。玫:
: 我聽說申請社會(救濟)補助只能申請一次,有此規定嗎?
: 請問各位,如果因生活困苦曾申請過社會(救濟)補助,可再次申請社會(救濟)補助?
: 我聽說申請社會(救濟)補助只能申請一次,有此規定嗎?
: 我是伊甸基金會、西區社福中心志工。
: my blog:https://memi2007.pixnet.net/blog(歡迎你呼朋引伴串門子與塗鴉)
: ps.此文為轉貼
這個小弟可以來班門弄斧一下 , 因為這類的諮詢就是我們每天電話的內容 ,
這裡要先請該志工定義他所謂的社會救濟 ,
其實也就是要先看案家的狀況符合哪些要素 , 跟之前申請的是哪一個項目.
各縣市可能實施的狀況還是有所出入吧 , 以我在的桃園來講 ,
我能想的到的 , 從持續性到一次性的大概分列如下.
持續性的(可以領一段時間的,半年或更久...)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老人、小孩 、身障者)
3.特殊境遇家庭
一次性的
4.急難救助(因急難事由而導致生活陷困.)
5.弱勢民眾生活補助
6.中低收傷病醫療補助
(等等等 , 實際上遠遠不只這些, 但是我只先講我比較熟的.XD)
----------------------------------------------------------------
基本上他說的狀況會需要重新申請的話 , 之前請領的就不太可能是持續性的 ,
除非是忘記複查或者是曾經資格異動不符.
我個人的直覺判斷會是類似急難救助的項目,
所以下面講的就只講急難救助.
----------------------------------------------------------------
如果是急難性的急難救助 ,
各縣市的實施細則應該還是有所不同吧. 還是要向所在當地的單位洽詢.
以桃園來講 , 急難救助大概可以分成三塊.
1.公所層級的急難救助 - 據說是 $3000
2.縣府層級的急難救助 - (金額現在沒手冊不太記得,
好像五千到一萬吧...看事由核撥)
3.馬上關懷(目前桃園的主責單位是公所 , 最多三萬,金額看評估情形.)
其中 , 同一事由在符合申請要素的前提下可分別申請這三種補助.
這三個補助不互斥 , 其中以馬上關懷最廣、最快 ,
所以一般建議都是申請馬上關懷->公所急難救助->縣府急難救助.
但是這三個救助 , 同一事由都以申請一次為限,
不同事由就沒有這個限制.
----------------------------------------------------------------
當然審核時還是會斟酌急難事由跟接受政府補助的程度來審核就是了,
嚴格程度來講公所會比較好請 , 縣府比較嚴一點 , 馬上關懷...看評估狀況.
但是都要是三個月內的急難事由 , 而且要符合某些要素 ,
以桃園縣府的急難救助而言 , 可參考
https://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39&site_content_sn=12026
條件如下
1.戶內人口遭遇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困者
2.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罹患重病、失業、失蹤、入營服役、
入獄服刑或其他原因, 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3.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
致生活陷於困境
4.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本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
5.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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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關懷也是要三個月內急難事由 , 不過多一條因失業導致生活陷困的.
(
不過實際上 , 失業者據說還是會評估[生活陷困]的情形,
而且要檢附三個月內登記滿三次的求職推介卡...基本上有點麻煩.
說是據說是因為這是聽承辦人說的 , 而且現在實際執行都放給公所 ,
縣府比較偏經費核銷 , 所以這邊就不是很能完全了解.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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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了一圈 , 繞回來原po的問題 , 這個問題如果是我接到電話諮詢 ,
我會先詢問他之前請領的補助項目 , 因為這樣可以最直接了解他可能的情形 ,
接著再詢問案主目前最主要的困境 , 通常可能有幾種狀況 ,
通常很大部分是失業導致生活陷困 ,
這種通常如果家庭結構沒有老少殘的話就只能說殘念...
如果有老少殘就轉介中低收入戶相關的補助 ,
已經有申請的話也只能說殘念...
