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疫苗狂缺 內需急崩 發現金 卡實在!」記者會 國民黨團新聞稿
蔡政府疫苗供應不及,各縣市陸續傳出降載或暫停施打,或暫停預約等情況,連綠營執政的縣市也抱怨疫苗供應量及需求量有落差,但衛福部長陳時中卻說,「量都可接得上來,但地方打太快」,用幹話掩蓋疫苗不足窘境,甩鍋地方背責。疫情警戒造成百業蕭條,亟需政府紓困,但行政院仍傾向倍數消費券方式紓困,無視人民需要。國民黨團今(30)上午召開記者會,嚴厲抨擊蔡政府,完全背離事實,台灣疫苗就是不足,自購疫苗何時到貨遙遙無期,關閉民間自購疫苗申請窗口,難道是準備在8月以後讓民眾施打只做2期期中報告,未獲國際認證的國產高端疫苗?此外,雖然27日疫情警戒降為2級,但是相關防疫規定並未鬆綁,導致各行各業哀鴻遍野,失業率不斷攀升,國民黨團再次主張:一、普發現金1萬元。二、凍漲7、8月份夏季電價。三、重新開啟民間購買國際認證疫苗。呼籲蔡政府苦民所苦,協助人民度過難關。
總召費鴻泰表示,疫苗是不是正如蔡政府所稱「足夠了」?其實真實反映在各級民意代表的服務處電話,是不是接不完民眾不斷詢問何時能打得到疫苗上,無論是第一劑還是準備施打第二劑,或是第一類到第七類等,政府公布的施打順序一日數變,不僅僅一般百姓詢問,包括保疆衛土的國軍弟兄,也在等待何時能打得到疫苗;當人民聽到衛福部長陳時中一句:「不一定打得到」,讓渴望施打疫苗的民眾心都涼了一半。費鴻泰指出,上從行政院到衛福部,5月份開始不斷卡民間購買國際認證的疫苗申請,6月份還打誑語稱民間「買不到,就是買不到」。結果是,永齡、台積電、慈濟相繼買到BNT疫苗共1500萬劑。7月份包括國民黨在內的各縣市政府,申請購買國際認證疫苗時,行政院發言人公開宣稱「國內疫苗足夠,沒有開新專案的必要」,但事實是,到了8月以後國內已經沒有疫苗可打,難道是要民眾不得不打只做二期期中報告、未經國際認證的國產高端疫苗嗎?費鴻泰奉勸蔡英文總統、蔡政府高官們,請「回到人間」,台灣就是缺疫苗,請再次開放民間購買窗口。
費鴻泰進一步指出,根據「痛苦指數」顯示,去年5月的痛苦指數為2.86%,6月份為3.21%;今年5月的痛苦指數為6.59%,6月為6.69%,換句話說,今年的痛苦指數是去年的2倍。所謂痛苦指數,指的是失業率加上通貨膨脹,以絕對值概念呈現,數字越低人民越幸福,反之則越痛苦。費鴻泰表示,通膨造成幣值縮水,實質購買力降低,失業率增高,到今年6月份為止,全國失業率超過4.8%,將近50萬人,其中不包括未列入勞保黑數和應屆畢業生,另外超過100萬人工時不足,造成實質所得下降。費鴻泰表示,領固定薪資的軍公教或許收入不受影響,但是受到整體通膨衝擊,購買力仍會下降;反觀服務業幾乎活不下去,蔡政府、蘇內閣還要在創造所謂的「5倍券」,能夠幫助失業在家,嗷嗷待哺的民眾嗎?國民黨團堅持普發現金1萬元紓困,減少印刷、作業成本將近20億多元的支出,把成本普發到每位民眾身上,再次呼籲蔡政府,請苦民所苦,救急不救窮,儘速普發現金1萬元讓人民及時紓困。
書記長鄭麗文表示,蔡總統、衛福部長陳時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都信誓旦旦說疫苗採購充足,但到貨時間、劑量卻不在政府掌握中,且刻意刁難民間購買國際認證1500萬劑BNT疫苗申請,陳時中更是批評國民黨執政縣市打太慢,現在全力配合施打又被說打太快,很快就要開學了,很多老師還沒能接種,規劃一片混亂,蔡政府可以醒醒嗎?鄭麗文質疑,疫情指揮中心刻意操作將8、9月空出來,是逼國人打沒有國際認證的高端疫苗?目前登記只勾選施打高端疫苗的民眾僅有1%,鄭麗文痛批蔡政府如此行銷未經國際認證的國產高端疫苗,根本就太沒良心、太可惡了,蔡英文總統每天躲在臉書小編背後執政,可不可以看看台灣民眾現實生活中每天的窘狀呢?
