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天堂的攻略 #張道城篇 #2018舊文重發 #番外 #掃墓 #未修潤
少年從轉角處探頭,天生的少年白髮順落在那對大大的眼睛前。
他從小待在充滿女性、菸酒與香水味的環境中長大,即使來嫖妓的人有不少來自黑道成員,他也從未像現在這樣目睹真實的打架場面。
男人握到爆筋的拳頭紮實地打在對手臉上,一拳正中了對方的鼻幹,不等對方站穩,他抬腿使勁橫掃,撂倒對方的同時朝脊椎拼命狠踩。
那淒厲的叫聲是被踩在底下的男人所發出的聲音,少年摀著雙耳,瞪著即使滿臉噴上別人的鮮血也不動聲色的男人。
聽說這個男人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
殺紅了眼的男人一打四,以赤手空拳之姿擋下朝他揮來的鐵棒,運用敏捷的雙腿給予對方致命的傷害。
也許是叫聲悽慘,也或許是幹假時飆罵的聲音太過激進,接到居民通報電話後到場的警車逐漸逼近,男人察覺到了警鈴聲,在只剩下一人還未倒下的狀況下拔腿就逃,他朝少年的方向奔來,就像早知道他在偷看,抱起了他,將他扛在肩上。
「幹,張鷹你有膽給我別跑!」
咆哮的敵人朝張鷹扔出鐵棒,少年眼睜睜地看著那棒子朝他的雙眼飛來,張鷹一個回身,在一手支撐少年的狀態下,單手擋住那鐵棒,鏘地響聲,少年背對著畫面只能用聲音判斷,那聽起來就像骨折了一樣,但男人卻像毫髮無傷一樣,揮開礙事的攻擊後,掉頭繼續狂奔。
少年是因為偷聽到媽媽桑與小姐們的聊天內容,得知自己的父親是鷹堂堂主,還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他想來偷看這世上僅剩的家人,從沒想過會用這種方式見到哥哥。
男人扛著一個小孩,加上赤手空拳擊倒了三人,理當該精疲力盡了,他卻繼續全力衝刺逃跑,遠離了警車,逃進一間廢棄工廠內。像是來過許多次一樣,他找到了被鑿了一個小洞的倉庫,先把少年給推了進去,自己也跟著爬進去。
有了可以暫時休息的地盤,男人總算是鬆了口氣,直接躺在沾滿灰土的倉庫地板上。
男人發出急促的喘息聲,彷彿喘一回就能增加一點體力似的拼命喘著,他全力衝刺又全力休息,五分鐘過後,他才緩慢地坐起身,瞪著身旁白髮的少年。
他伸出沾染鮮血與灰塵的手,摸著少年的那頭白髮,少年立刻拍開了那隻骯髒的手,瞪著他。
「……我見過這眼神,我老爸大概是喜歡上你母親的這種眼神吧?」張鷹露出牙齒對少年微笑著,很難想像對方是把敵人踹到接近死亡的男人。
「有什麼好笑,就因為你爸,我母親才會死,我是來報仇!」說完,少年瞪著地板。
他原本是來看討厭的家人,替母親報仇,可一見到方才毆打的畫面他竟然發抖地不敢對張鷹做任何事。
他天生就有一頭少年白髮,他的身型沒有張鷹強壯,正確來說,他還比同年齡的男孩矮瘦,說「來報仇」根本是自尋死路。
「……張道城,你叫這名字吧。」
少年緩緩地抬起眼眸,張鷹從微弱的光線看見那雙眼泛出不服輸的淚光,張鷹盤起雙腿,仰看著黑暗中不見進頭的天花板。
「別害怕,我只是用力量來征服對方,是世界上最蠢的人。」
張鷹慢慢地挪動眸子,「這裡的人習慣用武力和體力征服對方,如果你能靠腦力,那你便能成為最強的人。」
張鷹忽然回頭,聽著莫名的回音,他起身,伸手想摸張道城的頭,想起方才張道城很抗拒被摸頭,他的手就停在半空中。
「等到十分鐘之後再出來,你知道怎麼回去七條通吧?」雖然是問話結尾,他卻已經彎下身,走出倉庫。
——我這個人很討厭別人踩在我頭上,同樣的,我也很討厭別人踩在我家人的頭上,如果以後你遇到一個人解決不了的事,就來找我吧。
張鷹離開時留下了這句話給他。
他會主動來找家人,是他不想長大以後也待在風化場所,他心底有一絲希望,自己能留在僅剩的家人身旁,能和他們一起生活,而對他釋出善意的張鷹便是他最好的選擇。
張鷹前腳才剛走,他便跟著衝了出來,張鷹沒走遠,對方回頭看著他。
他抽了口氣,他想說的話,想做的事情,從沒有一次坦率過。
「我一定會取代你的位置,幹掉你,等著吧!」
猶記得在逐漸西落的夕陽下,張鷹回眸著他,揚起嘴角,注視了他好一會兒,才掉頭離去。
他認為,張鷹將他的話當作兒戲,他從未想過,那只是出於一個哥哥對任性的弟弟所作的包容。
*
第一次被男人摸是在小學的時候,只因為客人要點的小姐還在服務其他客人,他就成為代替品為客人做半套,之後,這位客人仍會藉由小姐沒空的理由對他上下其手,甚至還想進入他的身體。
他不記得第一次進入他身體的客人長怎樣,只知道醒來後身上都是臭味,懼怕逐漸變成麻木,習慣之後,為了養活自己,他很常私下接全套生意。
直到國中,他才知道什麼是保險套,為了不讓自己生病,花更多的錢去治療,他替自己買了套子,但沒有客人套上它。
他被粗暴搖晃時,他總是看著鏡子,他想永遠記住自己最狼狽不堪的樣貌。記住那些仗著自己有錢、有力量的人會毫不在乎被壓在身下苦苦哀求的聲音。
直到隔年,應召站被警察盤查,警察發現了裡頭只有他一個未成年少年,找來他的緊急聯絡人,那時,他才見到他真正的父親。
他離開了風化場所,來到黑道世界。
他奇異的髮色與瘦弱的體型成為大哥們嘲諷的閒聊話題,他並不難過被人說是雜種狗,他第一次憤怒出拳的原因是對方罵了他母親是妓女。
明知道這是個事實,他卻無法忍受別人批評他的母親,就算無法扶養他長大,沒有母親就沒有他!
