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民俗婚禮】#繁文縟節缺一不可 #送入洞房
傳統的民俗婚禮現在多半只能在戲劇上看到
最有印象的大概就是那句「送入洞房」了
婚禮是人生大事,隱含著許多禮節
新郎穿著長袍馬褂、騎著駿馬前往女方家迎娶
新娘則穿著鳳冠霞披等候佳人到來
拜別父母、蓋上紅蓋頭後
搭著良辰吉時走上大紅花轎,並丟下扇子象徵丟掉壞脾氣
到達夫家,由媒婆扶出花轎,先從畫有八卦及太極圖的米篩下走過
過門前再採破瓦片,象徵避邪納吉,進門後,新人一同吃下喜氣的紅湯圓
象徵婚姻團圓、圓滿,儀式才算大功告成
來分享你的婚禮經驗!
有沒有在籌備婚禮時大吵架的XD
給一點信心給計畫結婚的佳偶們吧!
#婚禮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83/11/27
圖說:傳統民俗婚禮舉行情形
來源:聯合報
攝影:本報記者
歷史新聞
【1995-04-10/聯合報/15版/都會掃描】
台北萬花筒
民俗婚禮 古色古香
【文/劉時榮】
台灣民俗婚禮登場,迎親踩街、嫁妝一牛車,新人招搖,引來羨慕的眼神。
台北市的道路,平常是穿梭著現代化的汽車;昨天光復國小到台北市政府的路上,卻有四輛三輪車、兩輛黃包車,以及一輛牛車,緩緩走過。這是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舉辦的「台灣民俗婚禮──嫁妝一牛車」活動。
這次聯合婚禮共有一百對新人參加,最熱鬧好玩的迎親踩街,因道具有限,只有六對可以參加。迎親隊伍昨天上午八時由光復國小出發,經國父紀念館到市府。由於古色古香,吸引沿途民眾圍觀,不少人還以為是演戲或表演,經詢問新郎、新娘後,才知道是玩真的。
迎親隊伍全依台灣光復初期的習俗排列,由開導鑼「噹」、「噹」、「噹」開路,寫有「迎親」、「迴避」、「肅靜」的彩牌跟在後面,再來是男方送的「八節禮」以及大廣弦、鈸仔、碗響、笛、笙、鼓吹等樂器組成的八音陣。
八音陣後,就是三輪車陣,由三輪車及黃包車組成。昨天天氣轉熱,新郎拿著春風如意扇坐在三輪車上,圍觀的路人越多,新郎扇得越起勁。坐黃包車的新郎倌沈觀葆說,看到一大群人圍觀,真讓人得意。在開明高職資訊科教書的新郎官蔡孟明也說,一堆人猛朝自己拍照,真讓人有古時金榜題名,中了秀才、舉人的感覺。
花轎轎邊都綁上帶有根葉的竹青,以示新娘貞潔。每頂轎由四人抬著,轎夫都是由專門在電影電視中演轎夫的客串,演出果然是職業水準,喊行就行,喊停就停,一路平穩。
接著是最受民眾注目的「嫁妝一牛車」。蓮焦、樹榴、黑木炭、黑糖、烘爐、珠寶箱、梳妝台、化妝用品、布匹、棉被、枕品、冰箱、電風扇、電鍋、屎尿桶等嫁妝,綁了又綑,綑了又綁,堆滿牛車,由一頭黃牛拉著;黃牛則由牛的主人親自牽引,以免陌生人伺候不了,牛會失控。牛主說,現在的牛,也很少有機會拉牛車,還好這頭牛已有幾次拉牛車的經驗。
只是,迎親隊伍一路走走停停,而車子剛起步時最需用力,這頭牛在短短三百公尺路程中,停下至少超過十次。牠若能人語,一定抱怨人類不乾脆,走得拖泥帶水的。
迎親隊伍到市府後,新娘必須下轎。依禮,在新娘下轎前,新郎要敲、踢轎,請新娘下轎,以示威嚴,使新娘順從。現在男女平權,時代不同,昨天則是新娘下轎後,新郎才用扇子敲轎頂三下,用腳賜轎子三下;如此,新郎轎敲到了,而新娘早已離轎,沒被收服,算是傳統與現代的折衷方案。
新娘被請下轎後,就須「過火」,跨過放置火炭的烘爐;台語的「炭」與「傳」諧音,過火儀式象徵著傳宗接代的意義。過火後,等在一旁的女童端著放有兩個柑桔、甜茶的盤子來到新娘前,象徵著家庭圓滿、夫妻恩愛甜蜜;新娘摸摸柑桔,然後給女童紅包。
迎親儀式完後,在「四合如意」、「春天的花蕊」音樂聲中,一百對新人由台北市長陳水扁福證,完成終身大事。陳水扁說,現場每個新娘都水噹噹,新郎都是「緣斗仔桑」(帥哥),尚速配;他並套用趙少康競選用語說,每個人的對象都是「最亂的時代,最好的選擇」。