一種是家中工作者因病住院無力負擔生活費醫藥費 ,
這種就問是什麼疾病 , 需要住院或休養嗎 ,
需時約多久 , 費用大約金額 ,
不含部分負擔醫藥費及材料費等就超過五萬的可轉介中低收傷病醫療.
或者是看看有沒有辦法轉介急難救助, 看他之前有沒有申請過...etc
再來就是家中沒有工作者或者工作者無力負擔家庭支出的 ,
像是獨居老人 ,
這類基本上會先建議去申請中低老跟三節獎助金 ,
通常沒幫別人報人頭的話都不會有收入 , 六千可以加減領 ,
真的有狀況不夠用外加沒房產動產就可以再申請低收 ,
列到二款或一款還可以多一點錢.
家中幾乎都是老少殘 , 工作人口扶養比低於 1:1 很多,
判斷家中動產不動產跟收入狀況 , 轉介中低收或低收.
常見的目前大概能想到的不出這幾種 , 如果這幾種以外的特殊案例 ,
通常就是轉介社工讓他們去評估開案協助了 ,
像能申請我們的弱勢民眾生活補助的據說都需要開案.
所以還是要了解案主的實際需求跟他的補助情形 ,
才有辦法幫他評估他是不是還能申請.
以急難來講 , 我們是同一事由是不能重複申請的 ,
但是他也不一定只能申請急難 , 看他的狀況來給建議才是比較好的 ,
建議可以向當地的縣市政府社會處救助單位諮詢.
--
救助單位要了解的東西真的很多 , 因為總機通常搞不懂各種補助跟福利人口的差別 ,
只要聽到生活困苦需要幫忙這些關鍵字就會轉過來了...囧rz
然後我們會再問他是哪一個福利人口的類別再轉出去到業務單位或直接回應..(遠目)
每天就一堆電話繞來繞去的 囧.
--
I am a person, and I am always thinking .
Thinking in love , Thinking in life ,
Thinking in why , Thinking in worth.
I can't believe any of what ,
I am just thinking then thinking ,
but worst of all , most of mine is thinking not actio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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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198.44.168
※ 編輯: TonyQ 來自: 60.198.44.168 (02/21 23:19)
※ 編輯: TonyQ 來自: 60.198.44.168 (02/21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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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Q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會(救濟)補助的申請次數?
時間: Mon Feb 22 10:33:12 2010
※ 引述《TonyQ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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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0.198.44.168
: ※ 編輯: TonyQ 來自: 60.198.44.168 (02/21 23:19)
: ※ 編輯: TonyQ 來自: 60.198.44.168 (02/21 23:23)
: 推 sungiraffe:大推!!解釋的很清楚耶!!(我也是救助單位的小社工, 02/22 01:09
: → sungiraffe:最後一段真是說到我心坎裡了) 02/22 01:09
: → lighthearted:推 十分清楚~ 想補問一下 上篇推文說的一年限制 可能 02/22 01:25
: → lighthearted:是怎麼定出來的? 02/22 01:27
: 推 lighthearted:補堆 02/22 01:27
抽空閒聊了一下,
這種情形通常是發生在「持續性或半持續性的事由」,
比方說因為罹患某些病導致一直因為醫療費用而生活陷困.
(只是個比方, 其實這種case很少 , 長期失業比較常見 ,
但長期失業其實是不符合我們急難救助的標準的 , so...)
基本上急難救助還是以事由為依歸啦 ,
能夠同一(或類似)事由申請兩次以上, 其實是蠻難得的事情 .
這條規定我自己是沒有明文看過 , 而且理論上也是在同一事由僅限申請一次,
且限三個月內急難事由的的狀況下不太可能出現的,
但據說是有印象我們也有這條規定的存在 .XD
(反正就很多很奇怪的狀況都可能會發生,
看過最囧的事由是因為低收資格異動沒提申覆補資料導致生活陷困的...orz)
不過我很確定不同事由我們沒有一年只限申請一次。
其實這種規定在實施上就是看實施細則或作業標準怎麼寫,
寫得鬆空間就大,寫得緊空間就小...
