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紀錄』
昨天在工作室趕工作趕到很晚,
國一的女兒下課後,就來工作室陪我,我在工作她在一旁讀書。
後來,她忽然跟我說:『媽媽,今天我們社會科小考,我後來才發現我讀的方式跟同學都不一樣。』
我心裡笑笑地想:『拜拖,現在你才知道呀!』
孩子三年級開始,我每年看到她讀社會科的方法,就會整個人腦燒到不行,很多人都說,多閱讀就好,但是,事實上閱讀分很多的層次,閱讀也不代表會思考,有辦法理脈絡,閱讀有的人是放空讓文字帶領著,有些人是在閱讀中思考與對話,差很多。
有些人說社會科很簡單,會畫圖跟抓重點就好,老實說,怎麼會畫圖,是畫給你看的,還是腦海中的記憶方式差很多。
怎麼把文字變成邏輯與推演,然後推出重點,用這樣的邏輯與推演,用在生活中,也是很重要的能力。
後來,我請孩子告訴我,她發現的差異在哪裡?
各自的利弊又在哪裡?
老師的教學方法有哪些特色。
我聽女兒在我面前分析給我聽,她最後反問我:『他們這樣的讀書方法,很辛苦,要死背,但是,老師明明講得很活,課本內的東西都很有趣,只是他們這樣讀,短時間可以得到好成績,比我強,但是換個模式,有點變化題,不就全廢了?』
我在一旁笑笑的説:『至少,你們班上的同學,即使用錯方法讀書,但是,他們還是甘願先背下來,有很多孩子是連這種基本功都懶,還抱怨學科跟老師沒讓他愛上學科。』
台灣很多人在意著老師教得活不活潑?
考題有沒有創意?
有沒有辦法取悅孩子喜歡學科。
卻沒人真心的去看孩子學習模式的問題,他們怎麼理解?怎麼閱讀分析整理?又卡在哪裡?
真正的學習,不需要任何人取悅的,知識本身就很美麗,
只是,孩子自己有沒有能力把文字變成知識與思考,
那才是重點,當自己能透過文字思考,那樂趣才會到。
閱讀理解、整理、思考、思辨,不是丟書給孩子就夠,是她的每個讀書方法,讓我發現她閱讀的盲點跟眼睛的抓字問題,一步步走來的。
女兒笑笑的說:『我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從三年級社會科開始,妳為什麼都會陪著我讀社會科,甚至幫我設計教案,我的讀書時間比他們少,卻很快可以懂,而且這種懂,題目變化自己也能思考,不管什麼書都可以理解思考,多出很多時間可以看漫畫、睡覺。』
(媽OS:為什麼不是拯救破國文?)
最後,女兒說:『媽媽,暑假再麻煩妳了~~~。』
當下,什麼工作的心情都沒了!
#眼神死
為什麼不行教案 在 超級富有的幸福幸運女Antonia Wang王麗芳教養同好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看懂孩子的學習卡在哪?』有聲書上線了!
這本書已經出版一陣子了,
當一號課堂來請我錄製有聲書的時候,
我還說:『都已經寫過書了,看書就好,為什麼要錄製有聲書?』
加上我的聲音因為長時間講話,常常咳嗽有鼻音就拒絕了!
後來,我常常帶孩子出去玩的時候,
會戴單邊的耳機,聽著一號課堂的課程,
我聽冀老師的哲學課,也聽他的神邏輯,
我聽小額電商也聽理財課,
我也聽數位內容與著作權,
有時候聽一遍不夠,要聽第二遍,
慢慢的我知道有聲書的價值了,
.
後來的我答應以作者的角度錄製這本書的有聲書,
每週一個上午的錄音對喉嚨很脆弱的我來說不簡單,
為了這本書什麼課都不能開,
錄音的時段我的手機要全部靜音連震動都不行,
.
那個時段,
我跟我的書在對談,
即使已經過了一陣子了,
自己重新念自己的書,又給了自己不少的感觸,
那段時間兒子遇到了會精神暴力的老師,
女兒遇到了一個很大的學習關卡,
我又因為是作家的原因讓兒子處於危險的家長下,我整個人是浮動的,
在那麼多事情的狀況下,
每週錄音讀自己的書,卻是在自己的書中被療癒,
看著這本書,我想起我陪孩子們走過多少學習問題,
我想起這個觀念女兒破關了,
兒子還沒跑教案,
我想起了當初也是處於痛苦的我,現在已經雲淡風輕。
有聲書的上線,希望能提供父母更多的選擇,理解更多的概念。
希望你們在面對孩子學習問題後,有一天可以享受這樣的雲淡風輕。
防疫陪孩子在家,邀請你也聽聽看這本書吧!
看懂孩子的學習卡在哪?有聲書上線了!
