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法官 RBG ,聲名狼籍背後的傳奇人生】
2020年實在太不平靜,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簡稱 #RBG)日前過世了,享年87歲。
她的離世,儼然給局勢正動盪的美國打了一巴掌,連「鋼鐵人」Robert Downey Jr、影后 Natalie Portman 等巨星都發文哀悼。
RBG是美國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終生推動性別平權,打破同工不同酬、津貼歧視、軍校入學限制等多項差別待遇的規定,拓寬女性跟同志權益,被視為「具有歷史地位」的法學家。
不只成就斐然,她與丈夫 Martin 宛如「神鵰俠侶」般的愛情也為人津津樂道。
身為女人,我們是該知道 RBG 的故事,學習她颯爽美麗的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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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被你視為阻礙的事,往往會成為更好的收穫。」
RBG生於 1933 年 3 月 15 日,藍領猶太移民,父母幼時缺乏教育,擁有望女成鳳的心,格外注重 RBG 的教養,尤其以母親的價值觀影響她甚鉅。
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裡提到,RBG媽媽只教導女兒兩件事,第一,要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淑女,第二,所謂「淑女」的定義,是不要輕易被情緒左右。
以上兩點,養成了 RBG 重視邏輯思考,明白情緒不能解決事情,只會模糊焦點,讓人更加無法專注你的內容。
高中時期的 RBG身材嬌小,外型氣質美麗,性格內向安靜,乍看的確像個世俗定義的「淑女」,但實際上她對女孩子之間的打扮話題不感興趣,平常都是待在家裡看書、讀報紙。
據 RBG 高中閨密回憶,RBG 就像男孩子一樣關心著國家大事,是個特立獨行的女孩。不過,誰說女孩子只能有一種樣貌?或許 RBG 早已瞭解這點。
20世紀性別平權尚未普及,RBG 的求學之路並不平坦,縱使憑著實力、堂堂正正考上哈佛大學法學院,成為院內 500 名學生中「唯九」的女性, RBG 卻曾經被哈佛校長質問:「妳能否聊聊自己到底憑什麼可以進到這裡、搶走其他男同學的權益?」
不光如此,RBG 就讀康乃爾大學時,還被化學系教授暗示要她潛規則,結果被她高聲嗆道:「你竟然敢這麼做!你怎麼敢?」嚇得教授再也不敢招惹她。
種種阻礙不但沒有影響 RBG 的心情,倒是激起她的好勝心,從康乃爾大學、哈佛法學院到最後的哥倫比亞法學院, RBG 均以第一名成績輾壓同期男同學,也成為《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創刊以來,第一位入選的女性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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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因我的性別要求特權。我只想要我們的男性同胞,把腳從我們的脖子上移開。」
知識,是 RBG 的金鐘罩鐵布衫,但,若想衝撞厚實的性別天花板,光憑知識顯然是不夠的。
畢業之後,身為女性、母親和猶太人,沒有一家律師事務所願意聘用 RBG,理由千奇百怪,舉凡女人太情緒化、擔心照顧不了家庭,就連「怕其他律師的老婆會吃醋」這種理由都說得出來。
RBG 退而求其次,先在紐澤西州的羅格斯大學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擔任教授,一任教就是10年光景,並在校內開設女權課程、編輯女權刊物。
直到1972年,她參與了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女權計劃,成為裡頭的首席辯護律師,這才展露才華。
RBG 初次在最高法院辯論的案件是 “Frontiero v. Richardson”,事主是一名女性空軍中尉弗朗蒂羅(Frontiero),她想替丈夫申請住房跟醫療福利,卻被人事單位告知,目前只有男性空軍可以幫妻子申請補助,女性空軍則不行。
法庭上,RBG 援引著名廢奴主義者 Sarah Grimke 的話,她說:「我不要求性別給予我特權,我要求的是人們將他們的腳,從我們的脖子上拿開。」
她以不卑不亢的溫柔語調說動法官,以 8∶1 的投票拿下性別平權官司的首勝。
RBG 不只幫助女人,她也為男性爭取性別權益,像是知名 “Weinberger v. Wiesenfeld” 一案,她幫助一位單親父親拿到政府津貼,因為當時只有女人才能申請家庭補助,男人不行。
從 RBG 經手的辯護裡,我們見到性別下的受害者不見得只有女性,連男性同樣受到父權社會宰制,背著「男主外」的壓力,想當家庭煮夫都會被世俗眼光檢視。
RBG 從不害怕說出自己的觀點,她提起6次憲法訴訟案,打贏了其中5件,她就是想要告訴法官:性別不平等就是存在,只是幾百年下來,我們都把這些事物視為「常態」,是時候該推翻了!
