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年頭連法醫的相驗(驗屍)工作都要變成服務業了。
我們倒是好奇,這些大官怎麼不親自去參與相驗,為我們示範如何一邊面對屍體忙著驗屍,一邊笑臉迎人服務周到的迎合客戶?
恭請法務部長親自下來為我們示範。
「提升說話的技巧」!?
這些才是為我們示範了 #靠著講幹話升官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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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驗,也就是檢察官督同法醫與司法警察,到遺體所在地檢驗屍體,調查死亡原因與方式。(法源:刑事訴訟法第218條)
現代的調查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就是運用法醫學科學辦案,當然,也必須要有科學證據,而法醫的工作,就是本於其法醫學的專業,提供司法法醫學的角度的判斷意見。
法醫的工作,是運用法醫學從屍體中找證據,其工作時的言論與意見必須本於法醫學的專業判斷,不是公關、不是心理諮詢師、更不是特定疫苗公司的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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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與【相驗】有關的法普與科普知識:
詳細內容與實務上的更多困境,請參考《#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一部第三章 〈真實的檢察官(三):#屍體腐敗的氣味是法定的使命〉
聯經 | https://linkingunitas.com/L184634
與相驗實務有關的資訊與難題可參考 鳴人堂 專欄以下幾篇文章 :
1. 〈載浮載沉的一世空白——淺談檢察官的「相驗」工作〉:http://bit.ly/37OD79L
2. 〈最難的是人情世故——從相驗案件反思「靠關係」的臺式特色〉:http://bit.ly/30Rjo6k
3. 〈司法如何獨立?一件檢察官「不知變通」的相驗案件〉:http://bit.ly/2D6gzV2
4. 〈知道他怎麼死的,我才能放心——關於「要不要解剖」的真實案件〉:https://bit.ly/32NNT0G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60的網紅徐巧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臉書po文送養小孩 徐巧芯要求社會局加強民眾收出養政令宣導 日前臺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上看到截圖,有人在臉書po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徐巧芯今(15)日下午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派出所員警若接獲相關案件應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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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的創傷,得被踩到才會發現】
大約一兩個月前的某天晚上,輪到我做飯。蕃茄和傑克在客廳那邊的地板上玩,我在廚房覺得有點浮躁。等我把菜都燒好,東西都端到餐桌上,喊了「晚餐好了可以來吃」以後,逕自坐下來等。
傑克跟蕃茄還在用樂高玩數學,嘰嘰喳喳講個沒完,等了一陣,覺得亂無趣一把的,我就自己吃了起來。
吃沒幾口,一大一小一邊聊一邊往餐桌這邊過來,蕃茄很顯然還陷在話題裡,雖然坐下來了,但是腦袋轉個不停。
「5+15是20吧?再問我一題!」
「15+15呢?」
「嗯⋯⋯等我一下唷!」
蕃茄離開座位,到地板上拿了一把樂高回到餐桌,開始排來排去不知道在幹嘛,手肘動來動去,隨時有機會把碗或餐具掃到地上去。我皺起眉頭,把碗跟餐具都移動到遠處,覺得很煩。玩具根本就不應該拿到餐桌上的。
「這樣是5+15⋯⋯這樣是5+17⋯⋯爸爸你看!」
我沒好氣地出聲制止。
「可以不要玩這些東西嗎?吃飯就專心吃。」
蕃茄嘆了一口氣把樂高推到旁邊,終於拿起筷子夾了一片蘑菇,正要送到嘴裡,突然又放下來。
「1+2+3+4+5也等於15嗎?」
「對喔。」
夾了東西準備吃,想到什麼要講就又停下來,傑克回應他之後,蕃茄就更開心,腦袋又繼續轉,回頭夾起剛剛的菜要吃,又放下來講新的數字⋯⋯。就這樣不斷循環不斷循環不斷循環,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越來越投入,我心裡的火也開始越燒越旺越燒越旺越燒越旺。
莫名其妙這什麼吃飯的規矩,都坐下來十分鐘了連一口都沒吃,老是讓小孩養成這種習慣,邊摸邊玩邊吃是要吃到什麼時候?每隔一陣子就要來一次真的是煩死了!
