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這篇是司徒兄藉著「一卡通」,來分析運動行銷上的策略,很精彩。
自己認為,IP產業當中避開智慧財產權元素後,引用、挪用「概念」的創作,是比起「二創」更深一層的討論。
固然對於原IP的持有(利用)者來說,會覺得好像被隔空拿走了什麼,但有時候那個被萃取出來的概念(當然如何萃取本身就是一個專業),不受原IP保護概念化的成果,一旦被成功延伸跨界,有時創造的產值、打造的生態圈,會是令人想像不到的。
而當作為「衍生物」的概念,創造出更多的產值跟更豐富的生態圈後,原IP的持有(利用)者,如何再把這些收穫接引回來,作為一個被風行且喜愛的概念具象化的起源,從而取得一個始源的地位,這當中的借力引力聚力,或是更多前瞻的佈局。
回過頭來這個案例,去分析了解到底人們喜愛而有感的是當中呈現的哪些元素與概念,而哪些是可以萃取出來、甚至延伸仍然還是會受喜愛跟有感的?
運動場上有很多令人有感的瞬間,而這些瞬間,一旦能夠被概念跟跨界化,我覺得會更有機會創造更多人因此而接觸到運動。
#ahutopian
#相片來自一卡通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