鄭麗文表示,目前疫情警戒已經降為2級,這次疫情嚴重衝擊經濟,但不管外界怎麼疾呼,行政院長蘇貞昌就是堅持5倍券,相關人事、印刷、硬體成本要多花幾十億,這些錢直接花在人民身上不好嗎?蘇貞昌院長難道不知道人民急需救生圈、及時雨嗎?蘇貞昌院長所謂的相關作業也需要時間,難道不知道多少人失業、多少公司倒閉嗎?國民黨團強烈呼籲蘇貞昌院長請懸崖勒馬,以民意為依歸,就不能夠從善如流發現金嗎?請蘇貞昌大人看看多少縣市議會決議普發現金紓困,請以民意為依歸,而不是順從「昌意」,把封建、衙門心態丟進垃圾桶,國民黨團要求行政院立刻普發1萬元救命錢!
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受到疫情嚴重衝擊之下,人民生活艱辛,但政府官員卻整日幹話連連,各級民意代表每天都接到選區民眾詢問,何時可以打得到疫苗,包括何時可接種第一劑和第二劑的時間,這代表現階段疫苗根本不足,施打順序混亂,反而是蔡英文總統以下的政府官員、綠委不斷堅稱「台灣疫苗配送足夠」、「疫苗夠了,只是時間問題」難道蔡政府官員跟百姓活在不同的世界?活在平行時空?還是疫苗都給了接種數字一再膨脹的第二類接種名單,讓政府官員都打了疫苗,所以疫苗足夠了?國民黨團一再要求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第二類施打名單,也疾聲呼籲第二類接種對象,將手臂獻給國產高端疫苗,不要和人民搶打經過國際認證的疫苗。
陳玉珍指出,由於疫苗不足,施打覆蓋率未能達全體免疫,雖然在27日疫情警戒降為2級,但是相關防疫規定並未鬆綁,導致各行各業哀鴻遍野,失業率不斷攀升,立法院「紓困4.0」預算早已在6月18日臨時會三讀通過,行政院應該在這個時機進行紓困措施,而不是整天想著複雜且成本高的紓困方案,何不採用直接、有效、及時雨的紓困方式就是普發現金1萬元。陳玉珍強調,包括國民黨執政縣市在內,都提出發現金紓困的提案或決議,因此國民黨團再次主張:一、普發現金1萬元。二、凍漲7、8月份夏季電價。三、重新開啟民間購買國際認證疫苗。
第七屆區議會地方選區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已回覆九龍東地方選區選舉主任蔡敏君(Alice Choi )女士】
就著九龍東地方選區選舉主任蔡敏君(Alice Choi )女士傳來的七條問題和十個附件,在徵詢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以後,我已提交二十八點詳盡的書面回覆。
我留意到選舉主任先入為主地指控我借助外國力量,刻意忽略眾志半年前已改動宗旨不再主張自決,看來蔡女士似要為我羅織違反《國安法》的罪名,多於核實我的參選資格。
在撰寫回信的過程當中,我倒有強烈感覺,自己似是被國安公署邀約錄取書面供詞,而非單純爭辯提名是否有效,絕不排除這份答辯文件,將會成為日後國安審查的關鍵。
無論如何,選舉主任蔡敏君(Alice Choi )圖謀DQ和進行思想審查,其政治動機已是相當明顯,我亦知悉到網民對她的來歷有相當關注。
不過,我亦希望大家注意一下,與其對她評頭品足,攻擊她的身材樣貌,我認為集中批評她承擔政治任務,以及缺乏防疫意識七月照到私人派對不戴口罩唱歌,相對來說還是較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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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敏君女士:
我已於2020年7月26日收悉你向我發出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問題一、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而你曾長時間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直至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6月30日早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後,你於同日在臉書上發表貼文(附件一),宣布「退出香港眾志,並會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同日稍後,香港眾志在臉書上發表聲明,指「香港眾志認為本會現時運作將難以持續,深感必需化整為零,眾人應以更靈活的方式繼續投入抗爭,現宣佈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你亦沒有簽署選舉管理委員會為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擬備的確認書。你是否同意,上述言行顯示,即使你退出香港眾志及香港眾志聲稱已經解散和停止一切會務,但其實你仍然有意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的主張,包括「民主自決」,即包含以香港獨立作為其中一個選項的自決前途過程?