「55是1加到10嗎爸爸?」
「可以專心吃飯嗎?」
「爸爸,55是1加到十嗎?」
我極度不爽地瞪著傑克,示意要他快點阻止這個小鬼繼續囉唆下去,沒想到傑克扒了兩口飯,說了「我想一下喔」,就站起來從旁邊拿了紙筆回來,要在餐桌上算給蕃茄看。
「啪!」
我的理智瞬間斷線,直接從傑克手上搶走紙筆,重重放在旁邊桌上。
「你幹嘛啊!」
「還好意思問我幹嘛???他就已經沒在吃了,你還拿紙筆來是什麼意思??再算下去是要吃到什麼時候????吃個飯可不可以專心一點不要在那邊東摸西摸搞一堆有的沒的????」
我氣到大聲尖叫。傑克看著我好一陣子。
「我是覺得你之前就開始在生氣了。」
「有可能啊!我就累了你們還在那邊囉囉拉拉胡說八道,煩死人了!隨便你們啦,你們愛弄到幾點就弄到幾點,愛怎麼吃就怎麼吃,不要拖我在這裡!」
小孩沒規矩就算了連大人都加進去胡鬧是怎樣?我把剩下的幾口飯「唰唰唰」一口氣全吞掉,摔下碗筷,頭也不回走進房間,關門。
***
我個人認為,在理解「為什麼會造成創傷」之前,比這更重要的事情是「辨認出創傷反應」。所謂的「創傷反應」的意思是,這個人現在處在一個特別的狀態下,他的傷口被掀起來了,所以他整個人的思考跟反應都亂掉了,不能跟平時的狀態相比。
類似當你左手臂上有一個傷口,結果朋友從旁邊走過來隔著袖子「啪」地一聲就拍下去,你只能「幹!!!!!!」,然後抱著手臂蹲下來好半天都說不出話來的狀態。
當我們心裡的傷被碰到的時候,我們是會有類似的強烈反應的。但是這個反應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對於「創傷反應」的表現沒有概念,我們會誤以為「我/這個人的個性本來就這樣」。
當我們把「創傷反應」誤認為「個性」的時候,我們就很容易認為「我好好的」,或者是「這個人好好的」,只是個性需要改一改而已。這樣的後果就是,我們一直以為被體罰或是被辱罵的孩子們都「好好長大了」。我們辨認不出來自己或者是周遭親友身上留下來的後遺症,所以摸不出怎麼跟彼此相處,也不知道該如何去溝通。
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很容易認為「創傷」是那些受到虐待或是性侵的人才會有的遭遇,而錯失了讓我們療癒自己,或者是調整自己教養方式的機會。
對我而言,「療癒」,還有「成為跟父母不一樣的家長」這兩件事情,是必須先從「清楚看見自己身上的傷痕」開始的。
在《創傷的智慧》紀錄片的官方網站上,除了幾位專家的對談之外,Dr. Gabor Mate還提供了12段影片詳細談論「創傷」。在第一個單元《了解創傷》裡,他有幾段描述我覺得非常精彩。因為他是口述,有時語句會有些重複瑣碎,以下是我精簡過後的翻譯:
『「創傷」這個詞彙來自於希臘文的「受傷」。所以創傷是一種傷害。如果你用傷害的譬喻來思考,一個傷口的自然特徵是什麼?也許你可以說,創傷有兩種特徵。一個是當傷口被劃開,還很燒灼的時候,他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如果你去碰它或者是他被什麼碰到的話,是非常非常痛的。所以從這個概念去理解,創傷其實是一道還沒癒合的傷口。
