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少年及年輕女性為主的HIV及COVID-19措施】 :COVID-19的流行為青少年及年輕女性的健康造成衝擊,因此,有必要在今後的HIV及COVID-19的措施中思考青少年及年輕女性的需求:
●在COVID-19或類似的大流行期間讓學校保持開放,並採取適當的感染預防和控制措施。
●繼續教育,包括通過學校和學習機構及其他管道進行兩性及生殖健康教育。
●為青少年及年輕女性提供安全的社區環境。
●建立或加強針對青少年及年輕女性的社區精神衛生服務。
●提供友善及可近及的兩性及生殖健康服務,包括避孕,HIV檢測,抗病毒治療及預防。
●提供女性主導的介入措施以預防HIV病毒感染。
●與青少年及年輕女性互動,使他們的聲音能在青少年及年輕女性的行為、醫學和結構介入措施的政策和計劃中被聽到。
●優先考慮青少年及年輕女性其兩性及生殖自主權。
●確保青少年及年輕女性的社會、心理及健康需求是未來大流行應對措施(包括與HIV及COVID-19相關的措施)的主要考慮因素。
●鼓勵和支持父母培養具性別意識、尊重社會成員的男孩...完整轉譯文章,詳連結:http://forum.nhri.org.tw/covid19/virus/j_translate/j2485/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莊淑鈞博士摘要整理)
📋 The Lancet - 2020-11-30
Centring adolescent girls and young women in the HIV and COVID-19 response
■ Author:Ameena Goga, Linda Gail Bekker,Philippe Van de Perre, et al.
■ Link:https://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0)32552-6/fulltext#%20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 COVID-19學術資源-轉譯文章 - 2021/01/26
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
疾病管制署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0的網紅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鐵殺警案引起廣大討論,許多人對於精神疾病也多有討論,精障者的生活支持與協助是非常迫切的問題。而社區精神衛生必須納入社會安全網的一環,應包含跨局處合作工作。精神衛生法第一條提及:「支持並協助病人於社區生活」,然而衛生局的訪視人員嚴重不足,加上「臺北市政府社區干擾個案處置流程」主要係針對社區干擾個案的...
社區精神衛生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思覺失調的病友,在台灣社會遭受異樣眼光,導致更不容易走進社區,躲在自家不敢出門,長期下來,成為一種負向循環。
因此,家庭教育 / 社區精神衛生教育,能不能給予更多的同理及陪伴,可能是思覺失調的朋友,更能有機會獲得社區支持的關鍵。
雖然我們自認為「正常人」,但誰都有陷入負面情緒的時候,突然的變故,也可能導致一個人瞬間瀕臨崩潰。
所以,我們用理解取代歧視,讓社區成為友善病友的環境,就是一個更廣義的社會保險。
每個人都以為自己不會遇到,但遇到時,就是社會支持展現的時候。
社區精神衛生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肯定阿中部長對於精障者去汙名的重視!
也希望進一步談談:社區精神衛生仍有許多需要行政單位支持的政策!」
這幾天,我看到阿中部長的一篇專訪。
阿中部長說,要幫精障去污名化,並且也提到,「對於精神障礙者的照顧需要完整,像是增加社區照顧機構,安置撐過急性期的患者,透過過渡期復健,增加社區接受度,讓民眾可以更同理精障患者處境。」
對此,我們非常肯定部長對於精障者去汙名的重視,也希望進一步和部長談談,先前我們在社區精神衛生的議題上,其實有許多需要行政單位支持的政策。
1️⃣ 強化與醫療並重的社區支持服務
我們很開心能看到部長對社區支持服務重要性的了解,也非常樂見在社會安全網 2.0 計畫中,心口司已規劃將佈建社區心衛中心,目標每個縣市至少 2 處。
在此之前,我們接收到許多病人與照顧者的心聲。生活在社區中的病人,因長期留滯於家庭,造成功能退化、病情惡化,或者發生危急狀況,但並未達到自傷或傷人之虞的強制住院要件時,照顧者即使報警、送醫,也會因未達強制住院要件而返回家內,找不到其他更適當的協助或衝突性更小的選項。
對於病人與照顧者的困境,我們認為,社區心衛中心若要成為社區精神衛生政策重要的一環,在規劃上應符合:
① 首先,必須明確化服務提供的內容及對象,除了以社區初級預防為方向,規劃精神疾患去汙名化的宣導,並讓一般社區民眾均有獲得心理諮商服務的機會;同時,也應強化對家庭的支持,應讓病人或照顧者不論是在疾病初發時、或者如前述發生危機狀況時,有尋求協助的管道。
② 再者,服務提供的模式更是重點,應該達到:主動外展、深度長期的陪伴及團隊合作。心衛中心內服務的個管師(社關員、心衛社工),必須要有能量成為病人與照顧者在社區生活的陪伴者,建立關係並幫助他們獲得需要的資源。
但是,要達到這目標,有幾點非常需要衛福部在政策設計及資源投注的重視。
舉例而言:社關員及心衛社工的人力一定要充足,使案量比適當;主管機關應檢視 KPI 指標的建立,不應以管理思維干涉社關員專業,例如每三個月檢視結案、催促結案的情況。
我們理解,建立專責性的多元團隊可能有政策上的困難,但仍不應該讓社關員或心衛社工在服務過程中僅是單槍匹馬的一人團隊。至少社關員或心衛社工在病人或照顧者有需求或發生危急狀況時,是否能夠有長期合作的外展醫療資源(例如:社安網2.0計畫中有社區品質提升計畫,當中有規劃醫療外展服務,社區個管師是否能經由此方案或另編醫療外展計畫進行連結?),以及社區支持服務團體的協助?
