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規未規範雙手需握在把手上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內並沒有規範,機車騎士需無時無刻將雙手握在機車把手上,也無相關罰則,另外,該規則也規定,機車駕駛人可在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行為時,以單手握機車手把騎乘,而另手做出相關手勢,以提醒其他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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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減速暫停手勢 在 內政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小等一下!汽機車行經路口
請禮讓行人,讓用路更安全
9 月 1 日起,警察配合 #交通部 法規加強取締,
宣誓路口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政府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
很需要!很需要!駕駛人和行人一起維護大家的通行權益
特別是汽機車在行經路口或轉彎時 #不搶快,
一定要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
行人走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
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
政府為維護路口安全
加強取締重點路口,執法 5 大重點: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規定,
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最高可罰 3,600 元;
汽機車闖紅燈罰最高 5,400 元;
紅燈右轉最高罰 1,800 元;
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更將加重處罰。
行人沒走行穿線也可罰 300 元。
平安通過每個路口,需要汽機車與行人同理遵守
我們一起來建立良好的用路習慣!
#人民管家內政部
#停讓行人
#減速慢行
機車減速暫停手勢 在 張淵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九一重點取締,請告訴身邊的你我他:
#您違規爽國庫 #這次玩真的
#還有三天 #趕快練習適應
#重點取締 #一個月很厲害喔
#警察北北辛苦了 #大小朋友都守法
全國同步自9月1日起將展開為期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本次執法重點項目為:
一、汽機車不停讓人
二、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三、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四、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五、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警政單位呼籲,無論車輛或行人,行經路口時,請務必遵守「慢、看、停」原則,減速「慢」行、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及車輛暫「停」禮讓行人先行之正確觀念,建立「路口停讓」文化,減少事故發生。
其中,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取締原則有下列4種情形:1.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2.路口有人指揮時,未聽從指揮通過路口者。3.一群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完全通過路口,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迫使行人分散成兩群者。4.行人穿越路口時,汽、機車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或停等者。
資料來源:警政署、台北市警察局
#人本交通 #永續城市 #優良公民 #有獎有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