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5~110/07/21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就業服務、勞工行政、活動計畫書撰寫及籌劃辦理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全職工作經驗者(務必於報名表、自傳及檢附之工作證明文件中敘明所屬相關經驗類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2、 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 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 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職稱:業務輔導員(職代)。
二、名額: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三、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四、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現缺期間約1年)。
工作內容及薪資: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銀髮勞動相關課程活動規劃、推動銀髮勞動政策相關作法規劃及管理檢討執行績效、銀髮個案及企業服務輔導。
2、 各項報表製作、執行中心營運相關事宜。
3、 辦理與就業服務相關業務之推動執行。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mail@email.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3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鳳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職代)」 (報名表word或odt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九、甄試方式:採電腦測試及口試,兩者皆須通過方符合錄取資格。
(一)口試(占總成績100%):
1、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視情況採遠距面試或現場面試2種方式擇一進行。
2、 如採遠距面試方式,參與者須自備具有穩定網路訊號、視訊鏡頭、麥克風及喇叭等可供視訊之裝置。
(二)電腦測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出具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10年7月14日止)。
(3)身心障礙者:請出具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出具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出具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出具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十、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再延長公告7日。
(三)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新 住民 語文 課程 手冊 在 看書的日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日常書評]
《#文青養成指南:#臺灣文學史基本教材》,國立臺灣文學館編,國立臺灣文學館,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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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期間,想推薦一本可以輕鬆購入、輕鬆閱讀、輕鬆吸收的臺灣文學史——《文青養成指南:臺灣文學史基本教材》。
讓臺灣文學的養分向下滲透紮根,甚至能夠進入中小學的國民教育,是關心臺灣文學發展的人們近年來努力的方向。若是經歷過國立編譯館時期的人,看到模擬「高級中學 中國文化基本教材」的副標題,應該會會心一笑。
看似輕鬆,背後的著力卻是深刻的研究實力與用心。《文青養成指南》是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力:書寫LÁN臺灣」常設展的延伸專書,結合邱貴芬教授主持的「臺灣文學虛擬博物館」文學史研究成果所編成的「簡明臺灣文學史」。全書分成11個主題,用流暢易讀的文字分述各階段的文學發展與代表作家,並用大18開本、多層次的封面裝幀、可攤平閱讀的裸背穿線裝訂,佐以彩印的文學館藏品圖錄和作品摘文成書。
全書橫跨台灣史上各個時期,從口傳文學、臺灣古典文學、白話字與台語文學,日治時期「漢文新文學」、戰爭時期的文學,反共文學及其同時代的伏流,美新處與現代主義,鄉土文學與「回歸現實」浪潮,大眾文學的發展,解嚴前後的議題爆炸,1990年代以後的臺灣文學。讀者可以勾勒出一片臺灣文學星圖,涵納各時代、各文類、各族群、各性別、各語言、各議題、各種文學風格。
由於對日治時期之前的臺灣文學史相對陌生,讀來最有收穫的地方,一是原住民族口傳文學中的神話、口頭傳說、民間故事和歌謠諺語。二是臺灣古典文學從明鄭、清領到日治時期蓬勃發展的歷史。此外,由於去年開始接觸台語(漢字、羅馬字)課程,「從教會到社會:白話字與台語文學之路」這一章,也讓我初步了解白話字、漢字書寫的台語文字流變。特別是這一節還介紹了「歌仔冊」——記錄「唸歌」歌詞的文本。這種說唱藝術來自民間,也影響了日治時期台語流行歌曲的發展。而台語文學的發展雖被壓制,仍有點點星火在民間傳承,在解嚴後迸發出來。
