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中國報的文章《給錢老婆的經濟學》:
你突然間賺了很多錢,你會選擇一次給老婆很多錢?還是要分期給?
有經濟學家實驗發現你先中獎得了25元,再中50元,你的開心是比一次得到75元更大。那麼是否用分期付款是最佳選擇?實際上的人性考量,卻沒有那麼簡單。
另一則實驗是要大學生們分組成勞方和資方,他們發現一旦你變成資方發薪水給你的同學,你會開始不大在乎你同學的感受。這個可以解釋到一直以來勞資雙方所存在的矛盾關係。
那麼定期給錢老婆,會不會產生類似的矛盾?
好朋友合作做生意會有很大的拉倒風險,一旦你是那個資源分配者,不管你認為友誼能夠多麼的永固,你心中的這段關係會開始變質了。而且長期幫老公的生意管理賬目和出支票的女人,有時還會錯認如果沒有她,丈夫就不會有今天成就。
老子的《道德經》裡面就有一句話『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聖人在古代是指統治者的意思,芻狗是用來祭天的草織假狗,祭拜完畢就會拋棄的。統治者不會真的在乎民眾,這個說法放在勞方資方來看,資方面對人數很多的勞方時,就不可能顧及每一個人的感受,所以我們常會聽到一些打工族埋怨老闆不把他們當成是人來看待。
從老公拿錢回家的角度來看,一些老公會自持沒有不良習慣,又沒有沾花惹草,他會覺得自己已經是個合格的好老公了。但我們同時又聽到不少老婆埋怨老公根本不是要一個老婆,他只是要一個會跟他上床的保姆和女傭。老公當初對家的經濟承諾,逐步演化成好像發薪水給老婆一樣,最後變成了一個大爺。
老公要怎樣拿錢回家,才在心態上不像是發薪水給一個下屬?
最明顯的答案是你對你老婆還有男女之情!講得俗套一點,你還愛她的話,給家用就不會有資方的心態。反之那些對老婆已經沒有男女之情,只是有責任感的,你就可能會覺得好像有發薪水的感覺。
第二點就是你對自己是一家之主的身份會不會很重視?如果很執著於自己是主的身份,又對老婆的男女之情已經寥寥無幾,你給老婆錢就好比老闆發薪給下屬般,你的這段夫妻關係最後會演變成名存實亡。
所以給錢的態度取決於自己的心態。
哪天你突然間賺了一大筆錢而想給老婆的話,要一次性還是分期呢?
如果你已經對她沒有男女之情,其實對你來說分別都不大。不過我也不建議剛吵架不久你就給,她會認為你愧疚而彌補。如果你對他還有男女之情,要給一筆錢老婆為禮物,不需要選擇在特定節日,最好不要按牌理出牌,因為沒有任何理由的收到禮物,才有驚喜。你老婆問你幹嘛,就隨機的丟一些肉麻的理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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