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支援學校輔導室難以承接、需要予以高度關懷的複雜個案,在學校與校外組織間溝通協調,承擔連結、樞紐角色與整合系統合作的工作,在日趨複雜的台灣社會,是協助台灣兒少健全成長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許多實務第一線工作者都有向我反映專輔人員的待遇,諸如薪資結構、聘制、考核、年資等都亟待改善,以及地方有誤用輔導專業、長期支援非專業事務的情形,種種因素累積下來都深深影響學生輔導的品質與穩定性。我多次研讀相關研究報告,並在這周召開公聽會,與一群同樣關心學生輔導的委員邀集專家學者,與部會共同討論高中以下學生輔導體制存在的一些結構性狀況,並謀求解決之道。
🔴待遇需要改革 #專輔人才流動太高
研究指出,現行專輔人員流動,主因是約聘僱待遇及升遷不如正式編制之公職社工師、專輔教師,以至於影響專輔人員久任意願。輔導是處理人的工作,經驗的積累與傳承是提昇輔導品質的重要關鍵。
有效的輔導,需要一定的時間以累積信任基礎。
但根據國教署10月份提供年資資料顯示,目前年資4年以下占全體在職人員近六成,105-109年間共有14個縣市平均離職率超過一成,其中更有5個縣市平均離職率超過二成,明顯影響提供三級輔導對象的服務連續性及服務品質。
無論是研究報告或是當天會議共識,一致認為需要調整專輔人員的薪資結構及聘制,讓專輔人員的待遇,可以趨近於相同資格人員可以從事的其他相似工作。
接受督導對於助人工作者而言非常重要,藉由被督導,助人工作者可以釐清工作上遇到的一些困難,並在專業能力上持續成長。
督導除了協助專輔人員解決實務困境,還必須依照專輔人員之能力分派個案,確保服務品質,並紀錄與各種報告之批閱,了解與掌握所有個案之服務狀況、進展與困境,並出席網絡單位之會議,依據個案狀況提供網絡單位輔導策略。督導的工作非常繁重,是學生輔導體制上非常重要的角色。
也因此擔任督導必須有一定的經驗。督導雖然從七等一階起薪,其與專輔人員六等四階的俸點相同,所以現行待遇結構上,督導與專輔人員的差別,僅在於最高薪等的差異。督導必須處理繁瑣的行政事務與協調,卻沒有加給。更不合理的是,現行的辦法上,督導的年資在卸任督導後不被採計。
也就是說,如果督導回任專輔人員,他在擔任督導時期的年資無法並計敘薪。這些都影響專輔人員擔任督導的意願。
綜上,我會要求教育部調整相關辦法,藉此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減少資深人才的流失,使輔導經驗得以傳承。
🔴切實督導各地主管機關 #縣市政府必須振作
實務現場上,屢有反應地方主管機關常以經費不足為由,未依法計算年資、未依薪點敘薪、考績甲等未晉級晉薪、未能享有福利,或被視為一般人力支援各式各樣任務。這些也都會打擊專輔人員的士氣,影響留任意願。
我也會要求教育部必須切實督導縣市政府,將相關規定的遵守納入考核項目之中,並定期關懷訪視各地輔諮中心,舉辦活動交流,了解各地專輔人員遇到的困難。
🔴完善專業及行政支持 #全心全意做輔導才有效
輔導效能的穩定,有賴於中心是否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專業與行政支持。專輔人員存在行政事務凌駕專業的狀況,時常為過多行政瑣事所累,以至於無法專心於輔導工作上面。盡管督導的重要性已如同前述,法規並沒有要求中心必須聘任督導,以至於有近一半以上之縣市是沒有聘任任何督導的,以上種種都影響輔導品質。
學諮中心主任一職,需要規劃中心業務、管理專業人員、協調各校、跨局處溝通與跨專業網絡合作。承擔如此繁重的工作,主導一個縣市學諮中心運行的方向,教育人員兼任卻沒有提供主任行政加給,行政年資及介聘積分也無法累計,造成難以找到有意願擔任的人。
另外與會學公會一致呼籲,為確保主任能理解專業人員之作法與需求,主任應具輔導相關學經歷。
學公會也表示,希望學諮中心能成為正式編組,才能強化組織的穩定性。
這些問題,我都會要求教育部,必須督導各輔諮中心依據規模大小聘任行政人員以及督導,並且將對於專輔人員的專業以及行政支持納入考核評鑑中,也必須一併檢討相關辦法。
以上這些事項,我都會持續要求教育部改進,希望能打造穩定、健全的輔導體制,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教育部 #學生輔導系統 #學生權益 #專輔人員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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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猝死,新北市府終認定為「因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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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區公所約聘僱小編嘉緯在八月初猝死,家屬及其親友極度不捨,但一時之間所有媒體突然禁聲,新聞甚至一度下架無法閱讀,引發社會譁然,區公所就其生前的差勤紀錄及電腦也不願提供家屬查閱,金山區長廖武輝受訪時更一度跳針回覆:「所有資料皆已封存,我們會配合調查。」同時,更傳出有當地民代及官員向家屬施壓,希望不要把死因導至過勞,甚至勸阻解剖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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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終在各方的關注下,監察院與新北市府陸續啟動調查。昨(9/17)日,新北市府所組成的11人小組,認定「陳嘉緯為執行任務事前準備或事後整理期間猝發疾病...因公死亡。」