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歷年重大酒駕、毒駕案件:
👉2012年,高雄葉少爺在飲酒狂歡後,駕車以時速120公裡在路上狂飆,最後失控撞上路人,奪走三條人命。2016年葉少爺假釋出獄,#三條人命只關了三年。
👉2013年,臺大曾姓女醫師徒步返家時,遭詹姓酒醉男子闖紅燈撞上,詹男肇事後逃逸,被民眾追趕攔下,原判5年6月,#最後減刑4年6月。
👉2016年,高雄吳少爺清晨與朋友飲酒狂歡後駕車回家,逆向撞上3台機車,造成一名黃姓婦人死亡、兩人受傷。吳少爺一審遭判4年2月,#二審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2017年,台中陳姓烘焙師,凌晨騎機車外出採買食材時,被一名為 #酒駕、#毒駕累犯的酒店女子以160公里時速撞上,當場喪命。該女遭判刑9年6月定讞。
👉2019年,台中酒駕累犯陳姓男子,#三度酒駕逆向撞死兩條人命,包括21歲彭姓男大生及25歲鄭姓女騎士。陳男遭求刑10年,一審判7年有期徒刑,#二審刑期不知道會再減多少。
👉2019年,彰化徐姓男子服用FM2後毒駕,在時速50公里的路上 #飆速至160公里,撞上等紅燈的王姓婦人,王婦頭部重創死亡。徐男遭判8年有期徒刑。
此次暐瀚母親遭方姓酒駕男子高速撞上身亡的事故,肇事方男其實在 #24小時前就已酒駕闖紅燈,遭警方以公共危險罪送辦並扣車,領回車輛後的隔天,方男 #再度酒駕,甚至 #毒駕 (警方在嫌犯車上搜出有毒品反應的不明液體),更惡劣的是,#方男在肇事後還先去買酒喝,#企圖湮滅證據、規避刑責、誤導警方辦案 (在調查後確認方男在肇事前就已飲酒,且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
酒駕被抓之後,隔天再度酒駕,撞死人後第一時間跑去喝酒,很難想像這到底是多麼惡劣、僥倖的心態啊!
檢視歷來酒駕、毒駕致死案件,犯案者大多是酒駕、毒駕的「累犯」,其車速都是超過速限好幾倍的在路上飆。沒出事,就繼續僥倖的喝酒、吸毒駕車;如果被警察抓到,罰個錢,隔天還是可以跟沒事一樣繼續喝酒、吸毒駕車;就算今天真的撞死人了,趕快去買酒喝、湮滅證據,這樣最多也就是關個幾年。
台灣社會難道已經荒唐到這種地步了嗎? 政府是不是該更嚴肅的重視,並全面檢討已經提高了酒駕、毒駕刑罰,為何致命事故仍然持續發生? 是刑罰太輕? 還是人民普遍對酒駕、毒駕的嚴重性沒有足夠認知? 要怎麼做才能完全杜絕酒駕、毒駕行為? 除了政府需要全面檢討,更重要的是,人民也應更嚴肅的看待酒駕、毒駕的嚴重性及可能造成的災難性後果,不要再讓更多無辜性命白白犧牲!!
#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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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肇事逃逸刑責 在 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Istanda Paingav Cengfu)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酒駕害人害己,往往造成家庭破碎跟社會悲劇,我們必須窮盡所有方法遏止酒駕。立法院今天完成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三讀,修法重點如下:
1️⃣提高罰則:酒駕初犯者,機車1.5萬至9萬罰鍰、汽車由1.5萬至9萬提高為3萬至12萬。二犯不論輕重直接罰到法規上限,機車9萬、汽車12萬;三犯不論汽機車,以二犯的罰鍰再加9萬;若再犯,罰鍰逐次累加9萬,無上限!
2️⃣同車共責:駕駛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同車乘客處600以上3000以下罰鍰。(未滿18歲、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不在此限)
3️⃣酒精鎖:酒駕肇事被吊銷駕照,達年限後若重新考取駕照,車輛需安裝酒精鎖,無配備或由他人代為解鎖罰6000到1萬2000罰鍰。
4️⃣沒入車輛:酒駕肇事者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
這次修法,要感謝立法院的蘇嘉全Su Jia-chyuan院長、交通委員會李昆澤召委、還有柯建銘總召、蕭美琴委員、鄭運鵬委員、管碧玲 (kuanbiling)委員、立法委員 黃國昌 等立法院參與提案、協商及審查的委員先進,協助完成這項立法工程。
「對酒駕肇事者只是一時牢獄,對受害者及家屬卻是無期徒刑。」一位傷心媽媽的沉痛呼籲,也提醒了我們:除了修訂法規,包括司法、警政單位的協助,以及其他輔導性的配套措施也要一併跟上,才能有效阻止悲劇再發生。
酒後代駕服務已實施8年多,但國內仍不普及,原因在於民眾對執行與收費方式有些疑慮。因此交通部已正研擬「酒後代駕服務定型化契約」,預計下個月底前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核定,盼盡速公告實施。
防杜酒駕是佳龍長期關注的議題,多年前在立委任內就曾提出「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擔任台中市長任內,則提出酒駕乘客連坐罰及當場沒入車輛等主張,台中市也推動「斷源專案」、「全日取締酒駕」,向酒駕宣戰,2016和2017年的取締件數六都第一。
當然,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這次我們盡所能從法律面遏止酒駕,但也要提醒所有駕駛人,千萬不能心存僥倖,尊重生命,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舉杯前,上路前,請大家記得、也互相提醒:人命關天!
