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問為何止痛藥不是給嗎啡⋯
#醫療暴力何時止
(╯‵□′)╯︵┻━┻
覺得應該來講一下今天凌晨發生的事情。
昨天我值腎臟科總醫師班。
約莫晚上12點,等住院洗腎室打烊,看完急診照會的病人,我剛走回宿舍準備吃飯然後洗個澡。
大概00:05左右,我接到病房一線班的住院醫師逸安學弟打電話給我,向我報告有位住院病人正在試圖攻擊他,他先躲在A112的醫師室廁所裡,避免與病人正面衝突。但是該名病患一直在醫師室外面叫囂並威脅並打電話要烙黑道兄弟來教訓學弟。
該名病患之前曾經出拳打過科內主治醫師,也有在洗腎室無故挑釁腎臟科總醫師。前一天晚上也為了一定要吃到特定安眠藥,即使值班住院醫師有解釋不適合開立的理由,仍然出言辱罵。因為上述情事,我們都早已知道盡量避免與該名病患衝突。
逸安在電話中跟我報告,病人要求打針劑止痛藥,因此開立Tramadol。病人詢問護理師藥物為Tramadol後,就衝出病房大聲質問為何不是Morphine,並說要找值班醫師麻煩。剛好逸安就在旁邊的醫師室,立即走出來向病人詢問訴求,結果病人直接扯住逸安衣領並作勢要攻擊。逸安只好向後躲避並先躲進醫師室並上鎖。
就在電話中,我聽到玻璃被砸破的聲音,逸安跟我說病人把醫師室的窗戶砸破了(後來得知病人拿點滴架砸破窗戶)。我馬上衝回A112處理。
等我到達的時候,看到破掉的窗戶,病人仍在醫師室外面叫囂要學弟出來。我表明我是值班總醫師,詢問他的要求並請他停止暴力,但病患威脅我讓開並聲稱我管不著這件事。跟他僵持了幾分鐘後,永明派出所的警察到達處理。警察要求逸安先留在醫師室廁所內不要出來,然後安撫病人。
我聯絡了精神科總醫師請求協助,但病人並沒有符合強制精神科就醫的條件,因此請警方處理。值班護理長也到場了解並連繫醫院的行政總值星,但並沒有人能確切告訴我們如何能直接拒絕該病患繼續住院。
此時又遇到護理站另外一床FiO2 100%的病人掉血氧,因為逸安無法處理,因此我還要同時處理病危病人的狀況。一邊開單一邊準備抽三管ABG,一邊處理暴力事件。
後來警方將逸安及該名病患帶往永明派出所製作筆錄。護理師則聯繫主治醫師到場了解狀況。
終於電話聯繫上了病患的兒子。我將剛發生的暴力事件向他說明,並解釋我們不適合繼續收治此病患。病人的兒子一方面表示能理解,一方面堅持他自己人在高雄,無法也不會到場處理。病人的兒子認為我們只要配合病患要求,就不會發生類似情事;我則解釋管制藥品及一般處方藥品皆需要考量適應症及副作用才能開立,另外病患不能脅迫醫師開立任何藥物,尤其管制藥物。但兒子仍不能接受我的解釋,並認為他們只要簽切結書任何藥物副作用後果自負,醫師即應該順從病人要求開立藥物,甚至在電話中提到"醫德"。兒子認為應該讓他繼續住院,如有後續暴力行為就讓病患自行負擔法律責任。我質問是否讓他繼續傷害醫護人員也沒關係,但對話仍無法達成任何共識。
後來主治醫師到場,並繼續從電話中解釋狀況,但最後仍無家屬表示會出面處理。
約莫到凌晨四點,警方結束雙方筆錄並將該名病患帶回病房。我質疑承辦員警為何無法逮捕對醫護人員產生立即暴力威脅的病人,放任有暴力行為的人繼續威脅醫護人員。但員警仍表示該病患已停止攻擊行為,不能算作現行犯,依法不能逮捕。
病人回病房後主治醫師又在電話中向他解釋用藥狀況。但之後病患仍拒絕出院並聲稱我們沒資格跟他談。昨天的情況就在員警陪同施暴者到一樓抽菸後繼續住院。
對於整件事情,首先對值班住院醫師逸安感到相當抱歉,他認真處理病人狀況,卻讓他遭遇暴力事件。我很敬佩學弟臨危不亂,不跟病人正面衝突,甚至做完筆錄回來後仍繼續接手處理病危病人的狀況,到半夜四五點仍很有興致的跟我討論值班接的新病人處置,完全展現北榮內科住院醫師的強悍。
