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黃金駕照」入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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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如果你能保持「整整五年」
都沒有任何交通違規、事故,
(那怕是違規停車也算破功)
那下一次更新駕照的時候,
就會拿到「黃金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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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很像豪洨的東西?
沒,是真的存在的!
因為我今天就拿到了喔耶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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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在哪?
其實就是駕照中間那一槓有顏色部分
變成了健康排便的顏色這樣(講啥屎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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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比較有說服力的部分是紅色箭頭的「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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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黃金駕照有啥好處?
最主要我覺得是可以貼到FB之類的說嘴一下
(就是我現在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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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好處當然還是有的,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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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駕照更新優待
期間拉長到最大化的五年
上課時間,從2小時縮短成30分鐘
更新的費用小幅度折扣(¥3,3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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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申請「SD(SAFE DRIVER)卡」優惠
日本全國約1.5萬左右場所,
餐飲店、加油站、旅館、車貸等等有特殊優惠
其實比較常見的大概就是知名連鎖店會有飲料免費這樣。
https://www.jsdc.or.jp/sd/tabid/116/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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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險折扣
依照民間保險公司不同,約有6~19%折扣!
很合理,你都能五年無違規無事故了,
讓你保險費便宜點非常合邏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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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我還記得剛來日本上班時,
因為在三個月內不小心發生了兩次騎車違規,
觸發了「違規點數要滿1年才歸零」機制,
結果掐指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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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步調下去,我駕照他媽的會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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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以重機為職業的人來說,
駕照別說吊銷,光是禁止一個月我就毀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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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還記得當時我一度
「不敢騎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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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他媽的乾脆就用走的!
能不騎車就不騎車了這樣!!
只有出團工作的時候我才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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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也第一時間反省說
這重點不在於日本交通法規太嚴苛
或是我太衰小被抓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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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我真的打從心底覺得
「這樣的規定是對的!錯的是我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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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騎車上路不只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同時還要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負責!
這真的是無比重大的事情,
那怕只是「違規」都有可能造成生命安全危害,
所以的確是要用最嚴苛最高的標準去看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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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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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後又過了六年,
我真的做到了好好反省之後,
再也沒有任何違規跟事故的成果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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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這個黃金駕照當然是很開心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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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美國東岸→西岸→折返
一路快2萬公里也沒違規,也是個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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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其實這期間還有換一次駕照,
理論上應該還要有一張舊駕照...
但我翻箱倒櫃沒找出來,
那應該是當時更新的時候被收回去了,
日本駕照這東西很有紀念價值,
我的個性一定會好好收藏才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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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面在別府念大學的時候,
國籍還會被打成中國!?
就很有時代紀念價值你說是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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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大頭照的變更
平成17年=2005年,挖操16年前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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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的髮際線在退後,是我的人在前進]
今年小薛依舊21歲謝謝(看鏡子微笑確認)
職業駕照吊銷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天,台88線上,一台水產行貨車惡意逼車,從路肩超車直接碰撞黃牌重機。
2020年6月,蘇花公路上,一輛大貨車逆向,直接撞上順向騎行的騎士,造成騎士多處骨折,最終騎士送醫救治仍回天乏術。
2020年7月,一對比利時情侶,來台自駕遊,在行經日月潭附近,遭到砂石車逼車,南投集集分局表示:「外國人對台灣民情不了解」。
是什麼樣的交通環境,讓惡意逼車不斷傷害騎士的生命?是什麼樣的法規,讓四輪駕駛有恃無恐,一而再、再而三的惡意逼車?