陳水扁說,如果有機會,他也要參加民俗婚禮,他和吳淑珍結一次婚至今廿年還沒離婚;若能再結一次,應可支持四十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萬的網紅新聞挖挖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小冬瓜叫苦連天!離奇往生者恐成防疫破口? ► ►https://youtu.be/BoBZOixNhK4 ⭐疫情趨緩是假象?何美鄉教授道破確診真相? ► ►https://youtu.be/ReeV98K-2Eo ⭐鄭弘儀打這款疫苗!3種症狀驚呆全場! ► ►https://youtu.be/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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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八行,薩瓦低咖。
從同志婚姻合法、到通姦除罪,
看到釋憲之後某些鄉民的恐慌和崩潰程度,
就更慶幸且佩服這一屆大法官的勇氣和智慧了。
去年擔心自己的老公老婆可能因為同性婚姻合法而出櫃的人們,
這兩天又開始擔心起自己的老公老婆可能因為通姦除罪而出軌~
試問,這一年來,老公老婆們,有幾個真的因爲修法而變成同性戀嗎?
法律如果有這麼強大的威力,
社會就不是現在這個模樣了。
出櫃、出軌,
都觸及到人之所以為人最核心的本質和情感。
都不是法律所能阻止或挽回的。
法律最多只能做到讓財產公平分配、用合理的金錢來賠償撫慰。
同志婚姻涉及「婚姻自由」、「人人平等」;
通姦罪涉及「性自主權」、「隱私權」、「性別平等權」⋯⋯
這些基本人權的議題,
都是早在我大學時代法律系課堂上就常常出現的思辨,
甚至從我高中開始就早已經是老掉牙的「辯論題庫」,
但,為什麼,歷經二三十年了,
對於所謂「民意的多數」,
這些「基本的人性尊嚴」,
卻仍然是陌生遙遠 而難以理解、接受的概念?
為什麼台灣社會整體的法治教育、人權教育,
仍進展得如此牛步?
要打造更進步的台灣,
恐怕不能只靠大法官。
那麼我們還應該為站在對立面的廣大民眾,
再多做點什麼呢?
**
先來做一點點法普,簡單紀錄一下這個讓台灣人權大躍進的釋憲案。
🍀首先,通姦除罪,
只是讓國家不再以「刑罰」來制裁無關「公益」的私人感情問題,
不再用國家機器侵犯個人的性自主權、隱私權等人性尊嚴;
但民法上,仍然可以主張「侵害配偶權」。
婚姻既然是兩個人你情我願的民事契約關係,
就回歸民法,
當有一方毀約,
就對違約者請求金錢賠償,
也比讓對方坐牢、純粹滿足報復心理,
來得有實益。
🍀現行通姦罪除了侵害「#性自主權」,
實務上也造成「#懲罰女性」的「#性別不平等」現象。
根據統計:
提告階段,被告男性多於女性,性別比約111,
但判決結果,
每處罰100位通姦罪女性,卻只有81位男性受罰。
司法院長 #許宗力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寫得坦白:
「在我國的社會文化脈絡下,即使在性別平等日益受到重視的今日,
對婚外性行為管制與處罰仍帶有濃厚性別意涵,
同時對於男女發生婚外性行為的價值判斷存在雙重標準:
同樣是參與婚外性行為,
女性通姦者遭到社會斥為淫娃蕩婦,
而男性通姦者都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女性永遠背負著貞節牌坊,要從一而終,
通姦根本十惡不赦,沒浸豬籠就算了,還敢奢望得到原諒;
而男性腳踏兩條船,
不僅容易獲得原諒,
甚至為世人所暗自欽羨。」
**
🍀落落長的解釋理由,摘要重點如下,值得一讀:
1、婚姻係配偶雙方自主形成之永久結合關係,
除使配偶間在精神上、感情上與物質上得以互相扶持依存外,並具有各種社會功能,
惟隨著社會自由化與多元化之發展,
#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
