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律師平安,故事的下集是媽媽同意房子給弟弟。某日弟妹當我面說我單身無子女,名下財產房子車子她們都有應繼分也是他們的,該如何排除無緣無份的親屬關係中的應繼分?
活得比兄弟姊妹長,就可以「合法排除特留分」!
單身族安排好一切,活得更快樂,不為俗事煩惱,在繼承順位上,如果長輩都不在,也活得比其他兄弟姐妹久,沒有繼承人,自然就沒有特留分的問題,可用遺囑把財產分給所愛的人!
如果弟兄姊妹沒有特別誇張的虐待或侮辱人的事情,是沒有辦法剝奪繼承權,所以特留分是一定會有的。
因此要讓無緣無份的兄弟姐妹少拿一點,除了寫遺囑以外,就是減少遺產數額,特留分就會變少了,以下提供幾個常用的方法:
1.用力花錢
2.事先贈與
3.保險規劃
最重要的是:常運動,多喝水,笑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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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順位 都 沒 人 在 馬老師的旅遊跑馬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時事求世 16
從時事看世界遺產:貝希斯敦銘文(2006年)
波斯民族由多個部落組成,在同為波斯人建立的米底王國時代,其中以阿契美尼德氏族最為突出,西元前550年由居魯士大帝打敗米底王國,建立阿契美尼德王朝,我們習慣稱之為波斯帝國,極盛時期的疆域東起印度河平原,西至巴爾幹半島的色雷斯,西南至埃及和利比亞,史上第一個橫跨歐、亞、非三洲的龐大政體。
居魯士大帝將王位傳給了兒子岡比西斯,岡比西斯攻打埃及前,將政事委託給其弟巴爾狄亞,岡比西斯在回程途中去世後,皇室遠房大流士覬覦王位,藉口清君側,討伐有異心的祆教教士高墨達,但歷史學家懷疑高墨達根本就是大流士虛構出的人物,目的是幫自己洗白,不要落得篡位罵名,波斯帝國就像所有的宮廷劇一樣,少不了爭權奪利的爾虞我詐,在中國歷史上,唐太宗的玄武門之變以及明成祖的靖難之役,也都是原本非王位繼承順位的兩人得到大位,但這篡位的三人,姑且不論殺嫡之罪,也都開創了三個不同帝國輝煌的一頁,歷史無法重來,也無法知道若非這三人稱王,三個朝代又會迎來怎樣的命運?歷史向來以成敗論英雄,但盤踞在英雄心中的心病,是揮之不去被議論紛紛的暗黑面,真相只有自己最清楚。
大流士為了控制龐大的帝國,興建長達兩千七百公里的御道,從帝國都城蘇薩,直達今日土耳其伊茲米爾,並且可連絡波斯波利斯、巴比倫等重要城市,也與絲路相連。這條道路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傳遞訊息,據說古代信差走完這一條道路只要七天,古希臘的歷史學家希羅多德曾經說過:「這個世界上再沒有什麼東西比這些波斯信差還要走得快了。」
在這條御道絲路上,會經過一個小綠洲,行人商旅在這裡停下腳步休息飲水。綠洲在伊朗貝希斯敦山腳下,大流士繼位後也擔心篡位使自己遭到統治正當性的質疑,便在這要道的山崖上刻了被列為世界遺產的貝希斯敦銘文,昭告天下他的作為,這應該算是全世界最早公路旁的T霸廣告看板了。銘文前半部說明他的祖先和世系,以及波斯帝國擁有的疆土,後半部描述了他平定岡比西斯引發的叛亂。
貝希斯敦銘文石刻,離地高達一百公尺,也因為高高在上無法親近,所以在伊朗伊斯蘭化的一千四百年之間皆沒有被破壞。這個銘文的上半部分是浮雕,浮雕上的大流士身罩披肩,氣宇軒昂,雙目圓睜,傲視前方。他左腳踏著倒在地上的高墨達,右手指向波斯人崇拜的光明與幸福之神——阿胡拉·馬茲達。
古波斯文是楔形文字,歷經此地伊斯蘭長期統治,早就成為死去的語言,雖有學者研究,但始終缺乏完整的內文,英國人勞林森( Rawlinson)是軍人,也是一個業餘考古愛好者,貝希斯敦銘文以古波斯文字、巴比倫文字與埃蘭文字寫成,不同於埃及的羅塞塔石碑,上面有並列著現代人能夠理解的古希臘文可供比對,貝希斯敦銘文石刻上面的三種文字都是無法辨認的古代文字,且石刻在石壁懸崖之上,很難攀登上去,勞林森憑藉熱情,不但爬上懸崖,並且前後花了十年的時間拓印在上面的銘文,1846年最終破解古波斯文的密碼。看來專業有時帶來疲乏,也可能陷入專業的偏見與傲慢,業餘有熱情,有時反而可以帶來不同的省思與變化,現代的產業都需要跨界,才有可能注入活水,產生鯰魚效應。
繼承順位 都 沒 人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念之差,繼承的遺產竟然縮水了?3個繼承觀念要牢記!
95歲的父親過世,留下市價2.7億元的土地,應由3兄弟繼承遺產,每人可分得1/3,老二跟老三到老大家中說,我們第二代所有兄弟拋棄繼承之後,就給第三代直接繼承第一代的財產,不是比較好?同一塊土地也比較不用課到兩次遺產稅?
第二代3兄弟全部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後,老大赫然發現,因為他只有1個小孩,老二、老三都各有3個小孩,老大的小孩只能繼承1/7的土地,很不公平,想告兄弟詐欺…。
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對法律的規定不清楚,律師提醒3 個繼承觀念:
1. 拋棄繼承
所謂拋棄繼承就是拋棄掉「繼承權」,也就是拋棄繼承之後,就沒有任何繼承的權利,因此,第二代拋棄繼承權之後,第二代就完全沒有繼承第一代遺產的權利。
原本第二代還沒有拋棄繼承的時候,每一個人(房)都有繼承遺產3分之1的權利,但是如果拋棄之後,拋棄的那個人(房)就不能主張繼承3分之1遺產的權利。
2. 法定繼承順序與分配比倒:
法定繼承人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以親等近的優先。也就是說第一代過世的時候,雖然有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因為有第二代的人活著,就以最親等最近的第二代繼承人繼承。 就依第二代的繼承「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如果現在有一個人拋棄繼承,第二代只剩下兩個人的時候,就由第二代的兩個人平均繼承人,也就是每個人各分得遺產的½。
除非是第二代的人都不在了,或全部拋棄繼承權的時候,才由第三代繼承第一代的遺產。
3. 代位繼承:
承上,從第三代的角度來看,如果他的父親或母親(第二段)比他的爺爺奶奶(第一代)還要早過世(或早喪失繼承權)的時候,第三代可以「代位」他的父親或母親繼承第一代的遺產,這就叫做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只有在直系血親卑親屬間,也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時候才有適用, 而且要第二代仍然有人存在。如果第二代都完全沒有人存在的時候,就無法代位繼承。
這個新聞的故事也就是如此,如果第二代全部拋棄繼承,就是由第三代依照法律繼承財產,依照人數平均分配第一代的遺產了。沒有代位繼承可言。
其實,如果想要讓第三代(孫輩)繼承到祖父母的遺產時,最好的方法還是由祖父母寫一份有效的遺囑,直接將遺產分配給第三代(孫輩),因為用遺囑處理的時候,第二代也無需拋棄,只要不去主張特留份,也就合法傳承了。
財富傳承規劃在前面,永遠比事情發生後處理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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