——如果你能靠腦力,那你便能成為最強的人。
他撿起身旁的打火機,朝對方的頭髮點燃,在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會掛彩的敗率下,因為對方著了火讓他有機會拿起折疊板凳,朝對方後腦猛烈揮擊。
高大的身軀就在他的面前應聲倒地,他害怕拿水熄火會喚醒對方,他匆忙地逃跑,這是他第一次傷害人。
不知道被發現之後他還能不能留在鷹堂生活,害怕與愧疚下讓他又冷又餓。
從艷陽高照到日落,到深夜,幾個小時後,菸味從後方逐漸逼近,他從小廟裡的門邊慢慢探出頭,抽著煙朝他漫步走來的是張鷹。
他不明白只要一見到這個人,身體便會不停發抖,是那三白眼的雙眼,還是那滿佈疤痕的手臂?抑或是總把人踢到半身不遂的那雙長腿?
或許最大的原因,是他害怕自己會逐漸依賴對方,他不想要對方靠近他的內心,不想坦率自己渴望跑向對方,抱住那令人感到可靠的身軀,告訴對方自己不是故意傷到人了,詢問那個人的傷勢怎麼樣?
張道城仍蹲在原地,抬頭瞪著嘻皮笑臉靠近的張鷹,對方拋下手中的菸,踩熄了它,對他伸出了手。
「我肚子好餓,陪我去吃宵夜吧。」
張道城睜大雙眼,他被張鷹拉了起來,被強迫跟上張鷹的步伐。
「你自己去吃就好,幹嘛來找我。」
張鷹比平常還更使力地拉著他,帶著他來到廟旁的夜市,把他丟在蚵仔麵線攤位,點了兩碗麵線與兩碗油飯。
「我不想吃。」張道城看著上桌的餐點,張鷹則把這四碗上都挪到自己面前。
「我餓死了。」張鷹邊說,邊拆開免洗筷子,「你都有力氣可以跑到這麼遠的小廟躲著了,應該很有體力和精神吧,所以這些都是我要吃的。」
張鷹津津有味地吃著觀光客必點的夜市小吃,吃完還多點了油豆腐和海帶,張道城吞了吞口水,強壓著凹陷的肚皮,不想讓肚皮內響著的聲音傳遠。
「待會我還想去吃中段新開的牛排,啊對了,順道去一下福氣堂,聽說尚添福的小孩出生了,我想去看看。」
張道城莫名地變成陪同者,看著張鷹大口大口吃著香味十足的牛排,又跟著張鷹來到福氣堂據點,看著張鷹想抱最後卻不敢抱嬰兒的模樣,張鷹說嬰兒的頭很軟,他怕太用力抱,這嬰兒以後頭型會不好看,長大後肯定會怪他。
張道城的忍耐力已到了極限,他彎著腰,蹲在地上,沒有力氣繼續逛夜市了。
早料到張道城會先投降,張鷹向尚添福簡短述說了近況和對方暫時告別,回到張道城身邊。
「為什麼沒有立即把火撲滅。」
張道城含著眼淚,捧著持續發出咕嚕叫聲的肚皮,「因為他罵我……罵我媽……他活該!」
「所以你也承認他說的對嗎?」
「當然不對!他根本不知道我媽媽對我有多好!」
張鷹蹲在他面前,收起笑容,認真地瞪著他,「這世界上有這麼多人,只要有人說出和你想得不一樣的事,你就要揍嗎?如果是的話,你花一輩子也揍不完。」
「我跟你來不是要聽你說道理,你也沒資格說我!」
張道城挺起上身,用盡全力,伸長脖子地怒吼著,兩人還待在福氣堂據點尚為離開,張道城的怒吼並沒引起成員過多的關注。尚添福將嬰兒抱到廚房,指使著今日負責下廚的成員,幾位弟兄則在客廳打著撲克牌調侃對方,張道城與張鷹彷彿待在另一個空間,與身旁熱鬧的氣氛完全不同,張道城感受到,這群人似乎很信任張鷹,認為有張鷹在就能擺平吵鬧的他。。
張鷹握緊拳頭,朝張道城的胸口一搥,「自己相信的事是什麼就是什麼,誰也不能改變你的想法。因為別人的言語而憤怒甚至暴力相向,這就證明著你在猶豫,你害怕自己的信念會被對方說服。」
「……才不是!」
「你覺得做錯事才躲起來,不是嗎?」
張道城理虧地瞪著地板,只見張鷹起身,對廚房方向大喊著,「我走囉!下次來得時候應該是天堂滿一歲的時候吧!」
尚添福沒回頭地揮了揮手,張鷹便再度牽起已經餓壞的張道城。
張道城被帶到火鍋店,張鷹到自助吧拿了滿滿的生菜沙拉,看著他把菜全部吃完,替他盛了滿滿的白飯,盯著他埋頭把火鍋全都吃完。
這是他與張鷹最親近的一次了。
不知道中間發生了什麼事,張鷹離開鷹堂,成為福氣堂的成員。
十年後,在一場鷹堂與福氣堂的械鬥中與張鷹重逢,目睹張鷹被組員開槍射死的景象。
在他心中無人能敵的張鷹,被那一顆小小的子彈射穿了左胸,那一瞬間,他終於了解到,自己從未和張鷹說過的真心話,再也沒有機會說出口了。
*
——沒有你的日子,究竟過了多少年,我已經不想數了。
黑色轎車停在靠山面海的墓園前,駕駛下車替主人撐傘,一雙油亮地皮鞋踏出車門。
「我一個人去就行了。」張道城拿著黑傘,平日總是動員至少五輛車陪同的他,今日是他的私人行程,命令隨身保鏢和駕駛留在停車場,隻身前往埋葬張鷹的墓地。
父親生前買下的墓地能葬三人,父親葬在中間,張鷹則葬在右邊,。
張道城看著左邊的空位,是幾年後要來報到的位置。
他將兩束鮮花分別擺放在兩人的墓碑上,擦拭上頭的灰塵,上香,之後,他便轉身,從山坡遼闊的海看去。
「沒辦法喝酒抽煙和玩女人,老頭子你應該很無聊吧。」張道城站在父親的墓碑前,「要你看這種海看幾百年,你也甘願嗎?如果不願意,就醒來吧。」
張道城回眸著張鷹的墓碑,這句話同樣也對著他那同父異母的哥哥說。
別人說是他指使手下殺死張鷹,進而繼承鷹堂的地位,他都沒有去反駁,他一直遵守著張鷹告訴他的話,別人怎麼說他,都不會影響他心中的信念。
明明他很聽話了不是嗎?為何還要獨留他一人在這世上。
「喂,臭小鬼,如果你爸爸看到你拿水槍在墓園玩耍,一定會從墓碑裡伸手把你拖回地獄。」
張道城站在墓碑前,遠遠地便看見一頭金髮從山坡慢慢現形,而跑在金髮面前拿著水槍的小男孩也有頭金髮,只是那個金更加自然,就像天生的一樣。
原本想裝作不認識,誰知,那小孩竟然跑到他面前,將水槍裡的水往他臉上一射。
「啊幹!」尚天堂衝到張道城面前,壓著小男孩的頭,一起賠不是,「不好意思,我家弟弟就是活潑可愛樂觀了一點,他不是故意的,你一定會原諒他的對吧。」
張道城將被弄濕的前髮撥到後方,瞪著戴太陽眼鏡來掃墓的小屁孩,「你叫什麼名字?」
「大哥哥,你想知道我的名字嗎?」屁孩將雙手背在身後,甩動著身體想吊胃口。
「不想知道,你們慢走喔。」張道城轉身走往張鷹的墓碑前,想裝作還在忙的樣子送走這兩人,不過,尚天堂會出現在這裡,也是來掃張鷹的墓吧?