1. 不同意。
2. 我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的決定,與我過去在香港眾志的身份與職務並無關連,因此你考慮本人與香港眾志的聯繫,其實並不適用於考慮本人提名的有效性。2020年6月30日我宣佈退出香港眾志,日後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上述言行顯示,在個人退出香港眾志及香港眾志已經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後,我既無意圖亦不可能作出實際行動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的主張。
3. 事實上,香港眾志在2020年1月11日曾發表聲明,表明組織已於2020年1月8日召開成員大會,通過決議更改組織章程,組織設立的宗旨將由「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香港眾志早於六個月前已公開宣布停止推動「民主自決」,並不視香港獨立作為其中一個選項的自決前途過程。因此,我認為你的提問錯誤或片面地理解我的信念和主張,並刻意忽略/扭曲香港眾志的政治主張。
4. 我留意到選管會在7月16日發出的聲明強調確認書其實「並非提名表格的一部分」,候選人可以「自願」遞交確認書。同時,我在2020年7月20日遞交的提名表格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聲明與確認書內容一致。
5. 我再次重申我並不主張香港獨立及/或自決。我的政治主張符合「一國兩制」方針,並不牴觸《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和《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
問題二、無論如何,你仍然有意繼續推動上述「民主自決」的主張,即拒絕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拒絕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並主張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這樣的行為如何符合你在提名表格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6. 我無意推動「民主自決」的主張。
7. 我認為 閣下錯誤地理解本人的政治主張。我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無意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8. 無論如何,本人過去所屬的政治組織自2020年1月8日起已再沒推動「民主自決」,我自己亦未有作出任何鼓吹和主張「民主自決」的行為與言論,此舉與我在2020年7月20日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在參選人的提名表格簽署法定聲明,示明自己會真確誠意地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為相符。
問題三、我注意到,你在公開場合作出一些行為及發表一些言論,顯示 :
(i) 你及香港眾志自2016年起推動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其內容包括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而進行的制裁和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利益的措施;
(ii) 你在2019年9月曾到美國國會的一個委員會發言,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附件二);
(iii)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通過後,在2020年3月,你曾與一些人發起聯署致美國國務卿的公開信(附件三),要求美國政府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並就此在3月20日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會面及提交有關聯署信(附件四);
(iv) 於2020年3月27日,你在《華盛頓郵報》 撰文(附件五),促請美方在即將公布的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報告中必須有具體制裁方案;
(v) 你在與上述言行相關的臉書貼文中多次標示“國際戰線”及類似的用語。而你在 2020年6月19日的參選宣言(附件六)及 7月10日(附件七)的貼文中,表示有意延續“國際戰線”及邀請選民支持“國際戰線”。
請問:(a) 你現時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裁措施? (b) 你有沒有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
9. (a) 否;(b) 沒有。
問題四、你在2020年3月29日的臉書貼文(附件八)及同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附件九)中,提出要「把選舉戰線和國際戰線連結起來」。 你是否同意,你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目的,是包括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職權及便利等,繼續推動你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
10. 不同意。
11. 本人重申,我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自己亦從來沒有借助外國力量於本地從事政治活動。我一直積極推動國際社會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實踐《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並鼓勵香港特區政府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實踐高度自治。
13. 我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目的,是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職權及便利等,在立法會內參與跟「國際戰線」相關的範疇,包括但不限於加入保安事務委員會或相關法案委員會討論有關《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的議程,#促進世界和平;參加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實踐委員會所賦予的職權,包括「促進與各地議會機構的聯繫及與該等機構發展友好關係」和「研究有關與香港以外地區的立法機關成立友好組織的建議」等。
