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舞劍 志在何方 ?】
人大釋法,說是為了防止港獨;泛民反釋法,是為了維持香港的司法獨立。兩個訴求只要細心一想,其實互不矛盾。但釋法與反釋法真的是為了各自所指稱原因嗎?表面是,深層處是另有目的。
深層原因,是干預與反干預之戰。反干預的一方是被動的,在法律界而言,更是條件反射的,其話語方式也是一貫的,能引起港人共鳴而有利泛民一方陣營的,亦只此而已。
若說香港司法獨立權力的喪失,根源在於5年前的「剛果案」,終審庭在處理此案上訴之時,受到中國外交部不停的發信干預,提醒法庭中國的立場是「絕對豁免權」,雖然當時中國已經簽了一份國際合約,跟隨國際習慣改行所謂「有限度豁免權」;而香港由於是普通法地區,從來跟國際標準。(所以有跨國財團能在港對主權國的剛果提民事訴訟)
在筆者當時形容為外交部粗暴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的情況下,上訴庭判民間財團得勝,終審庭迫於壓力,在審前按《基本法》自動先行提請人大釋法。(上訴庭判詞CACV 43/2009)這是終審法院法官失去對法律裁定的自信心,不同意的法官包致金稱決定提請釋法之日正是終院「就司法獨立作出裁決」的一天。
百分之百政治事件
就剛果案筆者當年寫過三篇介紹文章,但社會上尤其是法律界反應淡然,沒有討論。司法獨立碰上所謂敏感社會議題、政治議題,司法系統早就投降了,一般港人的過高期望,只是錯覺。由宣誓到釋法皆不是法律問題,是百分之一百的政治事件。泛民一方是把政治問題轉移為法律問題,以減輕自己的無能責任。梁振英政府則利用港人盲目崇拜法治的習慣,把政治紛爭用法治去解決。中共也利用這一套,於是政治問題變了司法是否能保持獨立的爭吵。
回歸政治,「支那」一詞早是歷史名詞,不但年輕一代,大多數人對這名詞早無感覺,北方人若罵港人是南蠻;港人罵北人皆北狄,是胡人雜種,早就不是漢人,大家會認為是冒犯嗎?會介意嗎?頂多只是對歷史事實的不雅形容吧了。
港獨就算不是偽命題,也只是個未成形的命題。青政的游蕙禎形容DQ她與梁頌恆會逼更多年輕人走向港獨,筆者並非不同意這形容,但要說不知是多少年後的事。港獨未成氣候,北京不會不知,成班人大常委也只是詐作不知,把偽命題當成真命題,簡單地追隨政權統一口徑。
釋法猶如用高射炮滅蚊,滅蚊當然不是目的,是項莊舞劍,另有所指。大家先弄清楚這一點,就不會再隨着泛民、泛獨及專政集團的指揮棒糊裏糊塗地轉。
釋法之劍,指人是指泛民,指事是指特首更替,(近的)指政制改變,(遠的)簡單地說,中共藉釋法向反對勢力示威,奪回特首下任誰屬的主導權,增加對下任特首(若不是梁振英)的控制權;再進一步,不會輕易容許泛民就政制談判的重開,以至談判的結果,有主導的能力。
警戒泛民安分守己
早前泛民媒體把釋法吹噓為梁振英的陰謀,藉炒作港獨議題增加連任的本錢,這說法在釋法之後反而淡了下來。客觀上看梁的連任機會是增加了,但奇怪不見他表現高興,較明顯是律政司與他對人大準備釋法一早知情,而曾俊華到釋法的前一天,對釋法的詳情及內容明顯還全不知情,也不知如何評論,所以只能批評梁游2人「小學雞」不成熟。大家可以估計到若曾俊華是得到北京祝福的下任特首,北京焉會不把釋法的決定及內容預早通知他,等他有所準備?
釋法自始至終都是北京決定主導的政治動作,特首及律政司只能配合安排,而釋法必然對梁振英的民望有進一步打擊。在這一形勢之下北京還未肯全力支持梁連任,故此梁也未見喜形於色,因為他能否連任還全未有底。
無疑釋法再度打擊中央不干預香港的潛規則,但未等同另一潛規則──特首的當選與民望相符,也同時被打破,所有人還在觀望之中,這也是對梁不利之處,他是經不起就算是小圈子中的自由競爭。
按北京官員的說法,港獨不但包括明白宣示獨立的人,也包括說「自決」的人,這就把新世代全包進去。嚴格地說,其實是針對所有要求改變人大8.31決定的訴求。這也不是新鮮事物,20年來中共就經常指控在香港要求民主的人是在搞港獨。
中共藉釋法發出強硬訊息,在有需要時北京可以用粗暴斷然的措施禁止反對派進入議會。而所謂反對派,是包括對中共設下的民主鳥籠再說三道四的人。泛民若想進入議會,就必須只能當個安分守己的尊貴議員。泛民近10年來搞的「議會抗爭」,將隨一個非直選產生的議長出現而成為過去。
筆者不會形容這是北京收緊對香港的控制,北京對香港的控制從來就緊。由於泛民政客的長年合作,營造出北京肯講理有商有量的錯覺,這只是方便大家搵食,同民主無關也對不明就裏的港人不公平。泛民的輿論打手現時努力把釋法的責任全推給梁游2人。2人是否不智,筆者不論,只多謝他們一夜間把香港政治的弄虛作假,狠狠地踢爆了。
信報財經新聞 2016-11-15
A16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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