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箱、腐敗、中正廟:中國黨不想讓你知道的史實】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9/8公布中正紀年堂轉型方案,規畫「#反省威權歷史公園」為主軸,改造、移除園內威權象徵,包括移除蔣介石銅像,並改造堂體功能及外觀,同時破除園區整體崇拜軸線。此方案是搜集被蔣政權屠殺的受難者團體與專家等多元意見後,考慮兼顧轉型正義與銘記歷史刻痕,並將空間還給人民。對此,中國黨如喪考妣,暴跳如雷,例如主席參選人朱立倫表示,要反過來打倒文化台獨,更質問要不要拆中山高。
其實,如何去除獨裁威權,高雄在14年前早就示範過一次。
大家都知道,文化中心原本叫做「中正文化中心」,在1970年代,和權力中心相隔甚遠的高雄政壇,為了表忠諂媚老蔣,把壽山改名萬壽山,愛河改名仁愛河,不久後的1974年,也計畫在林德官舊棒球場的土地上,興建「中正堂暨中正圖書館」,說是要「獻給蔣公九十歲誕辰的獻禮」。但蔣介石當時身體已如風中殘燭,隔年就一命嗚呼。
市府原本還想改名「中正紀念堂」或「中正紀念館」來「緬懷 領袖」,結果好笑的是被中國黨中央政府打槍,理由是不能和中央的中正紀念堂混淆。1979年搭上十二大建設各縣市文化中心的政策,擴大規模,成為「中正文化中心」,也因此,成為在圖書館、表演廳中央立有一神龕狀空間,立有巨大坐姿銅像的特異文化建築。
2002年,謝長廷市長任內推動多處公園改造地景工程,將原本圍繞文化中心的圍牆拆除,擴大人行步道成為「市民藝術大道」,原本支撐欄杆之間的石鼓經過重新設計,搭配當季藝文活動不定期更換圓形燈片,這項工程獲得好評,也沒有太多爭議。又過了不久,在2007年,陳菊市長決定讓「文化去政治化」,移除蔣介石銅像,並將「中正」去掉,改成單純的「文化中心」。這次就踩到中國黨痛腳,引起藍營劇烈反彈,但風波並未持續多久。從2002-2007這段時間內的「文化中心空間解嚴」,讓園區回歸文化用途,也增加了市民活動空間。
然而,在高雄中正文化中心成功去政治化以後,台北中正紀念堂也計畫拆除圍牆,增加開放性,卻造成劇烈反彈,甚至當時北市府趕緊把僅有二十多年歷史的中正紀念堂列為古蹟。後續每次討論到去除「中正」,將空間還給人民,重新客觀看待歷史的提議,都引發中國黨陣營破口大罵。
但若我們回歸歷史,中正紀念堂的興建本身,就是一項充滿問題,涉及欺騙人民、浪費預算、黑箱作業的可疑決策:
■經費來源欺騙人民,不斷追加天價預算
蔣介石死後,行政院經治喪委員會會議決議,決定在臺北市擇地興建「中正紀念堂」。當時治喪委員會召集人俞國華公開宣佈:各界捐獻的中正紀念堂籌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四千八百多萬元,此外還有人捐獻水泥、玻璃等建材,因此,第一期建築「可以不必動用政府的經費。」(聯合報,1976-7-10)然而,該年10月,建築經費就變成5億元(含兩廳院),到完成時,經費已經膨脹到本體11.8億,其中8.8億由政府預算支應。後續兩廳院因工程延後,預算更增加到74億。中正紀念堂預算草率決定,不斷膨脹,可以說是黑箱作業,其中好大喜功、奢靡腐敗的程度,令人難以想像。
■佔用市政發展用地,排擠各項重大建設
11.8億的預算,聽起來好像不多?但在1976年中正紀念堂動工時,台灣國民所得僅1053美元,2021年預計已達33310美元(以上均主計處數據)。而當時興建一整個港口(台中港)50億,整座國際機場(桃園)100億;現在建一個貨櫃中心(高雄洲際二期)1125億,一個航廈(桃園三航)1000億。換算中正紀念堂造價,約今日300億。在當時台灣進行多項建設時,也算一筆相當大的開銷。
另外中正紀念堂預定地,原本在1974年台北市府規劃為「第二商業中心」,包含18~50層高的辦公大樓和24~30層高的旅館和公寓多棟、四棟百貨公司、文化中心、世貿中心、綠地等空間,投資額150億台幣,相當於信義計畫區+兩廳院的機能。卻因為中正紀念堂而全部推翻,因而台北市府重做都市計畫,把都心改到信義計畫區,也推延了開發的時程。為了個人崇拜,大筆消耗國家預算,打亂都市計畫,讓市政延宕數年,這些成本從來沒人去追究。