尚天堂出手制止小男孩繼續跟著張道城,他的電話鈴聲卻響了,尚天堂接起夏千律打來的電話,到墓地附設的庭園講電話,擠眉弄眼示意要小男孩不要惹張道城生氣,這個大哥哥可是個魔鬼。
「大哥哥你跟這個叫張鷹的是什麼關係啊?」
張道城不想搭理小孩,他最討厭什麼都愛問的小孩,他認真擦試著周圍的灰塵。
「是你很重要的人嗎?」
張道城「嘖」了一聲,瞪著小男孩,「他是我哥哥。」
只是聽到答案而已,小男孩卻張嘴燦笑。
張道城蹲在墓碑旁,注視那張詭異的笑容,「何必這麼開心,我又不是你弟弟。」
張道城繼續擦試著墓碑,沒再搭理那小男孩,不知道對方什麼時候離開。大致上清潔一遍之後,他回頭確認尚天堂與那小男孩的位置,一轉身,視野範圍內卻出現了張鷹的幻影。
從前,以為還有時間可以坦率,他才一直都不坦率,如今,他衝向張鷹,他抱住張鷹結實的身軀。
對不起、對不起,我做了很多任性的事情,可是這次請你讓我再任性一次,拜託你留在這世上,請你留在我身邊。
他用力抓著那身軀,可時間維持不久,他的雙手揮了空,身體往前進了幾步,還好小男孩即時抓住他,才沒摔下階梯。
張道城抽回手,趕緊抹去淚水,不想要狼狽的模樣給臭小孩看到。
「你還沒走啊。」
「討厭,人家一直待在這裡,大哥哥你近視喔。」
「不要叫我哥哥,你的哥哥是那隻金髮的。」張道城指著在涼亭對電話另一頭有說有笑的尚天堂,有些羨慕著尚天堂能擁有珍視、喜愛的對象。
如果他能有喜愛的人,他就不會再為這些事傷心了吧?
「大哥哥,你也會遇到讓你重新活過來的對象喔。」
張道城挑著眉,對童言童語不感興趣。
——要不要我給你攻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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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正篇想替張道城寫番外,這是沒做修潤的初稿。獻給購買《來自天堂的攻略》的實體書與參與活動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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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生,謝謝你演活了我。
《火星實驗室》 余文樂:天生好皮囊,不意味著人生便輕巧
人們不常提他的心思和努力,他也習慣將這一切輕描淡寫地帶過,旺盛的好勝心和衝勁都被藏匿在一副無所謂的臉孔下。
演了17年電影的演員余文樂,因為“青年陳永仁”、“暖男張志明”被觀眾熟悉,但他覺得反派角色同樣有魅力。比如電影《蝙蝠俠》裡的小丑,一個沒有動機的反派,抱著“幹嘛那麼嚴肅”的人生信念,崇尚絕對的混亂、無序和虛無。
在電影《狂獸》中,余文樂就演了個徹頭徹尾的“反派”——黑幫漁民江貴成,信仰天后娘娘,相信金錢萬能,為此殺人越貨,最後抱著金子沉入水底。巨幅海報上,余文樂沉著臉,眼神凌厲,眉宇間透著狠勁。
談到江貴成,他說,哪有什麼正派反派之分,人人做事都有因可循。江貴成是為了討生存,要找飯吃。 “找飯吃沒錯啊,出發點沒錯,過程做錯了。”余文樂對火星試驗室說,某種意義上,江貴成是純粹的,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純粹。
2017年上映的另外兩部電影中,余文樂扮演的角色也有類似的特質。電影《悟空傳》和《一念無明》裡,余文樂分別扮演冷面二郎神楊戩和躁鬱症患者黃世東。他當“警察”當夠了,要找點新鮮感。
出道第二年他便接拍電影《無間道》,扮演陳永仁——梁朝偉的青年時期。戲份不多,卻被業內認定為“謝霆鋒最有力的競爭者”、“梁朝偉的接班人”。
未經歷從龍套到主角的漫長苦熬,就有了代表作,又是在港片落寞的年代,人人道他演藝生涯順利。
“順利嗎?我發現真的是……”余文樂側身轉向身邊的工作人員,緊皺眉頭,“為什麼每個人見到我都覺得我蠻順利的”。他脫掉牛仔外套,背過身,淡淡地說:“我拍了80多部戲了,多少人拍幾部就紅了。”
電影《一念無明》預算200萬港幣,拍攝16天。這個零片酬演出的角色讓余文樂首度入圍金像獎最佳男主角。該片導演黃進稱余文樂是被低估的演員,“如今終於讓人看到他的演技”。
“被低估”或許源於他那副永遠又酷又鬆弛的模樣,容易讓人以為一切來得輕巧。
“不喜歡交代自己”
黃進第一次見余文樂時,已經寫好了劇本。
余文樂正在香港佳隆片場拍攝《賭城風雲》,黃進從張家輝、曾國祥那兒得知,余文樂當天會有一點時間,便去了片場。趁著余文樂等戲的間隙,黃進跟他說了故事,留下劇本。
第二天,黃進就收到余文樂參演的回复。 “即使他很明白資金很少,甚至不一定能收到片酬,他還是很有興趣一起講好這個故事。我知道有幸運的地方,但很重要的是,他很愛這個故事。”黃進告訴火星試驗室。