我想各縣市政府應該都是參考這規定再各自設立細則,有興趣可以自行參考。
內政部急難救助金申請審核及撥款作業規定
https://sowf.moi.gov.tw/10/law/1/law010.htm
--
另外補充一下上篇有關公所的急難救助,
我們公所自辦的急難救助標準也是各自行政,跟縣府不太一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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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4.207.224.18
※ 編輯: TonyQ 來自: 74.207.224.18 (02/2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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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nnabardust (jjjjjj)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會(救濟)補助的申請次數?
時間: Mon Feb 22 11:30:01 2010
: 推 sungiraffe:大推!!解釋的很清楚耶!!(我也是救助單位的小社工, 02/22 01:09
: → sungiraffe:最後一段真是說到我心坎裡了) 02/22 01:09
: → lighthearted:推 十分清楚~ 想補問一下 上篇推文說的一年限制 可能 02/22 01:25
: → lighthearted:是怎麼定出來的? 02/22 01:27
: 推 lighthearted:補堆 02/22 01:27
北市各區公所部分
1.https://0rz.tw/CJ2J5
該網址有標準表與申請流程(但並未提到一年限制)
2.https://0rz.tw/mkTUh
此網址可下載急難救助申請表
該表格有載明
"申請生活救助者,同一事由者以申請一次為限;申請車資救助者,一年不得超過二次"
以上似乎可以認定是「限申請一次」,但並未表示期限。
而推文中提到以一年為限,
是實務工作上有碰到的案例,
所以有此推論。
至於是不是交辦案等特殊情況,
搞不好就認定就更寬鬆!?
--
這叫做敗德啊。超越束縛人類的道德之後,體會到的是至高無上的快樂。
那麼,人為何要制定道德呢!那是因為要享受縱慾啊。嚴格的道德會帶來
更高的快樂。貪於享樂是人的命運,反抗反而是不自然。
不是這樣嗎?
-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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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25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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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會(救濟)補助的申請次數?
時間: Mon Feb 22 20:37:14 2010
通通砍光光
補助申請的時限,是依戶籍所在地的縣市主管機關做判別和決定
也就是各縣市政府的去決定,依照各縣市能分配的資源以及經費決定
所以台北市、高雄市、各縣市都不盡相同
也沒有所謂的答案,所以麻煩請問問題的人參考他所在的地方政府法規
一個政策一定有所謂的母法,之後各地方政府依據地方風情、資源以及各項狀況細分
例如為何會有急難救助?為何會有川資?
沒為什麼,因為這是社會救助法所明訂地方主管機關需要進行的協助
社會救助法訂出了大方向之後(中央單位訂原則方向、地方政府定實行辦法)
各地方政府在依據預算、人口數、可運用資源等進行法令編制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低收入戶的申請規定
社會救助法中明訂了低收入戶的算法
但各縣市政府還是會依據各地方的現況去調整
例如採記的人口、所得的計算方式、採記親等之類
所以回歸到問題?補助期限的問題!各縣市都不一樣,沒個準~
馬上關懷的母法是「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實施計畫」
基本上沒有明訂申請間隔
所以各地方政府會依據各地方狀況再行制訂作業要點
向我們單位就是同一事由三個月以上才能重新申請
不同事由則不在此限
同理各縣市也都有相關法令,例如
「OO縣低收入戶審查作業要點」、「OO縣天然災害慰助金實施辦法」之類的
所要問這問題之前,除了母法之外,還必須參考各縣市政府
才能有正確答案
============================================================================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
97年8月18日內授中社字第0970703755號令發布
97年11月6日內授中社字第0970712249號令修正發布附表二
98年3月16日內授中社字第0980713585號令修正發布
98年9月14日內授中社字第0980713760號令修正發布
ㄧ、
為落實總統扶窮濟急減少家庭不幸政策主張,運用村(里)在地化通報系統,及早發
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民眾,發揮政府馬上關懷,提供及時經濟紓困,
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核定機關,指鄉(鎮、市、區)公所;直轄市、縣(市)政府衡量其得於
本要點規定時程內完成訪查、核定及撥款者,得自為核定機關。但第五點第二項情事
之個案,以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核定機關。
三、本要點救助對象為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
