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名字給別人買房,「借名登記」會有什麼事嗎?
小則背債,大則詐欺
有人問:親戚借我名義登記買房,房子登記在我名下,也沒有犯法,這個忙應該可以幫吧?
為什麼親戚不用自己的名字買房呢?
1. 他自己的權利用掉了,用你的權利(例如: 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銀行首購利率)
2. “節省”稅賦,分散他的”所得”,因為所得稅是累進稅率。
3. 親戚欠債,名下不能有房產。
…..
但如果這位親戚繳不出銀行貸款來,親戚跑路了,銀行房貸就要你繳,因為你是借款名義人,銀行不管你是”人頭”,你就是法律上契約當事人,要負責還款。
等你把錢還銀行之後,再找這位親戚要,如果你找得到他的話。
更慘的是親戚有”超貸”,用假的買賣契約(實際上房子市價只有800萬元,但契約寫1500萬元)向銀行貸款1200萬元,這裡面的價差00萬被拿走,所以就算把房子賣了也不夠400萬 要還。
更慘的是,因為這涉及到偽造文書、詐欺等刑事犯罪,人頭也會遲到吃上官司,因為法律上屬於「共犯」或是「幫助犯」。
「借名登記」讓本來不是你的事,變成你的事。 請三思!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借名登記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1的網紅張耀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地價稅爭議 台中綠議員籲修法解套】 公告地價調漲引起地價稅暴漲,相關爭議持續延燒,尤其台中市公告地價漲幅六都第一,國民黨議員今早率民眾衝市府廣場抗議,民進黨議員在議會也提醒,林佳龍市府不要輕忽人民的聲音。 台中市公告地價漲幅六都第一,儘管市府澄清,公告地價僅達市價14%,自用住宅平均稅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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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賣房子,先算清楚要繳多少增值稅&房地合一稅!
有一位網友說:
他的親戚65歲,沒有現金,有三間房屋,一間自住,兩間收租,想要賣一間房屋當養老金,怎麼樣賣比較省稅?
合法省土地增值稅,運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10%:
如果這位親戚沒有賣過房地,想賣的那一間房屋是出租(或營業)的那一間,就必須遷入戶籍(自己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並且停止出租(或營業)一年後,再出售房屋,就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核課增值稅。
這優惠稅率一人一生只有”一次”的使用機會,如果使用過,還有「一生一屋」的節稅方法(以後有機會再說)。
但如果他要賣的房地是那間自用的,在沒有出租、營業的時候,不必等一年,出售前確認或遷戶籍到出售的房屋即可!
合法省房地和一稅:就是看你賣的房屋是何時購買?哪一間賺得比較少?
想賣的房屋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就要以房地合一稅來做計算,如果是自住的房地(設籍滿6年),出售後價差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的課10%的房地合一稅。其他情形,持有2年以內45%稅率,超過2年在5年以內35%稅率,超過5年在10年以內20%稅率,超過10年15%稅率。
如果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子,今天以後要賣,適用舊制,就不用計算房地合一稅。
另外,也要看你賣的房屋哪一間賺得多?哪一間賺得少?來計算比一比,算出賣哪一間比較划算。
理財,也要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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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
(照片非本文中的房屋)
自用住宅 400 萬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民眾若想節稅,可以透過申報自用住宅享有優惠稅率,凡是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則出售房屋時課稅所得計算在400萬元以下者就免稅;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優惠稅率課徵,並且6年內以1次為限。」
不過,完全不出租,六年才買賣一次的「投資客」,還真是資本雄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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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爭議 台中綠議員籲修法解套】
公告地價調漲引起地價稅暴漲,相關爭議持續延燒,尤其台中市公告地價漲幅六都第一,國民黨議員今早率民眾衝市府廣場抗議,民進黨議員在議會也提醒,林佳龍市府不要輕忽人民的聲音。
台中市公告地價漲幅六都第一,儘管市府澄清,公告地價僅達市價14%,自用住宅平均稅額、增加金額六都最低,仍難掩民怨。綠營議員飽受基層壓力,呼籲市府出面,請中央修法解套。
台中市法制局長陳朝建說,地價稅相關稅率、分期繳納等規定,得透過中央修法,或者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彈性處理;相關問題透過中央修法,也許可緩和爭議。
民進黨議員張耀中、江肇國今在議會業務質詢,提醒林佳龍市府,要傾聽民眾聲音,不要小看地價稅調漲帶來的殺傷力。
民進黨議員江肇國說,調漲公告地價在於促進土地正義,但公告地價調漲後,如果沒有配套下修土地稅法的累進起點和稅率,將造成地價稅暴增數十倍的荒唐事,會使土地正義的實現遭受阻力。
江肇國說,調整公告地價,溢收的地價稅不該是市府得利,他建議林佳龍市長應出面主張修改土地稅法第16條,調降稅率以合理化稅收;畢竟調整公告地價是促進土地正義,而不是增加政府稅收,更不該製造土地持有者與非持有者對立!
