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耳熟能詳,你知道綠建築標章可以換建築容積獎勵嗎?
中央和地方目前都有設置綠建築獎勵容積辦法,〈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 10 條規定:取得鑽石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10%。取得黃金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8%。取得銀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6%。
此外,該標準中亦有規定建商必須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且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提供申請綠建築之容積獎勵乘以銷售淨利之保證金。
從都發處提供給我的資料來看,新竹市近十年來申請並審核通過之綠建築容積獎勵的建築物總共只有七筆,其中有兩筆雖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也就是預計會蓋綠建築),也獲得容積獎勵核定,但至今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有一筆則是綠建築標章效期將於今年八月失效。
此外,國泰建設自民國 105 年取得「國泰禾」的綠建築候選證書至今將近 5 年,且建案也已於去年五月交屋,卻遲遲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而其綠建築候選證書甚至即將於今年底失效。
適度的獎勵機制能提供建商蓋綠建築的誘因,但只依靠獎勵而未確實監督建商於期限內取得標章,並要求建商落實維護管理制度,一旦綠建築標章過了 5 年效期,在缺乏監督和強制延續標章精神的情況下,綠建築恐怕後繼無力失去核心價值。
我認為市府應參考其他縣市綠建築自治條例來加強本市的相關規定。
目前有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的縣市為:臺北市( 2014 年制定)、高雄市( 2012 年制定)、屏東縣( 2015 年制定)。此外,臺南市、臺中市、桃園市、金門縣都有制定低碳綠化相關的自治條例,內容也包含綠建築相關的規範措施。
以〈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為例:第 4 條針對公有新建建築物的總造價工程金額,制定需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5 條針對非公有新建建築物依法定容積或增加之樓地板面積數量,制定應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9 條則闡明起造人應提列綠建築維護費用,並撥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我質詢時要求市府回覆以下問題:
1️⃣ 對於本市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之建築物,除了保證金制度外,市府相關的監督管理機制為何?對於獲得獎勵之建築物,是否有要求申請單位維護其綠建築標章?
2️⃣ 建案「國泰禾」於民國 105 年申請並審核通過綠建築容積獎勵,然而完工後長達 1 年多的時間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是否有確實督促建商依規取得標章?如最後該建築物於候選證書失效前都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市府預計如何裁處?
3️⃣ 為加速節能減碳,落實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市府是否同意著手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並於下次定期會送進議會審議?
然而,市府給我的回文僅有短短以下幾行:
1. 內政部已訂有《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2. 已由本府公共工程主辦單位依行政院「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將綠建築優先納入履約事項。
3. 將持續滾動檢討推動成效,再通盤納入全市建築執照檢核事項。
防疫情間各局處忙碌可以理解,但是針對議員認真準備的質詢卻草草回覆,實在令人失望。
新竹市政府致力於達成「科技綠色城市」的目標,不論是 2015 年公布的《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以及 2019 年制定的《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都有提及本市執行低碳和綠化的相關內容。
不過雖然有擬定綠建築、節能減碳相關的講習培訓活動,卻仍然停留在最低限度的推廣層次,市府既然期許新竹市成為「科技綠色城市」,何不一次做到位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監督」和「延續」綠建築標章的精神?
我會持續跟市府溝通,希望能盡早完成〈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的制定,促進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讓綠建築確實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成效,而非建商取得獎勵容積的途徑而已。
#第5次定期會書面質詢
#綠建築 #節能減碳 #碳中和
參考資料: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
https://ssur.cc/diCA8c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https://ssur.cc/RZ3pjx
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
https://ssur.cc/FKrWME
《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
https://ssur.cc/Suf8fQ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竹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
https://ssur.cc/Z7FaBU
環境資訊中心:蓋綠建築換容獎? 都更條例修法 建築學者批「造孽」
https://ssur.cc/oQXeb3
政大大學報:處心積「綠」 台灣綠建築制度待完善
https://ssur.cc/QDy8pV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3/19)】 #都市更新 延續上個會期的大主題,桃園市於去年12月修法公告了新版的《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新增了包括行人空間、市府公告之福利設施與公益設施能換取容積獎勵的相關條目,另外也針對產權複雜的基地與4、5層樓老舊公寓設獎勵項目。 但以桃園的...