但 #對於是否為過勞死,#新北市府法制局認為「#主管機關在勞動部勞保局,#新北市府沒有此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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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遺憾的事件,究竟問題出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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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政府部門約僱聘制惡名昭彰,約聘僱人員雖被定位為「廣義公務員」,但福利上既無法比照正職公務人員,亦不能如一般勞工適用《勞基法》最低限度的保障,無法享受最高工時限制避免過勞,甚至連勞動檢查都沒有辦法申請,幾乎是公部門的次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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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詭異、奇杷的制度,時代力量一貫的立場是公部門約聘人員應享有完整勞動權及社會保障,包括從組織工會、進行團體協商,包括罷工在內之爭議權、其他工會行動權等面向進行改善,同時,若其考取正式銓敘文官後,年資應可銜接。而在尚未全盤解決非典型僱用的問題前,則應積極改善政府約聘僱人員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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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緯的離開不會是單一面向的業務問題,是整個組織弊端造成的結果。新北市政府,甚至是國家整體公部門都應該即刻正視這個問題,尋求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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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在人力、資源皆有限,又無法全盤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公部門首要思考的,或許應該是先盤點出需要多少合適的人力去完成「最基本、最應該完成的事」,而非什麼都想做,不斷增加基層的負擔,然後總是嚷嚷人力不夠、員額不足。因為,當編制的員額被劃了上限,但是工作量、工時沒有上限的時候,嘉緯的憾事,恐怕不會是一個句號。這類的憾事也將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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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金山小編猝死。
▍8/06 PTT上貼出《金山區公所臉書小編死了》,引發關注。
▍8/09 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驟逝新聞。
▍8/10 社會輿論撻伐新北市府冷處理。
▍8/13 告別式上,家屬:不要再有「網紅區長」害死「過勞小編」悲劇發生。侯友宜:承諾市府做好撫卹,要透明公開,接受大家檢驗。
▍8/18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要釐清真相。將憾事認定為「公部門因熱衷經營社群媒體,罔顧約聘僱人員勞動權益。」
▍8/20 新北市府成立11人專案審查小組,進行調查。
▍8/27、9/10 召開專案審查小組會議。
▍9/17 專案審查小組會議認定為「執行任務而為必要之事前準備或事後之整理期間,猝發疾病之因公死亡要件,辦理相關撫慰事宜...至於是否為過勞死,主管機關為勞動部勞保局,新北市府沒有此權限。」
約聘年資提敘 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及電子研究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訊息】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徵約聘助教1名,詳請請參閱:https://eenctu.nctu.edu.tw/tw/news/p1.php?num=245
#工作項目:電子實驗教學與相關行政事務。主管交辦事項。
#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21日止
#僱用期間:自起聘日至108年7月31日止
#待遇:*依國立交通大學約聘教師及助教薪資明細表,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
#資格條件:
#學歷:大學電機電子相關科系畢業。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具教學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佳。