14. 我並不認同參與相關事務等同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事實上,立法會各個委員會自2004年以來已安排不下35次職務外訪,如民建聯李慧琼主持的內務委員會曾通過海外訪問,成功安排工聯會陸頌雄、自由黨鍾國斌以及建制派何君堯在2018年9月10日至14日到訪英國和蘇格蘭議會,立法會網站列明行程目標旨在「建立和加強與英國和蘇格蘭議會的聯繫,並令其議員掌握香港的最新發展」。
問題五、無論如何,你上述有關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的言行,其實是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並讓外國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這樣的行為如何符合你在提名表格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15. 我必須強調 閣下片面地引述我於2020年3月29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和臉書的帖文,刻意忽略前文後理,將本人的主張扭曲為「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有違一般讀者對文章合理的理解。該文章旨在推演換屆選舉後可能出現的不同情境,引起公眾討論,而非主張或推動某一種情境。事實上,美國總統已於2020年5月29日宣布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足證有關文章內容所推演的情境並不能準確反映現實,亦不可能成為本人政治主張的佐證。
16. 本人一直以來致力向國際社會反映香港社會廣泛民意,向外國政府重申應按照《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給予香港高度自治的相應待遇;外國政府對港政策為別國內政,本人沒有能力及意圖影響他人對港府的態度,更非 閣下所指「讓外國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17. 承上,在一國兩制的方針及《基本法》框架下,港人與國際社會交流,闡述香港情況實屬正常不過。就如行政會議成員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行會及立法會成員張國鈞、葉劉淑儀、廖長江等人在今年3月亦有親自赴美向美國議員進行解說。故此並不構成「借助」外國力量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18. 因此,本人如同在提名表格上的聲明所言,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我亦清楚明白自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實施的《香港國安法》條文(尤其是第二十九至三十條)的要求,不會作出相關違法行為。
問題六、在臉書上一項日期為2020年7月15日,以你及另外15人名義發表,題為「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的貼文(附件十)中,你們聲稱「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 你是否同意,你上述的聲明 顯示你原則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 30日通過並在同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 特區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即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及維護安全而制定的法律,並反對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19. 不同意。
20. 本人反對現行《香港國安法》,但並不反對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21. 本人相信香港原有的多項法例已充份履行上述責任,正如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文敏指出,譬如《刑事罪行條例》規管煽動罪、叛逆罪,包含煽惑叛變及離叛罪等,已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22. 本人認為由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內容多處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衝擊獨立的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各項自由,例如香港律師會也曾兩度發聲明表達對《港版國安法》的意見,關注《港版國安法》會否影響司法獨立及會否令香港市民的人權可全面得到妥善保障,因此反對《香港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及執行。
23. 在 郭卓堅 訴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 ([2020] HKCFI 1520)一案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已清晰表明在未經審訊下,法庭並未能簡單斷定「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的規定是否一致」。參考周家明法官的觀點,本人擁護《基本法》,且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並不代表必須支持任何形式的立法行為。
問題七:你在2020年3月29日的臉書貼文(附件八)及同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附件九)中,提出民主派 (即你現時在提名表格申報的政治聯繫)要「全面攤牌,搏政府停擺到肯回應『五大訴求」。而在臉書上一項更新時間為2020年6月11日,以你及另外32人及一個政黨名義發表,題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貼文(附件十一)中,你們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公開簽署聲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迫使首回應五大訴求......」。 你發表上述的言論和聲明,是否包括以下意思:除非特區政府回應你的訴求,否則你會(或你會聯同其他有同樣訴求並佔立法會過半議席的議員)否決所有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法案、議案及財政預算案?