讓我們看看現行的逼車條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因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讓我們看看鄰國日本怎麼做。
去年12月,日本警察廳在去年底提出《道路交通法》修法條文,針對惡意逼車行為詳加定義,並於今年6月5日修法完成,6月30日正式上路。
根據修法內容,以妨礙他人通行為目的的「未保持安全距離」、「刻意緊急煞車」等有違規行為,都是惡意逼車。
對於這些行為,日本採取重罰,明定若違規將處以「3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50萬~100萬日圓以下罰金」。警察廳的傳單也明確指出「逼車就是犯罪」。
還有,即使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但是只要違規一次被執法單位取締,就會依規定「吊銷駕照」。
日本的規定,不僅罰金遠高於台灣,對於沒有造成事故的逼車行為處以「吊銷駕照」,也比台灣的記點處罰來得有嚇阻力。
擁有駕駛執照,是一種權利,同時也有維護道路安全的義務。當你考取駕駛執照,你就應該意識到,自己駕駛著一台如果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的「凶器」。不僅一般駕駛人要有此自覺,作為職業駕駛更應該有此自知之明。
我們會提出對應的修法提案,嚴懲妨害他人通行的「惡意逼車」,嚇阻如此羞恥的「台灣民情」。
期待行政部門在交通路口大執法結束後,也能正視惡意逼車的問題,提出修法版本,杜絕台灣最醜陋的道路風景。
職業駕照吊銷 在 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個月前,我有承諾將請交通部所屬機關共同研議減少交通事故的方案,尤其對於行人安全的保障,更要重視。我們針對道路設計規範、前瞻基礎建設補助、罰則與執法、宣導等面向進行討論,經過一個月的研商,我也向大家說明進度。
① 路口檢討改善:
交通部去年已與六都合作試辦路口行人安全提升計畫,針對行人易發生事故路口優先辦理改善,已完成 192處。未來4年,交通部(公路系統)將與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系統)合作,透過生活圈計畫、前瞻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協助縣市政府繼續辦理路口改善,預計4年投入8.04億元,以每年改善670個路口為目標,4年改善2680處路口,提升行人安全。
②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的檢討修正:
十次車禍九次快,還有一次沒看到。我們相信,沒有人會故意開快車、製造交通事故。既然如此,我們認為,可以透過道路斷面設計,讓駕駛人透過路型的改良自動減速,尤其經過人口密集的社區,更應將車速趨緩,提供更多的人行空間。
過去訂定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理念主要著重在城際交通運輸效率,但隨著郊區都市化的擴張、人本交通觀念的提升,公路系統不應忽略行人或弱勢運具如腳踏車、高齡行動輔具的服務需求,因此,接下來,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將與營建署頒布的市區道路規範整合並漸趨一致,仿效「車道瘦身」運動,透過道路斷面設計的調整,讓車速得以控制,更讓多餘的空間,留給行人及弱勢運具。
③ 道路工程人行空間改善:
過去國內的道路設計多以車為主,車道的數量與寬度畫飽畫滿,剩下的空間才給行人。未來我們要倡議及落實「人本交通」的真締,把行人、腳踏車及高齡輔具如代步車所需要的空間預留,汽車車道寬度配合速限的需求,劃設足夠的寬度就好。
另透過工程手段,未來公路總局及補助地方政府道路改善經費時,不管是新設道路、拓寬道路或既有道路品質改善,都將要求各道路主管機關應一併進行易肇事路口(路廊)及人行空間檢討改善;期透過生活圈計畫與前瞻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經費的補助機制,與縣市政府共同合作,減少路口事故並落實人本交通理念。
④ 路口停讓行人的加強執法:
為了強化駕駛人在行近路口前必須停讓行人的意識與習慣,交通部已正式拜會內政部,將加強宣導並取締違反路口停讓行人的駕駛,主要目的在於落實及宣導以人為本、行人優先的交通文化,塑造ㄧ個國人及觀光客可以在國内安全旅行的交通環境,我們也會同時提醒行人通過路口請勿低頭,專注左右來車、安全通過路口。
⑤ 推動提高路口未停讓行人罰則之修法:
鑒於汽機車未停讓行人優先行,經常導致嚴重交通事故,因此交通部已研議提案修法,內容包含: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提高記點、增訂造成死傷者必須吊扣、吊銷駕駛執照。除此之外,我們也預計提案修法,擴大適用範圍,只要不是禁止行人通行的岔路口,都應停讓行人優先通過。
⑥ 不適任駕駛退場機制:
交通部已邀集學者專家討論並獲得初步共識,規劃朝以下方向修改:延長記點累計期間、加重記點處罰;相關內容將邀集相關運輸業及職業駕駛人公(工)會研商草案妥適性,再報行政院核定轉立法院審議。
⑦ 高齡者交通事故防制:
10位行人死亡中,有7位是老人。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長輩的用路安全提升刻不容緩。除了深入社區強化交安宣導,也將鼓勵縣市政府營造高齡友善環境,例如透過經費補助增設人行道及庇護島、普設行人號誌燈與減少行人穿越道長度、落實高齡駕照管理等,保障長者用路安全。
交通的觀念轉換,是個極大的工程。無論是法制調整、道路設計、教育宣導、執法等面向,都需要長時間的努力。對於未來推動與落實人本交通,必須再大步跨出,我們會更努力跟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合作,全力改善道路安全。
#人本交通
#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