從日治時期到戰後國民政府來台灣,各種文學觀念的衝撞、重整,新文體的發展、書寫語言的激辯,潛流其下的是對文學思潮、臺灣文學、臺灣主體意識的辯證。臺灣古典詩中出現了飛機、大砲等「現代」事物,「新文學」開始萌芽,「臺灣文學」是什麼,該以什麼形式的語言書寫、該書寫什麼樣的內容,知識分子迫切地吸收新知,也反省舊有的觀念。
一頁一頁翻讀,「文明開化的夢與傷」、「空襲警報下的歌」、「窒息年代的游擊戰」、「囚室裡僅有的窗口」⋯⋯經歷日本殖民、度過最長的三十八年戒嚴體制,這些歷史無論重讀幾次,總讓人嘆服臺灣作家克服重重壓制,竄出勃勃生機的創造力。80年代本土意識愈發抬頭,以至解嚴後的百花盛放、眾聲喧嘩,亦展現作家們立基於臺灣經驗,從殊異的面向思考與臺灣相關的議題,並以不同的文學形式再現。除了純文學,書中也將大眾文學放置在文學史的脈絡當中。恐怖、科幻、推理、武俠、愛情這些在出版市場頗受歡迎的類型小說,也有細緻的梳理。
當然,11個章節無法窮盡臺灣文學史的豐富命題,必然有所取捨。囿於篇幅,有些作家只能以排排坐點名的方式出現。若以文類來看,敘述上還是偏重小說史和詩史,散文和戲劇相對較少。1990年代以後的文學史分期,由於以「後殖民」、「新本土」命名,文學表現主要在小說領域,詩與散文的討論在此缺席。
但是,它確實是一冊精要的入門說明手冊,除了可以按圖索驥上「臺灣文學虛擬博物館」看推薦書單,也可以在書店、圖書館搜尋作家作品來讀。它更歡迎不滿足的讀者,對臺灣文學、臺灣文學史有更多的閱讀、討論和補完。如同臺灣文學經由無數作家、學者不斷地寫作、辯證,有了如今的階段性成果,它也並非鐵板一塊,而容許搖晃、挪移、碰撞和顛覆,永遠能有新框架詮釋,永遠能用新眼光描敘和想像。
我很喜歡「後話」中以臺灣這塊島嶼的地質生成為喻,描述臺灣文學的累積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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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岩層一般,堆疊累積起來的文學史中,有著星星般閃耀的礦石。那是臺灣人的生活、情感、夢想與才華。
新的浪潮還會繼續來,繼續改變文學史的地貌,沉澱下新的礦物。新的作家寫下新的作品,但他們也都將持續傳承這座島嶼的文學意志。他們時時回顧,將過去轉化為未來的養分。
文學平時是安靜的,但只要每一代人都繼續把心血貫注到文字中,我們永遠都能期待下一次的板塊運動,下一次的火山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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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作為開春閱讀,我想是再適合不過的新年讀物了。
新 住民 語文 課程 手冊 在 陳凰鳳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文化部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推薦理由書內容)
被推薦人獲奬、專業才能、學術研究、參賽及有助我國利益等重要事蹟說明:
台灣越裔總會總會長暨NCTV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辦人-陳凰鳳,越南文本名─Trần Thị Hoàng Phượng─
陳凰鳳女士來臺20年致力於越南文化推廣,投身越南語文教育,為新住民發聲,並於2015年榮獲第50屆廣播金鐘獎之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之肯定;在外籍配偶負面標籤下,努力適應在地,自我賦權,並成為一位讓人敬重的越南語教師,也為同一時期婚姻移民女性,立下典範;透過文化策展、講學、創作及演出等,讓兩國社會人民有更深的理解與互信,間接有利兩國關係的交流與發展,符合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第2條第4款在文化或藝術領域第1目、第3目、第5目及第6目情形。
詳細履歷:
1、越南京族人,祖籍順化,畢業於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法學院。2000年隨台灣籍夫婿移居回台,育有一兒一女,皆在越南出生。
2、來台後深刻體驗到台灣社會對東南亞國家文化的陌生與負面觀感,尤其對東南亞婦女的刻板印象令人嘆為觀止,所以義無反顧地改變人生目標而投入社會文化工作
3、2002年起志願服務於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市新移民會館擔任翻譯協助服務外籍姊妹,皆是無酬工作。
4、2003年入讀台灣實踐大學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研究所碩士班並榮獲得品學優良獎學金。
5、2004年獲台北市政府舉辦第一屆「外籍配偶心情故事徵文比賽」第一名。
6、2004年首開越南語教學之公民課程在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與社區大學。
7、2004年編輯創辦台灣第一份全越南文報刊「越來婦女通訊」透過伊甸基金會發送在台灣越南姊妹。
8、2005年獲選為全國大專優秀青年代表於總統府接受表揚。
9、2005年獲台北市政府評選為「臺北健康城市十大特色代表人物-友善類」表揚。
10、2005年起受聘於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及外語學院(2006年起),開啟越南語講學職涯。
11、2005年執教之「越南語言與文化」課程獲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評選頒發優良課程獎。
12、2005年受邀至中央研究院 演講「阮尪係台灣郎:台越婚姻特質與其在兩地的狀況之分析」,並獲聘為中央研究院 民族學研究所越南研究顧問(有給職)至2011年。
