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最奇葩的知識
綠營網友主張
『當年體育協會改革失敗,是因為黃國昌半途而廢』
https://www.facebook.com/impolite.tw.2/photos/a.104719394767978/297464668826782/
#黑人問號
#當年黃國昌有執政權就對了
▌2018年
黃國昌配合民間體改聯會,聯手舉發 泳協、棒協、羽協、網協等四大協會涉嫌造假資料灌票 !! 包括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網球協會前副秘書長趙安華。
這些人名大家可以自己去查。
結果,假帳號證據和貪污收據都交上去了,北檢卻只給了 『緩起訴』。黃國昌不甘心,就帶人去北檢抗議,還被民進黨網軍取笑是『蔥神作秀』。
後來高檢署認定緩起訴不成立
發回地院續審,並重啟調查
最後那五位犯罪的協會理事長
通通『易科罰金』,平安下莊。
現在綠營網友卻把改革失敗的責任
推給黃國昌,指控是他害的。
羽球協會秘書長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能避重就輕!邪會灌人頭就是為了操控選舉!】
2016年球后戴資穎因為尺寸不合沒有穿羽協提供的鞋子而恐遭懲處,同年四屆奧運射擊國手林怡君、排球「光頭神舉」黃培閎也因為體制問題先後宣布退出國家隊。
單項運動協會爭議不斷,長期壟斷的舊勢力被民眾譏為「邪會」,改革聲浪促使《國民體育法》在2017年修法通過,國體法第38條也要求各單項體協必須在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改選。
然而,在改選過程中,包括前棒球協會理事陳太正、前足球協會秘書長陳威任、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前游泳協會理事長許東雄等人為了把持協會,主導理監事改選,違法蒐集、交換民眾個資,互灌人頭會員,遭檢方調查。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被告等人有期徒刑5到6個月,但均可緩刑3到4年不等。姑且不論量刑有無過輕的疑慮,遺憾的是,法院採信被告等人供稱在預報名階段灌入大量人頭資料,是為了幫協會爭取更多補助,並不是意圖影響理監事選舉結果的辯詞。
判決忽略了在預報名階段灌入大量人頭會員的行為,讓許多有意參與選舉的民眾質疑程序遭受舊有勢力控制操弄,對於選舉的公平失去信心,進而打消繳費參與選舉的念頭。繼續把持協會才是這些舊勢力灌人頭的目的,這種行為對體育改革是一大打擊!
體育協會的公開透明,保障選手的權益,是我的政見之一,我也推動國體法的修正,但法律的通過才是改革的開始,我將繼續要求教育部與體育署負起行政監督之責,一定要讓體育改革持續的往前進行,落實更透明的體育制度,選手才能受到妥善照顧安心比賽贏得好成績!
羽球協會秘書長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種結果真的讓人失望
當初黃國昌努力搜證,告發這些體協理事長,#這些人可是全部都認罪的啊....竟然只有『緩刑』 ??? 當初一堆中華體協理事長,爆出盜取民眾個資、用假人頭灌票,現在全部只判緩刑,所以 #可以繼續擔任各協會的理事長與秘書長
#五人全部都認罪
#結果全部都緩刑
#繳錢就沒事了
#這個真的看不下去
#請體育署一定要追究他們的責任
#放任這些人繼續囂張下去只會打擊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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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昨日終於將先前交換民眾個資,互灌人頭會員,作弊改選的5名協會理事長、秘書長,判處各5至6月有期徒刑。(緩刑各3至4年,支付公庫35萬至75萬元,可上訴。)
然而,依照現行的《國體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不得擔任特定體育團體之理事長(會長)、秘書長, #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當初偽造文書、操弄人頭會員,以作弊手段影響改選結果的這些人,仍然可以擔任協會理事長、秘書長等重要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