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喜歡鹿晗的理由]
我喜歡鹿晗,就像喜歡劉德華那樣的喜歡。就算他老了,不再漂亮了,我還是一樣的喜歡他。
有才華又有好品格的男人就是有這個好,就算他不再好看,不再俊了,你還是沒辦法不喜歡他。
我喜歡鹿晗他很努力,很努力的為觀眾展示最好的自己。他很小就一個人去了韓國,吃了很多的苦,他不抽煙不喝酒而且很愛乾淨。
他明明在《約吧大明星》的跆拳道環節時受傷了,明明已經痛到喊出聲來,卻為了不令別人擔心,不影響拍攝的進程,嘴裡還是嚷著不疼。
拍攝《我是證人》時,被演員朱亞文誤打了一拳,當時鼻子就立時腫起來了,所有人趕緊跑過去問他怎麼啦,他卻依然拼命揮著手說沒事,叫大家繼續拍,然後趁著大家不注意,偷偷走到一邊吐出一口血水。眼淚已經在眼眶打轉,可是就是不讓它落下來。
在《奔跑吧兄弟》,他在橫渡長江時,意外落水受傷,膝蓋被石碰磕到,卻依然不哼一聲,只是蹙著眉頭,強忍著痛,繼續下水,完成比賽,就算到了後來的撕名牌環境,一樣投入遊戲,陪著大家奔跑,沒哼過一聲疼。
鹿晗工作很忙,除了出唱片、拍戲、登台、拍廣告、擔任幾個真人秀的主持之外,還要接受不同媒體的採訪。因為工作忙碌,長期缺乏睡眠,導致他容易生病,時常感冒。有次他在專訪前不小心睡著了,經紀人向記者道歉,說鹿晗感冒了,希望他擔帶一下,這時候鹿晗不知道是不是聽到旁邊有人在說話,抖了一下身體就醒了,記者不忍心,叫他再睡一會,但鹿晗卻搖搖頭笑了。
鹿晗從不搶鏡,總是默默為所有人付出,一直在背後扛起一個個重擔。他會害羞,會靦腆,他自然不做作,習慣用微笑掩飾自己的尷尬,喜歡張開嘴巴大笑。他工作認真,對工作人員有禮貌,對前輩十分尊敬,還懂得感謝工作人員在背後默默的付出。他唱歌好聽,會跳舞,會打藍球、會鋼琴、擅長玩魔方,彈結他、踢足球還被誇有職業的水準。這個大男孩,除了長得比女生還要漂亮之外,你幾乎找不到他的其他缺點。
他就像一個可愛的小弟弟,他對任何事的認真和全力以赴,令你沒辦法不愛他,彷彿只要把他保護好,你的心就踏實了。
用了十年的時間喜歡劉德華,卻用了一個星期的時間喜歡鹿晗。
我想,所有喜歡鹿晗的人,並不單純因為他好看的外表,而是喜歡他的工作態度,喜歡他的謙虛和喜歡他的善良。
#一個迷妹的告白哈哈
#他所有的愛好都是我小時候暗戀一個對象的首要條件
#喜歡安靜地坐在球場的邊上看喜歡的男孩打藍球或踢足球的學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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