另外要強調的是,這樣的暴力行為除了直接威脅所有醫護人員安危,在當下立即影響到了其他病患的醫療處置,尤其病危病人的緊急狀況需要有醫師立即處理時,一線醫師卻得分心醫療暴力,等於對其他病患的生命安危直接造成影響。這樣的情況我必須嚴厲譴責,也很遺憾公權力無作為,讓暴力威脅持續發生。
坦白說我從來不擔心自己臉上會哪天挨個幾拳,對我來說那只是暴力的冰山一角。病人家屬對於別人生命安全的無視,公權力對於暴力威脅的無能(但仍然很感謝承辦員警,即使有爭執我也能理解他們依法辦案的無奈),還有政府及社會的不作為,我覺得那才是加諸在醫療人員上最深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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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病患之前曾經出拳打過科內主治醫師,也有在洗腎室無故挑釁腎臟科總醫師。前一天晚上也為了一定要吃到特定安眠藥,即使值班住院醫師有解釋不適合開立的理由,仍然出言辱罵。因為上述情事,我們都早已知道盡量避免與該名病患衝突。
逸安在電話中跟我報告,病人要求打針劑止痛藥,因此開立Tramadol。病人詢問護理師藥物為Tramadol後,就衝出病房大聲質問為何不是Morphine,並說要找值班醫師麻煩。剛好逸安就在旁邊的醫師室,立即走出來向病人詢問訴求,結果病人直接扯住逸安衣領並作勢要攻擊。逸安只好向後躲避並先躲進醫師室並上鎖。
就在電話中,我聽到玻璃被砸破的聲音,逸安跟我說病人把醫師室的窗戶砸破了(後來得知病人拿點滴架砸破窗戶)。我馬上衝回A112處理。
等我到達的時候,看到破掉的窗戶,病人仍在醫師室外面叫囂要學弟出來。我表明我是值班總醫師,詢問他的要求並請他停止暴力,但病患威脅我讓開並聲稱我管不著這件事。跟他僵持了幾分鐘後,永明派出所的警察到達處理。警察要求逸安先留在醫師室廁所內不要出來,然後安撫病人。
我聯絡了精神科總醫師請求協助,但病人並沒有符合強制精神科就醫的條件,因此請警方處理。值班護理長也到場了解並連繫醫院的行政總值星,但並沒有人能確切告訴我們如何能直接拒絕該病患繼續住院。
此時又遇到護理站另外一床FiO2 100%的病人掉血氧,因為逸安無法處理,因此我還要同時處理病危病人的狀況。一邊開單一邊準備抽三管ABG,一邊處理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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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電話聯繫上了病患的兒子。我將剛發生的暴力事件向他說明,並解釋我們不適合繼續收治此病患。病人的兒子一方面表示能理解,一方面堅持他自己人在高雄,無法也不會到場處理。病人的兒子認為我們只要配合病患要求,就不會發生類似情事;我則解釋管制藥品及一般處方藥品皆需要考量適應症及副作用才能開立,另外病患不能脅迫醫師開立任何藥物,尤其管制藥物。但兒子仍不能接受我的解釋,並認為他們只要簽切結書任何藥物副作用後果自負,醫師即應該順從病人要求開立藥物,甚至在電話中提到"醫德"。兒子認為應該讓他繼續住院,如有後續暴力行為就讓病患自行負擔法律責任。我質問是否讓他繼續傷害醫護人員也沒關係,但對話仍無法達成任何共識。
