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民眾黨蔡璧如委員表態加入協助漁民的行列
#違規事實存在
#依法行政是公務員的責任
#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尋求解套
#我只能做不能說
昨日向各位說明輔導漁船違規變成合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今日有新聞報導近海漁業協會理事長跨海尋求台灣民眾黨協助,楊曜歡迎全國各政黨及民意代表共同關心,因為這次航港局全國一致性的漁船檢丈專案是針對全國各漁港的漁船,而非澎湖。
漁民朋友船體的違規類型多樣,負責任的民意代表不會以敲鑼打鼓方式要求將違規直接變合法,是必須與行政單位協商,尋求在法規的各項解釋下,能為漁民朋友找到一條輔導合法化的道路。這幾個月來,我與其他漁業選區立委同事合作下,透過多場協調會議,航港局已有初步便民、節省的方案共識。
#目前協調進度
1、以舊有船圖為基礎,自行繪製增建部分,標示尺寸,無需造船技師簽證,讓漁民節省成本。
2、航港局將輔導漁民向漁業署申請改建程序,只要經過漁業署核准,即可完成。
3、有關增建船員休息室,不只是違建,更有增加船舶總噸數的問題,也是合法化討論最困難的部分。楊曜與各區立委持續與航港局協商,目前建議航港局可以參考漁業署有將船員休息室「免計入漁業汰建噸數」的規定,建請航港局研擬比照漁業署,針對船員休息室「免計入船舶總噸數」。
輔導合法化的過程需要以紮實的法規研究為基礎,逐項與行政機關討論各種可能性,這過程絕對不是喊喊口號、做新聞宣傳就可以成功!
也許是各漁業區立委都很沈穩低調的進行合法化協調工作,導致有漁民朋友誤以為選區立委沒有為漁民做事,其實這幾年, #提高休漁獎勵金_阻止政府取消漁業用油補貼、 #協助小船免上架檢查、 #各漁港疏浚改善經費、 #移除海底沈網維護棲地生態等,都是楊曜為了漁民朋友的生活所努力的成果。絕非新聞所稱長久以來無法幫忙漁民解決問題!
➡️媒體報導必將讓協調過程更艱難
➡️如果檢調介入就成了一盤死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最近陸客人數減少,剛好可重新檢視我國整體觀光產業的結構,一方面檢討過去過度依賴單一國家客源,以及低價旅遊對觀 光產業升級所帶來的影響,就此機會更努力開拓新客源。以泰國為例,觀光對他們整體國家的產業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中 國的旅客因身上的現金帶得不夠,被原機遣返中國。泰國政府認定要到泰...
漁業署 法規 在 陳菊(花媽)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個禮拜,我偕同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紀惠容,監察委員王美玉,以及人權委員會的工作夥伴,前往高雄旗津及前鎮漁港進行履勘,瞭解境外聘僱外籍漁工勞動條件。
我們在旗津履勘去年遭美國點名「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的台資萬那杜籍權宜漁船「大旺號」,並在船上訪談印尼籍漁工,了解他們的生活及作業狀況;訪視停泊於前鎮漁港的台籍漁船豐春36號,則在高雄市長陳其邁及立委賴瑞隆的陪同下進行。
結束訪視,我們隨後進行了「外籍漁工人權產官學聯合座談會」,由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主任劉黃麗娟教授主持,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張致盛署長、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黃登福副局長、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台灣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等代表皆出席參加。
外籍漁工人權是國家必須面對的課題,國家人權委員會舉座談會的目的,就是希望邀集相關的單位,共同面對並尋求解決之道;同行的委員們對於業者努力改善以符合國際情勢與法規表達肯定。
而台灣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除了進行簡報外,也在會上表示將積極籌備與推動漁業人權改善計畫以及永續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CSR)等議題。
我想,除了產官學通力合作,努力符合國際要求外,更重要的是追求永續發展,這樣台灣的遠洋漁業,才會有更好的未來。
漁業署 法規 在 鄭正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漁民作業區畫紅線,竹市府解釋漁民不買單】
新竹市政府於新竹漁港舉辦「波光市集」,卻無預警在一旁新港四路與碼頭作業區畫上紅線,引起漁民反彈。漁民對於新竹市政府的解釋並不買單,仍怒火中燒。不禁令人質疑,市府究竟要到時麼時候才會與漁民溝通?
