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用可以跟對方請求嗎?
最近有民眾來信詢問:「我車子停在路邊被撞爛,修車要20萬元,對方態度超差的,叫我要告就去告,想請問律師,律師費用可以跟對方請求嗎?」
這算是很多民眾受到影集影響而產生的誤解,實際上在我國能請求被告給付律師費用的案件並不多,而影集上雙方的攻防交戰,固然能激起閱聽者的熱血,但許多影集的拍攝背景並非在我國,又或者是有錯誤,而導致民眾看完之後產生誤解。
那哪些情況能叫被告負擔律師費用呢?
Q:一般民事案件之一、二審訴訟,如果勝訴,可以請敗訴方負擔律師費用嗎?
A:「幾乎不行」
由於我國並沒有要求當事人在一、二審時一定要委任律師才能進行訴訟,故一、二審之律師費並非必要費用,非屬訴訟費用之一部份。
不過,一、二審的律師費用雖不是訴訟費用,但假如案件是屬於不請律師當事人難以維護其法律權利的情況,如爭點多且複雜需要高度專業分工之案件、訴訟當事人為外國人等情況下,實務上還是有認為可以侵權行為之法理,請敗訴方負擔全部或一部之律師費用之案件,不過此種判決可以說是鳳毛麟角,且實務上也沒有一個確定的標準,仍須視訴訟之當事人身分、案件等等做個案判斷,且認定上較為嚴格。
Q:三審之民事案件如果勝訴,可以請敗訴方負擔律師費用嗎?
A:可以,因民事三審案件為強制律師代理,故民事訴訟法第466-3條即有規定:「第三審律師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並應限定其最高額。」,又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所以第三審之民事案件,是可以請敗訴方負擔律師之酬金的。
不過千萬別誤會,這可不一定會是實支實付,法院會以「法院選任律師及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支給標準」做判斷,且通常都會被打折。
Q:如果有契約約定,或談和解的時候,可以跟對方要求律師費用嗎?
A:如果有契約約定他方違反契約時(常見於市售之房屋租賃契約書內的約定),應負擔律師費用之約定,則負擔律師費用之約定基於尊重私法自治之精神,是可以向違約之他方請求律師費用的。
至於在和解時,要求對方負擔費用之訴求,只要對方同意了,基於尊重私法自治之精神,於法律上並無不可。
所以從本案來說,詢問者的案件原則上無法上訴三審,基本上也不會有契約約定,故除非在和解的時候,對方同意律師費的請求,不然律師費用幾乎是無法請對方負擔的喔!
第 三審 強制律師代理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司法院出來說清楚了~~
好專業的議題啊!!
還好小編沒有億來億去的煩惱~~
這一定是有什麼誤會!司法院怎麼會去管到律師費?
#司法院並沒有要管律師費要收多少的問題
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律師費怎麼算,跟案件複雜程度有關,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司法院不會設定一個標準,要求律師最多只能收多少錢。
而今天司法院研擬的「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其實涉及的是勝訴方對敗訴方求償的 #訴訟費用 上限問題,而律師強制代理案件中,因為律師酬金也是訴訟費用的一部分,而也需要由敗訴方負擔。但這跟律師與當事人間要約定多少報酬,是兩回事。
#為什麼需要設計「律師酬金額度上限」?
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而這個訴訟費用也包含了法規要求 #律師強制代理 的律師費,在一方打贏官司時,依法固然可以請法院裁定敗訴一方負擔強制代理的律師費,但如果沒有一個上限標準,敗訴的一方可能因此要負擔無法預測的天價律師費,而支付高到難以負擔的訴訟費用。
因此,在強制律師代理的案件中,法律上會設有「律師酬金最高額上限的機制」,也就是說,當事人今天要找多大牌的律師、要花多少錢請律師都可以,但是敗訴的一方,所要負擔的訴訟費用,法院在裁定的時候,不會超過所訂的律師酬金最高額上限。至於超過上限的部分,就由原本委任律師的一方來負擔。
舉例來說,上訴三審的案件訴訟標的2000萬,小明花137萬在三審委任王律師代理他向大華請求返還房屋的訴訟,最後小明勝訴,大華需要負擔王律師的律師費,但根據民事第三審律師酬金列入訴訟費用的核定支給標準,支給上限為50萬元,所以大華只需要幫小明出50萬的律師費,另外的87萬,小明必須自掏腰包。如果沒有這樣上限的話,那大華官司輸了,還要幫小明付137萬律師費,這樣好嗎?那如果今天不是137萬,是無法預期的更多更多呢?
#律師酬金支給上限的機制已行之有年
事實上,這種設定律師酬金最高額上限的機制,在我國早已行之有年,譬如 #民事訴訟法第 466-3 條,還有 #勞動事件法第40條等,都有類似的規定,從來也沒有律師說因為定錨效應,影響他們跟當事人的收費。
#酬金支給標準目前僅在草案階段,司法院歡迎各界提供意見作為政策參考
目前各界關心的「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只是草案初稿,司法院意在廣徵各界及律師團體的意見,並不是最終定案,所以司法院亦歡迎各界提供支給標準的相關意見,來作為司法院未來政策研擬上的參考。
澄清新聞稿:taiwangov.com/Wm8qh
——————————————————————
✦ 如果你也覺得這些資訊 很 重 要!