2.禁止有配偶者與第三人間發生性行為,
係對個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之性行為自由,
亦即「#性自主權」所為之限制。
「性自主權」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
為「#個人自主決定權」之一環,
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屬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基本權。
3. 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之「性自主權」應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須符合目的正當性,且該限制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又別無其他相同有效達成目的、而侵害較小之手段可資運用,
而與其所欲維護法益之重要性亦合乎比例之關係。
4.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之履行,固為婚姻關係中重要之環節,
然婚姻忠誠義務尚不等同於婚姻關係本身。
配偶一方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雖可能危害或破壞配偶間之親密關係,但尚不當然妨害婚姻關係之存續。
以刑罰規範制裁通姦與相姦行為,
即便有助於嚇阻此等行為,
然就維護婚姻制度或個別婚姻關係之目的而言, 其手段之適合性較低。
5、基於「#刑法謙抑性」原則,國家以刑罰制裁之違法行為,原則上應以
侵害「#公益」、具有反社會性之行為為限,
而不應將損及個人感情、且主要係私人間權利義務爭議之行為
亦一概納入刑罰制裁範圍。
6、婚姻制度固具有各種社會功能,而為憲法所肯認與維護,
惟 婚姻制度之社會功能已逐漸相對化,
且 #憲法保障人民享有不受國家恣意干預之婚姻自由,
包括個 人自主決定「是否結婚」、「與何人結婚」、「兩願離婚」,以及與配偶共同形成與經營其婚姻關係(如配偶間親密關係、經濟關係、生活方式等)之權利,日益受到重視。
又 #婚姻之成立以雙方感情為基礎,是否能維持和諧、圓滿,
則有賴婚姻雙方之努力與承諾。
婚姻中配偶一方違背其婚姻之承諾,
尚不致明顯損及「公益」,
故國家是否有必要以刑法處罰通姦行為?
7. 通姦罪不僅直接限制人民之「性自主權」,
且其追訴審判程序亦必然干預人民之「#隱私」。
個人之性自主權, 與其人格自由及人性尊嚴密切相關。
處罰通姦及相姦行為,#直接干預個人性自主權核心範圍 之程度,堪認嚴重。
再者,通姦及相姦行為多發生於個人之私密空間內,不具公開性。
其發現、追訴、審判過程必然侵擾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
致 #國家公權力長驅直入人民極私密之領域,
而嚴重干預個人之隱私。
國家以刑罰制裁手段處罰違反婚姻承諾之通姦配偶,
雖不無「懲罰」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配偶之作用,
然因 #國家權力介入婚姻關係反而可能會對婚姻關係產生負面影響。
8. 通姦及相姦罪之成立,以男女共犯為必要,
其男女人數理應相當。
但長年實際適用結果有「#性別失衡」之現象。
**
🍀大法官第791號解釋文:
