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1
中華民國110年01月20日
經濟部經中字第11004600100 號令
增訂「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第 16 條之 1
位於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公告之特定地區內,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之低污染事業興辦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十一條之二規定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日前核准者,於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輔導期限屆滿後,得續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及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個別變更 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完成使用地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及適當使用地 。
✅修正機關:經濟部
✅修正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八條
🌐 公告連結:https://reurl.cc/V31A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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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報報
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農地變更光電 嘉瑜要求嚴格把關】
近期農地更改地目種太陽能板的議題引發熱烈討論,其中的焦點集中在保護石虎的棲息地以及將近200公頃的台糖種電案。
🌟農地變更光電審查程序引起爭議
1)民眾反應,農地改為種光電的案件越來越多,原因在於政府力推光電,農民也認為農地放太陽能板比較好賺。因為中央無法控制人民如何使用自己的地,大家希望政府檢討目前的審查程序。
2)民眾對於政府如何評估種電對周遭影響有多處疑慮。因為苗栗的淺山區域都有石虎的蹤跡,無法劃設保護區。雖然現在的審查有要求分析環境影響並提供維護計畫,民眾擔心政府無法確定計畫是否有落實。種光電也可以對社會造成影響,例如傷害景觀或鄰居作息。而其中最有爭議性的是2公頃以下只需要向地方單位申請即可的變更案件。因為案件數量多,網友認為很多環境、社會的爭議會被忽略。
🌟農委會之反應以及改善方向
1) 針對審查程序的爭議,農委會提出政策修改,改為2公頃以下除被其他用地包圍,夾雜之零星農地可以變更外,一律不予同意。
2)地方單位的審查標準也是依循中央的規範,不過為了減少爭議,所有2公頃以上的申請案件將會改為由中央處理。
3)同時,農委會將會向經濟部建議修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將所有案件在審查階段時進行環境與社會檢核。
🌟審查程序必須嚴格把關,嘉瑜支持環社檢核
1)經濟部跟農委會推動環境與社會檢核 (簡稱環社檢核) 機制,提前分析各個案件的相關爭議。環社檢核會鼓勵民眾參與,公開檢核案件的環境和社會衝擊,並且讓業者利用這段時間進行投資風險評估。
2)目前環社檢核只有試用在漁電共生的案件。嘉瑜建議中央將環社檢核納入審查程序,同時擴張環社檢核的適用案件,包括農地變更等地面型種電案件。
3)嘉瑜呼籲中央檢討並盡速修改審查程序,且在農地變更種電之前就利用環社檢核找出隱藏的問題。嘉瑜表示,要在減少對社會以及環境影響下推動光電,才不會違背再生能源的精神。
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546公頃農地讓1%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然後呢?】
24日下午在台北南港展覽館,召開了一場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政策公聽會,是經濟部應立委與民間團體的要求,針對今年9月1 日公告的「特定地區整體/個別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進行說明。這紙行政規則將使經濟部在101年時公告、劃定的186個總面積546公頃特定地區(其中有112個共334公頃,超過六成位於特農區),不論是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一旦經過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同意,則特定區內的非法違章工廠所占用的農地,將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就地合法化。而且這樣的模式,不排除還會在將來一再複製。
台灣的地下工廠在工廠管理輔導法99年上路前,依經濟部推估,就有六~七萬家,就業人數近百萬人。而經濟部在劃定這186個總面積546公頃的特定地區時,原本預計要輔導的工廠對象,僅僅才709間。其實,經濟部大可乾脆點承認,當初行政院量身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訂做產業創新條例,為的根本不是要將違規工廠納管,或者要認真輔導違規工廠合法化。他們在服務的,是一定規模以上,往往是大品牌下游子工廠甚至隱形工廠,單純只是為了利潤極大化、成本外部化而非無法負擔工業區開銷,更不是什麼客廳即工廠的歷史因素造成的違章工廠。包括昨天公聽會現場,這幅台灣中小企業與民間團體對立的圖像是被建構出來轉移注意力的標的,真正被抽換概念的,是這個政府長期以來,一再破壞自身國土管理機制、以全體人民以及往後世代的健康、財富為代價,也要持續餵養的特定族群、既得利益者。
曾有地方都發局人員在討論區域計畫時,針對經濟部的這套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方案說:因為就地合法聽起來太敏感,我們說這是「就境合法」。聽來已讓人唏噓,但最大的問題在於經濟部實際上不只對於目前申請臨時登記的11411家有意地上化的未登記工廠該何去何從,都無腹案;更不用提其他不屬於低汙染事業,卻更嚴重地在危害我們據主計處調查,僅剩44.6萬公頃(僅達農委會評估的農地安全存量五成)的平地農地與全民食安、健康的地下工廠。而經濟部僅僅以一紙便宜行事、破壞國家法治、讓特定區內低汙染工廠就地合法行政規則,處理其30年不作為形成的嚴重社會問題最表面的那1%,其他繼續擺爛,還可以一手把其他責任都推給環保、農業、土地主管機關和地方政府。如何叫人不痛心!(照片由柯金源導演提供)
》民間團體聯合新聞稿:
違法者得利益!守法者得汙染!反對違章工廠就地合法
http://www.cet-taiwan.org/node/2237
》延伸閱讀:
記者會與公聽會快報
http://on.fb.me/1T1FW9Z
選前綁樁?非法工廠就地合法? 環團:工業區還有空位! http://bit.ly/1OqTZ7Y
農地蓋違章工廠 經濟部擬輔導合法
http://bit.ly/21fu7Df
非法工廠就地合法?經濟部擬解編部分農業區為工廠用地 農委會:非常無奈 http://bit.ly/1Ofeeaw
經濟部公告 一般農業區內違章工廠可望就地合法
http://bit.ly/1NOQ8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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