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11顆裸鑽鑑驗4700萬元,不排除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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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覺得滿難」裁定的背景故事】重新思考我國人民對於毒品的恐慌、毒品政策以及檢驗標準
很多人在瘋傳這個新聞〈桃園法官搞烏龍 裁定書連續出現超白話「我覺得滿難」〉:https://bit.ly/2UOYYdW
大家都在笑裁定最底下出現「我覺得滿難」。
網路上竟然有搞不清楚狀況的三盲重症患者跳出來喊什麼「法官如果覺得滿難就把這人判死刑 」:https://bit.ly/2yD7P9L
各位讀者也跟風了嗎?跟著這些網路留言一起喊死刑、重判了嗎?
仔細看清楚,都已經被檢察官不起訴了,法官要怎麼判死?
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要看門道。
既然檢出大麻成分,為什麼會不起訴?不起訴後為什麼又要單獨宣告沒收?
讓我們從偵查實務經驗的角度來重新思考這個裁定背後的議題吧!
〔 我檢索了這個裁定–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單禁沒字第 176 號刑事裁定:https://bit.ly/2xSuOxj
行為人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之大麻油2 瓶到台灣,但是卻被不起訴處分確定,然而因為這兩瓶大麻油含有毒品成分,因此檢察官單獨聲請宣告沒收。
雖然法務部不公開不起訴處分書,所以細節無從得知。
不過依照我的經驗,客觀上檢出THC卻不起訴,最常見的不起訴理由就是欠缺主觀犯意。
這個案例,很有可能是這個大麻油的包裝標示"THC-Free"(「不含」四氫大麻酚)但到台灣後被我國檢驗單位驗出來THC(四氫大麻酚)超過10 ppm。
此類案例,由於商品包裝上標示沒有THC,所以行為人主觀上以為自己運輸回台灣的東西不含THC,主觀上並沒有運輸的犯意。
但客觀上,這些大麻油含有微量的THC成分,因此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以下這些「為什麼」,都是實務上常發生的不可思議事件。為什麼會發生這種狀況?
為什麼我帶了個"THC-Free"的東西回台灣,竟然會被警察現行犯逮捕,送到地檢署一日遊?
為什麼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了,東西還要被沒收?
為什麼外國人眼中的"THC-Free"到台灣竟然會被驗出THC?
關鍵在於我國的檢驗標準與世不同,不容一絲一毫微量到對人體沒啥影響THC存在。
台灣人可以吸中國吹來的廢氣、吃重金屬污染的虱目魚、大啖飼料油炸出來的美食,但卻採取了比先進國家都還要嚴格的THC檢驗標準,不容一絲一毫的THC成分。
這系列「我覺得滿難」的裁定,難的不是這幾個可愛到不行的裁定本身,而是背後台灣人出於素樸正義感對於「毒品」的過度恐懼,所影響的毒品政策、乃至於檢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