正因 RBG 的擇善固執,每個大法官、對造律師在聽到她的名字時,都忍不住捏把冷汗,讓她擁有了「聲名狼藉的 RBG」這個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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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你所在乎的事而戰,但以讓他人加入你的方式去實踐它。」
1993年,RBG 獲得總統提名,成為美國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她繼續為性別平等奮鬥,最經典的莫過於1996年的 “United States v. Virginia”。
她奮勇對抗維吉尼亞軍校創校158年來只收男學生的傳統,直指「只招收男性」的政策是違憲。
維吉尼亞州政府表示抗議,認為他們有幫女同學另外設立了「女子領導學院」(簡稱VWIL),女性依然可以和男性一樣享有教育機會。
RBG 一語道破此項理由的荒唐之處:「另一所學院所提供的資源,不會比維吉尼亞軍校還多,這不過是讓女校成為男校『蒼白的影子』罷了(pale shadow)。」
最後 RBG 說服其他法官,以7:1的比數打破維吉尼亞軍校的陳舊體制,也是一個劃時代的性平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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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G 對人權的貢獻毋庸置疑,但她透露自己能在性別窄門裡夾縫求存、最後大放光芒,丈夫 Martin 的幫助和鼓勵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RBG 和 Martin 都是康乃爾大學的學生,兩人約會不久後就決定在一起, RBG回憶:「他是所有約會對象裡,唯一在乎我有腦袋的人。」
準備哈佛法學院的期間,Martin 被診斷癌症,那時他們有了女兒,於是 RBG 一邊兼顧學業,一邊幫丈夫做筆記、複習功課、照顧小孩,天天忙到凌晨五點睡覺,早上八點爬起來上課。
Martin 本身也是一名才華洋溢的律師,為了支持妻子的平權夢想,他辭去了律師職務,專心做 RBG 的副手。
RBG透露自己不善交際,丈夫經常為她搭橋牽線、一手扛起家務,他們的女兒就回憶:「在家裡都是爸爸負責做飯,媽媽負責思考。」
偶爾,Martin 發現RBG 工作到太晚,他就會嚴厲地到書房扛妻子回房,要她好好注意身體健康。
「我這個人算是格外幸運,能遇到好的另一半。」RBG 笑說:「從我們相遇第一天開始,他就深信,一個女人的使命,無論是在家相夫教子、或在外衝事業,都跟男人同等重要。」
2010年 Martin 過世,對 RBG 是很沉痛的打擊,她將心思專注到工作上,只要在訪問提到丈夫,她的語氣會瞬間變得溫柔、眼神恍惚飄向遠方,臉上寫滿對丈夫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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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還活著,我就不會退休,我會一直站在這裡,為人們奮鬥。」
RBG 歷經4次癌症的化療,經常抱病工作,晚輩都希望她退休養病,但目前美國9位大法官,就有5位是保守派,身為為數不多的「自由派」代表,RBG認為自己有義務堅守崗位。
高齡85歲的她,依舊勤跑健身房重訓,每天上班早出晚歸,對工作兢兢業業。
儘管 RBG 不敵病魔離世,但她勇敢爭取人權的精神卻被保留下來,鑄刻在每位懷抱夢想的女性心裡,RBG 口中的「平等」不光是嘴上說說,她是身體力行地為所有人打先鋒。
在飽受偏見的年代,RBG靠她堅定不移的意志力、辛苦耕耘的才華,為自己開闢康莊大道,雖然辛苦異常,卻也踏實帥氣,且這種能力誰都搶不走。
當我們總在埋怨身不逢時、懷才不遇,有時轉個念就會懂得:在黑暗裡頭跌跌撞撞,是誰都會經歷,但只要你足夠喜歡,這些都不足以構成放棄的理由。
以上,就是 RBG 教我的事情,謝謝她一生的貢獻。
https://www.adaymag.com/2020/09/21/ruth-bader-ginsburg-notorious-rbg-age-politics.html
職務津貼定義 在 小小人物做小事 - 高松傑Jack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呢位本土派區議員都幾有趣,在辦公室內塊白板寫上「藍絲」唔夠佢玩等字句,但原本貼喺門口、涉嫌侮辱華人同拒絕「藍絲」內進嘅告示又移除晒喎。到底係咩心態呢?//
【已被清走】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及劉家衡外所有標語已被移除
縱暴派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及劉家衡,早前在辦事處門口公然張貼侮辱不同政見市民告示。另外,事件曝光後同事揭發,劉家衡疑似違規聘用女友作助理。《大公報》今日報道,民政事務總署在回覆市民投訴時表示,該署已就有關深水埗區議員在其辦事處張貼告示的投訴,發信給相關議員,提醒其行為涉嫌違反《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並請有關議員注意《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的適用內容,同時強烈勸喻有關議員盡快將告示移除。該署亦已轉介相關投訴予深水埗區議會主席跟進。
報道指出,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區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不會令區議會信譽受損,不應做出任何危及或損害其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的能力的事情,不應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不得濫用其身份牟取私利或優待任何人士或機構。
而《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則提到,區議員如聘請親屬為職員,不得就有關開支申領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等,包括職員薪酬;而「親屬」定義涵蓋「任何與區議員儼如夫婦般經常一起生活的人」。
《港人講地》記者今日再次走訪涉事兩人的辦公室,發現門外的告示,包括侮辱不同政見人士,以及寫上「光復香港」等字句的告示都已經被移除,暫未知是否與兩人被民政事務總署警告有關。不過,記者就發現該辦公室內一塊白板寫上:「藍絲返屋企啦,你哋唔夠我玩喇啦!」白板上的下款正是李文浩,加上其字體跟早前貼在門外的告示相同,相信有關內容亦是出自李文浩本人手筆。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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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運動 #黑色恐怖 #拒絕攬炒 #李文浩 #劉家衡 #藍絲 #狗 #不得內進 #移除告示