舉例來說,在現在這個當下,有人不理解你,你感受到心痛。其實,「有人不理解你」這件事本身其實沒什麼讓人痛苦的事。如果你能理解自己,「有人不理解你」就沒什麼大不了的。如果我現在對著你說匈牙利語,或者倒過來說,如果你現在對著我說芬蘭話,或者保加利亞語或阿拉伯文或希伯來文或俄文,我根本沒辦法理解你,對吧?但是這不會讓你覺得很心痛。你只會認為,喔這個人不會說這些語言。「有人不理解你」這件事本身不會讓人心痛。
然而,在人生當中,有一個時期,不被了解是非常痛苦的。當你是一個幼小的孩子,你需要被理解,但是沒有發生,而這樣的狀況傷害了你。於是現在有人不理解你的時候,真正被碰觸到的是那個傷口。所以才會這麼的敏感。因為在你的心裡,有一個傷口,還有不被理解的恐懼。這就是我所謂的傷口的敏感性。你只是碰了一下然後就「唉唷」,痛死人了!但是我們感受到的這些痛苦,他們跟當下沒有關係。他們其實跟過去有關。而這裡真正的教導是,我們在當下感受到的痛苦,其實是來自過去的傷口。我們背負著這些創傷而他們被當下的事件碰觸到了,所以我們覺得很痛。接下來我會讓你看見,幾乎每次你在感到不舒服的時候,都跟當下的事件無關。這跟過去有關。跟你的創傷有關。
所以第一件事,是他的敏感性。第二件事情是,他感覺很像是裂開來一樣。當我們身上有傷口的時候,會形成疤痕組織。疤痕組織負責保護傷口,他會用某些比較堅硬,比較厚實的組織來替換原本的組織,把傷口周圍的組織重新密合起來。這樣一來身體就可以繼續運作。但是疤痕組織的天然特性是什麼?他確實有保護作用,但是他同時也非常的堅硬。當你觸碰它的時候他非常不敏感,幾乎沒有什麼感覺,因為疤痕裡沒有神經末梢。同時它也毫無彈性。僵化。他是束縛性的。
所以「創傷」既是一個未癒合的傷口,同時也是疤痕組織。這個部分讓我們過度敏感,過度反應,相對於當下的刺激來說。但是這個部分也同時很僵化、堅硬、遲鈍、讓我們毫無感覺,無法成長。疤痕組織無法繼續生長。疤痕組織不具有彈性。」
我從Dr. Mate這一段的描述當中理解,就是因為「創傷」的保護性,會讓我們某部分的自己變得遲鈍和僵化,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坐在沙發上捧著一杯熱咖啡,輕輕鬆鬆地回想自己的童年,用這樣的方法去摸索我們的心理是否有留下創傷,因為他已經被傷疤遮蓋住了,我們會自動跳過,覺得「很好啊都沒問題」。
心理上的傷口,只有在被一腳踩上去的時候,我們才會發現原來這裡有一個很深的洞。
也就是說,如果發生了某一件事,這個人,或是我們自己做出來的反應,激烈到不成比例的時候,就表示這很可能是一個「創傷反應」。我們會這麼激動,就是因為這是一個「幹!!!!!!」的時刻。
聽起來好像很抽象,但是生活當中其實隨處有例子。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幾年前一個很大的新聞,花蓮有一個檢察官,因為懷疑女兒在幼稚園被霸凌,帶著警察直接衝進女兒的學校。當時我對「創傷」還不是很理解,但是內心裡有一個強烈的直覺:「這個爸爸很有可能自己曾經被霸凌過。」因為他自己有過那樣的經歷,一想到女兒可能會遇到相同的事,他的情緒就完全失控了,淹沒自己的理智。