1. 刑法第 239 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 1 年以下有期 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對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2. 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 239 條之罪,對於 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與憲法第 7 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且因刑法第 239 條規定業經本解釋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故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憲法法庭辯論時,鑑定人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蔡聖偉 Sheng-wei Tsai學長就一針見血指出:
#法律無法製造或撲滅愛情的火焰
#刑罰無法讓人不變心
誠如通姦罪釋憲聲請人之一的林孟皇 Menhwang Lin 法官所言:
「#人類情感的尊重與體認必須發自內心不能用刑罰逼迫。
我們每一位公民都該深思及學習的是,
#自己的情感與婚姻得靠自己。」
長年推動通姦除罪的老朋友 交大法律系 林志潔 LIN Chih-Chieh - Carol Lin教授,人在美國做學術研究也不忘隔海提醒大家:
二心既不同,各還其本道,
解怨釋心結、何必相恨憎,
相離莫相忘,#且行且珍惜。
*照片為六年前,主持第一屆「唐獎」論壇,
其中一場的主講者,正好是我的行政法啟蒙-許宗力老師,
以及許宗力老師的老師-來自德國哥廷根大學的知名教授Christian Starck(許老師跟Starck 教授介紹說,我應該稱呼他『師祖』😂)
於是我們就留下這張難得「三代同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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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華視在1983年播出的綜藝節目《臨風高歌》最後一集。
《臨風高歌》由廖守義製作、林義雄導播、高凌風主持、詹森雄指揮的華視大樂隊伴奏,是華視專為高凌風量身打造的大型綜藝節目,於1980年開播、1983年停播,曾經獲得1983年第18屆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獎的肯定。
這一集《臨風高歌》的內容如下:
高凌風演唱《臉紅的時候》
高凌風演唱《今夕明夕》
回顧特別來賓:胡茵夢、陸小芬、胡慧中、周丹薇
高凌風演唱《說再見》
回顧特別來賓:汪廷歡、王孟麗、貝心瑜、彭雪芬
高凌風演唱《Oh Carol》
高凌風演唱《我心深處》
高凌風演唱《大眼睛》
高凌風演唱《一個小故事》
高凌風演唱《方磚路上》
高凌風演唱《牽不到你的手》
葉倩文演唱《青春笑笑笑》
高凌風演唱《我的心聲》
回顧特別來賓:鄧美芳、陸儀鳳、劉嘉芬、胡錦、蔡幸娟、張瓊姿、徐杰、秦漢、雲中岳、邵喬茵、傅弄玉、朱宛宜、慕思塵、徐中菲、勾峰、伍楓、劉文正、朱海玲、楊惠珊、華方、貝心瑜、胡冠珍、張琍敏
高凌風偕同阿珠阿花向觀眾道別
(謝謝高凌風論壇提供影片,高凌風官方網站:www.glf.cn)
本名葛元誠的高凌風畢業於中國文化學院外文系,愛好熱門音樂,心高氣傲、求職不順。一日,他和朋友在台北西門町萬國戲院旁小巷的樓內練歌時,吸引路過的瓊瑤注意並上樓「旁聽」,兩人遂成為朋友。
認識瓊瑤不久,高凌風便遭遇一段苦戀,兩人分手後,他又認識另一個女孩,但自己卻猶豫不決,失去了投入戀愛的激情。對這段感情知之甚詳的瓊瑤,將故事說給白景瑞聽,結果成就了一部「真人真事」的電影《女朋友》。秦祥林飾演男主角高凌風,林青霞飾演的夏小蟬與蕭芳芳飾演的孟雅萍,則分別代表「理想夢幻」與「現實社會」的前後任女朋友。
