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別騙大家你是律師啊】
最近有一位 L ,法律系畢業沒考過國考,就假裝自己是律師,還找了小夥伴假裝成是書記官,他到處跟人家說「我是律師,我要代替月亮來幫助你ㄌ!」。
然後做律師的工作幫人家打官司,一裝還裝了三年沒被發現,結果 L 騙到超過二十人,得到超過百萬元的錢錢。
目前 L 也被法院「羈押禁見」,也就是先把人關在看守所,除了 Real 律師之外的人都不能見他。
-
▍ 假的,通通都是假的!
L 為了騙人,還偽造了律師函、法律顧問證書、法律事務所戳章、委任民刑事資料、律師名片等等,根本比信用詐欺師裡長澤雅美演的的達子還厚工,所以才成功讓這麼多人相信他。
L 沒有律師執照卻做了律師的工作,先犯了《律師法》,也就是關於要怎麼當一個合格律師的法律。
自己做了假的律師證書違反了「偽造公文書」,因為只有法務部可以發這一張證書給你,自己做的當然不算;還有因為騙人取財,也違反了「詐欺罪」。
然後因為 L 找了小夥伴假扮成書記官,而書記官是公務員的一種,所以也違反了《刑法》「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的罪,最高可能會判七年的有期徒刑,還會被罰 100 萬元。
-
▍ 要當律師還有特定的法律規定喔?
覺得自己很有法律專業,跟 Suits 的男主角一樣可以當個無照律師,這樣也不行嗎?
根據《律師法》規定,這樣是不行的,因為律師法規定「非領有律師證書,不得使用律師名銜。」
也就是說,除了要先通過律師國考,還要經過實習訓練等一連串的流程,才能獲得律師證書。
因為這樣就是政府掛保證說「你有資格從事這個職業,也有能力」才會發律師證書給你,所以不是自己說是律師,就真的會是律師ㄌ。
-
▍ 要怎麼知道到底484真的律師啊?
想知道遇到的律師是真的還是假的,可以到法務部的律師查詢系統查查看,(傳送門:https://buff.ly/3nSIblR)(裡面甚至能查到出生年次,抖抖抖)
而這次這位假律師 L ,盜用的律師字號甚至還是 麻煩找菁琪律師-Better call Zoeㄉ(抱歉我有笑出來)
如果未來要找律師幫忙的話,記得先上系統查一查,以免遇到無照律師(๑´ㅁ`๑)
#這篇文不是法務部廣告
法院羈押查詢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SAVE12【維持社會關注十二港人!要求港區人大交待會否前往鹽田視察】
https://www.patreon.com/posts/43851569
十二手足被秘密囚禁將近三個月,至今仍然音訊全無,港人唯一知道的信息,基本上僅限於知悉他們據稱身處鹽田看守所;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28條也說明,在中國境內確定被起訴後,十二人唯一可會見的,就只有自己聘請或法院指定的律師,「家屬探望」這四字,在大陸對被起訴者是不存在的。
由於事件相當敏感及嚴重,即使平時口沒遮攔的保皇黨,近來亦沒有在這議題多作評論,避免觸發更大港人關注。對十二港人的困境避而不談,明顯是他們現今的策略。維持社會對十二港人的關注,可說是相當重要,而我認為所有在中國大陸擁有公職的香港人,也不能夠置身事外,尤其是港區人大代表的職權,本來就容許他們前往鹽田看守所視察。
根據列明職權範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雖然沒有觸及探監、扣留、採訪和看守所等字眼,但在第22條也提到「代表可以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代表的要求,聯繫安排本級或者上級的代表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即人大代表實情是可以按常委會安排,前往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視察。
翻查資料,人大代表以調查研究之類的名義進入看守所,從不是新鮮事物。昆明市看守所曾在2017年邀請昆明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執法監督員到場視察;而瑞麗市看守所也曾在2016年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到看守所進行視察,查看了看守所收押室、監控室、在押人員伙食廚房等地,近距離與在押人員進行簡單交流,詢問其在監室內的權利義務、伙食、醫療是否得到保障等。
另一邊廂,亦有案例是人大代表主動要求看守所安排視察。太和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政協副主席、縣政協秘書長在2018年,曾到拘留所及看守所進行「調研」,於監所長引導下參觀被拘留人員集體教育室、巡控室、拘留室、管教室、被拘留人員食堂、浴室等拘留所房間的建設和使用情況,並詢問被拘留人員的學習、生活和教育情況;2019年,安義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帶領縣人大代表視察安義縣看守所對監區監室、詢問室、律師會見室的監控和對講系統進行現場視察。