因為電影《一念無明》,余文樂第一次走進香港的劏房,逼仄的走廊上密佈著十幾個房間,每個房間只有數平米,沒有洗手間。步入其中,余文樂立刻感覺到壓抑,心裡起了變化,很快融入電影的情緒中。
《一念無明》色調灰暗,將香港底層社會的生活現狀層次豐滿地表現出來。上映至今,余文樂不敢看第二遍。有時坐飛機,時間漫漫,想點開重看,想想又作罷,“太難受了”。當然,也有不想讓空姐覺得他自戀的緣故。
演員金燕玲對余文樂稱讚有加,自謙她和曾志偉在片中的戲份都有爆發的段落,並不困難,整部戲最難演的是余文樂。
有一場戲,黃世東聽到未婚妻在教會對他的控訴,情緒崩潰,衝進超市猛吃巧克力。 “其實當時他的角色情緒是爆炸的,但又想要去控制,不能隨意地發洩,所以他在表演中不能一味地'放',還要有'收',這讓我感觸非常深。”金燕玲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余文樂此前雖從未去過劏房,但從小在香港的鋼筋水泥中長大,也能感覺到壓力重重。他的童年並不愉快。父母忙著做生意,他跟姨媽住,每週六晚上站在姨媽家門口,眼巴巴等著父母接自己回家,星期天晚上再哭哭啼啼地被送過來。
他一早明白“揾食不易”的道理。父母為了讓哥哥出國唸書,將家裡的房子賣了。他不想增重家庭負擔,高中畢業便出來工作,發誓要把家裡賣掉的房子買回來。這個夢想不到30歲就實現了。
2016年,真人秀節目《我們相愛吧》中,余文樂和周冬雨坐纜車前往太平山頂。他說上一次坐纜車是和媽媽,那時他年幼,看著旁邊的房屋,問道:“為什麼人家的廚房都比我家大呢?旁邊怎麼會有樓的?長大了我要住這邊。”媽媽叫他別做夢了。
這個夢想,他長大後也實現了。他戴著墨鏡,伸手撓了撓耳背,不好意思地對周冬雨說,“男生都這樣。”
人們不常提到他的心思和努力,他也習慣將這一切輕描淡寫地帶過,旺盛的好勝心和衝勁都被藏匿在一副無所謂的臉孔下。
但與余文樂合作了“志明春嬌三部曲”的楊千嬅知道,余文樂很努力,私下會為拍攝做大量準備工作,閱讀資料,研究角色,分析人物性格、外形,連同生活細節,但在接受訪問或宣傳時,話卻很少。
楊千嬅說余文樂“先天多愁善感”,是一個“不喜歡交代自己”的人。 “他都是默默付出的,他在現場,你可以看得出他已經準備好來開工的,你會感受到他的認真。”楊千嬅告訴火星試驗室。
為了《悟空傳》20秒的出場鏡頭,余文樂閉關健身10個月。再說起這段經歷,他還是一副酷酷的模樣:“健身,完全是為了戲。”“結果?結果就是完成導演的要求。反正我也不是為了好看,導演要求,我答應了,我就做。”
但紀錄短片《余文樂的靈與肉》記下了過程的艱難。他的教練說他是“值得掌聲的人”,因為“全世界只有2%的人能堅持一次做完1000個俯臥撑”,余文樂是那2%。
成果背後是嚴苛的體能訓練,以及對糖分和澱粉的戒除。
晚餐只有6顆藍莓,他就撿起來一顆一顆慢慢吃,彷彿嚼久一點能帶來飽腹感;有一次,他練到快崩潰,忍不住偷吃了冰淇淋。紀錄片中,他笑著解釋自己當時流下的眼淚,“我不是哭,可能是太久沒有糖分了,眼淚不由自主就流出來了……”
“每個人的命都不一樣”
余文樂的演藝生涯有個足夠漂亮的開局。
他天生明星相,身高181厘米,五官精緻。編劇柏邦妮說他有“黑曜石一般的眼瞳”,香港作家林燕妮則誇讚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琉璃彈子”,林燕妮寫他,“在年輕男演員之中,二十四歲的余文樂是外形最好的一個”。
突出的外形讓他高中暑假時在尖沙咀環街大道上被星探發現,拉入演藝圈。
2001年,20出頭的余文樂有了首部電影作品《憂憂愁愁的走了》,海報上寫著“人氣偶像余文樂初登大銀幕之作”。同年,他去台灣拍攝偶像劇《愛情白皮書》,扮演氣質憂鬱但善解人意的男主角歐陽掛居。那是台灣偶像劇鼎盛的年代,他很快成為少女追捧的偶像。
天生好皮囊,出道就演男一號,余文樂的運氣好到讓人忌妒。但鮮少人知,他曾問老闆自己能不能退出演藝圈,他不想乾了。因為矚目的姐弟戀失敗,他從台灣拍完電視劇返港,一下飛機就被媒體層層圍住。看客們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利用了藝人女友的名氣為自己鋪路。
“我明明待在家裡啥都沒做,天天都封面,每個禮拜都寫我什麼什麼,做錯了一些什麼。那時候覺得我幹嗎要這樣,我真的需要承擔這種壓力嗎?天天在哭,門都不敢出。”余文樂參加訪談節目時曾回憶,他下樓吃東西,必須把帽子拉低,不敢看對方的眼睛,走過街道,被人認出,就會被罵一通髒話。
演藝生涯看似平順,其實只是他對挫折避而不談。一直到2016年,在《我們相愛吧》中,他才說起在台灣拍戲的艱難。他那時不會講普通話,拿到劇本,抓著同劇組的彭于晏一邊拍戲一邊學,“他們睡覺,我還在拼劇本”。