13、2005年起受邀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編寫及錄製「輕鬆學越語」廣播單元。
14、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縣政府公用電視頻道-「日久他鄉變故鄉」電視節目主持人。
15、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市政府公用電視頻道-「越南姊妹一起來」電視節目主持人。
16、2005年受邀為國立空中大學編寫及主持視訊教學課程「越南語言與文化」,本片也在北京教育網上架而成為受眾最廣的越南語教學影片。
17、2006年出版第一本教材創作「基礎越南語」由國立政治大學外語學院發行,之後繼續出版實體著作與線上教材至今已經超過20部。
18、2006年起受聘擔任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外調同仁-越南語密集班」課程講師。
19、2006年起受邀擔任移民署移民服務人員訓練「多元文化」課程講座。
20、2007年起受聘擔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人員「越南語訓練班」講座。
21、2007年起陸續受邀為公民營企業中華電信,台塑,國泰,富邦、中信、元大、群益、寶成、仁寶、南山 人壽等超過20家集團企業開設越南語文培訓課程至2013年因專任政大教職而由台灣越裔總會教師團接手至今。
22、2007年受邀擔任公共電視台-關懷新移民-活動宣傳代言人,並與金曲獎歌手王宏恩共同創作錄製了台灣第一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讓我知道」。
23、2008年獲前外交部長錢復先生推薦擔任全國第一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台北縣政府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唯一新住民代表委員,之後再獲台北市政府邀請也擔任台北市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24、2008年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管理之族群和諧基金贊助與自籌百萬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製作越南語電視教學節目「越說越好」。
25、2009年獲越南政府指派為台灣20萬越僑之代表參加第一屆全球海外越南人世界組織成立大會於越南首都河內 。
26、2010年獲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班推徵錄取繼續深造(後於2013年轉學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班)
27、2010年起受聘擔任考試院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含司法、法務調查、國家安全局、海巡、移民行政等越南文考試命題兼閱卷委員。
28、2010年將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錄製「輕鬆學越語」的教材印製為學習小手冊透過台商協會免費分送越南地區台商人員。
29、2010年台灣女性影展為陳凰鳳製作「台灣母親/越南老師-Cô Phượng」主題紀錄片並繼續成為2011年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主題片。
30、2012年起歷任各屆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中競賽影片之評審委員。
31、2011年個人籌資開拍100集之「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越南語生活教學節目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為推廣越南語言與文化。
32、2012年分別邀請到當時馬英九總統及內政部長、移民署長等政府官員上電視共同錄製「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節目,跟著陳凰鳳老師學越語說越語。
33、2013年個人籌資製作主持台灣第一部全由越南人演出的越南語電視節目「新住民學中文成語」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
34、2013年號召同鄉姊妹與越南語班同學會創立了台灣新移民文化協會,組織了台灣新移民藝人的表演團體-台灣越藝之星。
35、2014年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舉辦第一次越南歌舞公演在國立台灣圖書館湘雲庭展演廳隆重登台。
36、2014年個人籌資百萬元以台灣越藝之星名義贊助瀕臨經營困難的世新大學越南文四方報,越南文四方報因此推出時尚文化娛樂版使新住民有了休閒文化傳播空間。
37、2013年起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與中國、印尼、泰國等新住民姐妹共同製作主持「幸福聯合國」新住民節目。
38、2014年首次入圍第49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
39、2015年再次入圍並勇奪第50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
40、2015年獲邀入駐新北市立圖書總館成為真人圖書館之館藏,因此經常為圖書館開辦講座。
41、2015年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新建故宮南院之文物內容負責東南亞語文(包含越南文、泰文、印尼文、菲律賓文)翻譯及錄製導覽語音。
