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前輩的指導,才理解衛福部的高明與農委會的愚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說貼了台灣豬標章,只要不是國產,被農委會查到將依標示不實開罰4萬到400萬元罰鍰。
但是台灣豬標章的核發單位農委會所屬的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的執行長王忠恕又說:
台灣豬標章僅是一個計劃目前沒有法源的依據,業者違規頂多叫業者拿掉,有沒有違反食品標示等法規,是由衛福部判定。
到底誰講的對呢?
當然是王忠恕講的對,我們陳大主委就是因為法律觀念薄弱,所以常常會講出一些超越法律的事情,農委會要管其實也不是不行,但是該做的立法跟程序作業都沒做,沒有法源,最後只是陷入無法可管的窘境,王忠恕畢竟是農委會所屬的人,他也只能輕輕打臉陳吉仲。
因為這其實有點複雜,我之前也沒注意到,這邊特地講清楚順便強調:
農委會的是標章
衛福部的是標示
那標章跟標示有什麼差別呢?
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1項第8款:
– 本法所稱標示,指於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 潔劑、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上,記載品名或為說明之文字、圖畫、記號或附加之說明書。
而這次9項法規中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一項第十款,新增豬肉需標示原產地。
所以未來依法要標示豬肉的產地,沒有標示衛福部可以依法開罰。
但農委會的是標章而不是標示更何況是一個沒有效力只是計劃等級的標章,食品有標示是必須的行為,但有沒有標章則不是必須,標章是一個外加去說明食品有功能性、特別性的模式,所以標章自然很嚴謹。
而台灣豬標章是屬於一種證明產品的標章,屬於證明標章,
證明標章、團體商標及團體標章審查基準
證明標章的定義在相關的法律寫的很清楚:
證明標章指證明標章權人用以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之特定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產地或其他事項之標識,由具有證明能力之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取得註冊,於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符合使用規範書所定條件時,同意該他人將標章使用於商品或服務,並藉以與未經證明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商 80Ⅰ、81Ⅰ )。
證明標章權人有管理及監督的義務以確保使用人依使用規範書規定使用該證明標章,且使用證明標章之商品或服務符合該標章所表彰之特定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及產地等事項,保障消費者藉由該證明標章辨識商品或服務特性之權益。
台灣豬標章的所有權人是中央畜產會,是一個民間財團法人,所以違反台灣豬標章頂多就是中央畜產會要求下架,當然沒辦法用違反標示的法規開罰,所以人家只要有貼衛福部的標示,有清楚說明豬來源,就算貼台灣豬標章,但標示上賣西班牙豬,頂多就是把標章收回來而已。
那當然大家一定會有疑問,那為什麼產銷履歷這個標章有冒用或不實,農委會可以開罰,為什麼台灣豬不行?
前面也說了這是農委會的怠惰,該做的立法程序沒做,管理思維沒釐清,只是隨便弄一個標章來應付,真的出包了也無能為力。
產銷履歷的農產品可是有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這兩個法律來賦予偽造可開罰的法律。
更何況產銷履歷這個標章所有人是農委會,所以農委會設定了法令,通過後當然可以依法管理依法開罰。
要罰台灣豬標章不實不是不行,只是要依法行政,依架構去辦理,我們可以參考過去產銷履歷的架構圖,紅圈處是農委會是標章所有人,藍圈處是特定評鑑機構也就是認證團體(Accreditation Body,AB),橘圈處是驗證機構(Certification Body,CB)也就是中央畜產會。
依照這個架構去設置,才有台灣豬標章的正當性跟合理性進而設置法規才有適合法,才能依法開罰。
衛福部該做的都做了,法也都修了,明年開始當然能依法管理,反觀農委會,這些管理又不是新創,就有以前的模式可以參考了,結果也不做,該設立的法規也都沒有設立,只是應付應付拿一個計劃型的東西出來交差,最後無法可管。
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實農委會的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是屬於農委會畜牧處,而前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對於這些是非常清楚的,所以面對長官的不進入狀況跟瞎搞,他也只能輕輕打臉一下,說無法可管只能叫業者拿掉,而這種情況都是農委會自己造成的。