他呼籲台中市政府理性回應民眾需求,不要為不合理的政策辯護,否則受傷的是林佳龍市府。
張耀中說,拔鵝毛要慢慢拔,一次把整隻鵝的毛拔起來,鵝會被拔死,地價稅調漲也是如此;林市長當初競選時,掛看板要傾聽民意,現在地價稅暴漲,甚至有死忠支持者要來丟雞蛋抗議,市府要慎重處理。
張耀中說,南屯區有民眾去年地價稅96萬元,今年暴漲到400多萬,市府調漲公告地價時,應該要仔細評估,現在民怨沸騰,市府實在沒有傾聽民意。
自用住宅 400 萬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50514TVBS 自住客也遭殃 獲利逾400萬課10%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2cwH88pP_w
記者:黃宇潔、周育鋒
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稅制公布後引發大爭論,就是因為內容限制自用住宅獲利超過400萬,就得課10%稅負,比起日本有810萬的門檻限制,甚至法國規定一戶自用住宅免稅的規定而言,台灣相對相對台嚴苛,房仲說這就像把自住客全面都成了投資客,尤其持有期間的土增稅、房屋稅等不能扣抵,如果稅制真的過關上路,對自住客來說賣屋壓力也成了課稅壓力。......↓房仲業務員陳泰源:「過去這5年來平均的漲幅1年就有1成的漲幅。」
20年老大樓地點好,所以漲幅驚人,但套上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制版本,未來如果要賣屋,連自住客都得多繳稅。
房仲業務員陳泰源:「如果以過去5年這樣正常的漲幅(估算),持有1年就已經賺了將近400萬了,好像連自住客都是投資客一樣,變相的就是誤傷了,你連一般的自住客、長期持有的你(政府)全部都打到了。」
因為舊版本規劃交易總金額在4000萬以下就不課稅,現在改成以獲利400萬當基準,超過的都要課10%,以這間中古屋來說,就算是自住沒有出租,持有超過6年,照樣得掏出10%稅負。
房產專家田大權:「賦稅署是用一個2千萬的房子為例,每年漲3%,也就是60萬,連續持有6年,是不是360萬,算一個整數400萬這樣子算出來的,這一個計算的方式,它是以房價持續上漲為前提,但是財政部認為房價不會上漲了,這時候可能出現一個邏輯上的問題,就是說如果房價不會上漲,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又是所得稅的話,那收得到稅嗎?」
稅制結果與立法初衷不只出現大矛盾,更大爭議是太過嚴苛,因為在法國出售住宅,可以享有1戶免稅優惠,至於在德國,持有3年以上的自用住宅也不用繳稅,日本自用住宅的免稅額是訂在台幣810萬。
房產專家田大權:「400萬這種絕對數字一出來之後,其實它已經無所謂高低的問題,反而市場會找到另外一個空隙,也許會炒作中低總價或是低總價,因為我們看到其實像現在南部或者其他非大台北地區之外,從800萬漲到1200萬的房子非常非常多,如果1千萬賣到1500萬,獲利是5成耶,5千萬的房子賣了5500萬,獲利只有1成,獲利率完全天差地別,但是稅制是一樣,這到底哪裏有問題。」
不同的獲利率卻課同樣的稅,讓專家看了都納悶,再加上對自住客而言,好不容易攢錢買了房,想不到在財政部眼中也是炒房投資客。
房仲業董事長王應傑:「現在房子賣了要繳土增稅,一定要繳土地增值稅,還有持有年限裡面,繳的房屋稅和地價稅,甚至你銀行貸款利息都應該列入你的成本扣除,這樣再來課,譬如說10%,那我會覺得說很合理,我所有的成本政府(如果)不承認,你要怎麼說什麼是房地合一制。」
雖然財政部版本還得經過立院三讀通過,但課稅的不確定性肯定讓房市交易更慘淡。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80096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1615827
自用住宅 400 萬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30922東森 不再採評定現值 實價課稅時代來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d0_SmDKkBuI
感謝記者 蔡宜靜 的採訪,抱歉當時剛睡醒、昏沉沉的狀態,講話聲音有些落漆。
不過,政府打房似乎有點奏效了,奢侈稅即將宣布延期,年底傳聞將升息近3%,近期買賣房子,特別是預售屋,都採實價課稅跑不掉了,只能說,大家皮繃緊一點吧!