後來主治醫師到場,並繼續從電話中解釋狀況,但最後仍無家屬表示會出面處理。
約莫到凌晨四點,警方結束雙方筆錄並將該名病患帶回病房。我質疑承辦員警為何無法逮捕對醫護人員產生立即暴力威脅的病人,放任有暴力行為的人繼續威脅醫護人員。但員警仍表示該病患已停止攻擊行為,不能算作現行犯,依法不能逮捕。
病人回病房後主治醫師又在電話中向他解釋用藥狀況。但之後病患仍拒絕出院並聲稱我們沒資格跟他談。昨天的情況就在員警陪同施暴者到一樓抽菸後繼續住院。
對於整件事情,首先對值班住院醫師逸安感到相當抱歉,他認真處理病人狀況,卻讓他遭遇暴力事件。我很敬佩學弟臨危不亂,不跟病人正面衝突,甚至做完筆錄回來後仍繼續接手處理病危病人的狀況,到半夜四五點仍很有興致的跟我討論值班接的新病人處置,完全展現北榮內科住院醫師的強悍。
另外要強調的是,這樣的暴力行為除了直接威脅所有醫護人員安危,在當下立即影響到了其他病患的醫療處置,尤其病危病人的緊急狀況需要有醫師立即處理時,一線醫師卻得分心醫療暴力,等於對其他病患的生命安危直接造成影響。這樣的情況我必須嚴厲譴責,也很遺憾公權力無作為,讓暴力威脅持續發生。
坦白說我從來不擔心自己臉上會哪天挨個幾拳,對我來說那只是暴力的冰山一角。病人家屬對於別人生命安全的無視,公權力對於暴力威脅的無能(但仍然很感謝承辦員警,即使有爭執我也能理解他們依法辦案的無奈),還有政府及社會的不作為,我覺得那才是加諸在醫療人員上最深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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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一條寶貴的生命就此消逝。
而這些,都是事先知道、事先都可以避免的。
#守護高雄我沒有缺席
因為大雨,昨天我清晨五點半就醒了,開始忙著了解最新氣象和水情,了解選區災情和提醒市民。八點半,我寫完臉書提醒市民,交代團隊成員關心選區以及外出勘災事宜。接近十點,我接獲民眾通報岡山潭底疑似有人被水沖走,請我前往關心協助的消息。
趕到現場後,我一直待到妹妹被找到,直到下午大約一點,才離開現場趕去開會。
然而我的關心沒有間斷。無論在案發現場,再到指認遺體、上救護車、送至醫院、送至殯儀館、再到做筆錄⋯⋯我本人以及我的母親和團隊助理,我們不間斷全程待在現場陪著家屬默默關心協助。
晚上,無助的家屬打給我,提出許多質疑⋯⋯再到今早全程陪同到殯儀館等候遺體相驗⋯⋯再到今天下午重回派出所、重回案發現場釐清⋯⋯。
我,我們閔琳團隊,一直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謝消防弟兄和搜救人員不惜生命危險盡全力搜救
#感謝為提供忠實報導不惜淋雨涉險的記者媒體朋友
感謝搜救人員、消防弟兄積極搜救,也感謝關心過妹妹和這件事情的市民朋友。
我期盼檢察官和有關單位能夠儘速釐清事實和責任歸屬;我和我的團隊在現場所拍攝的照片影片,有利於釐清究責和有利於家屬舉證的資料,已全數提供給家屬。我也會盡全力來協助,把妹妹的後事處理圓滿,並提供家屬後續的法律扶助和各種面向的協助。
只是真的很遺憾,我忙著協處許多事情的時候,許多所謂的韓粉、網軍、中國翻牆過來的,鋪天蓋地對我個人各種不實的人身攻擊、侮辱、抹黑和辱罵;有人說我妨礙救災、有人說我作秀、有人說我消費死者、有人罵我長得醜死肥豬、有人罵我垃圾、有人罵我全家死光⋯⋯
還有人罵我,不罵市長、市政府沒把事做好;竟罵說我沒有善盡「監督督導各局處」的責任⋯⋯我嚇了一跳,高雄市長,現在是姓「高」嗎?