職務津貼定義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身邊不少朋友都懷孕生子了,不得不說真的是光陰似箭、歲月催人老欸...(覺得可怕😅)所以今天米編想要來跟大家聊聊育嬰留停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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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的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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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一點來說就是👉🏻年資達六個月以上的勞工,且夫妻皆為在職勞工身份,當媽媽請完產假之後,在小孩滿三歲以前,最多可以申請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每次以六個月為原則,但如果公司同意的話也可以申請少於六個月的期間。(但我想大部分人都會請好請滿✨)那如果是在第一胎的育嬰留停的期間,又有第二胎的話,那育嬰留職停薪重疊的期間並不會另外給假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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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的部分,基本上育嬰留停要跟這兩個單位做申請喔:
❶公司
❷勞保局(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過現在大部分的情況都是,你跟公司申請育嬰留停後,後續的育嬰留停津貼雇主會協助你申請(如果真的不放心的話,可以再提醒公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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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跟雇主申請育嬰留停要注意哪些事項呢?雖然每個事業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詳細流程應該都有所不同,但在育嬰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中有明定,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並記載下列事項:
❶姓名、職務。
❷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
❸子女之出生年、月、日。
❹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
❺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❻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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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育嬰留職停薪的部分,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條與第19-2條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格為:
❶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
❷已經辦理育嬰留停
❸子女滿3歲前
計算方式為每一子女以申請人育嬰留停前六個月之投保薪資之百分之六十核算,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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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的部分🌝請參考性平法第21條,雇主對於員工提出的育嬰留停是不得拒絕的,且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做不利處分⚠️另外人力空窗的部分,可以找職務代理人(但這點我想對有些公司來說....可能就請另一個員工幫忙一下而已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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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來說一下,如果有員工申請育嬰留停,那勞保到底還要不要加保呢?依照性平法第16條規定,是可以繼續加保的😊也建議員工加保啦~這段期間雇主的負擔是由政府補貼的,因此也不會對雇主造成額外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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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經歷了在家與小屁孩打仗的時期後,要來講復職啦😆欸不過不得不說,有些公司讓員工申請育嬰留停時很阿莎力,但遇到員工要復職的時候就開始出現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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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性別工作平等法裡面是有明確的定義何為「復職」的,簡單來說,就是要讓勞工回復到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的職務,如果因為公司業務上的調整或其他非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無法讓勞工回復原職,也必須依照勞資雙方當初的勞動契約以及勞基法的調動五原則來跟勞工協商調整職務。然而,如果公司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真的無法讓育嬰留停的勞工再回到公司,又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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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性平法第17條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❶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❷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❸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❹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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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以上的法定事由,且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後,才可以採用資遣之方式來辦理,而其他詳細的資遣流程與規定,可以參考我們之前的文章👉🏻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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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這系列終於寫完了😂雖然有點長,但還是希望大家可以耐著性子看完,米編常跟朋友說「法令不是你遇到才要去翻,是平常就要累積,這樣遇到才不會手忙腳亂,或是從網路上的文章斷章取義。」謝謝你們的收看,記得點讚收藏然後分享給你所有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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