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美食]
不知道有沒有人年紀大到知道龍山寺前面的公園早年是有點像寧夏圓環那樣的小吃聚集地?! 這間叫忠義號的就是這樣的40幾年老店,有著超傳統的炸排骨,要用一堆醃料醃過幾小時然後現點現炸,吃來實在美味又不會膩。還有超大隻的雞腿,炸的皮酥又脆,灑上一點椒鹽,吃來竟有點像以前永和最出名的『阿世排骨飯』那種炸雞腿!!
滷肉飯也相當厲害,雖然說肥滋滋油膩一點的口味對現在台北人可能不見得都喜歡(也許他們更喜歡鬍鬚張),但老饕就是愛這一味!!
最後隱藏版的就是這邊經常有很便宜又好吃的魚,像這天吃到的馬頭魚,香嫩可口,竟只要一尾80!! (時價) 在居酒屋都要好幾百呢!!
當然還有更重要的,自助餐等級或甚至更厲害的美味配菜!! 有好吃的配菜絕對是大加分
這樣的美味老店隱藏在與捷運共構的行政中心商場內,有經過,吃個便宜又划算的一餐實在太棒了!!
忠義號便當-龍山商場/萬華美食/龍山寺必吃/艋舺老店/百元便當
台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120號(萬華區行政大樓,龍山商場一樓)
營業時間: 10:30 -19:30(週一到週六) 10:30 - 15:30 (週日)
電話: 02 2308 3454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
萬 華 區行政 大樓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北美食]
不知道有沒有人年紀大到知道龍山寺前面的公園早年是有點像寧夏圓環那樣的小吃聚集地?! 這間叫忠義號的就是這樣的40幾年老店,有著超傳統的炸排骨,要用一堆醃料醃過幾小時然後現點現炸,吃來實在美味又不會膩。還有超大隻的雞腿,炸的皮酥又脆,灑上一點椒鹽,吃來竟有點像以前永和最出名的『阿世排骨飯』那種炸雞腿!!
滷肉飯也相當厲害,雖然說肥滋滋油膩一點的口味對現在台北人可能不見得都喜歡(也許他們更喜歡鬍鬚張),但老饕就是愛這一味!!
最後隱藏版的就是這邊經常有很便宜又好吃的魚,像這天吃到的馬頭魚,香嫩可口,竟只要一尾80!! (時價) 在居酒屋都要好幾百呢!!
當然還有更重要的,自助餐等級或甚至更厲害的美味配菜!! 有好吃的配菜絕對是大加分
這樣的美味老店隱藏在與捷運共構的行政中心商場內,有經過,吃個便宜又划算的一餐實在太棒了!!
忠義號便當-龍山商場/萬華美食/龍山寺必吃/艋舺老店/百元便當
台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120號(萬華區行政大樓,龍山商場一樓)
營業時間: 10:30 -19:30(週一到週六) 10:30 - 15:30 (週日)
電話: 02 2308 3454
萬 華 區行政 大樓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年9月6日午後2時,臺北市萬華區廣州街211號,艋舺龍山寺對面艋舺公園的水舞表演中。(張哲生 攝)
1927年,艋舺龍山寺完成整修,其對面新闢建完成的艋舺龍山公園,隨之啟用,落成典禮是在當年的12月24日舉行。
艋舺龍山公園今名艋舺公園(萬華十二號公園),公園北面隔廣州街與艋舺龍山寺相望,西面為西園路,南面隔和平西路三段與龍山商場、萬華區行政大樓相望;東面隔和平西路三段100巷,與西三水街市場相望,其總面積達13,618平方公尺。
艋舺龍山寺是泉州安海龍山寺之分靈寺廟,主要奉祀觀世音菩薩。據傳,清代雍正年間有渡臺移民將所佩帶的香火袋掛在樹上,多次於黑夜裏發光顯靈,遂有建寺之倡議。
1738年(清乾隆3年),泉州三邑移民,將福建泉州府晉江龍山寺觀世音菩薩分靈至臺灣,在艋舺合資興建龍山寺。
1740年(乾隆5年)艋舺龍山寺完工,由於地形為風水上的美人穴,遂於寺前開鑿一蓮花池,形成所謂「美人照鏡」。
清仁宗嘉慶年間,臺北發生大地震,艋舺龍山寺毀損嚴重,曾進行重修。1867年(清同治6年),艋舺龍山寺遭受暴風雨侵襲,再次大規模修復,此次修復後,艋舺龍山寺的建築格局與同年建造的艋舺清水祖師廟相類似。日治時期,艋舺龍山寺部分空間被移用當作學校、軍營以及臨時辦公處所。
1919年(大正8年),艋舺龍山寺住持福智法師見到龍山寺老舊破損,空間被充為公用,便與鄉紳進行募款重建,推舉辜顯榮為重建事務的董事長,翌年展開重建,聘請當時頂尖的大木匠師王益順、石匠師辛阿救,打造今日艋舺龍山寺樣貌的基礎。
1924年(大正13年),艋舺龍山寺進行整修工程,並於寺前闢建公園,以龍身噴水池作為鏡池。
1927年(昭和2年)12月24日,艋舺龍山寺整修工程與寺前公園之闢建均完工,並舉行落成啟用典禮;寺前公園定名為龍山公園,為眾多臺北市戰前規劃的大型都會公園之一。
艋舺龍山寺的大殿在1945年(大正34年)的二次大戰空襲中全毀,戰後才進行修復。
1968年(民國57年)8月,龍山商場設立於龍山公園內,此為第一代的龍山商場。
1992年(民國81年),臺北市政府回復該用地為民俗公園(萬華十二號公園),並於地下興建捷運龍山寺站與龍山寺地下街;於是龍山商場內的大部分商家於1993年(民國82年)12月遷移至萬華車站北側廣場(臺鐵萬華車站前B區)的新建大樓內,此為第二代的龍山商場;等到2004年(民國93年)萬華區行政中心大樓完工後,龍山商場內的攤商於2004年(民國93年)11月遷入該大樓的地下一樓與一至三樓,成為第三代的龍山商場,平均每層樓有30家攤位店舖,地下一樓設有通道與臺北捷運龍山寺站相連。