我只想說,我個人受辱事小,但任何利用不幸事件來做政治操作和抹黑攻擊的手段;不僅是不尊重死者、在家屬傷口灑鹽,更是泯滅良知。
沒有人性,缺德的事,我希望大家不要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溺斃事件高雄市政府難辭其咎
家屬提出的質疑點我也實地都在現場了解過,我整理出以下三大點,希望檢察官和有關單位能夠儘速釐清,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一、當天清晨豪雨直落,高雄市府沒有提早發布預警,沒有警告市民朋友易淹地區和應避開的路段。
高雄市政府的 Line 沒有、相關臉書沒有、app沒有,以及韓國瑜市長臉書,沒有任何災防預警訊息。就是通通都沒有、完全都沒有。
二、高雄市政府沒有封閉道路、沒有拉起封鎖線,沒有善盡保護市民生命財產的責任。
三、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的工程,在事發前一天挖了個直通潭底排水大溝和抽水站的大洞;沒有淹水警示、沒有禁止通行、沒有周延的交通管制、沒有交通維管防護措施(沒有紐澤西護欄、沒有覆蓋鋼板、沒有輪班人員留守管制⋯⋯),就是到民眾上半上課前都沒有做!
這些應作為而沒作為的結果,就是一個年紀小我一歲、剛慶完生而生日剛好差我一天的妹妹在上班途中,在不知道前方道路淹水、地上還有個大窟窿的情況下;直接騎向一條直接通往死亡的道路。
是的,妹妹確實就是在「對前方危險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騎著車要去上班;她不知道水這麼大,也不知道水流這麼湍急⋯⋯她通通不知道。
⋯⋯真的很難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府官員姍姍來遲的原因
從搜救到尋獲,昨天整個早上約十點我接獲民眾通知就立即趕到現場。我和我的助理和第一線搜救人員一樣,至少淋了三個小的雨⋯⋯花了好幾個小時,最後在12:40分左右水閘門前,終於找到妹妹⋯⋯。
高雄市政府該前來關心的單位——消防、水利、警察、民政——各個大局長、大區長、大官員,一個比一個還要姍姍來遲。平均都比我慢了一到兩個小時以上,甚至是到終於發現人、人也都找到了亡故了才來到現場。官員沒有被罵作秀,但是我被罵作秀?好。
我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十點半的時候,韓市長臨時要到田寮、阿蓮看「水已退」,於是,官員們一窩蜂全部跟過去拍__了。
#市長無能幕僚無用高雄市政府徹底失能
韓市長身為一個直轄市的大家長,本身專業不夠、態度不夠、認真不夠;無心市政、領導無方也就算了,結果旁邊的幕僚更是扯。
一、災前沒作為,災後馬後砲還出外景拍照?
曾經擔任過政治幕僚的我,這麼多年的政治參與,我只聽過參與過「災前視察各大滯洪池、抽水站和易淹水地區聽取簡報」並「指示要求各單位做好所有防災事前準備」;實在真的沒有見識過「災前漠不關心跑南投跑選舉,災害發生後馬後砲看有沒有發生什麼事順便拍拍照」的。
積水都退了,是要去看什麼?啊,原來是要順便幫市長上課啦!
上什麼課?上「認識高雄」的課啦!月世界的泥土土質、易淹水路段在哪⋯⋯!上任都八個月了,韓市長現在才開始認識高雄?難怪同為執政黨自家人、之前在議場被氣哭的國民黨議員,上課上得表情很無奈。
二、去了田寮、阿蓮,就是不來岡山!
還在努力搜救妹妹的時候,十點半,韓國瑜市長去田寮、阿蓮看水已退,而身邊的幕僚,難道沒有一個人告訴他,水退了先不急著看;旁邊的岡山恐怕鬧出人命更需要關心?
案發現場,消防局忙著搜救,但事主水利局有人在呀?地方里長、民政系統基層人員也在呀?同為岡山子弟的民政局長曹桓榮不知道此事或不知道此事該讓市長知道嗎?
是沒有一個幕僚有意識到岡山事態嚴重,還是還是沒有半個幕僚敢讓韓市長知道市府已經闖禍了?還是韓市長明知道出人命了,但覺得不重要不需要來岡山?
三、市府官員忙著噴口水
也在同一個時間,十點半,我們都在現場淋著雨、陪著家屬等候搜救消息的時候,手機突然冒出一則新聞通知——韓國瑜市長重要幕僚新聞局王淺秋大局長嗆議員我是撿到槍、少噴口水。
我認為,市長和政府的責任,是全力守護市民;而在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第一要務,應該是全力投入救災救人。
結果。新聞局王大局長忙著粉飾市府未盡防範預警的嚴重疏失、幫忙傳遞積極救災的假象那也就罷了;竟然,是主動處理了一篇大噴口水、主動攻擊的新聞;攻擊一個,人一直在案發現場淋雨協助、陪伴家屬的議員?
