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民法為什麼要學這些❓因為⋯
「資產傳承、生前贈與,規劃時 #易踩雷 !」
《無限勝局講堂》第二堂課 #資產傳承 閉幕囉!經過一天沈澱,你最深刻的是什麼?
這邊與你分享3個資產傳承離不開的方式與踩雷案例:
資產傳承離不開3種方式:
#抱著,#送人,或 #交給第三人處理
可是⋯
A:抱著,維持控制權,最後用遺囑傳承
➡️ 會受到民法上 #應繼分、#特留分 的限制
B:送人,生前贈與
➡️ 可能會受到 #死前兩年內贈與視為遺產、視為 #繼承所得,或 #特種贈與要歸扣 等遺贈稅法、民法的限制。
(光這邊就有3個案例成功讓小編腦燒掉XD)
甚至還可能失控,造成爭產紛爭。
|該如何切割風險、安心傳承❓
身為規劃者,不該只具備「如何應用工具做傳承計畫」,更要在「判決之中獲取故事素材!」
這樣,才能讓客戶產生帶入感,進而了解這份規劃與他的相關性,以及你可以如何幫助他!💪
你覺得呢?
心中澎湃就用文字表達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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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特種贈與的歸扣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生前兩年內之普通贈與及繼承債務之清償順序 ➔http://qr.angle.tw/znc
🔘生前特種贈之歸扣與生前二年內之普通贈與,有何差異性與關連性?
🔘當實際可請求返還之財產有「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實際留下之財產」,以及「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所為之贈與財產」時,債權人得如何選擇?
🔘如以「繼承開始前二年內」的「特種贈與」清償完債務後仍有剩餘,該餘額應該用來分配嗎?
戴東雄教授專文深度解構,為讀者們解惑。
◎本文完整請參閱:【月旦法學教室第179期】
生前兩年內之普通贈與及繼承債務之清償順序/戴東雄
🔎詳細內容 http://qr.angle.tw/znc
#全面限定繼承 #特種贈與 #生前二年內之普通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