桃園市都市更新條例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3/19)】
#都市更新
延續上個會期的大主題,桃園市於去年12月修法公告了新版的《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新增了包括行人空間、市府公告之福利設施與公益設施能換取容積獎勵的相關條目,另外也針對產權複雜的基地與4、5層樓老舊公寓設獎勵項目。
但以桃園的現況來說,土地取得成本較雙北地區低,且目前建設中的重劃區眾多,以建商的考量來看,重劃區的吸力更強,目前也尚未見到舊城區的都更開始活絡,如何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的量能,智翔首先想請教都發局的看法。
都發局也坦言,建商一定會追求利益,都更因房價尚未到位,桃園新增土地又多,所以新建案一定會繼續增加。
所以新版的都更容積獎勵標準,是否能做到帶動舊城區的都更量能,誘因是否足夠,以及在捐贈公設空間來換取容積的執行成效為何,都是智翔在往後會特別追蹤的項目。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今年開始實施,智翔也關心實施三個月至今,申請的案件數有多少?
都發局則回應,目前有29件申請估價中。
另,根據《都市計畫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代金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第五條規定,估價必須參酌市場行情,現行的申請案件是否能做到? 若無法做到,是否能研議以實際徵收價格來計算代金?
都發局則說明,代金的計算依母法需經桃園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發函輪派三家專業估價,也會考量營建時間完成後的市場行情與售價,代金估價後應會優於徵收價格。
最後則是代金制度上路後,為使得項目專款專用,並秉持公開透明且法制化的原則,智翔也建議,都發局應積極催生具體的容移代金使用管理辦法,若要依現行條文規定依《都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用途做使用,也應完善後續的修法。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
桃園市配合經濟部推動「綠能屋頂」計畫,但智翔發現許多社區住戶想參與,卻受限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規範,須經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才能來設置。
如果政府沒有多加說明、輔導,那恐怕社區住戶、與廠商間的溝通吵翻天也無法達成共識,因此想請較都發局有無想法來改善? 也許積極處理,或成立諮詢的窗口。
讓綠能效率提升,也能及早幫助到台灣的能源轉型的規劃,這點智翔會持續關注,也請都發局來討論看看如何來加快綠能屋頂設置的速度。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https://youtu.be/8mS1Y09UU4s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桃園市都市更新條例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09032627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桃園市桃園地方法院及正光路警察宿舍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配合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更新)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月11日至110年2月9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如計畫書所示。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區公所。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住宅發展處網站。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五、本計畫自民國110年1月11日零時起生效。
六、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變更更新地區。
桃園市都市更新條例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3/19)】
#都市更新
延續上個會期的大主題,桃園市於去年12月修法公告了新版的《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新增了包括行人空間、市府公告之福利設施與公益設施能換取容積獎勵的相關條目,另外也針對產權複雜的基地與4、5層樓老舊公寓設獎勵項目。
但以桃園的現況來說,土地取得成本較雙北地區低,且目前建設中的重劃區眾多,以建商的考量來看,重劃區的吸力更強,目前也尚未見到舊城區的都更開始活絡,如何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的量能,智翔首先想請教都發局的看法。
都發局也坦言,建商一定會追求利益,都更因房價尚未到位,桃園新增土地又多,所以新建案一定會繼續增加。
所以新版的都更容積獎勵標準,是否能做到帶動舊城區的都更量能,誘因是否足夠,以及在捐贈公設空間來換取容積的執行成效為何,都是智翔在往後會特別追蹤的項目。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今年開始實施,智翔也關心實施三個月至今,申請的案件數有多少?
都發局則回應,目前有29件申請估價中。
另,根據《都市計畫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代金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第五條規定,估價必須參酌市場行情,現行的申請案件是否能做到? 若無法做到,是否能研議以實際徵收價格來計算代金?
都發局則說明,代金的計算依母法需經桃園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發函輪派三家專業估價,也會考量營建時間完成後的市場行情與售價,代金估價後應會優於徵收價格。
最後則是代金制度上路後,為使得項目專款專用,並秉持公開透明且法制化的原則,智翔也建議,都發局應積極催生具體的容移代金使用管理辦法,若要依現行條文規定依《都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用途做使用,也應完善後續的修法。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
桃園市配合經濟部推動「綠能屋頂」計畫,但智翔發現許多社區住戶想參與,卻受限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規範,須經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才能來設置。
如果政府沒有多加說明、輔導,那恐怕社區住戶、與廠商間的溝通吵翻天也無法達成共識,因此想請較都發局有無想法來改善? 也許積極處理,或成立諮詢的窗口。
讓綠能效率提升,也能及早幫助到台灣的能源轉型的規劃,這點智翔會持續關注,也請都發局來討論看看如何來加快綠能屋頂設置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