王大局長不知道岡山豪雨致災,市政府水利局的工程鬧出人命了嗎?若市民因豪雨政府失能、官員怠忽職責而喪命,身為該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難道不應該「撿到槍」?
市長無能也罷,
幕僚通通搞不清楚狀況,
沒有基本的認知、sense!整個無用!
整個高雄市政府,徹底失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拚選舉比拚市民生命安全更重要!
0811 豪雨,桃源區、那瑪夏土石流達紅色警戒,韓國瑜照樣跑南投拚選舉!0813豪雨,岡山區市民喪生,韓國瑜沒有關心慰問,晚上照樣去跑競選座談會!氣爆五週年、莫拉克十週年,追思紀念變成凍蒜選舉造勢場。更早,義消一家三口因大火喪命,當晚韓市長找藝人玩直播很嗨。
對於一條條無辜枉死逝去的生命,我實在感到非常,非常難過。
然而我對韓國瑜這種輕浮、草率、隨便、散漫的態度行為,感到荒誕離譜至極難以苟同;對韓國瑜領導治理下的「高雄市」之退步與退步之快速,感到非常憂慮、悲觀;對於韓國瑜和韓國瑜幕僚團隊的無心、失能,更感到憤怒。
大家都知道「韓國瑜荒廢市政忙著選總統,高雄市民不重要」了嗎?
「台灣安全,人民有錢」???
先講個事實——
「高雄現在不安全」、「高雄也沒發大財」!
現在高雄已經給你看了。如果高雄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對韓國瑜來說不重要,在他的眼中,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與安全,又怎麼會重要?
這件事,如果你還不知道,我希望你能因為這篇文章而現在開始知道;而且讓更多人知道,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尊重亡者和家屬,也維護他們的尊嚴和寧靜。
我不張貼任何我關心探視慰問家屬或任何有家屬入鏡的照片。
願逝者安息,
祝福生日跟我差一天的林妹妹,一路好走。
筆錄家屬陪同 在 因此當事人就放棄 委任律師陪同,自己一人在警局做筆錄了 的推薦與評價
湘如律師最近遇到來諮詢的當事人說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警詢)時,一開始說要找 ... 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 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 <看更多>
筆錄家屬陪同 在 偵訊家屬陪同-在PTT/IG/網紅社群上服務品牌流行穿搭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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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家屬陪同 在 Re: [問題] 請問偵查庭家屬不能陪同進入嗎? -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gelee (kao!)》之銘言:
: 家裡有老人家被車撞,
: 目前已經提告,
: 前兩個禮拜也開了第一次偵查庭。
: 不過老人家自從被撞以後可能因此產生心裡創傷,
: 變的無法一次完整表達自己的意思。
: 因此上次開偵查庭的時候家人本來想陪他進去,
: 結果法警跟檢察官卻以偵察不公開而拒絕家人陪同。
: 後來我查了刑事訴訟法,248-1不是規定家屬可以陪同嗎?
: 請問為什麼檢察官可以拒絕家屬陪同呢?
: 是因為偵查庭不適用248-1嗎?
: 第 248- 1 條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
: 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
: 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 另外,想請教有實務經驗的大大們,
: 通常小案件開偵查庭是不是會同時找兩造來詢問?
: 還是說有特別狀況才會如此呢?
: 以上問題,還要請板上大大們提供一下經驗了,感謝!
請注意法條中有『「得」由....』
也就是說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以外之人進入
若當事人以外之人要進入法庭,要檢察官允許
被害人希望有人陪同,要被害人自己向檢察官說明
不然檢察官也不會知道被害人有什麼心理上變化
此外交通案件被害人進去也不會幹嘛
除了做證就是檢察官協調和解
前者被害人答不出來你也不能幫他講
後者多少錢可以接受被害人應該可以做主
真的怕答不出來事前用寫的,開庭遞上去給檢察官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1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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