所以為什麼我說衛福部高明,農委會愚笨了。
反正沒差啦,老闆愛就好,外面有一些謠傳說人家要升官去當行政院副院長了,基本該做的都沒做也沒關係,反正誰質疑都是不實指控,傷害農民影響農民的福祉。
產銷履歷 基本架構 在 張花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農業 = 農 + 業】
5月20日與小英主席共同參加「2015台灣農業高峰論壇」,小英主席不但肯定嘉義縣透過營養午餐推廣產銷履歷的作為,整場演講所提出的農業政策觀點,更是讓人眼睛為之一亮。其中小英主席提到:
「農業 = 農 + 業」。「農」指的是依賴土地與大自然產出的經濟生產型態,「業」則代表「產業」與「專業」。過去我們的農業政策是,面對競爭,就採取補助。在專注於工商發展之餘,我們卻忘掉了農業本身也是一個產業,也應該要有競爭力,也應該要在技術上不斷升級。
這樣的觀點也與嘉義縣歷來的農業政策取向,不謀而合。
以下是當天的演講稿,很值得細讀。也希望大家廣為轉載,讓台灣未來的農業發展注入全新的觀點與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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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主席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今(20)日下午由前農委會主委蘇嘉全、嘉義縣長張花冠陪同出席台灣農業高峰論壇閉幕式,蔡英文致詞全文如下:
非常感謝主辦單位的邀請,讓我有這個機會來跟各位分享我們對台灣農業未來的看法,我相信台灣的農業一直是我們念茲在茲的事情,我們也希望台灣的農業,如果民進黨可以執政的話,會是我們一起來努力的一個重要的領域。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台灣農業的思維,都是「零成長」的思考。很多人都認為,農業欠缺競爭力,無法和其他地大物博的國家相比。這種想法,也造成了台灣的農業發展長期停滯不前。
就在台灣農業遲滯情況的同時,國際的趨勢卻不斷轉變。許多大型的農企業與農民合作組織,率領自己國家的農民,生產優質、符合國際規格的農產品,並行銷全世界。其中讓人印象最深的,莫過於紐西蘭的奇異果。我了解說紐西蘭的奇異果的行銷總裁陳郁然先生今天也有來參與會議,他也想必一定跟各位報告了他行銷的整個過程,也讓我們真正的感受到奇異果從生產,到行銷,到消費者手上,他所蘊含很多的技術、很多智慧投入,還有很多專家跟專業層次的需求。這是我們長期以來台灣所忽略的一件事情。
紐西蘭奇異果的例子告訴我們,「農業 = 農 + 業」。「農」指的是依賴土地與大自然產出的經濟生產型態,「業」則代表「產業」與「專業」。過去我們的農業政策是,面對競爭,就採取補助。在專注於工商發展之餘,我們卻忘掉了農業本身也是一個產業,也應該要有競爭力,也應該要在技術上不斷升級。
長久以來,我們忽視農業應有的專業技術層次,也不夠重視農企業、合作社等機制的成長,這些政策,使得台灣整體的農業生產技術水準,出現良莠不齊、甚至與國際脫節的狀況。
事實上,台灣農業現在可說是處於內憂外患的狀態。內憂是這段時期以來,讓台灣人心惶惶的食安問題,台灣人民基本上對食安失去信心,這就是我們的內憂。外患則是外在的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壓力下,我們是真的面臨到很多來自外部的競爭壓力,而且是不能閃避的壓力。
農業的內憂與外患,固然是兩個不同的議題,但要解決這些問題,都指向了一個方法,也就是農業生產技術、經營行銷能力必須提升。
對於食安的問題,首先,我必須要認真且嚴肅地面對,建立生產履歷制度。坐在我前面的這位,前農委會主委蘇嘉全,蘇主委在任內大力推行的生產履歷制度,事實上就是我們這個國家現在最需要去以最大的力量與最大資源投入,來全面性的建立我們的生產履歷制度。食安的問題,大家都著眼在加強稽查,或者道德呼籲。但是,檢驗應該只是最終的手段,食安問題仍須透過生產過程的透明化,建立可追溯系統,才能真正根本性的解決這個問題。剛剛講到的產銷履歷制度,其實就是解決這個問題最核心的一套建置。很可惜在2008年政黨輪替之後,國民黨政府就不再注入必要的資源,讓這個制度可以持續的發展下去。
這一段時間,包括茶葉、中藥材等農產品,都被檢驗出超過標準的農藥殘留。讓我們深深感覺到,如果台灣的農產品都能建立產銷履歷制度,讓生產過程透明化,相關的事件一定能大幅減少,社會人心惶惶,國民無所適從的狀況,也就能夠大幅的改善。
在這裡,我要講一個我們嘉義縣政府做的一件事,我覺得相當有意義。前幾天,我注意到嘉義縣政府宣布,將推動縣內國小營養午餐使用產銷履歷蔬菜,希望藉由擴大產銷履歷蔬果的需求量,來鼓勵農民參與產銷履歷認證,提高農業生產水準。
我認為,鼓勵農民參與產銷履歷認證,提昇台灣的食安水準,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事情。嘉義縣政府受限於財政窘迫,無法直接補助農民參與產銷履歷認證,因而用營養午餐的方式來採購,建立鼓勵農民參與認證的機制。這就是地方政府可以先做的事情。