港區人大代表,理論上除了可以好像香港太平紳士巡視香港羈押院所一樣,條文也容許人大代表要求相關部門「通報工作情況」。根據《代表法》 ,人大常委會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報工作情況,提供信息資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權」,即可以要求人民政府下的公安局交代看守所狀況。甚至人大開會也有「質詢權」,向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質詢,要求必須予以答覆。
有意見指出,若然家屬向要求港區人大提出有關訴求,有可能不慎確立人大正當性,以及作為土共一員的港區人大,也不見得會答允任何提議,因為若然巡視看守所也要獲得人大常委批准,根本獲批的機會也不大。不過我認為,若傳媒能聯絡三十多位港區人大代表,逐一詢問這群土共會否願意前往鹽田看守所作視察並會見十二港人,絕對有助維持公眾對事件的關注,從而突顯土共何等冷血,置港人生死安危於不顧,為爭取國際關注再儲彈藥。
說實話,即使傳媒報導「聲稱」十二港人身處鹽田看守所,事發83天至今根本沒人能夠證實此事,到底他們是否被秘密關押在鹽田以外的地方,根本是誰也說不準的事情,也說明作核實的當務之急。況且,即使《代表法》提到「人大代表受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監督」,其義務列明「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明顯與現實不符,但總算是其中一個施壓和增加關注的渠道。
總括來說,三十六位港區人大代表包括王庭聰、田北辰、朱葉玉如、李引泉、李君豪、李應生、吳秋北、吳亮星、林順潮、林龍安、胡曉明、洪為民、姚祖輝、馬逢國、馬豪輝、陳亨利、陳勇、陳振彬、陳曼琪、陳智思、黃友嘉、黃玉山、葉國謙、雷添良、廖長江、鄭耀棠、蔡素玉、蔡毅、霍震寰、盧瑞安、鄺美雲、顏寶鈴、譚志源、譚耀宗、陳曉峰和黃均瑜,歡迎記者朋友作此查詢。
.................
💪小額支持我的獨家分析及文章:https://bit.ly/joshuawonghk
╭────────────────╮
╞🌐https://twitter.com/joshuawongcf
╞📷https://www.instagram.com/joshua1013
╞📧joshua@joshuawongcf.com
╞💬https://t.me/joshuawonghk
╰────────────────╯
法院羈押查詢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聞倫理與刑事司法
💥德國媒體怎麼報導當街殺人案件
💥德國警方如何面對媒體與輿論
QUOTE:
💥德國媒體怎麼報導當街殺人案件
查詢十幾篇報導中最詳細的新聞應該是這則:http://bit.ly/2KckKCD
這則新聞是不斷Update更新的方式在報導,第一時間的報導「News vom 29. September」(#案發後3天才報導),只有短短幾行字。
直到9月30日之後隨著警方拘捕被告到案、記者會後才有更多與案情有關的update。
這篇報導中有警方記者會的完整影片,記者會影片是由市警局提供,大家不妨點開看看,就幾個大叔大嬸接受訪問(如截圖上半部照片),連當過檢仔都看到快要睡著。
#沒有腥羶色影片
#沒有獨家相片
#沒有警方行車紀錄器畫面
#沒有猛拍被害人家屬的畫面……
💥德國警方如何面對媒體與輿論
再看看警方粉專小編怎麼面對記者和輿論:
照片下方為截自市警局記者會影片( http://bit.ly/2NDBJjm )中,警方粉專小編的回應 :#刑度不是警方可以插手的,#我們等待法院的判決吧!( "Das Strafmaß liegt nicht in unseren Händen. Warten wir das Gerichtsurteil ab.")
(對照台灣龜山高官:動不動就對媒體放話嘴羈押、刑度...好像罵司法就可以推卸警方治安主管的責任...台德警方應對媒體與輿論的素質,高下立判。)
「法治國」與「正義」,不是嘴上說說而已。
法院羈押查詢 在 台灣法院庭期查詢 的推薦與評價
Toggle navigation 台灣法院庭期查詢. List; Calendar; Contact. 司法院職務法庭,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臺灣高等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