出道第二年,余文樂接到了《無間道》。那時好萊塢影片進軍中國,港片已成頹勢。這部電影席捲了2003年香港金像獎,暫時挽救了下行的香港電影業。余文樂也真正聲名鵲起。他戲份不多,但青年時期的陳永仁被警校“開除”,踏出校門一回頭的畫面至今是影迷們的心頭好。
最初,余文樂並不是導演劉偉強心中的最佳人選,“你看看他,比梁朝偉高半個頭,怎麼演一個人”。但那次合作,余文樂給劉偉強留下好印象。他不懂演戲,就向劉偉強請教。劉偉強後來回憶,他讓余文樂去看梁朝偉怎麼演,“他真的在家裡看了100遍梁朝偉的演出”。
余文樂承認自己開局好,轉而又說打球打四節,開局漂亮並不決定最後的輸贏。他知道14年前的自己是特殊的例子,出道第二年就在大咖雲集的《無間道》中佔有一席之地。 “但是你拍《無間道》過後呢?”余文樂突然哈哈大笑,前俯後仰,像在自嘲,“有什麼啊”,聲音裡的笑意漸漸消失,“每個人的命都不一樣。 ”
“中間也吃過苦,中間也沒有想像中那麼順利。”當你以為他要吐吐苦水,他卻話鋒一轉:“但是無所謂,好跟不好都是一個過程,沒有不好,也不覺得好有多好。”
說歸說,落差還是存在。 14年前他才22歲,一炮而紅,真以為從此星途順遂了,甚至立下30歲前拿影帝的豪言。 “以為飛了,結果一下子停機坪不行要回去,”他被自己的說法逗笑了,“所以那個時候不多想,就拍吧。”
“有些事不用一個晚上做完”
那就拍吧。
他非科班出生,就通過拍戲來學表演。他自嘲剛出道時演技爛,“你想有多爛,就有多爛”的那種,又跟媒體解釋,拍這麼多電影真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看到周潤發、梁朝偉這些前輩,年輕時也拍過很多電視劇、電影,想通過這樣的方式磨練自己的演技。
那時港片沒落,內地電影市場還沒起來,香港藝人處境尷尬,個個辛苦。他以股票做類比,股市行情好,人人買入,人人賺錢,行情一不行,眾人皆完蛋。為了給行內人製造工作機會,不少大咖主動湊錢拍戲。他雖有代表作,畢竟戲不多,又是新人,只能在家等。
於是,從男一號到只有一兩個鏡頭的小角色,他不挑,有得拍就拍、勤奮高產。最多的時候,余文樂一年拍9部電影。一天工作20小時,香港地方小,他得以在不同劇組間來回串場,曾連續一周沒進過家門。
甄子丹的《龍虎門》是余文樂的第一部功夫片。他小時候連架都沒打過,只能和同劇演員謝霆鋒一起,三更半夜在賓館拼命練習,“片子在橫店取景,橫店把我們悶壞了。坐車出去得六個小時,甄子丹很嚴很兇,不過我們兩個不怕死,打便打啦。”他撒嬌般地對林燕妮說。
余文樂一直很感謝當年的伯樂劉偉強。 2005年,劉偉強開拍《頭文字D》,余文樂加盟,與周杰倫相識;2010年,周杰倫拍攝《熊貓人》,給余文樂打電話,他立刻飛去客串;2012年,接到劉偉強一通電話後,他連自己演什麼都沒問,就答應出演《血滴子》。
《血滴子》中,余文樂是殺紅了眼的海都。他早就想演大反派,“從來不覺得自己帥,看著這張臉幾十年,甚至有點討厭,特別高興看到它被變成別的樣子”。導演彭浩翔告訴火星試驗室,余文樂不介意做臟造型,“他反而喜歡,整天喜歡一些沒有那麼乾淨、難看點的造型”。
余文樂總記得朋友告訴他的話:“你要記住,是你挑的這個工作,這個工作沒有挑你,你不要跟我說這個那個,你今天隨時可以放棄,無所謂。”
他理解這句話的意思等同於“我要當演員是我的選擇”。 “就算余文樂告訴大家我不干了,你覺得明天有轉變嗎?這個演藝圈有改變嗎?不會的,無所謂的。但是,你自己有沒有所謂?那你有所謂的話,你就不要跟別人說很累,你不要給自己任何藉口。”
或許是因為這種勤奮又重義氣的性格,大導演們都青睞他,都願給他留個角色。但這難免給人留下缺乏個性的印象,雖眼熟,可除了《無間道》,再難說出余文樂塑造過的角色。
2006年,柏邦妮採訪余文樂,直言他角色多,但給人印象深刻的不多。當年的對手謝霆鋒憑藉《線人》問鼎金像獎影帝時,余文樂還在主流外兜兜轉轉。
他一度被媒體稱為“票房毒藥”,但他就能用那副又酷又鬆弛的模樣調侃自己:“周潤發也當過票房毒藥,那我應該是周潤發的接班人了”。
演多了酷酷的角色,余文樂開始嚮往“愛情小品”,想拍一些簡單、平和的故事,演一部真正打動人心的電影。他演過太多充滿激情的角色,心裡覺得累,“你要保持那個狀態很不容易……沒感覺了。我不想重複再演了。”
可是愛情小品難拿獎。他倒無所謂,觀眾喜歡就好。那個想在30歲前拿影帝的人開導自己:“說到底,你這麼年輕,不用這麼急著去拿獎。要不然以後還有什麼事情做啊。”
這句話很熟悉,像極了電影《志明與春嬌》中張志明的經典台詞“有些事不用一個晚上做完”。這部豆瓣評分8.0的愛情小品在2010年找到余文樂。他演張志明,標準的港男,20出頭的普通上班族,穿襯衫搭配針織衫、鬆鬆垮垮的牛仔褲,悶騷、永遠長不大,愛看美女,遇到喜歡的人會和對方聊,但又不太主動。
《無間道》8年後,余文樂終於有了新的代表作。余文樂告訴彭浩翔,他在過關的時候,工作人員對著他說:“張志明,你來北京拍照嗎?”