你可以聽到孩子在學習路上,最常遇到什麼關卡,以及如何克服:
🔥破解「市面上」各種似是而非的說法,例如「機械式練習,對孩子沒有幫助」。
🔥培養孩子的學習魂,讓他們求知若渴,再不用父母的鞭子與紅蘿蔔。
🔥看懂孩子的「不是故意」,而是沒有時間感、不會轉換、怕錯⋯⋯並一一化解。
🔥理解各學科原理,並找到方法,真的沒有那麼難。
話不多說,馬上試聽 https://pse.is/NZWMA
#1號課堂
為什麼不行教案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肯定志工的無私奉獻,我們想點出的是:所有進校的教材都應受《教育基本法》的教育中立原則的檢視,這也是我們和市長取得的共識。
正規課程的教材都需要經過教育部審核,為什麼屬於非正規課程的、彩虹愛家協會的生命教育課程卻不需要經過審核?那可是一學期12到14堂的常態性課程(帶狀課程),現況是很多家長不知情,就算知道了也很難讓孩子拒絕上這門課,再者,它有違背《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教育中立原則」的嫌疑,也就是公立學校禁止宗教宣傳活動。
彩虹愛家協會多年以來,藉著上生命教育的名義讓志工進到小學的正課或晨光時間教授帶狀課程,使用的教材教案卻含有高比例的基督教色彩,在高年級的教材青春無悔中還有許多疑似牴觸性別平等教育精神的內容,甚至可能會對孩子未來的性別認知以及情感教育有不良的影響。
從8月起我們持續向彩虹愛家協會呼籲,希望它們主動公開教材供社會審視公評,可惜始終沒有獲得正面回應。但十分感謝積極關心孩子性別平等教育的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協助我們逐頁的審視與釐清彩虹愛家協會的教材內容,我們發現教材含有特定宗教的內容實在比例太高,以總共12本教師本而言,出現基督教用語等詞彙的頁數最少的一本有17%,最多的可能高達45%,我們實在很難想像為什麼一份生命教育的教材卻需要大篇幅地出現基督教的內容,要說沒有為特定宗教傳教實在難脫嫌疑。
然而,雖然在8月底有相當多的民眾和家長向市府及民代反映彩虹愛家協會的爭議,新的學期開始後他們仍然持續在11所學校進班授課,爭議絲毫不影響他們進班。因此我們時代力量黨團也在近日市政總質詢中直接詢問市長關於校外團體志工進班協助教學的規範,目前有所不足之處。
我認為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現行校外志工團體無論是透過正課進班(需經過課發會審議),或是經由晨光時間進班(無須經過課發會審議但有其他如學年會議審議),實際上這些審議機制都不會對教材及教案內容作實質的審查,通常只需要送上簡略的課程計畫,課程主題寫得冠冕堂皇,學校看過覺得沒問題就能讓校外團體進班了,幾乎不會對教材內容作審查。
目前既有的審議機制顯然都存在巨大的漏洞,甚至反過來成為幫校外志工團體背書的工具,彩虹愛家協會可以堂而皇之地聲稱他們的課程都經過學校審查過,絕對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或其他性別平等教育精神。
我的質詢正是要點出現狀審查機制的無效,並且希望市長能夠承諾立刻對彩虹愛家協會的教材內容展開「實質的審查」,也就是就這些有高比例宗教字句的教材,確認其內容有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教育中立原則,以及沒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精神。
很高興獲得市長正面的回應,市長同意未來無論晨光時間或是正課,都必須經過課發會審議,同時也要開始審查教材內容,向議會提出一個完整的報告。
我也進一步地要求,應該在這些教材內容還沒確認是否適合進班之前,停止讓彩虹愛家協會的帶狀課程進班,畢竟,彩虹愛家協會的課程並不是國民義務教育的內容,大家都要上、少一堂都不行,在已經有這麼明顯的證據說明它的爭議性時,我們認為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立即停班,讓教材先接受審議,審議通過後再重新申請進班。
我們感謝所有志工的付出,也相信即便沒有這些課程教材,教育處和學校還是有辦法妥善安排,讓志工們在校有可以協助的部分。但對於有爭議的教材,教育現場的主體是孩子們,我們需要更周全保障他們的受教權,必要時應該要採取預防性的措施。很可惜市長沒有同意,但是我們之後會持續追蹤教材的實質審議進度,絕對不再讓這些爭議教材進入教室。
剛當上爸爸的林彥甫議員也有向市府要求,未來應該要在這些校外團體進班之前要求其公開教材內容,讓家長能夠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接受什麼樣的教材。同時他也提出,目前若家長不希望自己孩子接受這些校外團體進班,只有個別孩子請假或是帶離教室另外自習的選擇,為什麼不能有當一定數量的家長表示不希望校外團體進班時,能夠尊重家長意見拒絕該團體進班的作法呢?本身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在教育現場十年的蔡惠婷議員也在質詢點出教材中性別的刻板印象問題。希望市府能夠研擬相關的做法以落實這些訴求,我們後續也會持續追蹤這些機制的制定。
————
最後,我想跟各位朋友說些話。
彩虹愛家傳教跟不重視性別平等的問題其實存在很久了,但為什麼從來沒有政治人物認真地去處理這件事?究竟是這些團體的影響力太大,政治人物們得罪不起,還是政治人物並不把這件事看成重要的大事?我們並不確定。
但我們確定的是,從台北市、新竹縣市到苗栗縣,時代力量各地的議員都在關切當地彩虹愛家協會的問題,並積極地要求縣市政府處理。少了時代力量在地方的議員,這些問題可能會繼續像過去一樣無人關切。
請各位朋友在關注現在激烈的中央政府總統立法委員選舉時,也能看見時代力量新科議員們在地方上不同於傳統議員的努力,如果您認同我們,今年年底立委選舉的政黨票,請您支持我們,每一張政黨票除了能讓我們選上不分區的立委,更能夠讓我們的黨得到更多政黨補助金,讓我們更有能力在未來推出更多優秀的議員民代,讓還沒有時代力量議員的地方未來能有議員,讓已經有議員的地方能夠有更多議員,讓新政治紮實地從地方成長,請將您的政黨票投給時代力量。
#政黨票投時代力量
#支持議員地方深耕
#立委投高鈺婷
————
《教育基本法》第6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