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口水少,#法規改革好,#防災無煩惱 】
#錢櫃KTV重大火災之消防問題探討分析
4/26日錢櫃KTV林森店發生重大火災意外,因現場室內施工,消防安全設備關閉無法作動、防火區劃破壞等違反公共安全情形,以致大量濃煙上竄民眾逃生不易,造成嚴重傷亡事件。初步判定是在5樓西北角的儲藏室起火,目前正由檢察官偵查當中。至於是誰關閉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和排煙設備等5大消防安全設備,也一併由檢察官調查當中。造成多人死傷的真正原因是「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
關掉消防設備的是業者,衝進火場救人的是消防員,被指著鼻子痛罵的是台北市府,要被懲處的是消防局人員,其實真正的問題消防安檢制度跟消防法及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應該修正。
🔴#真正主要問題
🚭現實遇到的問題
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成常態?議員爆:因民眾包廂內會抽菸: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4058202
事實上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根本就是常態,大家常遇到,KTV消費者,在包廂抽菸遇過警察臨檢,警察當下只是勸導,服務員也不會制止或制止再犯,根本默許民眾在包廂內抽菸、關警報器,積習已久。關掉消防緊報器主因是怕一但誤觸自動灑水系統打開,#每一間K房包廂裝潢加上高級音響設備系統上百萬至千萬,一次全毀消費者也不願賠償。
🚫法規問題--修正相關建築及消防法規
🔥#消防法
1. #防火管理人無任何罰則之規定。
消防法施行細則§14,造成只需每月固定巡檢跟依類組定期申報書面資料而已,根本無法落實負責管理。
2. #防火管理權人亦接近無任何罰則之規定。(合法申報及設置丶維護)
消防法§35雖規定防火管理權人若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目前法規來檢討大多數場域在取得使用執照與建照後,加上配合相關消防安檢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都通過就無處罰。加上這次「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目前尚查不出誰關閉,最終只能依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送辦。
3. #自衛消防編組應另訂相關訓練及抽查辦法
消防法§15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平時演練不周及火災發生時無法發揮效應。尤其是避難器具#緩降機通常檢測規避,廠商人員示範拍照交差而非場所人員自行演練,導致真正遇到火災時無人會使用。
4. #消防法過於寬鬆(大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消防法沒有一條法條可以要求業者即刻停業(北市這次是用行政執行法要求停止使用)消防法§37、38、39、40皆只要求限期改善(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勸導單),並未直接開罰或制定罰則。更應加入「關閉或未改善以致於消防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相關刑責提高。」
🔥#建築法
建築法§74中修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裝法§26中修正:一定模模以上建物施工前取得「#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合格文件。
室裝法§28中修正:不管未涉及或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施工前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建議改善現行問題
1.建議消防署可以仿内政部建築研究所成立的#財團法人建築中心(現行綠建築標章、防火建材認證核發單位)成立#財團法人消防中心來處理上述工作且日後的消防安檢委託消防中心所定期及不定期配合消防局檢查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稽核與爭議事件處理。
2.財團法人消防中心由內政部消防署、建築師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等合作成立,專責消防及安檢工作檢查分級分責查驗或認證後之消防公司。現行安檢皆由各種顧問工程公司負責,低價承攬安全檢查工作。大規模建物一棟大樓只花低廉價格如何能詳細負責的完成,因此作假情事就是容易如此發生,如本次KTV十樓安檢随便看個一樓就罷。
3.#救災電子E化系統
台北市政府的所謂E化只有目前所指救護車的救護平面E化系統,實際上各大樓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場域,消防的E化係是大樓各層平面圖,電子化亦即將各層樓的安全梯消防栓警報系統全部電腦化標示正確位置,消防署圖面電腦化甚至於2D、3D化。如此在各級消防控制中心遇火警時能立即傳輸給第一線救災人員立刻能夠了解現場平面狀況甚至進入火場,更可藉GPS定位救災人員位置,更保障救護安全。否則在一片煙霧瀰漫又漆黑裡那𥚃得知自身位置,但目前因消防署中央人員、經費不足無法進行此項工作。
