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統一!修憲公投記者會 】
中選會在去年12/4舉辦聽證會,就綠黨所提出的公投案進行討論,會後決議仍需補正。
綠黨在與專家學者討論後,於今日送出補正資料,並將提案內容修改為:「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應依下列立法原則增修補正:第十屆立法委員應於2022年5月20日前審議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刪除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為因應國家現階段之需要』,或其他同樣法意之文字。」
針對中選會要求補正事項,綠黨說明如下:
#本案是否侵害立委的立法權?
公投為直接民權的展現,本案通過後僅是督促立法機關提出合乎民意的修憲案,修憲程序仍依相關法律進行,因此並沒有侵害到立委的立法權。
#本案是否為重大立法原則的創制?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對台灣政府體制具有引導作用,實質上拘束政府機關或者重大立法決策,例如大陸委員會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即是在特殊政治情勢及現行憲法架構下,處理兩岸關係的機關與法律。
#本案是否無法了解提案人真意?
提案考量最新國際關係及國內情勢,國際上美國解除對台交往限制,推動友台法案,台美關係走入全新局面,同時面對中共的軍機騷擾以及武力威脅,「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文字顯然不合時宜,根據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2020年發佈 #臺灣民眾統獨立場趨勢分佈,選擇儘快統一與傾向統一者僅 5.8%。因此,現行憲法是跟 94.2% 的台灣人背道而馳,與當前民意脫節。
#本案是否違反一案一事項?
本案通過後僅是要求立法機關提出合乎民意之修憲案,立委仍需透過法定程序提出修憲案並進行表決,故仍然屬於一案一事項。
蔡英文總統也在去年就職演說時明確表示:「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現狀的一貫立場」及「憲政體制將更能夠與時俱進,契合台灣社會的價值」,因此修改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修改為「為因應國家現階段之需要」才能彰顯台灣社會的價值,憲政體制才能與時俱進。
先前也有一些民進黨籍立委提出類似主張,但目前未有下文,為了避免立法院內修憲提案不了了之,綠黨希望中選會能夠儘快通過綠黨的反統一修憲公投案,把權力還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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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9的網紅劉櫂豪,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備詢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 石世豪 質詢內容: 遠傳以債換股方式購入中嘉案,是為了規避黨政軍條款,但是核心問題是媒體是否過度集中問題。為了反媒體壟斷NCC在許可中嘉案的決議中附加20項負擔事項,由申請人承諾執行,這其中特別提到遠傳不得有實質控制的情形。劉櫂豪強調NCC既然已預見到本案遠...
本案是否違反一案一事項 在 劉櫂豪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備詢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 石世豪
質詢內容:
遠傳以債換股方式購入中嘉案,是為了規避黨政軍條款,但是核心問題是媒體是否過度集中問題。為了反媒體壟斷NCC在許可中嘉案的決議中附加20項負擔事項,由申請人承諾執行,這其中特別提到遠傳不得有實質控制的情形。劉櫂豪強調NCC既然已預見到本案遠傳可能透過購買公司債方式達成實質控制,為何還要許可本案呢!石世豪主委雖然承諾本案附加的負擔一旦業者無法達成或違反,可以依行政程序法撤銷原處分(許可),但是劉櫂豪質疑這樣的結果,已經可預期未來的訴累不斷,劉櫂豪質疑NCC為何明知有疑慮,仍要做出未來爭議不斷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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