我邀請漁業署、公路總局等人員並偕同 市議員黃美慧、陳慶齡 新竹市議員、陳啓源、張祖琰 新竹市議員多位市議員以及新竹市議員 吳青山辦公室吳旭豐主任、市議會國民黨團謝政憲主秘等人前往現勘。除要求市府取消碼頭作業區紅線、盡速召開說明會與漁民溝通,並提出「新港四路旁漁民作業碼頭適用道路範圍」決策的會議紀錄。
新港四路側的碼頭水泥地,平日是漁民進出卸貨地區,現在卻被劃了紅線。然而詢問碼頭這塊水泥地究竟是「道路」還是「漁民作業區」,市府產發處回答,碼頭納入新港四路的道路範圍;而交通處卻說,有柏油路的地方才是道路的範圍。連基本的認定問題,兩個單位的回答都相互矛盾,凸顯這項決策的紊亂與倉促。
市府曾說,會與漁民溝通。但漁民則反映完全沒有溝通,不滿之情溢於言表。他指出,公共政策做重要的就是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溝通,市府無預警就把碼頭漁民作業區畫紅線,漁民權益受阻當然會反彈。而漁民對市府的解釋不買單,再加上市府又遲於溝通,漁民至今仍陳情不斷。
現勘中有漁民把怒火倒向漁會總幹事童錦杰,童錦杰也十分無奈,他並再次強調依漁港法規定,漁港基本設施包含碼頭、漁業作業專用停車場等,作業區專屬漁民使用,市府不能強行畫線、傷害漁民。
大家都肯定市府辦活動的努力,也支持受市民歡迎的優質活動。但此次漁民的反彈,癥結就在於未善盡溝通之責。
漁業署 法規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口頭質詢─
▶最近陸客人數減少,剛好可重新檢視我國整體觀光產業的結構,一方面檢討過去過度依賴單一國家客源,以及低價旅遊對觀
光產業升級所帶來的影響,就此機會更努力開拓新客源。以泰國為例,觀光對他們整體國家的產業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中
國的旅客因身上的現金帶得不夠,被原機遣返中國。泰國政府認定要到泰國旅遊就一定要消費,沒有帶錢可能就是沒有準備要
消費,如果只是刷卡,可能會進入「一條龍」的特定商店裡面,所以就不讓他們入境。本席並不是主張要比照辦理,但是這凸
顯泰國政府想吸引更高端、願意消費的旅客魄力,而且這個消費一定要到基層各個產業。
▶臺灣目前的旅遊型態,有幾個檢討重點,第一是分流,需針對其他國家的旅客加強外語行銷,並由中央資源挹注,運用網路科技作外文網站的規劃和維持,以落實景點分流,讓國際遊客能充分掌握一些知名度小的城鎮的旅遊資訊。第二,提高公共運輸可及性。雖然許多小鄉鎮沒有國際級景點,但是現在國際上很流行農業旅遊和環保旅遊型態,許多不為人知或者人煙稀少的城鎮其實非常有潛力來開發新的觀光資源。像花蓮縣瑞穗鄉很適合agritourism,但是該地一度連續8小時都沒有火車停靠,所以它需要相關公共交通運輸的配合。我們也一直期待臺鐵增軌計畫,尤其是花東雙軌建置的過程當中,快車、慢車都能有更多班次停靠,這樣也可以造福過去比較少人能抵達的小鄉鎮。我期待未來我們整個建設的方向還是要以觀光資源能夠分流到各個衛星景點為主,觀光資源得以全民共享。
▶秘魯有一個很重要的景點Machu Picchu(馬丘比丘),這個地方沒有公路可以抵達,要去那裡只有兩個方法,一個是搭火車,另外一個就是走路。用四天的時間走古印加帝國的路線,用馬幫旅客運貨,由地方原住民擔任嚮導,行程中有時是露營。四天的旅程想參加都不一定排得上,因為他們要保護環境,所以有名額限制,但它是在國際上非常受歡迎的路線。像這樣一個沒有公路可到的地方,它的國際觀光產值居然遠勝於我們臺灣很多交通四通八達的地方,由此可見,交通固然是配套,可是景點本身的吸引力和它的品質才是我們要去加強的地方。