另外就是在DCard或者批踢踢上,時不時會看到有人求助,說自從有了小孩之後,發現配偶原來脾氣非常容易失控,一些小事就對孩子大吼大叫。雖然事後都會表現得很懊悔,也知道自己不應該這樣,但是還是一直發生。
以上的兩個例子,我都看到網路上許多強烈批評的留言,認為他們太誇張,這麼大的人了還不知道怎麼控制情緒,也不少人認為這種人就是應該要「放生」,讓們知道沒人有義務忍受他們這種爛脾氣,尤其他們還傷害小孩。
我同意他們的反應過度,也同意他們的行為會傷害到孩子,但是我不同意任意下結論這些人是「不知道怎麼控制情緒」或是「判斷能力有問題」。他們有可能是因為心理的傷被踩到了,所以失控了,指責他們管理自我的能力,等於是在要求一個人被打到鼻梁的時候自我控制露出微笑一樣。
同時,一個人的傷口會被碰到,是因為跟別人的距離很近。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沒有想要跟別人的內心靠近的時候,他內心的傷口是不會被掀開的。為什麼這些情緒很失控的人總是「欺負」身邊的人?或者為什麼我們有些雷總是只會被身邊的孩子或者配偶踩到?因為我們很想靠近他們。但是在接近的時候,就是會有傷口被撞到的風險。
當我們理智斷線的時候,我們是否有能力可以看清,觸發我們的究竟是什麼?真的是我們以為的「我就是受不了孩子吃得桌面亂七八糟」、「我就是無法忍受小孩說話沒禮貌」、「先生/太太就是想要故意氣死我」嗎?
***
回到開頭的故事吧。
當天我氣呼呼地回到房間之後,心情依然極度惡劣。我確實覺得我的反應很大,但是想來想去也沒什麼頭緒,就以「應該就真的是太累了」作結,不再去鑽研什麼了。
幾天之後,我跟傑克一起看完《創傷的智慧》記錄片,我一邊估狗Dr. Mate的個人經歷,一邊跟傑克聊天。
「欸,剛剛電影裡不是說,有『成癮行為』的人都是因為心裡有一些痛苦需要轉移嗎?」
「嗯嗯,是啊。」
「這裡有一句Dr. Mate的話很有趣,他說『90%的人都有成癮問題,剩下10%的人是在欺騙自己。」
「那不就全部的人都有了?」
我想了想,坐直了身子問。
「如果這句話是真的,你覺得你對什麼事情上癮?」
「呃,我不是很確定。晚睡算嗎?我對晚睡上癮。」
「好像是耶,你真的一直都很晚睡。」
「那你呢?」
「我喔,我覺得我好像對聊天上癮。」
「有,我覺得有。你最近聊得滿誇張的。」
我安靜下來,開始思考。我最近確實在網路上聊個不停,有的時候還會帶ipad進去廚房,邊聊邊煮飯。雖然我知道這樣很危險,也無法專心,可是,我就是沒有辦法停下來。如果這個真的是我的「上癮」,那我是在轉移什麼樣的痛苦呢?
胸口突然一陣糾結,想起那天蕃茄滔滔不絕邊算數邊吃飯的那個晚上,我看著他跟傑克熱烈的互動,渾身不自在,內心的火焰越燒越烈的刺痛感。我以為我是因為蕃茄吃飯不專心所以被惹毛了,但是其實我是因為他們兩個人好熱絡,把我晾在一旁的情境,把我的創傷喚醒了。
從小我在家裡就是比較笨的那個,因為我擅長的是沒有用的文科,就算我功課不錯也沒有用。弟弟從小就數學腦,高中還進數理資優班,腦袋跟爸爸一樣好。每次吃飯談到課業,我就只能坐在那裡埋頭吃自己的東西,聽爸媽不停稱讚弟弟,吃飽以後默默離開。
現在我長大了,我不怕你們了!我不接受這樣的對待了!我可以摔碗筷不用忍耐了!!你們不敢再這樣對我了吧!!!