而在片中飾演森林管理員的葛元誠,則因演唱電影主題曲《大眼睛》一炮而紅,遂以這個講述他的戀愛故事的電影裡的男主角名字「高凌風」做為藝名,步向日後長達40年的演藝生涯。
「失戀本該是個悲劇,但誰想到我因失去了那個令我心儀的女孩後,瓊瑤卻將我的故事寫成了小說,以致帶給了我一連串的改變,我幾乎分不清這是幸還是不幸?!」電影《女朋友》於1975年青年節上映後,高凌風不再是沒沒無名的搖滾手,而成為家喻戶曉的大歌星。於是,高凌風將瓊瑤提攜之恩念茲在茲,並視她為一生好友。
《高凌風簡歷》
本名:葛元誠
藝名:高淩風
英文名:Frankie
祖籍:湖北
生日:1950年2月28日
出生地:高雄岡山
學歷:
1955-1958年,高雄岡山空軍子弟小學
1958-1960年,台北市西松國小
1960-1964年,台北縣恆毅中學
1965年,高一輟學一年,在家補習
1966年,高二就讀高雄左營中學
1967年,高三就讀高雄岡山中學
1967-1971年,中國文化學院外文系。
1970年,大三結識女朋友李榮容。這段戀愛後來改編為瓊瑤電影《女朋友》,片中林青霞飾演的夏小蟬一角就是李榮容。
1969年,組建第一個樂隊,瓊瑤賜名「火鳥合唱團」。
1970年,重新組建「Cosmos合唱團」,擔任主唱,演唱西洋歌曲,獲得熱門音樂比賽冠軍。
1973年,由瓊瑤推薦在劉家昌的「美琪大飯店」駐唱。
1974年,簽約歌林唱片公司,同年推出首張國語專輯《女朋友》,隨著隔年同名電影《女朋友》的上映,迅速走紅。
1975年,主演銀幕處女作《剪剪風》,隨後與恬妞搭檔主演《海藍藍》。
1975年,大女兒葛曉卉出生。
1976年,主持華視綜藝節目《迷你、迷你》、《青春曲》以及大型綜藝節目《陽光、綠野、攝影棚》,以其不拘一格的創新風格,開創臺灣綜藝節目的新局面。
1976年,與《女朋友》片中孟雅萍原型林玉招結婚。
1977年,推出 《姑娘的酒窩》專輯,以短褲、墨鏡、耳環、長髮的前衛造型,顛覆了既往歌手的傳統形象,使老老少少為之瘋狂。接著又推出另一張搞怪專輯《泡菜的故事》,在東南亞引起轟動,卻也因「有損社會風氣」被新聞局關注,遭到老三台封殺。
1978年2月,左肩被歹徒砍傷,帶傷登台作秀造成轟動,媒體報導也從娛樂版轉到社會版。
1978年,二女兒葛曉瑩出生。
1979年3月,台中豪賭一夜輸掉700萬。
1981年,解禁後幾個月,與鄧麗君、李季準、崔苔菁同台,擔任金鐘獎頒獎嘉賓並「一鳴驚人」,高淩風詼諧的調侃成為該屆金鐘獎的最大亮點。
1981年,離開歌林唱片,創辦綜一唱片公司,大力培養新人。將黃仲崑、陽帆、沈雁、齊秦等人簽至綜一旗下。同年推出《不一樣》專輯,並獨挑大樑主持華視大型綜藝節目《臨風高歌》,收視率一路長紅。
1982年,推出《冬天裡的一把火》、《燃燒吧!火鳥》等專輯,使其歌唱事業達到顛峰,更創下男歌手作秀當日最高價碼新台幣24萬,至今無人能破此紀錄。阿珠與阿花首度伴隨青蛙王子登上舞臺,首開合音天使伴舞風潮。
1983年,《臨風高歌》獲得第18屆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獎。
1984年,主持《歡樂奇兵》,成為歡樂綜藝節目的開山鼻祖。
1985年,因攜搶防身被判管制,在獄中寫下《小丑的獨白》。
1986年,主唱瓊瑤大戲《煙雨濛濛》的主題曲《濛濛煙雨》。同年主持華視大型綜藝節目《鑽石舞台》,此節目後來也捧紅了當時初出道的胡瓜、鄭進一與陽帆等今日臺灣綜藝圈的大哥大。
1986年,與第一任妻子離婚。同年因力挺文潔而辭去鑽石舞台的主持,遭到華視、中視、台視聯合封殺。
1987年,退出演藝圈並轉行做生意,經營當時全臺灣最大的夜總會「閣樓夜總會」,同年,「西閣樓」、「鑽石舞台」歌廳開業,並與張菲在淡水合夥經營啤酒屋,盛極一時。
1988年,與美國華裔小姐文潔結婚。同年,三女兒葛曉潔出生。
1988-1991年,生意失敗,從顛峰跌入谷底,患上憂鬱症。
1990年,二度暫別歌壇從商,並與佛法結緣。
1991年,結束第二段婚姻,到夏威夷攻讀戲劇碩士,結果手臂因意外受傷,中斷學業。
1992年,出版寫真集。
1995年,與金友莊結婚,開始第三段婚姻。
