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修正重點報你知2021/07/19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021/7/19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有關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業經總統公布,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擴大房地交易適用範圍: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視同房地交易課稅。
二、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境內居住者交易持有2年以內之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35%。非境內居住者交易持有2年以內之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稅率35%。
三、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合併報繳:營利事業交易持有2年以內之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35%;持有超過5年,稅率20%。
四、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以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所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超過部分不得減除,但其屬超過部分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得以費用列支。
五、調降推計費用率,並增訂上限金額:為使稽徵機關對未提示證明文件之費用基礎更符實情,推計費用率由5%調降為3%,並增訂上限金額為30萬元;如實際支付超過該上限者,仍得提出證明文件核實認定。
六、獨資、合夥組織交易房地,按個人課稅規定辦理:獨資、合夥組織交易之房地,修正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修正後改按個人課稅規定辦理,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個人規定申報及課徵所得稅,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所得額。
高雄國稅局說明,110年7月1日起交易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房屋使用權或預售屋,適用房地合一稅2.0的規定,所有權人如為個人,應於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避免逾期申報遭受裁罰。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今天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接受林佳龍委員質詢時,對於自己的頭銜即將由「主委」改為「部長」,表達「兩者並無差別」的看法。林佳龍委員直言,這種態度十足反映於國科會的業務報告,由國科會過渡到科技部,不論是施政目標及預算,卻未因組織調整而有任何改變,實有違當初欲透過機構整併,讓組織功能更為確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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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贊助體育運動可減稅嗎?營所稅稅率為?
(一)可以。營利事業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捐贈,得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一款規定以費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
(二)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惟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之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19%,109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
個人贊助體育運動可以減稅嗎?
可以。
一、個人未指定捐贈特定的運動員時,將認定為對政府的捐贈,可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
二、個人有指定捐贈特定的運動員時,將視同對所得稅法第11條第4 項所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可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相關規定作為列舉扣除額,最高可扣抵綜合所得總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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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布稅改草案 台商須注意稅法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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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項稅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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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超額利潤稅適用稅率提高至21%
✅ 修改稅基侵蝕稅規定,否準美國公司將支付給其他位於沒有採用最低稅負制地區的公司之款項認列為費用
✅ 採更嚴厲措施防止美國公司移至境外
✅ 海外轉包工作產生之費用不予認列,並給予境內外包工作稅額扣抵
✅ 廢止境外無形資產扣除額
✅ 針對年收入超過1億美金的企業按會計所得課徵15%的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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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觀察,此次稅改草案預計提升企業所得稅率至28%,將增加台商在美營運成本,且影響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認列。面對可能到來的稅法變動,台商應密切關注並採相應措施👉 https://pwc.to/3uHAO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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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今天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接受林佳龍委員質詢時,對於自己的頭銜即將由「主委」改為「部長」,表達「兩者並無差別」的看法。林佳龍委員直言,這種態度十足反映於國科會的業務報告,由國科會過渡到科技部,不論是施政目標及預算,卻未因組織調整而有任何改變,實有違當初欲透過機構整併,讓組織功能更為確認和集中,效率更加提升之目的。
林佳龍委員於上會期建議應重新調整行政院科技會報和科技部的權責劃分,並提出重大科技的政策、計畫及預算應交由科技部負責研擬編列,而非由行政院科技會報統籌辦理之建議,正式獲得行政院的具體回應,朱主委證實,因林佳龍委員的發聲,行政院長於第一次科技會報裁定未來科技預算將由科技部進行初審,再提科技會報確認。
林佳龍委員對於教研預算每年投入十億以上補助博士後研究,藉以緩解流浪博士過多的現象表達憂心,朱主委回應因博士失業的情況減少,已逐年調整補助人數。林佳龍委員表示,許多公、教人員退休後轉赴私校任職,某種程度也阻礙了人才的流動。而理工學科佔研究所極大的比例,在高學歷等於高失業率的時代,理工科系畢業生失業率也攀升,前端的人才投資失敗,致後端的就業銜接也失序,林佳龍呼籲國科會必須有更完整的政策作為,讓高科技人才能轉赴民間就業,或自行創業。
林佳龍委員表達對於透過科技基本法等相關法令的鬆綁,讓技術轉移得以轉移民間的支持,並建議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未來應加入各區域大學與地方產業界之意見,明白規畫出各區域產學合作的科學技術與人文領域主軸,作為中央補助公民營研發機構的依據;修訂大學法,允許大學與企業共同成立研究中心;修改科技基本法第十八條與第十九條對於民間企業科技研發之租稅優惠與補助,以及產創條例第十條對於公司研發支出抵減之相關規範內容,以獎勵產學合作投入研發。
林佳龍委員特別舉出上會期推動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修法,將成人教育費用納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之範圍,藉以擴大大學財務收入多元化,創造的效益將遠大於稅收的損失。朱主委表示會於年底舉行的科技會報,將上述委員提及的修法和產創建議放入綜合討論的議題。
林佳龍委員呼籲應以更積極的作為來銜接產學合作。不論是國科會將與經濟部分別推動的大聯盟與小聯盟產學計畫,或教育部積極媒合頂尖大學及典範科技大學一起認養各項技術,在中部形成的產學鏈結並不緊密,建議工研院機械所應進駐中部。朱主委強調除了針對機密機械業建立在地小聯盟外,未來國科會也將組成團赴美、日進行精密機械的招商。
林佳龍委員點出中興新村高等教育園區發展目前定位仍不明確,招商情況亦不理想,建議國科會應一併考量中部地區產業的特色,並加強產學合作,才能創造出更大的群聚效應。國科會應審慎研議,重新檢討該園區定位,優先輔導中小企業進駐,協助產業升級與擴展,避免開發後淪為蚊子園區。朱主委對於委員的憂心表示認同,並坦言該園區的開發事宜茲事體大,愈晚愈難處理,兩周前他已邀請施振榮和嚴長壽赴中興新村,共同商討園區的定位與開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