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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t.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
隨著日前新店發生令人遺憾的隨機殺人案件,死刑存廢的議題又再度躍上新聞版面。即使死刑在台灣一直沒有被廢除,然而每逢重大刑案發生,廢除死刑的主張便又會被端上檯面審視,「廢死可不可以不要每次都扯冤案?如果要避免冤案不是應該要進行司法改革嗎?」、「廢死聯盟說死刑無法解決問題,但是死刑至少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於是法客電台繼上次邀請廢死聯盟副執行長後(延伸聆聽:為什麼要廢死?廢死聯盟:「因為死刑是不給人機會的刑罰」),這次請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來到電台,親自跟大家聊聊廢死的理念。
新店案件發生的當下,林欣怡因為轉發了一篇文章,而被新聞媒體報導為廢死聯盟回應案件,她自己則直到有記者向她求證才發現已經成為新聞。對於媒體往往會在重大刑案發生時希望得到廢死聯盟的意見,林欣怡表示其實廢死聯盟一貫的立場就是廢除死刑,相較之下,案件發生後如何協助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及後續的司法的偵查審判,或許更應該是被關注的焦點。
而對於大家常說「死刑無法解決問題,但是死刑至少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林欣怡則認為死刑雖然解決了有問題的人,但依然沒有解決問題。林欣怡再次強調廢死聯盟並沒有主張廢除刑罰,重大刑案的犯罪者仍然應該承擔相應的罪責,死刑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廢除死刑當然也沒有辦法,只是在死刑之外,我們可以去思考其他的可能性,例如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無期徒刑在嚴格條件下有假釋機會,這些方法都可以達到將犯罪者與社會隔離的效果,卻不像死刑一樣會造成不可逆的結果。
提到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林欣怡則表示她其實不認為這是一個好的制度,歐洲法院也認為這是違反人權的制度,因為歐洲法院認為任何一個被關進監獄的人都要給他出獄的希望,而終生監禁不得假釋則將這個希望予以剝奪,而一個在監獄裡面沒有希望的犯人,他表現得再好都沒有辦法出獄的話,他是沒有辦法被教化的,值得大家去思考一下。
面對死刑的時候,從冤案救援的角度當然是寧願錯放一百,不要錯殺一人;但有些人就覺得沒關係我可以錯殺很多人我不要錯放一人,對我來說我不想要錯放也不要錯殺,所以我應該要盡一切的努力去達成這件事情。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kvxTEgIRUI
無期徒刑假釋條件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死刑存廢再度浮上檯面 解決有問題的人就能解決問題嗎?】
隨著日前新店發生令人遺憾的隨機殺人案件,死刑存廢的議題又再度躍上新聞版面。
而就在昨天,法務部也對於翁仁賢執行死刑。
而剛好,就在上週,廢死聯盟的執行長也剛好來上法客電台的節目。
她說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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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媒體往往會在重大刑案發生時希望得到廢死聯盟的意見,林欣怡表示其實廢死聯盟一貫的立場就是廢除死刑,相較之下,案件發生後如何協助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及後續的司法的偵查審判,或許更應該是被關注的焦點。
而對於大家常說「死刑無法解決問題,但是死刑至少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林欣怡則認為死刑雖然解決了有問題的人,但依然沒有解決問題。林欣怡再次強調廢死聯盟並沒有主張廢除刑罰,重大刑案的犯罪者仍然應該承擔相應的罪責,死刑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廢除死刑當然也沒有辦法,只是在死刑之外,我們可以去思考其他的可能性,例如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無期徒刑在嚴格條件下有假釋機會,這些方法都可以達到將犯罪者與社會隔離的效果,卻不像死刑一樣會造成不可逆的結果。
無期徒刑假釋條件 在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擴張的殺人回憶 🇰🇷
「我知道這天遲早會來,我很清楚自己做了什麼事。」2019年10月1日,因斬獲全新證據,而重啟30年前「華城連環殺人事件」的南韓警方,終於在釜山監獄內取得了因他案入獄的殺人主嫌——李春在——的關鍵自白。但新的問題是:李嫌「不只」承認自己就是華城案中殺死9名受害者的真正兇手,還招供了30餘起強暴案與未被列入同案調查的另外5起殺人事件,「所以8年之間...總共是15條人命。」
南韓警方表示,雖然過去李春在一直否認與華城案有關。面對新的DNA鑑識證據,他也一度不以為然地表示「那又怎麼樣」,但重啟調查的南韓警方,隨後卻邀來了多名當年曾參與「華案」緝凶的退休警官與鑑識官,於獄中與李春在當面對質,並促使李嫌「主動自白」。
在9次面對面的偵訊後,李春在不僅坦承自己「不只是華城連續殺人案的真兇」,還涉及5條命案與30餘起強暴案。自白過程中,李春在不僅對犯案細節侃侃而談,甚至更主動繪圖、說明自己的「殺人回憶」。
「包括1995年性侵殺害自己小姨子的最後一案,李春在平均每6~7個月會殺害一人...受害者年齡最小13歲,最長71歲。」南韓警方透露。但由於案件全都超過法律追訴的期限,嫌犯的證詞與精神狀況也還需要更進一步的調查與驗證,因此當局還無法確認:「李春在口中的『另外5人』,究竟是什麼狀況。」
李春在的自白,在韓國媒體中,流傳著兩種不同的說法:部分媒體敘述,李春在之所以翻供坦白,是因為被退休警官與法醫的聯手審問「突破心防」,這才會情緒崩潰坦承犯案。但南韓檢警卻對《韓聯社》私下否認這種說法,並駁斥坊間「警察找來受害家屬施壓李春在」的謠傳,反稱李春在是「自己配合」說出真相的。
警方透露:李春在自1995年因殺害小姨子、而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入獄24年來的表現良好,各項資格亦符合「假釋申請」的條件。但在重啟調查的多次審訊以及新聞報導的熱潮之下,他自己也判斷「事到如今假釋也不可能過關了」,期待落空的李春在這才索性坦白,一口氣把「連警察都不知道的另外5起殺人案」全都一併公開。
「我就知道這天是遲早會來的。」據報,李春在在獄中如此表示:「我自己做了什麼事,我全都記得。」
Photo Credit:電影《殺人回憶》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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