#特別休假: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之規定。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8年3月2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heyrebecca@nct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翁珮婷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最高學(經)歷。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54103。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備註:
正取1名,備取2名。
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消極資格條件:
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計畫另有規定者,依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約聘年資提敘 在 [請益] 約聘人員提敘相關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 PTT網頁版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前輩好,先前在法院當約聘人員約3年,今年有幸考上三等廉政,想請教提敘相關問題: Q1:服務證明書上的歷年考績如下(均有銓敘部函文登記備查) ... ... <看更多>
約聘年資提敘 在 [請益] 約聘年資提敘及銓審的申請疑問? mounter ... - PTT 的推薦與評價
[請益] 約聘年資提敘及銓審的申請疑問?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23-07-29 21:34:30. 請教各位前輩,小弟是107年高考上榜的初任公務人員在考上高考之前是在 ... ... <看更多>
約聘年資提敘 在 [請益] 約聘年資提敘及銓審的申請疑問? -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請教各位前輩,小弟是107年高考上榜的初任公務人員
在考上高考之前是在直轄市的社會局當約聘人員,每年均有領到銓敘部的約聘備查函
從97年2月到107年10月都是在社會局服務,也都是約聘人員的缺
任職的10年並沒有離職中斷,都是連續的年資
去年考上高考之後,現在基礎訓已經完成,4月26日也已經取得派令(派代)了
暫支薦六本俸一,385俸點
我在去年10月報到時已經有把歷年的服務證明書跟銓敘部備查函交給服務單位的人事
人事單位也很認真跟幫忙,都有幫我們確認資料是否有齊全
但可能是經驗沒有那麼充足,或是我不清楚流程,所以要上來詢問前輩作法
我今天有收到銓敘部的銓審函了,上面資料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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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 :先予試用
審定官職等 :薦任六職等,本俸一級385俸點
生效日期 :108年3月1日
適用法規條款:公務人員人用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公務人員俸給法第6條
備註 :該員有聘用人員年資,如合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或公務人員
俸給法第17條之規定,請於法定期限內檢附服務證明文件,申請
任用或俸級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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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派令之後有傻眼了一下,以為之前交的服務證明等等就可以在銓審階段提敘了
但銓審的結果一樣是薦六本一,跟想像中的薦六本五有點落差,所以當下詢問人事作法
只是我服務單位的人事可能是比較沒經驗,她沒有推託但似乎不太熟流程
所以當下她有答應會幫我問銓敘部,之後再跟我回應該如何處理
我自己因為不放心,而且銓審函寫30日內要申復
跟我同梯的有三四個人也跟我有類似的狀況,所以大家都想了解我們該如何辦理..
今天試著在網路上找一些規定跟流程,但仍然沒有頭緒
所以只好試著上來詢問各位前輩的經驗跟作法...
我目前查到的結果似乎是現在要辦理以下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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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必須填寫「公務人員任用或俸給案申請更正或變更送核書」跟檢具相關資料
2、請人事單位跟銓敘部申請俸級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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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上面的流程對嗎?另外這樣的流程是現在必須提出嗎?
因為我現在還沒取得合格實授,還是屬於派代階段的試用期
但我已經收到銓審函了,是否就代表我目前的職等跟俸級就審查結束了呢?
如果我沒有提出變更俸級的申請,是否就維持這樣的俸級了呢?
以上問題,煩請熟悉人事業務的前輩們提供見解及實務意見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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