1995年,四女葛子楊出生。
1996年,在林森北路合股小本生意「石頭燒烤魚頭店」。
1997年,在臺北投資千萬開設「石頭族樂園」,結果被市長陳水扁強行斷水斷電,一夕破產。
1997年,獨子葛兆恩(寶弟)出生。
1998年,參選民意代表,成為反扁鬥士,但高票落選。
2000年,以毛遂自薦方式爭取到模仿節目「主席有約」張院長一角,因模仿得出神入化 ,再度創造演藝事業高峰。同年主持《風雲禪話》獲金鐘獎提名。
2001年,推出高淩風 & VERY-3《錢不夠用-新歌加老歌新唱精選集》。
2002年,主持《命運好好玩》、《命運大哥大》。
2003年,與陳孝萱主持中天《天機可以洩漏》。同年,小女兒葛嘉怡(寶妹)出生。
2004年,以其三十年的人生經驗出版《賺到三十年》。
2004年10月21日,在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出道三十年個人演唱會,連戰與宋楚瑜均出席。
2005年,主持《名人高峰會》、《好色男女》。
2006年,主持《金曲百樂門》。
2005年4月10日,在上海美琪大戲院舉辦三場個人演唱會,正式進軍中國大陸市場。
2005年5月,代言「衛康眼鏡」,並參加全國巡演。
2006年,出版身心靈書籍《賺到天天樂》。
2006年:參加《舞林大會》。
2006年:參加《名師高徒》,率鄧甯獲得當年冠軍。
2007年:發行第35張專輯《dangerous》。
2008年:聯合臺灣演藝工會第一時間為汶川捐款捐物,並拍攝大型公益2008年3月,擔任總統馬英九就職招待會主持人。
2008年3月,與淩峰一起參加紀念鄧麗君訪談。
2008年5月,參加洛杉磯華僑賑災演出。
2008-2010年,連續三屆擔任金鐘獎頒獎嘉賓,以「A咖B咖」、「大牌小牌」、「三大難高音」成為金鐘獎頒獎亮點。
2010年1月10日,拍攝個人MV《還好還好》。
2010年,出演《一頁臺北》,獲柏林國際電影節最佳配角提名,該片同時獲得第60屆柏林電影節最佳亞洲電影獎。
2010年,主演個人傳記類電影《實習大明星》。
2010年4月3日,與康康、吳宗憲在上海大舞台舉辦「三大難高音」演唱會。
2010年4月27日,在重慶人民大會堂擔任鄧麗君紀念演唱會嘉賓。
2010年8月,帶寶弟參加《天天向上》,寶弟首次亮相中國大型綜藝節目。
2011年1月,主演個人傳記電影《老明星》,後於2014年2月獲英國萬象國際電影節最佳表演獎提名。
2011年11月,北京工人體育館《三大難高音》。
2012年1月,廈門工人體育館《三大難高音》。
2012年1月,攜寶弟參加《可凡傾聽》跨年訪談。
2012年2月,在廈門被騙人民幣650萬元。
2012年2月,結束第三段婚姻 。
2012年7月26、27日,上海蘭心大劇院參演個人傳記舞臺劇《火鳥傳奇》。
2012年9月,與吳孟達、黃小琥合作主演電影《冠軍歌王》。
2012年11月,檢查發現罹患血癌。
2013年1月,三次化療後失敗出院。
2013年5月,病後首次復出,攜寶弟參加中央電視台親子節目《牆來了》。
2013年9月,參加《我不是明星》,為寶弟助陣。
2013年11月,拍攝《如果都是天意》MV。
2013年11月,出版《火鳥》。
2013年12月,新加坡跨年演唱會。
2014年1月,籌備出道40周年演唱會《藍寶石之夜》。
2014年2月,召開記者招待會宣傳演唱會。
2014年2月17日,病逝,終年64歲。
2014年3月8日,演藝圈好友如期舉辦《藍寶石之夜》,完成其宿願。
2014年3月12日,安葬於臺灣萬里「福田妙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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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0 老婆要老公泡漂白水消毒,才回家?
43:08 疫情下看出人性的黑暗面?
47:34 如果可以選,你會打哪種疫苗?
