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不當待遇教師各案整理,目前校方都已知錯讓步:
【A師案】
1,中原大學於109年初片面終止與A師雇傭關係,依照教師法規定「編制內」教師解聘必須報部核准,唯中原大學否認該師是編制內教師,僅是短聘教師不須報部即可解聘,並且聲稱有契約簽屬。
2,A師提供自己是公保身分(編制內教師屬於公保,短聘教師是屬於勞保),證明當時招聘是編制內教師,投訴教育部想證明自己是編制內教師,卻石沉大海,而向我們陳情。
3,起初,我們向教育部詢問該師編制內身分,教育部遲遲不給答案,甚至誤導表示部內不會有老師是否為編制內的資料。
後來得知校方每年都需要填報專兼任教師明細表(有明列是否為編制內)報部,我們直接行文給教育部,要求針對明細表內容回覆,教育部一個月後表示願意回文證明鄭師是編制內教師,但卻莫名其妙接受中原大學誤植資料的說法,這樣的說明我們無法接受。
4,依照教育部的公文已經很明確A師就是編制內教師,我們再去研究相關罰則,找出教師待遇條例,要求教育部立即開罰中原大學,其中開罰處分就拖了將近一年,校方想用司法來解套,直接向A師提告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教育部也被動不開罰,完全沒有依法行政,最後部內因為立場站不住腳,開出了第一張罰單,累計共三次罰單。
【B師及C師案】
1,中原大學用莫須有罪名向老師提起教評會,通過解聘報部,但因解聘理由非常薄弱,教育部並沒有核准,要求校方「補件」。
2,校方因自認已經走入解聘程序,不幫老師排課相關權益都收回,案子就這樣卡了4-5年(C師),想離職去應聘其他學校也沒辦法(因沒有排課紀錄,其他學校擔心該師是問題老師)。
3,兩位老師先後向我們陳情,我們調閱法規後,依據教師法16條第4項規定,教師的解聘案尚在處理程序中,其聘約屆滿學校應繼續聘任,顧校方沒有排課及評鑑老師,都違反教師待遇條例。
4,我們要求教育部向中原大學開罰,教育部跟A師案態度一樣,程序漫長而消極,最後經我本人召集協調後,才願意依法行政去開罰中原大學。
【其他案】
1,目前還有其他教師也被校方以類似手法折磨,但目前因為教育部認真督導,校方似乎不敢再繼續壓迫。
2,辦公室會持續注意。
教師解聘辦法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嗨嗨大家,求職面試的時候總會需要提供一些文件,其中有一項「良民證」不知道大家有無聽過呢?聽起來就像是個證明自己的好人的證明一樣,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呢?我一定要繳交嗎?就跟著Workforce勞動力量一起往下看看吧
☛ 良民證是什麼呢?
良民證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主要是證明個人有無刑事犯罪紀錄的公文書,比較常使用在留學、移民(申請永久居留)、求職或旅遊上。如果有需求的話,可以準備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至各地方政府的警察局臨櫃辦理(但最好先確認一下各地方的服務時段),或是先在網路上申辦後,再至領件地點領取。
☛ 雇主可以要求求職者提供嗎?
還記得我們之前有分享過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的規定嗎?雇主不能違反求職人或員工的意思,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其中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條也明訂了隱私資料的範圍,而個人生活資訊中的「犯罪紀錄」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在未取得求職者或勞工的同意前,其實雇主是不能任意要求員工提供良民證的。
不過在該法中還是有但書的規範,如果雇主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這些隱私資料是基於經濟上需求或是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而又再必要範圍之內,那麼還是可以請求職者提供良民證以確認是否勝任這項職務的。
☛ 可以合法要求提供良民證的常見行業?