當下的我根本沒有發現,眼前的人早就已經不是爸媽和弟弟,是傑克跟蕃茄,他們只是聊天聊得很開心,他們沒有不在乎我,也不是故意要忽略我。
「創傷」就是像這樣隱藏在我們生活中的細節裡,難以察覺。必須要刻意往自己的內在探索,才能逐漸辨識出來。
不過,只要記得Dr. Mate說過的:「幾乎每次你在感到不舒服的時候,都跟當下的事件無關。這跟過去有關。跟你的創傷有關。」用「驗證看看這句話是不是真的」的想法來讓盛怒下的自己停下來,觀察「現在的我到底在氣什麼」。就算沒有辦法當下就釐清,(我也一樣沒有辦法),都是在累積一個重要的線索,幫助我們一步一步摸清楚自己的內心。
先說到這裡,下回再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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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警察關係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當年馬英九吹噓兩岸關係很好,但類似通緝犯為何抓不回來?杜氏兄弟倒是處理的挺快的!竭盡所能的榨乾台灣,就是他們最能夠為台灣做的事了!#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入侵台灣最大的破口 #臺灣就是一個被他們吸血霸占利用的載台而已!中華KMT不倒,台灣一定死!
經濟詐欺犯 一抵達中國 就自由啦!!!
中國官方在幹嘛 我們證據都給了
到現在一個也沒抓到?
都開工廠了還抓不到?
【回顧】
一「[HI-ON] | 馬英九是這樣把台灣奉送給中國人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01291546677585&id=584986081641475
#說好的國際觀呢?
一「美Fed主席鮑爾:恆大債務危機 是中國獨有問題 - 新唐人亞太電視台」
https://www.facebook.com/againstpanblue/posts/2105753706231364/
【逃亡大咖陳由豪 感謝國共與台灣人的包容?】
https://www.facebook.com/584986081641475/posts/677976405675775/
【要台灣「想想被害人」?董立文嗆:10大經濟要犯都在中國!】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4356
【經濟犯陳由豪 一路倒債到中國
傳恐遭中國中石化逼退 我石化業者:不意外】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51202/36930281/
【掏空700億 陳由豪追訴期剩半年】
http://m.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36623
【債留台灣逍遙中國!陳由豪明年追訴期滿 罪名將一筆勾銷】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09455
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
前立委羅福助
前廣三集團曾正仁
前立委何智輝
估計有90多人
陳由豪滯留海外,儘管在台積欠銀行團逾700億元債務,但與他關係緊密的翔鷺集團,過去20年在中國投資高達388億人民幣(約台幣1986億元),營收上看千億人民幣。
陳由豪 : 十大通緝要犯之一、前東帝士集團總裁,二○○三年潛逃中國,被我國多個司法機關發布通緝,迄今逃亡十二年。旗下的東雲公司當年興建基隆三千多戶山海觀社區時,占用山坡地被檢方起訴,基隆法院最近認定,潛逃未到案,已逾十年追訴期,判該案免訴。
重點 : 他是國民黨人 , 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常委 。
還記得王又曾 ? 也是經濟犯 , 曾經也是國民黨中常委 , 還有那個伍澤元 , 病逝後他欠國庫的錢也追不回來 , 不過 , 要是追的回來,就不是國民黨了 。
馬上任後最愛吹噓兩岸打擊犯罪,司法互助 , 但像這種有重大罪犯事實的根本不應該有追訴期 。而且也不是抓不回來,是根本不想抓,歐習會中,習大大還請求美國引渡中國貪污犯回國審查,台灣人比較有錢嗎?
不過再想想 , 這些人過去全是國民黨相關的權貴,現在因案滯留中國,乃為國民黨大咖們的中國網絡重要環節 , 怎麼可能去追捕同路人自毀道路?
掏空的錢拿去中國蓋了很多化工廠 , 對中國的GDP有不小的貢獻當然不能抓,國民黨只是利用這些人,把錢拿到國外再一起分贓,等追訴期過了,再光明正大回來,台灣經濟怎麼會好 ?