彭浩翔認為,觀眾將對角色的感情移植到演員身上,用角色名稱呼他,這是一個成功演員擁有的最重要的事。
余文樂也因此被與張志明劃上等號。在人們的猜想中,余文樂就是一個普通的、悶騷的、玩世不恭的港男。偏偏他恰好有著易於模仿的著裝風格和茫然的神情,儘管他多次辯解:“我不是張志明,我是在演張志明。”
張志明的原型其實是彭浩翔。
彭浩翔和余文樂都喜歡陶瓷,在片場經常聊起來。兩人躲在角落,手指在手機上劃動,津津有味地賞閱陶瓷照片,不時嘖嘖稱讚:“你看,做得多漂亮。”演春嬌的楊千嬅總以為他倆在翻看黃色照片,聊一些“鹹濕”之事。 “其實不是。我們真的在看陶瓷,但是她不相信。沒人相信我們兩個是在看這些東西,每個人都覺得‘你們兩個人躲在角落一定是在看黃色的東西’。”
形成自己的模樣
彭浩翔一早就認識余文樂。他客串過電影《憂憂愁愁的走了》,覺得余文樂不錯,一直想合作。後來在曼谷相遇,彭浩翔說起想拍的關於抽煙的戲,兩人一拍即合。但當時,他們對這部戲都沒有太大期望,純粹當作玩,誰知竟連拍三部。
拍到第三部,彭浩翔、余文樂與楊千嬅三人關係已經很親密。彭浩翔感覺拍攝現場不像工作,反倒像“有人給你錢,讓你們在這裡玩”。
這種默契感很重要。志明與春嬌系列,精彩之處不在於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愛情故事,而是“踏實的感覺”。楊千嬅說,踏實就是“不用說很多話,從大家的眼神和生活的動態中都能看得出的那種親密關係”。拍戲過程中,她和余文樂互相過招、拉扯,雙方都能猜中對方的反應,“我相信這個就叫做默契”。
彭浩翔有時會突然發現,余文樂比他更了解自己。有一次,余文樂認為彭浩翔設計的某句對白有問題,彭浩翔說:“你不要跟我爭呀,張志明的原型就是我呢。”
余文樂反駁:“你平常不是這樣講話的。”他學著彭浩翔的樣子演了一遍,現場包括彭浩翔太太在內的所有人都覺得余文樂演得比較“彭浩翔”。彭浩翔於是按照余文樂的方式修改了台詞。
還有一場戲,余文樂建議楊千嬅換別的衣服。楊千嬅不解:“是不好看麼?”余文樂告訴她,不是不好看,而是在這場戲中,從男人的角度看,女生應該以另外的模樣走出來。 “他不僅僅關注自己的部分,還關注對手。作為一個對手,他挺好的,他不是盲目跟隨著劇本的流程,他會很靈活,去把角色的立體部分抓緊。”楊千嬅告訴火星試驗室。
志明與春嬌系列拍了8年,貫穿了余文樂迄今為止的大半個演藝生涯。余文樂也由“比較少年”的人成長為成熟的男人。彭浩翔發現,每拍一部,余文樂的演技都明顯比上一部成熟,他的表演越來越內斂、生活化。
“內斂”的演技在黃世東一角上體現得尤為明顯。
拍攝時,余文樂與黃進達成共識,這部戲必須“很小心地處理”。拍的人謹慎,余文樂演得也謹慎。他不將黃世東當作病人,而是演成一個敏感的人。
余文樂告訴黃進,他不想消費病人,不願將角色塑造成電影中經常出現的典型——瘋狂的、誇張的。 “不應該這樣,因為你在講事情,你不應該誇大這個事情”,余文樂說香港電影過去喜歡誇大“笑果”,比如車都翻了,或者人被挨了100槍都不死,“那個是電影世界。但這次我是拍一個事情,它該怎麼樣就怎麼樣,不多不少。”
黃進眼中,余文樂是個很有“香港味道”的演員,望著他,“會覺得他很有經歷,會覺得他和大家一樣,在這個城市裡有他的生活、他生活的掙扎,不會覺得他是一個完全架空了的、完全離地的明星。”
而彭浩翔眼中的余文樂是天真與世故的結合體,“成熟中帶點衝動”。 “他很混雜的,他有時候很小孩,有時候又很成年人。他做生意的時候很成年人,在現場的時候又會玩得跟大小孩一樣。”
生活氣息與過往經歷將他變成了一個更好的演員。
30歲前,他對媒體說,那時的自己還沒形成自己的模樣。他知道身為男人,尤其是演員,除了天生資質,還得有後天經驗加持,才能形成自己的獨特氣質。
在36歲生日即將到來前,他還在找尋這種氣質,他告訴火星試驗室,“我永遠都覺得還沒形成(自己的模樣)。”
楊千嬅卻說,余文樂肯定知道自己是一個什麼模樣的人。 “他挺了解自己的”,但有些人,太了解自己,卻不太能馬上接受自己的所有,得從人生累積經驗中慢慢對自己坦白、接受自己。
她樂於見到余文樂的變化,並從他的作品中看到了成熟,“《一念無明》、《悟空傳》、《狂獸》裡面的他,都是不一樣,可塑性很高,內心層次也是豐富了,那個就是最好的反射。”
未成年抽煙被抓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替身](八)(短篇創作)
許倢沒有再跟我聯絡。
從那天她走出我的房門後,這一個月以來,發生的關於十八號的一切,好像都隨著許倢的背影離開了。
我把十八號送的學業御守從鑰匙圈上拆下來,收進抽屜深處。從此,我人生中最後一個會發光的魔法也消失了。
我再也沒有上過教會。
我用大考在即,想更用心在課業上為由,背棄了一直以來照看著我的上帝。
我還是會禱告,會在禱詞中熟練的加入許多讚美主的華美辭藻,但我不敢許願。像我這樣的人,即使有願望也不可能實現吧。
我記得七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有一個九年級的學長失戀了。其實關於戀愛的小心事人人皆有,有人得到,也會有人失去。會特別記得那位學長,是因為他總是在打掃時間,偷窩在垃圾場抽煙。
垃圾場是我們班的外掃區,每次看見學長在那裡,我們一群七年級的也不敢去告發他。而且學長總是靜靜坐在一旁旋轉樓梯的中段(那是學校攝影機的死角),從不講話,也不像一些無聊男生會做一些搗亂的事。反而因為他坐在那裡,我們班男生打掃的效率還更積極了起來,因此我們與學長倒也相安無事地相處了一個學期。
學長的眼神總是淡漠,好像連一片浮雲都飄不進他的眼裡;但表情卻很沈重,好像他的臉其實是一塊木頭,五官是被一個巧奪天工的木匠給刻畫上去,栩栩如生卻沒有靈魂。
未曾嘗過情愛滋味的我(七班班長不算),只當學長一切特立獨行的表現,是一種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庸人自擾。這世上怎麼可能會有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抽離了自己的根本?