24. 否。本人若當選,將會按《基本法》(尤其是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條)、《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議事規則》履行職務。
25. 同時,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拒絕簽署立法會再次通過的法案或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經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行政長官在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行政長官在其一任任期內只能解散立法會一次。
26. 而立法會議員是否運用否決權乃至財政預算案以及其他重要議案是否獲得通過,則視乎特區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互動、議案的內容以及特區政府是否願意回應訴求解決問題。
27. 所以,從上述條文可見,《基本法》本身是有容許否決政府議案與財政預算案的空間。同時,立法會本身作為民意機關,議員本來可依從人民意願去對政府議案作出支持、反對或棄權的決定。是故,即使否決議案亦無礙本人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28. 我必須指出,閣下多番選擇性地引述我的個人言論及聲明,顯然錯誤詮釋我的個人主張。本人嚴正反對相關做法。選舉主任查問參選人的政治立場,甚至審視候選人的言行,用以決定是否限制其參選權,絕對有違公平民主選舉的準則。敦請閣下儘快就本人於2020年7月20日提交的提名表格,以及就上述問題的答覆,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敬祝
#身體安康
2020年立法會選舉
九龍東地方選區參選人
黃之鋒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七屆區議會地方選區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辣台派】
我偶爾會接到騷擾信,但更常接到民眾陳情,昨天有來自彰化市民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信。
我花了一些時間認識彰化第二選區立委『黃秀芳』,除了上網查她的選民服務做得很好外,在全國性的政策也表現出色,而且還被打混政客最怕的公督盟評定為【優秀立委】。
我曉得這邊有不少1450總統投蔡英文,但立委未必首選民進黨,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斷,不夠我還是得分析一些實際面給大家參考。
蔡英文民調高絕對不是只靠她個人魅力及表現,她已經夠拼了但還是不可能顧到中央與地方上的大小事——所以立委、議員幫她做。
我也特地打聽黃秀芳是不是一直支持蔡英文還是看風向大好才同台?這很現實沒有錯,但每個候選人當然都想贏想連任,你們看国民党立委很多不跟韓国瑜同框就秒懂。
經查證黃秀芳是我們辣台派1450立委,所以各位臉友如果是彰化第二選區或認識的人是這一區的選民,拜託投給黃秀芳。
還有疑慮的我再給大家一個投她的理由,国民党派出的競爭對手有《販毒前科》,我絕對支持更生人回到社會工作,但藍營支持者常罵(使用)毒品除罪化,雖然我知道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但好笑的是他們卻會投販毒前科的?????
🌈最重要的黃秀芳是專業優質立委,兩者相比當然支持她連任。
這也代表彰化第二選區的朋友,你們支持黃秀芳卻不出門投票,結果就是販毒前科的国民党立委選上。
台中已經有一個灌小狗喝酒的国民党立委,再加上販毒前科国民党立委,2020立法院會恐比有韓總機在的高雄市議會更好笑。
❤️如果不嫌我囉嗦我再講,国民党的立委名單有嚴重的世代斷層,從各種議題及政策就能知道他們是拖著台灣停滯不前的阻力,甚至危機台灣主權與國際空間。
對於環境動保上,看看苗栗線的国民党立委及議員把石虎當成次等生物和物品隨時能丟棄犧牲。
我不是每個民進黨籍的候選人都推薦,黃秀芳在保守票居多的彰化支持婚姻平權,對我們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人權,但在彰化這個議題對她的選情是扣分的,這就是現實政治。
🌶️《投她》就讓我們在立法院《多一席》,政治無法鄉愿,就是一翻兩瞪眼。
秀芳再度獲選「公督盟優秀立委」🎉🎉
📢長年關心立委問政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發表第九屆第七會期各委員會的優秀立委名單,秀芳受到公督盟的肯定,評定優秀立委💪
感謝公督盟,更要感謝好朋友們給秀芳的支持與鼓勵❤
秀芳會持續努力關心地方👀專心問政👍守護家園🤝
✅新聞連結:公督盟記者會新聞稿
http://www.ccw.org.tw/p/26998
#彰化 #立法委員 #第二選區 #黃秀芳 #小額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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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名稱: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黃秀芳政治獻金專戶
合作金庫 彰化分行 0230 717 14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