經濟犯也是該終身追緝,不然錢拿了去國外,時間一到,像沒事似的回來一樣爽爽過 。
還有一種嘴臉喜歡嘴邊掛著 :
阿扁貪汙喔 ! 海角七億喔 !
阿扁被你們關到漏尿,我覺得幾百億要關到變腦殘才是,結果還在外面玩耍 , 追小老百姓的小錢很認真討,追大咖一視無睹,這就是狗黨的做法 。
黨證果然無敵!
【中企倒台銀50億 財政部坦承無擔保品】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4-10-14/52471
【南寧老鼠會詐騙 在台4年撈10億】
http://news.cts.com.tw/cts/international/201601/201601211708824.html#.VxMU7Ex97IU
【押匯套利5786萬 統貫林穎鋒逃美23年押解返台】
#摘
與美方執法局合作,已有多起將外逃通緝犯押解返國的成功案例,除感謝美方協助,未來針對潛逃美國的通緝犯,也將透過此一國際合作模式緝捕歸案。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65061
那些說不要犯法就不會被抓的人......
你不知道的 [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 可能會害死你自己 。
台灣人太多搞不清楚,出國遇上這種麻煩事就會懂……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91343684212222&id=100000098048622
抓回台灣怎麼判是台灣的事淪不到中國來管,嫌棄台灣司法有問題就監督台灣政府改善司法,今天你放縱中國亂羅織罪名抓台灣人,改天你被中國羅織罪名亂抓,台灣也救不了你 。
:
在肯亞判無罪卻被中國擄走的那些台灣人,很可能被中國政府直接安個罪名,弄來一些不能檢驗的證據,之後放回台灣後,就可以借China民國的刀殺人。杜氏兄弟就是類似狀況,而且僅是兩年前發生的事情。
>>杜氏父子只是去了一趟中國,回台幾天後,警察突然上門逮人,他們被指控在中國犯下五命強盜殺人案。檢察官起訴所用的主要證據全是中國公安局做的筆錄、不認識的證人、沒見過的證物、無從檢驗的鑑定書。強盜殺人一審判決無罪,從無罪到死刑,不可能坐視不理。
>>杜氏兄弟懷疑被公安或他人陷害,想傳喚證人來對質,抱歉,法院說,找不到這個人;他們想傳喚製作鑑定報告的中國公安局人員來詰問,抱歉,法院只能找一個沒有實際參與鑑定的台灣專家出庭;他們想將證物重新鑑定,抱歉,證物不在台灣。
最後,最高法院拿出 [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把所有來自中國、無法檢驗的證言、證物採為證據,杜氏兄弟死刑判決確定(父親早已因病於獄中病逝)。
阿苗解說 :
https://m.facebook.com/photo.php?fbid=633693673379207&id=100002157396545&set=a.311265505622027.73754.100002157396545
#看不出國民兩黨有什麼不一樣系列【來台觀光收益】
ㄧ「威脅不再來 陸旅行業欠台團費上百億」
➡「移民署:中客以觀光來台犯法 今年前5月查獲337人」
➡「榜單出爐!全世界「最不受歡迎」的6國旅客 第一名不意外」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33372873469456&id=584986081641475
檢察官警察關係 在 徐巧芯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臉書po文送養小孩 徐巧芯要求社會局加強民眾收出養政令宣導
日前臺北市議員徐巧芯在臉書上看到截圖,有人在臉書po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徐巧芯今(15)日下午於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派出所員警若接獲相關案件應該受理,而非以臉書內文沒有涉及金錢問題,就直接判定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她要求,市警局加強員警同仁在兒少法的知識與常識、社會局加強民眾對出收養新制的政令宣導。
徐巧芯指出,在民國100年11月30日的兒少法第16條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養都必須透過衛福部社家署或各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辦理。她也提到,101年5月30日起,凡是透過親朋好友私下所收養的案件都是不合法,希望透過這個法令,防止過去收養衍生的偽造文書、販賣人口的弊病。
徐巧芯詢問市警局,有人在臉書po文表示要送養小孩,民眾擔心孩童安危,第一時間前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聲稱「因臉書內文無對價關係」,無法立案處理,員警當下的回覆是正確的嗎?婦幼警察隊副隊長曾逸群表示,若受理相關案件,會先查明此案是否有涉嫌人口販運,若涉及人口販運會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他也認為,員警以內文無對價關係判斷無法立案處理極為不妥。
社會局長周榆修補充說明,事實上兒少法第15條、第87條明確指出,若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財團法人或公私立兒童少年安置機構進行收出養媒合工作,主管機關可裁處新臺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且要公布姓名。
徐巧芯提到,以往只要收出養雙方約定好至法院聲請認可,經法院裁定,收養契約即成立,但兒少法修法後,無法再以私下約定方式進行,雖然該案最後結果是不予出養,但該民眾在兒少法舊制前也曾進行出養行為,顯示該民眾並非初次進行出養一事。她詢問社會局長,該如何加強民眾相關的出收養教育觀念及是否會從嚴處理?
