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日公布『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金管會表示,有鑑於消費貸款糾紛不斷,未來不管是一次撥付或分期動用,只要商家與銀行無策略聯盟,消費者自行跟銀行簽訂的貸款,全依貸款人指示撥款,且不用理由,隨時可通知銀行停撥。
相對的,商家與銀行有策略聯盟,銀行依合作契約提供貸款給消費者時,須廠商有破產、歇業、撤銷登記、法院判無法提供服務等要件成立,銀行才會停止撥付。金管會表示,貸款的錢要怎麼撥,以前沒分那麼清楚,中間有很多糾紛,這次是予以明訂。
例如,到醫美診做雷射,不管一次或分多次進行,只要是消費者自己跟銀行辦貸款,發現不對都可隨時要求銀行止付;如果貸款是透過診所與銀行簽策略聯盟合約,就得診所發生破產等情形,銀行才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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