1995年(民國84年),市府委託羅墀璜建築師規劃萬華十二號公園。
1999年(民國88年)2月14日,公園開工動土,由當時的臺北市長馬英九主持,工程費時6年。
2005年(民國94年)1月22日,定名為「艋舺公園」的萬華十二號公園正式啟用,目前公園北側(艋舺龍山寺正對面)在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之間每逢整點會有15分鐘的水舞表演,入夜之後,常可看到為數不少的民眾在園內休憩。
萬 華 區行政 大樓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萬 華 區行政 大樓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萬 華 區行政 大樓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張超雄就「落實雙普選」議案辯論發言
立法會會議
張超雄議員:當一個普世價值經歷3年又3年,3年又3年,最終只是被人欺騙、兜圈、遊花園;當我們看到社會的貧富懸殊越來越嚴重,民生越來越困苦,社會越來越不公義時;當我們看到整個管治階層與民間完全脫節,而民間要求在二十一世紀基本符合先進、開放、文明社會的必要條件 -- 民主,都不能達成時;當道理說盡,但管治階層的精英、掌權者毫無誠意時,大家該怎麼辦?
民間已遠遠超越這羣所謂的管治階層。我們的見識、提議和經驗,較現時的管治階層的見識......他們所掌握的權力和財富蒙蔽了他們的雙眼,該怎麼辦呢?如果和平、理性的社會運動也被視為激進,我想問 -- 今天我們站在這個議會,也是建基於過去多年來很多先烈和前輩的犧牲 -- 我們今天很尊重的國父激進嗎?毛澤東激進嗎?鄧小平激進嗎?當我們看到社會不公義,情況達致不能容忍的時候,我們可以怎樣做?是否要繼續啞忍?是否維持社會秩序,一切均不變,既得利益者繼續掠奪,這樣才是適當?這落差已不能接受。
看看過去我們爭取了多久,這麼簡單的普選,簡單民主的其中一種工具,也爭取了那麼久。遠的不談,2002年董建華自動當選。2003年他要硬推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而7月1日50萬人上街,眾所周知。2004年4月6日,全國人大解釋《基本法》有關立法會和特區行政長官的選舉修改辦法,將三部曲變為五部曲;4月9日,民建聯便將其政綱,由爭取2007年及2008年雙普選改為爭取2012雙普選;4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決定2007年的行政長官不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以及2008年的香港特區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這全部都有所鋪排。
2005年3月,董建華下台;12月,泛民發動25萬人大遊行;12月21日,政改方案提交立法會,我有份投反對票,否決方案。到2007年,梁家傑議員當時首次以泛民成員參選特首,以2012年雙普選為他的參選政綱;2月1日,民建聯便將其政綱上"爭取2012年雙普選"的字眼刪除;3月22日,曾蔭權與傳媒茶敍時,表示在任內會徹底解決普選問題,"香港一起玩鋪勁";同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會認為,2017年香港特區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而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並否決了2012年雙普選。之後,我們看到曾蔭權再提出另一個政改方案前的"五區公投"等,我無須再強調。
我們經歷如此多起伏,來來回回只是討論最簡單的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到今天仍爭取不到。沒有普選,有甚麼惡果呢?看一看,董建華在任內搞出居屋短樁、人大常委會就居港權釋法3次、港大的民調風波 -- 大家記得嗎?路祥安 -- 數碼港、強制性公積金制度、高官問責制、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維港巨星匯、否決2007年及2008年雙普選。而曾蔭權做了甚麼呢?他搞出地產霸權,貧富懸殊越來越惡化,人口政策胡亂來,歧視新移民,"雙非"失控。他任內派了一千八百多億元,可能有二千多億元,全都亂來。主席,我們還待何時?我發言支持所有盡快落實雙普選的議案和修正案。
日期: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時間: 上午11時正
地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議程:
http://legco.gov.hk/yr12-13/chines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