周榆修表示,只要法律上站得住腳,社會局都會採取較為嚴肅的角度來面對,他也提到,雖目前臺北市有兒童少年收出養中心,108年也有收出養的諮詢服務與教育課程的相關工作在辦理,但還是有不足之處,這是社會局要努力跟加油的地方。
徐巧芯說明,此案在經過調查前,有可能是中介商用po文的方式,以私下人脈的方式要讓小孩收養成功,其中是否有涉及金錢問題、是否為掮客,旁人不得而知,因警方當時也未立即調查,雖然此案最後並未出養成功,社會局就以行政指導方式處理,她認為下次若發生類似的狀況,社會局應從嚴處理,她也要求社會局,針對收出養新制應加強對民眾的政令宣導。
檢察官警察關係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檢察官警察關係 在 yanchannel煙爺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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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部提告!散播黑綠色雞蛋照片 北市警深夜逮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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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看一下 逮捕的法律要件
#1 不需要許可文件
逮捕的時候不需要特別的許可文件。相對於此,拘提則需要拘票[3]、緊急拘捕在特定情
況下也需要拘票[4]。
#2 逮捕的對象
限於通緝犯[5]、現行犯[6]、羈押前的被告[7]。相對而言,拘提的對象包含被告、犯罪
嫌疑人、證人[8]。
#3誰可以逮捕?
通緝犯,可以由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者利害關係人(例如犯罪的被害人)逮捕。
現行犯,則任何人都可以逮捕。但一般人逮捕通緝犯之後,需將他送交給檢察官、司法警
察官或司法警察[9]。
對於經過傳喚、自首或自己到場的被告,在羈押前可由檢察官逮捕。
#1#3 沒有問題
問題在#2
請問該員是現行犯嗎?
來看一下現行犯的法律要件
有關現行犯之規定是在刑事訴訟法第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
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請問一下 上網PO個文 符合"犯罪在實施中" "實施後即時發覺者"
這樣嗎
如果照這標準
行政院長陳建仁 說綠雞蛋是假消息之後 是無論何時何地是不是都可以逮捕他?
副總統賴清德 說他家沒有違建 是不是可以照樣逮捕?
而且照法律標準
"現行犯,則任何人都可以逮捕"
也就是說 一群綠畜說謊的當場
不分你我 任何人當場就可以逮捕他們
照這些綠畜的見解 法律這樣解釋 是對的嗎?
還是只有綠畜的見解 才是對的
一般人的見解 都是錯的?
幹你娘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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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89.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5878992.A.2C9.html
不要講那些五四三 誰行不行的
法律要件就擺在那
你就照法條來解釋阿?
如何?
也不要拿警察來嚇人
警察也是要照法條走的
民眾也應該要了解法律內容
才不會被這些司法畜生欺負
※ 編輯: XristianBale (211.23.89.92 臺灣), 09/28/2023 13: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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