(一)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
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四、本要點救助內容規定如下:
(一)依個案需要提供一次性關懷救助金或分月、分次發給關懷救助金。
(二)其他福利服務轉介。
五、本要點規定申請急難救助程序如下:
(一)受理窗口:遭逢急難民眾本人或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機構、
團體等,得檢具申請書或通報表(格式如附表一)向下列窗口申請救助或通
報:
1.村(里)辦公處。
2.鄉(鎮、市、區)公所。
3.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實地訪查:
1.受理窗口受理後,應立即通報核定機關之代表,召集訪視小組,於二十四小時內
進行個案實地訪視。
2.訪視小組由核定機關召集,成員如下:
(1)核定機關之代表,並兼訪視小組召集人。
(2)村(里)長或村(里)幹事。
(3)當地立案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普受社會大眾信賴公益團體之代表。社會
福利機構(團體)應指派社會工作人員為代表。
(4)其他視個案性質,必要時得增邀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工作人員、與事
故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或當地管區警員。
3.前目第三子目所定機構或團體,由核定機關造冊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並建立資料庫備用。核定機關如需邀請資料庫名單以外之機構或團體指派代表擔
任訪視小組成員者,得隨時補報備查。
(三)個案核定:個案急難事實及生活境況,由訪視小組依認定基準表(如附表二)
認定,並填具認定表(格式如附表三)立即送核定機關即時核定及撥款。
(四)轉介:經開案之個案如有其他需求,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轉介相關社會、
衛生、勞工或教育等體系申辦相關福利事項。必要時,得結合民間資源協助之。
(五)其他應遵行事項:
1.當事人應誠實提供有關證明,如不實領取關懷救助金,應負法律責任,並返還
已領取之關懷救助金。
2.訪視人員應善盡訪查認定之責,如有不實情事,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點第二款救助對象有下列情事之ㄧ,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工作人
員評估並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認定結果核定及撥款:
(一)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之通報個案。
(二)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財產未
能及時運用於生活所需。
(三)已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
六、給付方式及給付基準規定如下:
(一)核定機關對符合第三點規定者,應即時發給關懷救助金新臺幣一萬元至三萬元。
經評估必要時,得將該個案關懷救助金採分月或分次方式發給之。
(二)核定機關得建立備用金制度。訪視小組對急迫性個案得於認定符合第三點規定時
,立即先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並逕送核定機關於當日核定後,於二十四小時內發
給關懷救助金餘額。
(三)關懷救助金發給後,家庭生活仍陷於困境者,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社會救
助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核予救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急難救助後,家庭生活仍
陷於困境者,得轉報內政部再核予救助。同一家庭每年領取政府發給之急難救助
金總額,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七、行政及管考規定如下:
(一)所需經費由內政部依直轄市、縣(市)之村(里)數及行政事務費計算,預撥經
費予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並轉撥鄉(鎮、市、區)公
所備用。
(二)核定機關發放關懷救助金後,應定期將有關憑證送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核
銷。本要點支出經費採就地審計方式,有關憑證之審核、保管、財務處理及督導
考核,參照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月三日及十八日前,將前半個月執行成果送內政部
彙整。
(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績效優異者,列為內政部社會福利績效考核另予加分
項目;主辦業務及訪視人員得送請其所屬機關(構)獎勵或表揚。
八、經費來源: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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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unter 來自: 122.117.125.103 (02/2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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