以下是新聞報導......↓
實價登錄、房屋買賣交易透明化,加上奢侈稅打房,不少炒房投資客紛紛退場,想買房子賺錢還得先做好功課。
新北市一名洪小姐轉手賣房現賺80萬元,不過沒有注意到房子購入不滿2年,也沒有登記為自用住宅,一賣掉就被政府課了奢侈稅72萬元,等於沒賺頭,氣得向代書求償,法官認為代書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判賠48萬元。
事實上,實價登錄後,買賣房屋交易所得的扣稅方式也有變化。
如果賣房所得1000萬元,建物現值700萬來看,過去評定現值課稅是以700萬x48%=實際所得再去課稅,稅額較低;但實價課稅是以1000萬實際所得直接x最高40%=要付出400萬的應納稅額。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實價登錄以後,政府就已經有一個這樣的依據,可以去課你的稅,就沒有辦法再像以前,我只是用所謂的房屋評定現值去報稅。
專家建議,想要扣稅省錢,可以拿出買賣房屋當時的發票證明,代書費用以及裝潢費用通通都可以算是房子的新增成本,都可以拿來抵扣實際所得。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當初你買這個房子,買方所付的服務費,是沒有在實價登錄裡面的,所以政府是看不到你買房的總成本的。
假設買了房子,後續還付出成本,100萬元服務費,只要保留發票證明就能拿去抵扣,另外,交易虧損也能夠舉證扣稅,民眾轉賣房屋不想賠錢,這算盤還得打清楚。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057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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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https://reurl.cc/3xyXl0
內文:
房東包租代管划算? 他勸:別為1萬賠400萬
[NOWnews今日新聞]「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上周一(3)正式啟動,加入「公益
出租人」即享每屋每月最高1萬5000元免稅、自用住家稅率1.2%及地價稅2‰稅賦優惠,每
年還有1萬元的修繕補助。網友聽了很心動,但房仲搖頭秒勸,指出一但自用的房子租人
後,就不再享有房地合一稅400萬免稅額,「這是一件超級傻的事情」。
營建署推「包租代管333」,強調房東加入即3稅有減免(房屋稅、地價稅、租金收入所得
稅)、3費有補助(公證費、修繕費、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費)、3年有服務(業者專業管理
、輕鬆收租、免服務費)。營建署舉桃園市現值40萬元、地價額25萬元、房東所得稅率
20%的租金1萬6000元房屋為例,3稅年繳3萬3988元,但「包租代管」後只要繳6688元,省
下2萬7320元。
除了稅賦優惠外,1年還享有1萬元修繕補助等,網友看了很心動,打算把自用住了6年的
房子拿去「包租代管」,變公益出租人租給有需要的租客,過2年後再把房子賣掉。對此
,住商不動產亞洲新灣區加盟店店長江炳賞聞聲急喊,「不要為了1萬元,讓免稅額400萬
瞬間沒了,這是一件超級傻的事情!」
江炳賞表示,公益出租人是政府鼓勵房東把房子出租給需要租金補貼的人,但是不代表自
用住宅房屋稅1.2%跟自用住宅的房地合一綁在一起,也就是說「房子只要出租給人家,自
用住宅的400萬免稅額就沒了」,等到出租情形取消或結束,重新計算6年。
事實上,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持有5年內轉售課稅35%~45%,5年到10年課20%,10年以
上也要課15%。但是如果符合自用優惠條件,則有400萬元免稅額,且稅率只要10%。
舉例來說,1間房子出售如果獲利1000萬元,符合自用先減400萬元免稅額,剩下600萬元
再以10%稅率計算,稅額約60萬元。如果不符合,持有6年以後出售,則以1000萬元課20%
,稅額200萬元,是自用稅額的3倍多。
營建署指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自2017年底推動以來,截至今年6月30日,累計媒合
已達7萬3185戶,並以每季新增7000戶的媒合量能穩定成長中,第4期包租代管計畫將再擴
大辦理目標至8萬戶。
心得:這樣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代租代管的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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