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目前第二級警示的「日本」與「韓國」」團體退費》
今天「日本」和「韓國」的旅遊疫情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之前在第二級警示的國家只有新加坡,討論也較少。不過日本和韓國加入旅遊警示,而且又是在星期六,很多跟團的人應該都很著急了。我也來討論一下目前各個政府單位對於團體旅行的解約相關規定。
#疫情第二級警示的退費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今天所公開的圖表,第二級警示的情況下,如果要取消團體旅行是會退費的。退費的標準是這樣。
1. 依照定型化契約第 15 條(客觀風險解約)
2. 退費金額 = 旅遊費用 - 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
3. 解約之一方應再額外補償他方(最多不超過旅遊費用 5%)。
也就是說,如果你打算要退費取消參團。扣除「必要費用」後,再補償旅行社最多 5% 的費用,就可以依照客觀風險解約了。
不過這邊最會讓大家困惑的,就是「必要費用」這個部分。
#必要費用?
依照觀光局所直接列出的必要費用有「交通運輸」,「餐飲」,「住宿」,「入場門票」等費用。
旅行社的團體行,其實有很大的部分是「代收轉付」,大家比較常碰到的就是「機票錢」。如果你跟旅行社申請單據,旅行社會將機票的代收轉付的金額開給你。
那餐飲和住宿呢?
以我以前帶團的經驗,餐飲/住宿/入場門票,有很多都是在出發之前,旅行社就已經付掉的。有些會規定不得取消,也有些如果取消的話會退部分會用回來。
但是也有很多情況之下(像是一些餐廳),會在帶團的時候,導遊再把錢直接付掉。如果前幾天取消,餐廳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以實務上來說,這邊的部分費用,除了像是簽證(不過日韓免簽沒有這個問題)之外,旅行社為了團體能順利出團,「機票」,「飯店」,「門票」(像是不能改時間的遊樂園),「餐廳」等等。都可能在事先就已經付款,不管團體是否要出團,這些錢都得付出去。但是,如果能取消的情況下,很多旅行社也會盡可能地取消,減少大家的損失。
所以最後到底能退多少錢回來,機票能不能退,飯店能不能退,門票能不能退。還是得看「每一個團」的內容,在旅行社還沒有實際接洽之前都說不準。
但是如果是確定付出去拿不回來的錢,旅行社必須要提供相關的單據出來。比方說,無法退票的機票金額,無法取消的飯店金額,無法退回的門票等等。
#這次的第二級警示和橘色燈號有什麼不一樣
這一次的第二級警示,讓很多人跟燈號搞不太清楚。其實這部分的確是比較難懂。以目前「外交部」的旅遊警示來說,日本還是「灰色燈號」,也就是「提醒注意」。依照過去的慣例來說,灰色燈號是不構成任何退費標準。
這一次的「第二級警示」是依照「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調升的警示。目前觀光局所提出的「通案性原則」,如果要取消參團不去玩了,三個等級是這樣建議的。
第一級注意:旅客行前解約(依照定型化契約第13條)
第二級警示:客觀風險解約(依照定型化契約第15條)
第三級警告:有法定原因解約(依照定型化契約第14條)
用白話文講大概就是:
第一級注意:不想去玩了,我自己要解約
第二級警示:有客觀風險,我要解約
第三級警告:政府說不要去,所以我要解約
第二級和第三級的差別依照定型化契約,就是額外補償的最高 5%。(如果你的定型化契約上面沒有特別標注的話)
#最後我想說一下
因為今天是星期六,所以旅行社要處理一些行程的取消也會比較花時間。而這次因為是疫情的關係,不管是旅行業,航空業都不好過。而台灣去日本的團體客也特別多,我相信相關的人都已經焦頭爛耳,在想辦法協助參團的旅客,也希望大家給旅行社一點時間處理。
最近的疫情嚴重,希望大家如果有安排好要出去旅遊的行程要務必小心。如果必要性較低,延後一下吧!
以上的資訊分享給大家,也請大家分享給需要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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