4.應該區域消防局設置分區🆘「#消防受信總機訊號遠端監控機制」,即便當受信總機被關閉或故障📴,即時通報。此外,應該強制一定規模以上之業者裝設📵「#119火災通報裝置」,當火災發生感應時,自動通報消防機關,如今發生憾事,各縣市應該亡羊補牢。
5.#消防人員專責化,救護專責、安檢專責、救災專責,每個人擅長都不同,但把人員特性區別出來,專責化丶分責分權制度,地方政府提高員額和預算編列,職務津貼。
🔴#北市建管處跟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制定法律人民有遵守義務,日前消防局、建管處分開申請報(簡便於民)核確實有漏洞,北市府已經於災後幾天內檢討並立即修正是值得鼓勵:
5/2建管處邀集消防局及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共同研議,會議中並修正SOP,決議未來台北市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必須依法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送消防機關備查。若非屬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住宅除外),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於核准變更或室內裝修許可時,仍將橫向通報消防局知照。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自5/4起,簡裝室內裝修恢復收件審查,不論自任審或公會審,送件時,一律檢附(臺北市建築物涉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檢核表)檢核表。(住宅除外)倘屬應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者,應繳交消防局核備證明文件後本會方核發施工許可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ixzz6M7lsjX96
🔴#爭議事件處置
這次事件是整個公務體系制度與中央法規的問題,該負責的人沒出來(關安全緊報設備之人),最後怎麼會由救火的消防局來負責任,盼市府、民代及外界能搞清楚究責方向,勿因政治化不問是非就錯殺基層好人,本因施工或電線走火造成火警傷亡,消防盡心盡力救人,最後怎麼所有指責都到消防單位身上,要消防來扛責任。建管丶消防抽查單位也是配合原有中央法規遵循而建立聯合稽查制度,原有分開申請報核(簡便於民)亦是依循中央法令規範。
KTV大火事件更交應由「第三方公會與府方聯合鑑定」(建管丶建築丶消防),不失正當公平公正性。交由第三方的鑑定 而不是慣性交由「府方高層」及「政風單位」調查,更不應受獵巫影響,政府也不應讓公務基層士氣低落。此舉才能夠全面完善而客觀審理所有看法、衡平論點,避免貿然採信單一事證,不失公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5652
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丶技師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基層消防人員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建管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消防法」目前真的很有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以及研討會去修法!不合時宜的法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獵巫,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文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
相關建築、消防法規、建築師公會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軍中訂報恐成滲透破口 金防部位於前線作戰位置,辦公室接獲民眾陳情金防部有訂閱《金門時報》,但經查閱,金門時報的報導內容和圖片,簡直就是統戰的滲透破口,像《金門時報》9 月 8 日的報導,引用自「中國台灣網」,而「中國台灣網」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管理的新聞網站,去年「中國台灣網」也被國安局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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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在走,專業要有,人民要守!】
#政治口水少,#救災無煩惱,#專業研判好
#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探討分析
🔴#無梁版設計非創新工法:
無梁版適合於地下停車場,#優點:可以減少地下開挖深度,可以減少工程經費。
工程界對無梁版的設計施工應該很成熟,國內外有很多的案例完成。
本案為地下兩層停車場,配合斜坡地形,覆土厚度為3.8到2.0m。地下一層頂版設計靜載重為6.0t/m^2。結構設計基本載重尚有不足。
.🔴#問題癥結:
最主要的問題可能是載重估算不足,也忽略施工機具等「活」丶「動態」載重。(下雨水載重丶施工排水系統不良)
柱距為8.4x8.4m,單柱受力以4.2x4.2m為覆蓋面積計算,嚴重低估。
結構設計「平版」計算過程載重面積若估算不足,單柱柱頂四周版材的若厚度不足,版材的貫穿剪力強度超過極限強度而破壞。
🔴#剪力破壞:
依現場照片判定無梁版的剪力破壞都是瞬間的;撓曲破壞有延遲性,可事先感覺到,可以事先避免災害。
「靜載重」計算若低估,加上「活戴重」衝擊,版的材料應力瞬間達到「極限值」,產生「剪力破壞」。
🔴.#用途法規經驗判斷:
停車場用途500kg/m^2活載重,8.4*8.4m柱列跨距,版厚一般為40-50cm。
載重若提高到2000kg/m^2,版厚要80cm以上或更厚。
若覆土2m或更厚,如捷運線路頂層頂版,版厚會提高到1.2-1.5m以上。
本案地下一層樓版停車場用途設計50cm,頂版覆土厚度為3.8到2.0m,設計厚度50cm,有違常理。
🔴#錯失良機:
建築設計要經過審查、抽查;消防設計要經過審查;水電設計也要經過審查,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污水處審查。為何「結構設計」(若未逹結構外審標準)可不需要經過審查,只要技師簽證就可以?建議加強特殊結構丶大規模開發丶地下重大交通建設「結構外審」制度的強化和落實。
所有經手這件案子的設計丶工程人員都沒有警覺性,地下ㄧ層作為停車場使用,樓版厚度50cm,頂版覆土厚度2-3.8m,承載很重,為何只有50cm?這案子若經過「結構外審」,ㄧ定被糾正過來。錯失良機,災變驟然發生,令人措手不及。
「政治人物」遇到這個情形,直覺找建築師丶結構計師開刀。但事涉建築及結構的專業分工和設計及施工兩階段的問題,實是需要靜待鑑定以釐清事實。此時只有等初判結果,如何向外界持平地說明「需要靜待鑑定結果」的原因是比較重要的,而不是救災政治化」。鑑定過程,才能在鑑定結果上,週全而客觀地看待這件不幸的意外,避免日後再發生。
🔴#爭議事件處置
桃園平鎮地下停車場案,鄭文燦市長比照當年高雄捷運O1連續壁崩塌案交由「三大公會聯合鑑定」(建築、土木丶結構),不失正當公平公正性,此舉值得肯定。交由第三方的鑑定 而不是慣性交由府方「政風單位」調查,政府也不會讓公務基層士氣低落、行政革新。此舉能夠全面完善而客觀審理所有看法、衡平論點,避免貿然採信單一事證,不失公允。
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丶建築師學長丶技師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公共工程委員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施工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給第一線工作人員丶施工工程人員丶基層的勞動者鼓勵和打氣。
我想政府與人民以及承辦單位都是應該互信才能互相成長,台灣才能越來越好,現在政府很多工程已經落實三方監造,但公共工程是還是有很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以及研討會去改正!不合時宜的法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驕傲」。
「#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文獻:
建築師公會
https://engineeringdiscoveries.com/2020/02/02/what-is-punching-shear-failure-and-how-to-prevent/
工安意外! 平鎮停車場工地崩塌 1失聯2輕傷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BljrQz?utm_source=lineshare
爭議事件處置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軍中訂報恐成滲透破口
金防部位於前線作戰位置,辦公室接獲民眾陳情金防部有訂閱《金門時報》,但經查閱,金門時報的報導內容和圖片,簡直就是統戰的滲透破口,像《金門時報》9 月 8 日的報導,引用自「中國台灣網」,而「中國台灣網」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管理的新聞網站,去年「中國台灣網」也被國安局列為「常見爭議資訊來源」,其發文內容也被國安單位監控。同日另一則報導則來自「中青網」,而中青網全稱「中國青少年計算機信息服務網」,是由中國共青團中央主辦、中共中央宣傳部主管的網站。
前線官兵作戰壓力已經不小,訂閱這類經常引用統媒訊息的報紙,閱讀這些統戰訊息,對部隊官兵毫無增加閱報的興致與知識。這類訊息在地方上影響輿情,我們已抱持高度的疑慮,再帶進軍中我很難接受。
我們一直說,除了平時的訓練之外,還要強化國軍的「心防」,但卻有這類直接轉載中國官媒新聞的「傳聲筒」報紙,還是說這是訂來「研究敵情」的?若是研究敵情,那怎麼只有金門單位訂閱,應該全台灣各軍種都來訂閱研究一下。
我請單位必須全面通盤檢討這樣的狀況,並掌握訂閱的理由,是否是有心人刻意為之,或者只是沒有留意到而做出的決定。單位回覆我,會即刻通盤檢討,並做出合理的處置。
色弱者軍中服役與升遷
辦公室接獲國軍官兵陳情,表示現已任職下士,也到了可以升中士的時間、單位也有職缺可以晉升,但因為本身有「色弱」的問題,導致體位判定標準不符無法晉升。當事人質疑,為何當初可以晉任士官階,卻無法在士官階內再升。
像這樣個案狀況,簡章雖然有明文規定,但國防部相關單位在甄選志願士兵時,是否有充分告知、弭平雙方的資訊落差?此外,可以當下士但不能當士官,這件事情本身是否存在衝突跟矛盾?