✦ #分享 這則貼文,讓更多人知道 #酬金上限 吧!
✦ 了解更多酬金上限新聞稿:taiwangov.com/Wm8qh
——————————————————————
⭐圖說司法:taiwangov.com/0pXFp
⭐司法院 IG:lihi1.com/eSyzh
⭐司法院 LINE 官方帳號:lihi1.cc/K3Ay
第 三審 強制律師代理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裁判費、鑑定費、律師費可不可以要對方負擔?>
一般民眾如果要打官司,都會付出一些費用,
(打官司就是打仗,打的是錢糧!)
最常問律師的是,
萬一我打贏了,這些錢可不可以叫對方負擔呢?
1.打刑事官司,官府是不收費的!
不管是裁判費、驗屍費用、履勘費用,都是國家買單!
(有的假律師還用這個名義騙錢喔!)
不過因為不用錢,有太多人濫訴,
金錢糾紛都告詐欺,欺騙感情也告詐欺,
搞得檢察官非常肚爛,
所以現在立法者有研議要限制濫訴者的訴訟權或罰錢,
這是後面的事情~
2.刑事官司,不管是被告或告訴人,請律師的費用,
都不能要對方負擔!
3.民事官司,鑑定費屬於訴訟費用的一部分,
就看你請求的金額跟後來法院判賠的金額比例來跟對方分攤~
比如:館長告三斤,請求賠償500萬元,裁判費5萬元,
(一審裁判費大約是請求金額的1%,二三審大約是1.5%)
中間因為鑑定花了15萬元,
那訴訟費用就是裁判費5萬元+鑑定費用15萬元=20萬元
最後法院判250萬元,
那表示你要求的數字有一半是對的,
那訴訟費用20萬元部分,就是各分攤一半,
原告負擔10萬元,被告負擔10萬元。
可是因為官司過程裡面,
原告是要先繳交裁判費跟鑑定費用的
(註:有些情況下因為是被告聲請鑑定的,會要求被告先繳)
那原告已經先支付20萬元給法院及鑑定人了,
法院跟鑑定人也不會退錢給你,
那怎麼辦呢?
法院的判決就會寫50%訴訟費用由對方負擔,
那原告就可以向被告請求250萬元+10萬元=260萬元
4.律師費部分,
民事一二審請的律師費用都不可以請求對方負擔,
不管你是勝訴還是敗訴,都一樣,
但民事三審是強制律師代理,算是必要訴訟費用,
如果最後勝訴,可以要求對方負擔的!
(1)時效:15年,雖然律師酬金時效是2年,
但那個是律師向客戶收錢的時效(我都先收錢,沒這個問題)
如果是當事人間請求,時效就是15年
(2)向誰聲請?向最高法院聲請裁定!
(3)不過最高法院不會照單全收,
他們會依照「法院選任律師及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支給標準」
核定一個合理金額,通常是會打折,
如果你三審請律師花了10萬元,可能只會核定8萬或更低,
(4)這個核定是按照案件數量而不是依照律師人數,
你一件三審請了3個律師,最高法院還是依照一個案件核定
這樣清楚了嗎?
#裁判費
#律師費
#鑑定費用
#訴訟費用
#負擔
第 三審 強制律師代理 在 民事第三審程序被上訴人亦應委任律師進行訴訟始為合法壹 的推薦與評價
為貫徹第三審法律審之功能,並保障當事人權益,妥於第三審上訴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本人已具律師資格者,如亦強制其必須委任律師 ... ... <看更多>
第 三審 強制律師代理 在 [問題] 民事三審對造上訴卻未委任律師- 看板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先進好:
有個案件想要請教各位先進,
我們家有個民事案件,我們是被告,對方是原告,
一、二審雙方都有委任律師,然後一、二審都是判我們勝訴,
(一審判決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二審判決主文: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結果今天收到了高等法院寄來的對造上訴狀繕本,
對造[聲明上訴暨上訴理由狀]
一看就是出自對造律師之手(訴狀格式、語氣、法律專業用語等均同)
但是對造上訴狀繕本首頁,竟然沒有寫著委任訴訟代理人OOO律師,
上訴狀最末具狀人也是對造本人蓋章,沒有列出訴訟代理人XXX律師及律師簽章
也就是對造上訴最高法院,但卻沒有委任律師
覺得奇怪的是,既然對造都請律師寫上訴狀了,為什麼上訴狀上面沒有律師具名,
依照規定民事三審上訴應該要委任律師才對,
不知道對造在打什麼主意,我們的委任律師也覺得奇怪不知道對造在玩什麼把戲?
不知道各位先進知道有可能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在下百思不得其解,還請先進指導,十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16.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9195389.A.882.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