課業掛帥的我甚至有點瞧不起學長,覺得學長的大考都要到了,這樣放任自己情感凋零未免太不切實際。
但現在,每天我醒來,看見鏡子裡的自己,那漠視一切的雙眼和幾乎僵硬的面部線條,簡直和當年的垃圾學長如出一轍。
我第一次體會到原來人類的情感可以達到這一種層次,整個人像是被一把利刃貫穿,無法拔除,只能逼著自己與之共生著,卻永遠無法習慣每走一步就像被撕裂般的劇痛。
可是,我只能往前走。
終點聽說是一個叫做「遺忘」的樂園。當你跨入這個地方,前塵往事都會忘卻,只會偶爾夢見,但夢都會是甜的。
失戀第一週,我每晚準時十點坐在電腦桌前,甚至手指像彈琴般優雅地擺放在鍵盤上,可是我沒有傳訊息給任何人、沒有與誰聊天,連開機都沒有。
我只是故意不想戒掉這個習慣,因為習慣是證明一段感情最強大的證據。實質的物品可以丟棄,可是習慣卻把程式寫進了骨肉靈魂,人又如何能拋棄自己。
失戀第二週,我偷了爸爸的黃色長壽,趁著一早到教室開門,校園裡都還渺無人煙的時候,跑到垃圾學長當時坐的位子,試著將尼古丁埋進我的肺裡。
但結果總是我嗆得亂七八糟,想要呼吸一些新鮮空氣來稀釋嗆辣刺鼻的煙霧,結果卻更吸進了垃圾場的酸蝕腐臭。
初戀,果然是氣味不佳了點。
失戀第三週,我已經不再做一些異常失序的行為,開始理性思考我該如何扭轉局勢,讓自己真的有機會和十八號勾上線。
我不知道許倢有沒有去和他見面,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沒有告訴他真相。解鈴還需繫鈴人,我無數次打開和許倢的對話視窗,想向她求和甚至求情,讓她幫我,但一股由自卑而生的驕傲,卻終究阻止了我和她的一切接觸。
我也有想過乾脆直接傳訊息給王士銓好了,可是我該傳什麼呢?
嗨我是許倢的朋友,我們見過面,其實之前跟你聊天不是許倢而是我,你要不要跟我真的做朋友?
幹,光是用想的我都覺得我很變態了,王士銓應該會直接封鎖刪除我吧!
失戀第四週,我基本已經停止了上述無意義之屁孩行為,生活的樣貌回到認識王士銓之前,只不過少了許倢。
但我仍然隱隱知道自己心裡有一塊地方已經不同。
我想,那種不同叫做長大。
週末的時候,我一個人來到西門町,憑著記憶去尋找那間藏在巷弄裡、可販賣酒精性飲料給未成年人的小小雜貨店。店我是找到了,但卻鐵門深鎖著。
買不成啤酒,我只好到便利商店去買一罐可樂,坐回當時和十八號一起坐的那張長椅,回味著我人生第一次的深刻。
我看著街上來往的人群,突然覺得每個人的臉都變成了王士銓。有的面無表情的噘著嘴、有的清了清喉嚨似乎想要說什麼、有的手拍著大腿好像在敲打節奏⋯。
可樂好鹹,我以後再也不要喝可樂了。
失戀第五週、第六週、第七週、⋯第二十八週,大考結束,夏天來了。
時光的更迭早已帶走我的憂傷,我才明白,曾經以為會永無止境的痛苦,也能如滴水穿石般,一點一滴地消逝。
這又是一層新的情感境界,在強烈的苦痛過後,心也竟如淬鐵般,有一種更剛強煥然的感受。
炙熱朦朧的夏氣,帶來了一個人,捎來了一封信。
來的人是許俏;捎的信是許倢。
許俏是許倢的姐姐,比許倢大八歲,正在舊金山唸研究所。是一個冷若冰霜的素淨女子,不上妝、不染髮,甚至不戴隱形眼鏡。總是戴著手工打造、質地精巧的木框眼鏡,一身白、一身黑或一身灰,高雅地隱藏著她同許倢相似的美貌。
大考結束第二天,爸爸的機車行突然接到一通電話,指名要找我。來人表示是許倢的姐姐,想要跟我見面,希望爸爸能代為轉達。
爸爸半信半疑(爸爸不知道許倢還有一個姐姐),但聽對方聲音不像騙人(爸爸後來說他覺得那是他聽過最溫柔好聽的聲音),就給了對方我的手機,請她自己跟我聯絡。
許俏馬上打來給我,而那時我正躺在床上看少女漫畫。
許俏說,她想和我約個時間見面,許倢託她拿一個東西給我。
我疑惑地反問:「為什麼許倢不自己拿給我?」而且我心想,就算許倢不想與我見面,她也知道我家地址,拿到機車行給我爸媽轉交給我,甚至託教會的朋友拿給我,都是更可行的辦法。
請她待在美國多年,我見不過四、五次,每次見面都只會說:「姐姐好。」沒有其他對話的姐姐拿給我,實在太怪了。
而且據我所知,許倢和許俏並不能稱得上是感情很好的姐妹,可能我和許倢的感情還比許俏和她的感情要好。因為許倢被父母帶回台灣的時候,許俏在美國已經唸到高中了,所有親近朋友都在美國,她一點都不想回來,所以她一個人繼續住在美國的親戚家。只有放長假時偶爾會回台灣。
「因為許倢回美國了,她沒辦法跟妳見面,所以我拿給妳。」許俏在電話那頭說。
我和許俏約了隔天下午在家附近的星巴克見面。
可能因為和許俏見面的次數太少,她又長著一雙好似能洞悉世事的雙眼,所以每次見她,我都特別緊張。
我刻意穿上了最好的衣服,還提早半小時就到星巴克等待。
「好久不見,妳長好大了。」許俏一見我就說,邊說還張開了雙臂,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完全美式作風。
我有些不習慣地回抱她,還聞到了她身上和她的聲音一樣溫柔的香水味。
「妳一定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是我約妳,因為我覺得,我好像應該幫Jessie好好跟妳說再見。」許俏一坐下就說。Jessie是許倢的英文名字,許俏叫Chelsea。
「暑假過完許倢不就回來了嗎?」許倢有時放長假也會回美國,所以當許俏跟我說她回美國時,我並不覺得她永遠不會回來。
「Jessie不會回來了,她去美國好久了,半年前就去了,妳不知道嗎?」許俏微皺起眉頭,表示奇怪。
「半年前就去了嗎?」我驚訝地瞪大了雙眼。
那不就是發生十八號事件的那時候!