當初我們在招募志願士兵的時候,確實色弱、色盲是可以進來的,但是軍官士官,就不能有色弱或色盲,如果說進入軍官士官,有色弱或色盲就只能保留位階。希望可以重新檢討,比如色弱或色盲者,需要在招募時說明清楚,只能做志願役士兵,再確認願意與否。再來是否考慮色弱、色盲者的錄取資格。第三就是已錄取進來的色弱者,佔比率大概是百分之四,這些已進來的人,可找出未來有沒有適合的工作,盡量減少影響。
立法委員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特例變通例,碰到這樣的案例,我們該修正辦法與規定,讓他回到他該有的位置,這些都是為了整個制度,去建立更完善的系統。相關單位允諾我會持續了解、溝通並改善。
要塞堡壘地帶法進度如何
再提到要塞堡壘地帶法,前次修正已經是 2002 年,在 2015 年發生航特部 601 旅「阿帕契事件」,引發營區究竟算不算「軍事要塞」的爭議,因此行政院院會也曾在 2015 年 11 月通過修正案,擬將《要塞堡壘地帶法》改名為《戰略要域管制法》。今年 3 月國防部亦曾預告修正《要塞堡壘地帶法》版本。
據我們了解,像是民眾飛到金門不能夠拍軍區照片、近年也常見民眾於軍事設備、區域周遭遭驅趕,卻因法規無明確規範而引起爭議。而考量近期國際局勢發展,中國擴張意圖顯著、科技進步等因素,現行《要塞堡壘地帶法》相關法規,包含執行狀況、規範、劃設範圍是否周延等,實在有重新檢討、盡速修訂的必要。希望能盡快開啟討論,給大家更詳盡且明確的規範,也請相關單位保持聯繫並給辦公室答覆。
軍隊職務意外慰助補償
一個禮拜前國軍 205 兵工廠閃燃意外發生後,我們就接到家屬的來訊,大致是表示該政戰主任及長官們其實很認真,國防部長也親自到現場訪視慰問,然而也有一些需要再被釐清的地方,希望趁這次跟軍備局來進一步了解。
像這次閃燃意外,裡面有兩個是軍人身份,其中還有一個是聘僱人員,我們有哪一些補償的規定?哪些保護措施?除了保險之外,國軍還會做哪一些盡量讓家屬安心?這些都該主動跟家屬說明,以安家屬惶惶不安的心。
相關單位回覆我,會另外請業管部門,親自到家屬講解後續關懷照顧的做法,以及該有的權益。
此外,這次事發的單位職務是裝填飛彈推進燃料,當然單位認為它有沒有危險加給,這是單位的專業判斷,但我希望不要老是出事了才加給,這也呼應我在院會總質詢裡面提到,我們是不是有機會做一次通盤的檢討,包含高風險、外島、第一線接戰人員,這些因情勢緊張或情勢需要,在戰訓勤務增加的情況下,除了用加班費的方式,他們本身的勤務專業加給,是不是有檢討的空間?希望相關單位能通盤檢討並報告。要激勵國軍士氣、留任、招聘人才,就需要靠相應的誘因,一起討論努力, 3Q。
2020-12-16,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國防部 張哲平副部長,陸軍司令部 陳忠文參謀長,國防部法律事務司 沈世偉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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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沙鹿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537號
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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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事件處置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針對高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行政院長江宜樺於3月26日立法院會備詢時指出,「經濟部透過專業鑑定,台灣是有若干地方,也就是地下岩層可以做為儲放核廢料的穩定岩層」,對此,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1)日在經濟委員會質詢經濟部長張家祝時質疑,究竟是經濟部哪個單位提出的專業鑑定,又是哪裡的穩定岩層可以放置高放射性燃料棒的核廢料?至於江院長所謂的溝通不夠,有若干居民抗拒,又是指哪個地方?甚至原能會主委蔡春鴻昨天也提到台灣有合適地層,例如花蓮縣秀林鄉,但相關研究被阻礙。對此,經濟部證實目前確實只針對花蓮縣秀林鄉作岩層探勘。蕭美琴為此除表達強烈不滿與嚴正抗議,也痛批江院長是在欺騙台灣人民。
蕭美琴另依據原能會網站公布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102年度工作計畫」,她痛批經濟部,花蓮縣民已強力反對秀林鄉不合適,但整份工作計畫還是鎖定花蓮縣秀林鄉的岩層,經濟部顯然沒有任何替代方案,令人遺憾。對此,她要求經濟部先排除秀林鄉這個選項,台電不必考慮花蓮縣任何的岩層地帶,也不必再編列任何相關預算。
這起事件主要是台電公司未事先與地方溝通,逕行在秀林鄉和平村鑽井探勘地質,擬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蕭美琴掌握相關事證並於2012年4月12日召開記者會,4月16日也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持續關切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爭議,並再度依據原能會核備之台灣電力公司『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分別質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及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李漢申,對於兩個單位辯稱鑽探「只是地質研究」、「與選址無關」的說法,蕭美琴當時痛批台電睜眼說瞎話、再次欺騙秀林鄉原住民!4月19日秀林鄉長許淑銀率領鄉民向台電抗議,蕭美琴也到場聲援。最後,台電總經理李漢申則是在4月27日至秀林鄉親自向居民道歉,並進行灌漿封閉鑽探井口、豎立石碑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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