■競圖黑箱作業,圖利特定廠商
1976年,中正紀念堂舉行國際競圖時,曾要求作品須具「創造新穎設計」、「獨特風格」、「應用現代建築工程技術」、「經濟實用」,結果卻是參選作品中唯一不具現代風格,還提了兩個案子的楊卓成作品得標。當時,籌建小組號稱聘請國內外專家進行評審,但奪得第一名的建築師陳邁(宗邁建築師事務所)表示:評審雖然喜歡他們的案子,但在會議上無法做成正式決定、要讓蔣宋美齡從國外返台做最後決定,而蔣宋美齡回來以後連圖也沒看,只丟下一句話:「選中國式的就好。」可以說是黑手介入競圖。
其實,楊卓成的代表作包括早年的士林官邸、圓山飯店,以及多座蔣介石行宮,更多次與蔣宋兩人當面討論建築設計,是深得蔣家歡心建築師。整體設計完全投蔣家所好,牌樓參考中國明代十三陵,堂體外型則參考中國廣州的中山紀念堂,佈局參考中山陵,但規模更大,就是要「超越國父」。而台階89階象徵蔣介石歲數,格局仿造中國帝王陵寢,建築加上傳統廟宇、墳墓一定會用的「雲紋」,擺明就是蓋「帝廟」而非紀念堂。當時政府放任不具任何公職身份的蔣宋美齡,為個人喜好隨意推翻競圖結果,以法治國家來看,就是一種舞弊、圖利熟識廠商的行為。
這樣疑點重重的工程,在黨國體制的掩蓋下,居然變成台北的象徵,中國黨的精神堡壘,實在諷刺至極!
若是回歸正常,就算不追究當初決策者的責任,將城市空間去除威權象徵,並納入蔣介石執政時期政治迫害與屠殺下受難者的記憶,賦予更多元的使用空間,也只是最低限度的剛好而已。在這點上,台北反省歷史的能力,實在遠遜高雄太多。
綠建築造價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近日南部因颱風及西南氣流帶來連日豪雨,虹安不過基於立委職責,透過媒體說明前瞻預算中有關水環境工程部分應用在刀口上,全力加強排水、提高防洪標準,不該淪為綁樁、作秀的標的,每到汛期仍讓人民飽受水淹之苦。
蘇貞昌院長卻批評我「外行」,甚至還說「能做到親水,反而是一種成功」。
事實上,早在去年7月,《蘋果新聞網》的記者就認真地盤點了前瞻水環境計畫中核可的337件、共243億元預算工程,發現當中包含自行車道、堤防彩繪、建築拉皮等與治水幾乎毫無關聯的工程,以下我列出幾項已被揭露的案例:
1️⃣ 新北市新店碧潭自行車道:預算執行1.1億,蓋了1.8公里就中斷,每100公尺造價610萬元,被稱「鍍金鐡馬道」。甚至新北市政府原想向中央再申請延伸段經費,卻遭中央政府以「主體為自行車,建議改向教育部爭取,更符合計畫補助性質」為由拒絕補助,形同中央政府也承認這項建設不該使用水環境經費。
使用前瞻計畫水環境預算興建的自行車道還包括:桃園經國二橋工程(1.4億元)、平鎮鐵騎風光工程(9,660萬元)、苗栗西湖溪整體環境營造計畫(2.86億元)。
2️⃣ 新竹縣坡頭漁港保安林綠美化、改善漁港環境:中央共核定5,420萬元,卻僅綠化草皮、翻修原有硬體設施,還用於施作人行道地磚與入口新招牌。
3️⃣ 高雄市前鎮截流站景觀工程:耗資1,326萬元,僅作截流站外牆拉皮工程;屏東林邊溪及保力溪水岸環境改善也將900萬元預算用在彩繪提防牆面和整新階梯地磚。
這連我的立法院同事、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都看不下去,去年4月就曾質疑這類彩繪工程跟水環境根本無關,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也當場坦承:「這幾個案子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4️⃣ 苗栗縣府規劃在卓蘭鎮興建一座「石虎公園」,也獲水環境計畫補助6,500萬元,但因施工區域有石虎活動,在該處施工反破壞石虎棲地,造成生態浩劫,經保育團體抗爭、監察院也介入調查並糾正縣府後,這項工程才緊急喊卡。
📍 前述幾個案例,在在證明前瞻計畫中的水環境預算有不少工程根本與治水無關,恐淪為畫大餅式的縣市資源分配與綁樁款,到底成功在哪?而監督預算是立法委員職責,虹安提出的質疑亦有所本,蘇院長說我「外行」,這不是傲慢,什麼才是傲慢?