上面提到就服法施行細則的規範其實還是會讓有些雇主有所疑慮,畢竟「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還是太過抽象了,那麼到底有沒有可能可合法地要求員工提供隱私資料呢?畢竟對一些老闆來說,有時候就真的必須要確認員工的背景才能安心的聘僱或是保護客戶的權益呀!其實是有的,但只有特定的行業與職位才有相關依據得在面試時要求員工提供良民證,以下舉幾個行業為例:
❶計程車駕駛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
有觸犯過特定刑事案件之紀錄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❷保全人員(保全業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
曾觸犯特定刑事案件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即使是任職後才有觸犯特定刑案,保全業者(資方)在知道情形後也應即予解職。
❸教育工作者(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及第8項、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8款及9款)
擔任補習班的教職員工,如果有性侵害、性騷擾等法令列示的情況且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時,業者應予解聘或解僱;教保服務人員有法令列示的情況之一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雇主知悉的話也應予以免職、解聘或解僱。
❹托育人員(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8條)
擔任托育人員(俗稱的保姆)者,依法應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等文件才有辦法向主管機關辦理托育服務登記。
以上只是列舉一些行業作為參考,實務上可能還有一些職務,雇主在說明其正當性後,仍然可以合法地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良民證的;反之,如果沒辦法清楚地說明有哪些正當的需求或是維護公益的目的,就有可能會違反就服法規定而受到檢查,進而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本篇文章提供了關於良民證的一點點小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多瞭解一些。總之,求職面試時不管要繳交任何資料前,都需要再三思考與確認其必要性,個人資料是很珍貴且私密的啊!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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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解聘辦法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新北市教育局螺絲繼續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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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高中實施「五五酷刑」班規,涉侵害兒少人格權、學習權、財產權。新北市教育局再次被監察院糾正「未依法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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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高中導師實施「五五酷刑」班規,以「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等方式處罰學生,這麼離譜、誇張的行徑,結果新北市教育局竟然完全沒進到應有的督導責任,最後還是因為家長投訴媒體才被爆出來,並於昨天遭到監察院的調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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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事件未照規定處理,#校方教育局皆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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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師法》第14條的規定:「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是可依循程序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然而,關鍵就在於#新北市教育局沒善盡責任, 因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的規定,這類的狀況發生的話應該在五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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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該間高中不但未在時限內召開會議,也沒有依照資遣辦法邀請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參與會議。更誇張的是,該校#延遲校安通報長達21天, 結果新北市教育局卻回覆「通報無延遲、符合規定」,最後被家長投訴媒體,才讓校方與教育局離譜的行為曝光。而且,校方的處置措施也並未針對問題予以解決,反而是火速將該名教師調離導師職務,這種處置方式讓監委感到並未權衡學生受教權益,也未充分保障教師接受公平審判權利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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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規涉不當管教原因恐是教育高層螺絲早就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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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從2016年開始,該名導師實施「五五酷刑」之對象已涉及4個班級、129名學生。經過監委調查後發現,總計有24條班規涉及人格權、 5條班規涉及學習權、4條班規涉及體罰、2條班規涉及財產權之侵害,部份條文則有違反「禁止體罰」、「性別平等」原則。當然,現行教育法令的不完備,導致各種「班規亂象」出現,教育部有其責無旁貸的義務要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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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這次霸凌事件來看,這些班規都違反《教育基本法》等現行法規,可說是地方教育單位在執行端上出問題。除了已經投訴的家長外,完全無法掌握這幾年下來,受害的同學有多少?也凸顯了校方完全沒掌握到該名導師的教學狀況。儘管該名導師的初衷是針對沒交作業的處罰,但是這些處罰的手段很明顯地都超出管教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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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擔心,這種不當管教的狀況在新北市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因為不論從學校還是教育局的反應來觀察,都可以發現怠忽職守的狀況。但是,更令人憂心的是,新北市教育的問題恐怕是高層就「壞了了」,幾周前就曾爆出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涉及教師徵選的關說案,當時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就主張,「侯友宜市長不應盲挺、即刻嚴懲。」但是,沒想到市長一反過去以及這幾天面對疫情升級時「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的態度,力挺教育局長張明文,強調張局長認真負責、處事態度嚴謹,對於「關說案」輕輕放下,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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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整起不當管教事件到底有多少人受害?即使學生已畢業,是否也應該協助輔導之。我們認為,新北市應該健全通報機制,避免教育界亂象不斷地在新北市重演。這樣不但消磨其他教育人員的熱忱,更對本市的學生在學習上有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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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我們認同防疫優先,但我們同時也認為,針對新北市教育局層出不窮的鬆螺絲事件,相關單位應該負起該有的責任,依據侯友宜市長的標準:「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原則來處理,該檢討就檢討;該改進就改進;該承認錯誤就承認;該下臺的就該下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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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798369
台中小一生犯錯後「上台被公審」…爸爸怒批老師設「告狀時間」!網酸:台灣還在搞文
革
柯家媛
2023-05-29 11:05
台台中一所小學老師會於每天第四節課設置「告狀時間」,讓小學生站在台上,接受其他
小學生的批判。有家長指控這樣的行為根本是「霸凌」,造成自己兒子情緒不穩。陸續也
有其他7名家長出面指控,對此校方回應「還在調查中」,而當事老師則否認指控。
據《TVBS》報導,有爸爸發文指控,台中市某國小一名教師以「自認為對的」教育方式,
在每天第四節課設置「告狀時間」,讓犯錯同學到黑板前面對「同學公審」。他的兒子剛
上小學一年級,原本滿心歡喜期待上學,卻變得討厭上學,還會半夜驚醒哭鬧,自己無意
識地抓自己。這名爸爸無奈,事後向學校申訴未果,而老師仍認為這樣的班級經營是對的
,但孩子每天夜晚被驚醒,讓他感到心力交瘁。
不只這名爸爸,還有家長出面控訴,這名教師還會幫孩子取綽號,無法忍受「動作慢的孩
子」,便指責孩子是「慢烏龜」;而愛講話的就叫「公雞雞」,讓孩子被貼上標籤,被同
儕以異樣眼光看待。
7位家長出面控訴這名教師教學方式有問題,但向校方申訴卻未果。對此,校方回應目前
只接獲一起投訴,調查時間長達兩個月,還在進行中;當事教師則以文字聲明,「家長捏
造事實涉及毀謗已經提告,靜待學校調查。」
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這種風氣很糟誒…」、「建議這位老師去對岸任
職」、「根本是霸凌時間」、「來台灣才知道文革還在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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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也親自到校/直播
結果只能在警衛室寫申訴單
https://reurl.cc/8j3x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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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10.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85638461.A.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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