53:30 加拿大建議混打疫苗,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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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珍離婚 在 [轉錄]考選部長:提升司法信任可從嚴選律師做起 的推薦與評價
考選部長蔡宗珍:提升司法信任 可從嚴選律師做起
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林彥彤/專訪
公法學者出身的考選部長蔡宗珍,對司法改革有著滿腔熱情和理念,她強調司改的問題其實
是人的問題,且是人與人彼此間不信任的問題,在法院裡,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互不信任,
最後變成連人民也不信任司法。
為解決結構性問題,蔡宗珍開藥方指出,可「以德(國)為師」,以回歸法律專業為出發點
,從改革律師考試制度做起,對律師篩選更嚴格化。
未來則考慮讓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為「二度取才」,讓通過一階考試的律師作為根基,第
二階段則是自律師選才、展開對法官、
檢察官和律師的多元訓練,兩者因而可提升專業對話與信任。
近幾年錄取率提高 流浪律師日增
蔡宗珍指出,司法體系是法治國的完成,法治國也要靠司法體系來成就,而司法體系的核心
要素就是專業,律師在中間扮演重要角色,因此每年該錄取多少律師,應看國家需要多少律
師,以及該年有多少考生符合律師的專業標準,不能像現在以到考人數來決定錄取率。
蔡宗珍舉台灣近七十年來的律師人數為例,從一九五○年到一九八七年,律師人數只有兩、
三千人,當時大家都認為律師人數太少,所以幾年前開始提高錄取率。近年來每年錄取約一
千人,但市場消化不了這麼多律師,律師界哀鴻遍野、流浪律師日增,「已成國安問題」,
只是以前提高律師錄取率的門一開,現在就很難關上了。
蔡宗珍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指出,目前律師考試應考資格,需要修過主要專業科目二十學分,
司法官考試只要有修過兩科主要專業科目共四學分,且都未規定只有法律系畢業學生才能應
考,既然非法律系學生也能進入司法體系,律師考試就更應該要求專業。
蔡宗珍解釋,目前律師考試的第一試考測驗題,第二試則考案例申論題並發法律條文,其實
考第一試時,應要考出考生的基本專業能力,第二試則應考出日後具備司法官工作的專業能
力,要能測驗出考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而不是只考出背誦能力。她強調,錄取的應該是「
心智能夠呼吸的專業法律人」,而不是「只會背誦的飼料雞」。
蔡宗珍直言,現在學生都在補習班取得國家考試的應考能力,而不是取得法律專業,「但我
們仍不能敵視補習班產業 」,「如果補習班已分擔教育功能,就應納入體系」,所以,律
師考試選才指標愈清楚,才能讓補習班愈發揮正向功能。
蔡宗珍表示,目前律師考試上榜後,要經過六個月訓練,但接著能否到適當的地方實習,就
要看造化,這是律師職前訓練的隱憂。不少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律師考試制度要檢討,因為基
層法官開庭時,面臨到律師程度每況愈下,整理法律爭點的能力很差,造成法官不信任律師
的能力。
留德的蔡宗珍指出,德國式的法律人考試制度,由國家支持法律人的「教、考、訓、用」,
走到最後階段才分流,法律人之間才能對話。德國每年約篩選出六、七千個法律人才,供應
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務員等所有法律體系職缺,是德國法治根基。
法律人三合一考試 法務部不支持
特別的是,德國連新進律師到律師事務所實習的費用也由國家出錢支持,這和台灣的作法很
不一樣。蔡宗珍表示,在德國只要通過兩階段的考試,就被稱為「完全法律人」,大型律師
事務所也可透過上述「教、考、訓、用」制度,找到優秀的律師人才,然而最大缺點就是成
本太高。
蔡宗珍認為,台灣倡議多年的法律人「三合一考試」,類似德國的法律人考試制度,希望讓
法官、檢察官、律師合考後、再分流,但法務部擔心可能造成階級化和排擠效應,並不支持
這樣的考試制度。
另外,如真要實施三合一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共同訓練的場地和費用也將成為問題,
以律師來說,目前國家預算有限,律師可能要自費訓練,律師每年約有兩、三千人需要受訓
和補訓,台灣連能讓這麼多人一起受訓的場地都找不到,因此律師訓練成了一個大問題。
「二度取才」可提升專業對話與信任
蔡宗珍表示,最後一條路就是讓司法官考試改成「二度取才」,第一階段讓所有人先考律師
,讓律師成為法律人的根基,律師可以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助理,藉由付費職
務「熟成自己」,第二階段取才則是展開對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多元訓練,在「二度取才
」的制度下,有些律師會變成個體戶,而後再慢慢把司法官考試的門關上。
蔡宗珍坦言,司法院會擔心上述制度,讓他們找不到最優秀的人當法官,但最大好處是能讓
法律人對話,且彼此間不再疏離或互不信任。她強調,醫師專業不夠,可能會醫死人,所以
要控管醫師人數;但專業不夠的律師打官司,一樣會害當事人身陷囹圄或傾家蕩產,因此怎
能不控管律師人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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