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真的很重要~
不要覺得區權人大會跟自己無關🧐
#區權人 #參加 #管委會 #訣竅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3的網紅桃園市議員謝美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謝美英質詢】主動協助申請 修繕補助讓住戶有感 中壢區有很多公寓大廈符合修繕補助申請資格,但因為缺少管委會,而無法請領到這筆補助。 為了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跟整體市容,美英請都發局加強輔導成立管理組織這一項服務,協助社區民眾,減少申請時的行政作業負擔。 20210319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5次定期會...
無管委會公寓 在 Lin's竹北房產筆記_品揚的竹北房產交流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頂樓戶
在第一線服務市場,常遇到顧客一聽到樓層是頂樓就直接跳過不考慮。但頂樓是不是真有那麼糟糕?品揚認為應先釐清背後原因再作判斷,而非總是"聽別人說..."。
一般人會concern頂樓樓層的原因有二:
1.擔心發生漏水
2.擔心太熱
我們先講漏水:
1.頂樓會漏水,主要是跟建商工法以及排水是否良好有關。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平常說"頂樓不考慮",但當物件是風評好的建商蓋的時候,突然又說頂樓可接受了,源自於品質信心度的問題。
2.所謂的頂樓戶,你也得了解一下是不是所謂真正的頂樓。如果你家(頂樓戶)正上方是公設如健身房交誼廳,那就不會有把屋頂暴露在風吹日曬雨淋的情況發生,自然也就不必擔心漏水機率大增。
3.若頂樓真的漏水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社區管委需有修繕處理的責任。其實由管委會來處理漏水是最簡單的,如果你有遇過那種樓上樓下漏水的情況,光是跟鄰居溝通就相當費神了。
再來是熱的問題:
跟上述一樣,要釐清一下你那戶是不是真正的頂樓,你家正樓上有否公設。
如果有,那麼過熱的問題就不大;如果沒有,那房子是否通風就很重要。當然如果財力允許,你也可以用冷氣cover一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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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想特別寫這篇,是希望顧客瞭解背後原因後能有自己的判斷,而不是總是人云亦云。
最後,說一下頂樓的好處:
1.受光度絕對是全社區最厲害
2.不會有樓上鄰居的腳步聲
3.不會有樓上鄰居管道間的水流聲
4.若大樓周遭無遮蔽物,視野棒、棟距佳
無管委會公寓 在 李明賢 -阿賢之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難道是樹妖?路樹竄根塞馬桶找誰賠】
阿賢最近接到兩起公共路樹竄根所引發的糾紛,其中一件最誇張,住在公寓二樓民眾因馬桶不通找來工人修理,結果挖出一大堆「樹根」,路樹居然竄根到二樓阻塞住馬桶,而且還是對街的路樹,樹根竄根幾十公尺還爬上二樓,讓民眾驚呼是「難道是樹妖嗎?」
阿賢找來公燈處、衛工處會勘協調,結果公燈處竟然要民眾自認倒楣、自己負責修繕費用!
其二,南港龍華新城也遇到路樹竄根,而且樹根也是竄根到地下室管線造成阻塞(如圖),管委會找來工人維修之後,向市府各單位申訴得到答案還是「自行修繕,政府無法負擔」,但民眾擔心除阻塞之外,是否影響結構安全?
阿賢調閱市府資料,路樹竄根可分為「輕度竄根」、「中度竄根」、「重度竄根」,倘若造成路面隆起或鋪面破損就是中度;若是竄入民宅甚至造成排水管線、馬桶管線阻塞就是重度竄根,難道市政府只能雙手一攤、不願重視竄根嚴重性?
而根據市府資料,從110年到110年之間,民眾因為路樹竄根申請賠償案件共16件,歷年僅7件成案,市府賠償金額69萬5753元;最近 3年沒有任何一件路樹竄根申請賠償案,阿賢對此強烈質疑,正是因為市府顢頇態度,一遇到竄根案件就是由「公園處自行判斷責任歸屬」,結果往往就是民眾自認倒楣。
阿賢認為,路樹是工務局所管轄,路樹竄根造成民眾財產損失甚至大筆修繕費用,為何要民眾自掏腰包買單?民眾投訴無門、打國賠官司就耗費時間,往往就是住戶分攤維修費。
也因此,阿賢也要求市府應負起相關責任,協助受損住戶相關事宜;不宜再推諉住戶管路屬私領域要受災住戶自行處理;爾後再遇到相關竄根造成鄰損事件,應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釐清責任歸屬,而不是現行由公園處判定,藉此建立一套SOP機制。
#台北市議員李明賢
無管委會公寓 在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謝美英質詢】主動協助申請 修繕補助讓住戶有感
中壢區有很多公寓大廈符合修繕補助申請資格,但因為缺少管委會,而無法請領到這筆補助。
為了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跟整體市容,美英請都發局加強輔導成立管理組織這一項服務,協助社區民眾,減少申請時的行政作業負擔。
20210319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5次定期會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質詢【都市發展局】
#公寓大廈修繕補助 #桃園市都發局
無管委會公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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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管委會公寓 在 何文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民眾辛苦一輩子好不容易才買到房子,遇到惡鄰居會天天提心吊膽,台中市議員何文海今(16)日市政總質詢指出,接獲許多民眾陳情,惡鄰的行徑層出不窮,如亂丟垃圾製造髒亂、噪音干擾、從高層丟物品下樓,僅單純報警處理,難以有效解決,建議市長盧秀燕能召集相關局處研訂「惡鄰居自治條例」以符合社區所需。 何文海表示,社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有訂定所謂的「惡鄰條款」,皆先經由區權會決議再請警方介入或環保局處理。只是不論是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噪音管制法」主張,都必須有現場稽查及存證和3位證人,構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指的「違反法令或規約之情節重大」之情形,才能訴請法院強制住戶遷離住所或拍賣其房屋,往往緩不濟急。且要自行蒐證對一般人民來說根本是難如登天。
何文海指出,對於一般透天房屋或未成立管委會的住戶,對於惡鄰居更是無法可管,每個人都希望有個安寧的居住環境,為維持鄰居間良好關係,大家往往選擇忍氣吞聲,即使受不了向派出所或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反應,也是不了了之,令民眾求助無門。 何文海說,近日接獲許多民眾陳情,因當事人涉及精神症狀問題,僅單純報警處理,尚難有效解決,精神衛生法中強制就醫條件亦過於嚴謹,因此建議市府召集相關局處研訂「惡鄰居自治條例」以符合現今社區所需,還民安寧生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