42、2015年籌資製作由台灣越藝之星夥伴共同主持演出全由新住民母語傳達的電視綜藝節目「快樂新住民」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和宏觀電視國際頻道播送,達成讓全世界看見台灣新住民的幸褔生活之理想。
43、2016年協辦全國新住民母語親子歌唱比賽,巡迴全台12場比賽,再將總決賽舞台搬至華視攝影棚結合「快樂新住民」電視節目錄製播出,邀請到蔡英文總統親臨舞台致詞與頒獎。
44、2016年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派採訪記者到台灣拍攝陳凰鳳製播新住民母語電視節目的紀錄專輯在越南全球國際頻道VTV4播出,為台灣宣傳。
45、2016年再次與原住民音樂人王宏恩合作創作第二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是我信仰」,由王宏恩、陳凰鳳與新住民藝人芳芳共同演唱,做為電視節目主題曲。
46、2016年受桃園市政府邀請製作及主演專為移民移工拍攝的「跟著台灣一起說」32集短片節目暨華語文學習小手冊。
47、2016年起受邀擔任行政院 新住民事務協調委員會委員(無給職)。
48、2016起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約聘常任文物越南文翻譯,持續執行故宮文物之越文翻譯。
49、2016年獲得移民署推薦為新住民成就代表在國際移民節公開慶典中接受總統及內政部長公開表揚。
50、2016年組織新住民菁英教師團成立東南亞語言中心(包括: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和柬埔寨語),持續為台灣企業新南向提供語言文化橋樑服務,並且結合各地的青年新創育成中心,善用文創空間設置東南亞語言講座,使東南亞語言教學成為小而美並且遍地開花。
51、2017年受越南國家文化出版社邀請率台灣越裔總會幹部團返鄉參加台越文化交流座談及接受媒體訪問,包括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及越南國會電視頻道。不僅返鄉為台灣爭光,還帶回越南國家出版社致贈給台灣中小學校、雙北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台灣圖書館的越文實體書2000本和電子書庫超過萬本電子書。
52、2017年獲華山 文創園區邀請擔任2017華文朗讀節共同策展人,首次將東南亞語文納入華文文化,率領東南亞語言中心講師舉辦一系列融合文學與美食的越南、印尼、泰國、緬甸4國之「聽說好味道」展演及講座。
53、2017年受教育部國教署邀請負責編審及主持錄製全國中小學母語教學使用之越南語教材,歷時2年完成12冊及48部教學影片的「全國越南語影音學習教材」。
54、2017年榮獲內政部頒發年度全國社會團體優良工作人員獎暨公益貢獻獎雙料肯定。
55、2017年獲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邀請,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於耶誕節在中正紀念堂廣場舉行越南歌舞公演與台灣民眾共度歡樂佳節。2018年再獲邀於中正紀念堂展廳舉行了2場越南歌舞公演。
56、2017年獲民主進步黨邀請擔任中央黨部新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無給職)。
57、2018年起獲文化部邀請擔任文化部東南亞文化委員會委員。
58、2018年獲新北市十三行博物館 邀請擔任「越來越美好-越南文化特展」策展人。
59、2018年結合台灣越藝之星25位新住民姊妹突破身分限制共同創立了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
60、2019年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立僅一年即獲得新北市政府評選為年度社會企業卓越獎。
61、2019年接受中華民國國慶典禮籌備委員會邀請率領台灣越藝之星合唱團(含原籍東南亞6國30位團員)登上中華民國108年國慶大會典禮領唱國歌表演。
62、2019年受邀為國立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 ,歷史博物館譯作越南文遊客導覽簡介。
63、2020年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邀請擔任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越華譯文組命題和評審召集人。
64、2020年完成個人第20部越南語文教材書創作出版,為來台20年推動越南語言文化圓滿紀錄。
65、2020年受專訪之文章「陳凰鳳:越南女兒台灣母親」(親子天下雜誌)獲教育部評選成為國民中學國文教材課文之一(翰林出版社)。
66、2020年獲文化部特殊人才推薦而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新 住民 語文 課程 手冊 在 新住民語文程度級別評估(越南語)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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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住民 語文 課程 手冊 在 112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說明會(第五場)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112學年度 新住民語文課程 開課說明會(第五場)-20230530. 新住民語文課程 整合推動資源中心NTCU. 新住民語文課程 整合推動資源中心NTCU. 39 subscribers.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