▶前幾個禮拜本席也從花蓮搭船到日本的石垣島。石垣島的人口不到花蓮吉安鄉的一半,大概只有5萬多人,但是它的年度觀
光產值高達130幾億,是全花蓮縣的好幾倍,所以並不是人少的地方或沒有公路的地方就不能創造觀光產值。它的公共運輸、
外文資訊都非常充裕,讓我們覺得到了那裡以後要去什麼地方觀光都很方便。其實臺灣不是沒有機會,而是我們沒有去整合出
這些潛力。我也相信其實臺灣東部還有很多沒有發揮潛能的地方,我們要在偏鄉地區創造更高的生活品質絕對是有機會的。
賀陳部長旦:是的,我百分之百同意。目前這個時代網路發達,這些事情都比以前更容易做到。
▶除了整體方向和資源配置的結構性調整外,我也希望能有一些政策上的鬆綁。臺灣是個海洋國家,但是觀光碼頭設施不足,
觀光用的船隻和觀光活動的設備常在跟漁民搶有限的碼頭設施,讓我們沒有辦法兼顧漁民的生計和觀光的需求。以一個海洋國
家來講,我們的海上運動和各種海上休閒活動不該是這樣有限的狀況,所以也希望你們能結合漁業署和海巡署等其他相關單
位,重新檢視如何善用做為一個海島國家該有的海上資源。
▶為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和多元的旅遊型態,東部地區有很多小型、微型的部落導覽,但是若要農村社區或原住民部落的人去考導遊證照,採取和其他導遊合乎同樣的標準,其實會造成一些阻礙,所以除了現在法定的導遊工作類別之外,觀光局是否可再研議另外一個屬地方型、部落型的導覽相關工作人員的證照?它可以上山下海,去秘密景點,但仍被納入整體的配套或套裝行程的相關規範當中,不要因為門檻過高因素,而造成許多人合法就業、創造新的在地就業機會的障礙。
謝局長謂君:我們會來多元輔導。採取類似解說達人或解說志工或地陪的工作。
▶開放性水域的救生其需求和一般游泳池是不一樣的,因此不管是水上活動,或者是野溪等等河川中的溯溪或泛舟活動的救生
需求,皆需要很多配套,而且需要超越過去相關法規的限制。希望你們能夠針對這些一併進行總檢討。
漁業署 法規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保護漁權,捍衛國土!要求海巡署堅定立場!】
高雄是台灣遠洋漁業的重鎮,我一向關心漁權問題,主張「漁船在哪、護漁就在哪」!
長期以來,海巡署有三大不足:妥善率不足、人員不足、油料不足。目前海巡署船艦妥善率約67%,有一半艦艇又在岸上後勤、補給、訓練,大概僅剩33%艦艇和人力在做護漁。如何用有限資源,有效地在漁汛期護漁,需要漁業署和海巡署共同謹慎規劃及協商,並參考漁會及漁民意見;政府部分,也應積極透過外交磋商或周邊國家協議,爭取漁民權益。
另外,金門盜採海砂問題越來越嚴重。金門縣府調查,五年以來,金門流失總面積縮減約一座大安森林公園大小,但海巡署查獲採砂船件數越來越少!海巡署解釋,現已和中方合作,共同打擊非法採砂船,但今年卻僅查獲七艘,只罰了台幣16萬。
我強調,即便用共打方式解決盜採砂石問題,也要堅持不能喪失我國的管轄權,應將侵入我國非法採砂的人員和船隻交給台灣處理。另外,我國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刑法、土石採取法等適用於非法採砂法規。政府應該嚴格執法,從重開罰,以防止中國違法盜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