③ 社區心衛中心的建立僅是社區支持服務的一環,其所扮演的角色,是以初級預防及個案管理為主。若社區中依然缺乏足夠的復健資源與生活支持服務,例如,社區據點型服務、居住服務、家屬支持服務、同儕支持服務等,病人與照顧者仍然不知該何去何從?個案管理師又如何有辦法連結資源?此部分需要衛福部提供資源,培力民間團體,提升社區精神照顧服務的量能。
2️⃣ 健保給付造成的精神醫療困境
關於精神醫療的部分,部長說到:「如果要打造精障後端醫療系統,必然牽扯到健保給付困境。目前健保採總額制,精神科相對小眾,分配到的預算有限。」
的確,在健保體質仍需改善的前提下,很多精神醫療的資源是無法被重視的。我曾在上個會期提出關於「深度心理治療」、「居家治療」、「第二代精神藥物」、「長效針劑」這些能給予精神疾病患者較好醫療品質的協助,精神科醫師們常常無法靈活的運用,有些是點值太低根本不受重視,有些則是較昂貴,開了容易被院內或健保署「關切」。
這些情況,凸顯了健保大餅各科瓜分之下,精神科明顯是小眾弱勢的現實。
因此,健保資源的分配若能優化,就能減少不必要的浪費。(例如我們於上會期質詢指示用藥仍持續給付的狀況,每年指示用藥的花費總計約為 16 億)。如果我們有可能減低此部分開銷,便有可能讓健保投入至精神用藥上更有效的選項,或是提升社區居家端醫療端的給付,讓精神障礙者能夠得到品質更好的醫療協助。
除此之外,整個精神衛生政策也必須被關注的即是「家屬」。對於家屬來說,若能在一開始接觸精神醫療資源的時候,就能偕同社區的 NGO 工作者,讓家屬知道出院後在地有哪些資源,例如會所、小型作業所、社區復健中心等支持服務可以使用,讓病人出院之前,能夠提前與社區端進行轉銜。如何讓政策的設計上提供足夠的誘因,讓社區端長出足夠的服務量能,建立起兩端的常態機制,協助病人與家屬獲得長期穩定的支持。
我們非常肯定及敬佩陳時中部長在傑出的防疫工作後,願意拋出改革方向,也期待政策能經過更周全的討論及對話,讓政府資源能真正投注到需要被幫助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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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精神照護資源: https://reurl.cc/ZOVQVp
社安網的洞要怎麼補: https://reurl.cc/qd32k0
監護處分修什麼?https://reurl.cc/L3Zg6X
社區精神衛生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台鐵殺警案引起廣大討論,許多人對於精神疾病也多有討論,精障者的生活支持與協助是非常迫切的問題。而社區精神衛生必須納入社會安全網的一環,應包含跨局處合作工作。精神衛生法第一條提及:「支持並協助病人於社區生活」,然而衛生局的訪視人員嚴重不足,加上「臺北市政府社區干擾個案處置流程」主要係針對社區干擾個案的通報與就醫,缺乏「支持並協助病人於社區生活」的相關措施。
在台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僅針對自殺防治、毒品防制及精障醫院治療等,缺少協助和支持精障者重回社區生活的部分。因此我也要求衛生局長首先解決關懷訪視人員短缺問題, 並且應該從精神衛生法出發,當領頭帶隊角色,主動與各局處的資源橫向合作,接著訂定十年社區精神衛生長期計畫,加強社區精神衛生社區支持系統,並納入台北市社會安全網計畫。衛生局長則對此承諾將會做相關的研究及計畫。
警察與消防員是維護社會安全的重要力量,若無法保障他們的權益,社會安全也會因此產生問題;另外加上對於精障者的支持缺乏跨局處的連結甚至人力上的短缺,讓社會安全網產生巨大的破洞。因此改善警消權益、整合並強化精神疾病患者的支持,才能讓台北市民得以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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