⭕️備註:這次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理的是行政罰的部分;至於酒駕的刑事責任,包括致重傷或死亡的刑責,另訂於《刑法》。
機車肇事逃逸刑責 在 許忠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晚安,立院今天完成《道交條例》三讀,修法重點如下:
①提高罰則
②同車共責
③加裝酒精鎖
④沒入車輛
此次行政罰的修法將於總統公告後實施,酒駕的刑事責任則另於刑法中訂定。
提醒所有駕駛人,千萬不能心存僥倖。舉杯前,上路前,請大家記得、也互相提醒:人命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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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害人害己,往往造成家庭破碎跟社會悲劇,我們必須窮盡所有方法遏止酒駕。立法院今天完成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三讀,修法重點如下:
1️⃣提高罰則:酒駕初犯者,機車1.5萬至9萬罰鍰、汽車由1.5萬至9萬提高為3萬至12萬。二犯不論輕重直接罰到法規上限,機車9萬、汽車12萬;三犯不論汽機車,以二犯的罰鍰再加9萬;若再犯,罰鍰逐次累加9萬,無上限!
2️⃣同車共責:駕駛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同車乘客處600以上3000以下罰鍰。(未滿18歲、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不在此限)
3️⃣酒精鎖:酒駕肇事被吊銷駕照,達年限後若重新考取駕照,車輛需安裝酒精鎖,無配備或由他人代為解鎖罰6000到1萬2000罰鍰。
4️⃣沒入車輛:酒駕肇事者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
這次修法,要感謝立法院的蘇嘉全Su Jia-chyuan院長、交通委員會李昆澤召委、還有柯建銘總召、蕭美琴委員、鄭運鵬委員、管碧玲 (kuanbiling)委員、立法委員 黃國昌 等立法院參與提案、協商及審查的委員先進,協助完成這項立法工程。
「對酒駕肇事者只是一時牢獄,對受害者及家屬卻是無期徒刑。」一位傷心媽媽的沉痛呼籲,也提醒了我們:除了修訂法規,包括司法、警政單位的協助,以及其他輔導性的配套措施也要一併跟上,才能有效阻止悲劇再發生。
酒後代駕服務已實施8年多,但國內仍不普及,原因在於民眾對執行與收費方式有些疑慮。因此交通部已正研擬「酒後代駕服務定型化契約」,預計下個月底前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核定,盼盡速公告實施。
防杜酒駕是佳龍長期關注的議題,多年前在立委任內就曾提出「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擔任台中市長任內,則提出酒駕乘客連坐罰及當場沒入車輛等主張,台中市也推動「斷源專案」、「全日取締酒駕」,向酒駕宣戰,2016和2017年的取締件數六都第一。
當然,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這次我們盡所能從法律面遏止酒駕,但也要提醒所有駕駛人,千萬不能心存僥倖,尊重生命,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舉杯前,上路前,請大家記得、也互相提醒:人命關天!
⭕️備註:這次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理的是行政罰的部分;至於酒駕的刑事責任,包括致重傷或死亡的刑責,另訂於《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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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車輛間的單純擦撞,由於只存在車損,既沒有人死、也沒有人傷,在法律上來說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刑責。 本文將詳細進行探討。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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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雖然不會有刑責, 但還是會要面臨民事賠償責任及行政罰鍰,如果逃逸的話甚至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務部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 ... ... <看更多>
機車肇事逃逸刑責 在 [車禍] 請教肇事逃逸與毀損罪? -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一、車禍發生日期:104/02/0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無驗傷,對方有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無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無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情發生在2/6傍晚,我騎機車在AA街口等車流要通過,對方從BB街口騎自行車
過來,結果雙方發生衝撞,自行車前輪損毀,我機車籃歪掉,當下我有問對方
人車是否有大礙,對方沒有任何表示便離去,我楞了一下也只好離開現場。
隔沒幾天警方來電靠知要我去做個記錄單,並告知我這件事情可以私下和解就好,
不成立案子,我當下便聯絡對方,結果對方認定我是肇事逃逸,並要求修理自行車
費用與精神安撫金共36000元,我表示費用過高,但是對方說我肇事逃逸確定,
會吃上刑責。
當時因為很擔心,便致電承辦員警,結果員警說此案並沒有任何成立肇事逃逸的要件,
頂說就是雙方沒有依規定處理需要開罰單,我將此事告知對方後,對方又說要提告
我毀損罪,但是我不清楚這樣到底有何毀損責任?
六、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到底這樣我有無肇事逃逸或毀損罪的刑責呢?
雖然承辦員警叫我不用擔心,但對方口氣卻很篤定我有罪責,要跟我上法院解決。
我想知道後續自己可能會面對那些刑事或者民事責任呢?
還是我應該付36000元花錢了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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