「妳沒有看Facebook嗎?」許俏又問。
「沒有。我半年前開始,因為要準備考試,就把臉書關了。」我答。
「Wow,好吧,難怪妳都沒有跟Jessie聯絡。她功課不好,在台灣沒辦法念什麼好學校,所以爸爸媽媽就叫她回美國讀書。可是她一直都不去,直到半年前,她才突然說要去。然後這次暑假,我要回來,可是她不要跟我回來,我覺得很奇怪,問她為什麼,她才跟我說妳們的事。」
「我們的⋯什麼事?」我卻生生地問。我能感覺到一股燥熱,刷地一下像腮紅一樣刷上了我的雙頰。
「就是那個,排球男生的事。」許俏答。
沒想到許俏竟這麼輕鬆就說出了答案,反倒更令我羞得無地自容。
「妳還喜歡那個男生嗎?」許俏又頗負興味的追問。
「早就沒有了!」我猛搖頭,極力否認。
「其實我覺得妳很酷,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勇敢做。」
「哈哈,哪有,我很對不起許倢。」我乾笑兩聲自我解嘲。
「我跟Jessie討論過,她說那天她的手機沒電了,她好像想跟爸爸媽媽說她要在妳家吃飯,才會用妳的電腦。然後她後來去妳家,妳都一直跟她說電腦中毒了,不要碰電腦,好像她摸到電腦也會中毒一樣。結果原來是妳一直在假扮她。」許俏說完又笑了,但不是嘲笑,而是一種覺得這一切很可愛的微笑。
天啊,才過了半年,我就覺得當初的自己幼稚得無以復加,我果然長大了。
「那她現在⋯還好嗎?」
「很好啊。她在Sanfran的學校也有打排球,而且現在還有date with someone。她只是,不知道怎麼面對妳吧,妳也知道,她很怕沒有面子。」許俏說完,我們都忍不住掩嘴大笑。
「她還是寫了一封信給妳。」許俏又說。然後轉身從包裡掏出一張對折過兩次的A4紙,遞給我。
但當我正要打開,許俏卻說:「妳回家看吧,Jessie應該不會想要我知道她寫什麼。」說完又抬抬眉毛。
我依言將信收起,然後又和許俏隨意聊了一下,就迫不及待地小跑回家,去讀許倢的信。
許倢第一個學的語言是英語,所以她寫中文字時,也喜歡寫得像英文一樣胖胖圓圓。以前我總笑她的字用黑筆寫在白紙上就像一隻熊貓。現在,睽違了不長不短的半年,再度看見她特有的筆跡映入眼簾,突然有種近鄉情怯的潮熱,覆上我的雙眸。
容:好久不見,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妳說我的感覺。其實我早就不氣妳了,可是妳也不找我,只好我來寫信給妳了。
我不喜歡王士銓,我要先說。其實妳只要告訴我妳喜歡他,我真的會幫妳。我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我們那麼好,妳卻什麼都不講。就算妳想假裝我跟他聊天,我也可以把帳號借妳,只要妳告訴我。
我們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妳說妳覺得我是得到全世界的人,但我覺得妳才是最幸福的人。妳的家人每天都那麼近在妳身邊、妳媽做菜超級好吃,妳每天都可以吃,我媽什麼都不會煮、妳爸也很好,妳隨時沒帶什麼、要去幹嘛,妳爸都會載妳送妳。
妳哥雖然會欺負妳,可是妳五年級以後,也把房間讓給妳睡,他們兩個住一間。妳說妳學校的小混混都不太敢欺負妳,因為他們知道妳是妳哥哥的妹妹。
我跟我爸媽,感情不算好也不算差,會互相報備行程,偶爾一起去吃大餐,他們會給我很多錢,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可是我去妳家的時候,才知道什麼叫做家的感覺。
家應該是一大群人在一起,吵吵鬧鬧,有問題一起解決、每天一起吃飯看電視、做很無聊的事、講聽了一百遍的話。像妳爸永遠都在說他當年差點就要讀台大,是為了跟妳媽結婚才放棄升學、妳媽永遠都在說其實她那個時候有一個念高雄醫學院的男朋友,因為上來台北工作距離太遠,才被妳爸騙走,不然她現在就是醫生娘。
我聽了一百遍了,可是我很喜歡聽這些。也喜歡妳每次聽到這些對我偷翻白眼的表情。
我跟Chelsea是這半年我到美國來,才比較熟。對我來說,妳才更像真正的姐妹。妳說妳很羨慕我,其實我才羨慕妳。
Anyway,我回美國也不是因為再也不想見到妳,雖然當時我真的很生氣。真的是因為我知道我考不上什麼好學校,可是回來美國不用考高中,才想要回來的。
妳永遠會是我的best friend,祝妳永遠開心,然後跟王士銓在一起。
PS我有去跟王約會,我假裝我是妳,我們講的真的都是妳的事。幸好我跟妳很熟,不然真的會穿幫。可是我回美國以後就把那支電話停掉了,所以沒再跟他聯絡了。我現在有男朋友了,妳也快交一個吧!
倢
我反覆讀了一遍又一遍許倢的信,開始回想我們的過去、回想我是如何想盡辦法打進許倢的世界、想起我是怎麼又羨慕又嫉妒又喜歡又討厭著她⋯。
想著想著,我躺下倒在床上,我右手仍抓著信,左手則併攏覆蓋在眼上,讓眼淚從頰側滑落。
我知道許倢永遠會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也知道屬於我們的純真,在我按下王士銓訊息的那一刻,也起了一種不可逆的變化。
曾經我以為青春是一個量詞,代表的是初生之犢的驕縱爛漫和自以為是的無限春光。
很久以後我才知道,那些讓你後悔卻無法彌補的、讓你懷念卻無法擁有的、讓你就算知道無法重來也要做的、回不去的,都叫做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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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請問若對方不願意上車亦不願意返所
是否有法條行使強制力
目前找了一下發現好像沒有….還是我漏掉了
只有說什麼要通知家長等等
希望有學長姊可以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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