蔡總統2017年6月曾說,水環境建設預算2,507億元,其中「水與安全」占1,151億元,等於有將近一半的預算要用來強化台灣的防洪能力,「這就是我們治水的決心。」
但,這樣的規劃等於僅有不到一半的預算,用在強化台灣的防洪能力,面對極端氣候威脅,台灣近年屢屢遭遇突破百年防洪標準的超大豪雨襲擊,不然就是像今年上半年發生的缺水旱象,導致分區限水的民眾苦不堪言。
虹安認同蘇院長所說的「人都要謙卑一點,不能老是跟環境作對」,但是否也能將心比心,將相關治水預算用在刀口上,真正做到苦民所苦呢?如果沒有進一步複合式思維、跨部會落實治水,未來如何面對台灣水情非旱即澇情形愈來愈頻繁的災害?
#立委職責監督治水
#請院長謙卑少口水
綠建築造價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耳熟能詳,你知道綠建築標章可以換建築容積獎勵嗎?
中央和地方目前都有設置綠建築獎勵容積辦法,〈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 10 條規定:取得鑽石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10%。取得黃金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8%。取得銀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6%。
此外,該標準中亦有規定建商必須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且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提供申請綠建築之容積獎勵乘以銷售淨利之保證金。
從都發處提供給我的資料來看,新竹市近十年來申請並審核通過之綠建築容積獎勵的建築物總共只有七筆,其中有兩筆雖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也就是預計會蓋綠建築),也獲得容積獎勵核定,但至今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有一筆則是綠建築標章效期將於今年八月失效。
此外,國泰建設自民國 105 年取得「國泰禾」的綠建築候選證書至今將近 5 年,且建案也已於去年五月交屋,卻遲遲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而其綠建築候選證書甚至即將於今年底失效。
適度的獎勵機制能提供建商蓋綠建築的誘因,但只依靠獎勵而未確實監督建商於期限內取得標章,並要求建商落實維護管理制度,一旦綠建築標章過了 5 年效期,在缺乏監督和強制延續標章精神的情況下,綠建築恐怕後繼無力失去核心價值。
我認為市府應參考其他縣市綠建築自治條例來加強本市的相關規定。
目前有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的縣市為:臺北市( 2014 年制定)、高雄市( 2012 年制定)、屏東縣( 2015 年制定)。此外,臺南市、臺中市、桃園市、金門縣都有制定低碳綠化相關的自治條例,內容也包含綠建築相關的規範措施。
以〈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為例:第 4 條針對公有新建建築物的總造價工程金額,制定需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5 條針對非公有新建建築物依法定容積或增加之樓地板面積數量,制定應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9 條則闡明起造人應提列綠建築維護費用,並撥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我質詢時要求市府回覆以下問題:
1️⃣ 對於本市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之建築物,除了保證金制度外,市府相關的監督管理機制為何?對於獲得獎勵之建築物,是否有要求申請單位維護其綠建築標章?
2️⃣ 建案「國泰禾」於民國 105 年申請並審核通過綠建築容積獎勵,然而完工後長達 1 年多的時間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是否有確實督促建商依規取得標章?如最後該建築物於候選證書失效前都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市府預計如何裁處?
3️⃣ 為加速節能減碳,落實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市府是否同意著手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並於下次定期會送進議會審議?
然而,市府給我的回文僅有短短以下幾行:
1. 內政部已訂有《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2. 已由本府公共工程主辦單位依行政院「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將綠建築優先納入履約事項。
3. 將持續滾動檢討推動成效,再通盤納入全市建築執照檢核事項。
防疫情間各局處忙碌可以理解,但是針對議員認真準備的質詢卻草草回覆,實在令人失望。
新竹市政府致力於達成「科技綠色城市」的目標,不論是 2015 年公布的《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以及 2019 年制定的《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都有提及本市執行低碳和綠化的相關內容。
不過雖然有擬定綠建築、節能減碳相關的講習培訓活動,卻仍然停留在最低限度的推廣層次,市府既然期許新竹市成為「科技綠色城市」,何不一次做到位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監督」和「延續」綠建築標章的精神?
我會持續跟市府溝通,希望能盡早完成〈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的制定,促進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讓綠建築確實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成效,而非建商取得獎勵容積的途徑而已。
#第5次定期會書面質詢
#綠建築 #節能減碳 #碳中和
參考資料: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
https://ssur.cc/diCA8c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https://ssur.cc/RZ3pjx
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
https://ssur.cc/FKrWME
《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
https://ssur.cc/Suf8fQ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竹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
https://ssur.cc/Z7FaBU
環境資訊中心:蓋綠建築換容獎? 都更條例修法 建築學者批「造孽」
https://ssur.cc/oQXeb3
政大大學報:處心積「綠」 台灣綠建築制度待完善
https://ssur.cc/QDy8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