但我認為,這些工作,不僅僅是地方政府的事情,未來如果有機會在中央執政,我們會投入更多資源,積極鼓勵農民加入產銷履歷認證的配套機制,讓農業生產透過透明化過程,以符合國人對食安的期待。
另外一點,剛剛講到競爭力的問題,也談到食安的問題。我覺得在食安的管理上,其實是一個從農場到餐桌的系列管理過程。農場的產銷履歷之外,也必須要配合運輸過程、販賣過程的冷藏、保鮮設施來維持產品的品質。幾次我與青果社、市場蔬果商的座談,也發現業者對這些設施有很高的期盼。我們也必須協助這些業者,在整個農產品生產跟運送的過程中所需的技術與設備,必須要由政府來主導,這部分政府也需要與農企業,還有很多的農業產銷組織密切合作,一起帶領台灣農業的技術設備的升級。
至於外患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所面臨全球化與市場開放的問題,這個問題在以前我們是透過談判,把外國農產品擋在海關之外,或者我們用補償的方式來補償農民的損失。但是,我們現在應該要採取一個更積極的態度,政府強而有力的競爭力來面對外國農產品的進入。
我們總以為,「國際競爭力」的概念,只適用於以出口為導向的優質農產品,似乎只有當農產品要出口時,才會碰觸國際競爭力的問題。
但是如果我們認為台灣不能自外於全球化的浪潮,就得面臨越來越多的國外農產品將進入台灣市場,面臨競爭的壓力也開始會越來越多。就算是只以內需市場為導向的農民,同樣也要面臨國外農產品的競爭。
所以,台灣農業若要因應自由化的壓力,農產品的規格就不應該再分「國內 / 國外」的差別,我們必須以國際規格為標準,提昇國內農產品的水準。也只有這樣,台灣的農產品,才能面對外國農產品的競爭,甚至成為出口的貢獻者。
我們一再地提到競爭力的問題,不論是在食安的問題上,或是在面對國外的農產品進口所產生的國內農產品競爭問題,這些都導向一個問題,就是技術的提升是一個最核心的問題。技術的提升,又必須要透過三個方面來努力,第一,人才培養、第二,法令檢討、第三,農地使用合理。
現階段台灣農業面臨的首要問題,就在於農業人才的斷層。這幾年因為農業人口的老化,使得各界開始注意到農業人才的斷層問題,因此政策單位一直在思考,如何鼓勵青年返鄉務農。
其實,我們既有的農業教育體制,包括農校與大學農學院,每年訓練出許多具備一定程度專業知識的畢業生,但他們畢業後,投入農業領域的人數比例,卻少之又少。
這種其實是農業人才的浪費,也是教育資源的浪費,這也是當前農業教育體制最大的問題。我們該做的是,應該徹底檢討為何農校畢業生不願投入農業職場領域,找出其中的源由,來解決專業青年不願從農的根本原因。
人力資源是產業發展的根本,但優秀的人才必須在良好的制度環境下,才能夠有所發揮長。加強農業教育體系與農業界之間的產學合作關係,讓農校畢業生得以順利投入農業職場、成為專職、專業的農業人才,這就是未來政府必須要做的事情。
第二,台灣現在許多法令規定早已不合時宜,甚至是嚴重限制農業的發展。而不同的法令規定,時常出現彼此矛盾的狀況,導致農民與農企業還有其他農業產銷的組織,經常面對模糊不清的法令,也造成經營管理上的困擾。
未來,我們必須先盤點所有的農業法令規章,邀集農業產銷的組織、企業與農民們共同討論,予以修訂,打造全新的農業制度架構。
最後我要談一下有關農地的問題,對於很多要返鄉或是要進入農村或很多新進的農民,他們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土地的問題。台灣的農地是珍貴的資源,我們除了要落實「農地農用」的原則外,農地更應合理且有效地利用。
過去一公頃的水田,若種植水稻,一整年的收益大約是15萬元,算下來一分地約15,000元。近年來雲嘉地區大力推動設施農業,一分地的溫室若栽種小番茄,全年就有80萬的收益。 政府要創造有利的條件,引導農民除了糧食作物生產外,種植更有經濟效益的作物。這個做法,不僅能夠提高農地的使用效益,更能夠提高農民收入。同時,也能夠降低公糧收購、儲存的壓力。
農業不成長,青年不從農的關鍵原因,就是因為農業收入太低。如果國家積極輔導高效益的農業,讓農民可以不再需要靠國家補助的情況下,就能過個有尊嚴、有餘裕的生活,農業就可以成為一個有競爭力的「產業與專業」,進而吸引年輕從業人員投入。
最後我要做一個簡單的結論。過去,台灣的農業曾有輝煌的歲月。1950年代時,我們曾靠米、糖出口賺取大量的外匯。1960、70年代時,我們曾是全球最大的的鳳梨、洋菇、蘆筍罐頭的出口國,當時還有「三罐王」的美譽。
從1980年代晚期開始,台灣農業政策因為自由化的壓力,而開始迷失方向。「農業零成長」的政策,就是當時的產物。也是因為這樣的政策方向,導致近20年來,台灣農業出口不僅沒有成長,進口還從60億美元激增至150億美元的水準,從農業出口國家,變成農業進口國家。我們的糧食自給率,現在變成這個區域最低,甚至低過韓國、也低過日本。
我相信,只要政策思維改變,農業會是大有可為的產業。改善不合時宜制度,制定能夠因應趨勢的新政策,有效的提升設備與技術,台灣的農業的競爭力才會提升,也能夠解決我們剛剛所提到的農業內憂與外患。
解決食安風暴,因應自由化壓力,是未來的台灣農業發展最重要的課題。這是我們要一起努力的事情,請大家和我一起,攜手合作,共度難關,讓農業成為一個有競爭力的產業,重新擦亮台灣農業的招牌,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