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來囉!
#行人交通不管制
⚠️萬安44號演習今天下午登場,從1點30分發放空襲警報至下午2點發放解除警報止共30分鐘。演習時🚗車輛正常行駛、🚶行人正常通行、🏠商家正常營業。
‼️這次演習為因應防疫需求,避免群聚感染,不實施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及燈火管制,一切都維持平日正常作息。
📢特別提醒鄉親朋友聽到防空警報聲或收到手機防空警報簡訊時,請維持正常作息,不要驚慌。
#維持正常作息莫驚慌!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Hebe Tien's Official Channel田馥甄官方專屬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走進她的無人世界 接近無人知曉的她 日常以外的異想天開 限制之內的漫遊探索 人不見了 有點自由 有點寂寞 #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原來 沒有人 才最麻煩 五專十全十美,獻上第十支音樂錄影帶,「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95、96、97、98、99….…時間正在倒數,她和世界正在進行一場捉迷藏,倒數結束...
行人交通不管制 在 Hebe Tien's Official Channel田馥甄官方專屬頻道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走進她的無人世界 接近無人知曉的她
日常以外的異想天開 限制之內的漫遊探索
人不見了 有點自由 有點寂寞
#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原來 沒有人 才最麻煩
五專十全十美,獻上第十支音樂錄影帶,「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95、96、97、98、99….…時間正在倒數,她和世界正在進行一場捉迷藏,倒數結束,全世界的人都消失了,這次她不用躲,讓世界和所有人藏在時間之外,她成為此時此刻的唯一。
導演構想一個無人世界,想像讓田馥甄的日常變得有些自由,沒有了時間感,沒有注目眼光,觀眾像是在遠處觀察巨大場景裡的田馥甄,在這偌大自己的房間裡,她渺小卻自在,也有些寂寞,人,去哪了。
捉迷藏是不是偶爾還是會希望被找到?保持距離很愉快,但偶爾有人是不是也很不錯,若能有好的相遇,便成為時間之外的驚喜,可遇不可求,人啊,真是一種矛盾的生物。
拍攝過程也因為要呈現無人世界,需申請封路、避開人潮,調度人力及協調時間,因而倍增拍攝難度,田馥甄說:「無人世界,要沒有人,就是最麻煩的事。」人啊,不麻煩的事情不做,麻煩到底,矛盾到底,難搞到底,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作詞 Lyricist:QUARK
作曲 Composer:QUARK
你走下樓梯 在轉角最近的便利商店
只是坐著 像不再期待地坐著
手中那杯失溫的咖啡 比心還暖一點
只是看著車子一輛一輛經過身邊
只是看著 像沒有盼望地看著
也沒有人說話 沒有人願意說出心底的話
人啊 真是一種麻煩的生物
呼吸要比說謊還辛苦 誰認真誰認輸
人啊 笑著笑著怎麼就哭了
太清醒比愛睏還折騰 不清楚 到底什麼緣故
麻煩到底 矛盾到底 難搞到底
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我走出房門 在你曾靜默的那個位子
只是坐著 像沒有回憶地坐著
臉頰那滴發燙的眼淚 比心還暖一點
只是看著行人一步一步經過身邊
只是看著 像不被在乎地看著
也不想要說話 沒有人願意聽懂心底的話
真是無可救藥的生物
不願透露自己的無助 卻渴望被在乎
人啊 生活要比電影還浮誇
流淚特寫慢動作放大 多上相 連敷衍都完美無瑕
🔺更多 #田馥甄 資訊
田馥甄 IG:https://www.instagram.com/hebe_tien_0330
田馥甄 FB:https://www.facebook.com/atunemusichebe/
田馥甄 微博:https://www.weibo.com/u/1751035982
🔔 訂閱田馥甄官方專屬頻道:https://reurl.cc/Grd46x
製作人 Producer:陳建騏 George Chen
編曲 Arrangement:葉賀璞 Hope Yeh
吉他 Guitar:葉賀璞 Hope Yeh
貝斯 Bass:甯子達
和聲編寫 Backing Vocal Arrangement:田曉梅 Brandy
和聲 Backing Vocal:田馥甄 Hebe Tien
錄音師 Recording Engineers:單為明 Link Shan、莊鈞智 Thomas Chuang
錄音室 Recording Studios:Lights up Studio、完美聲音錄音室 Perfect Sound Studio
混音師 Mixing Engineer:單為明 Link Shan
混音室 Mixing Studio:Lights up Studio
母帶後期處理錄音室 Mastering Studio:FLAIR MASTERING WORKS
母帶後期處理工程師 Mastering Engineer:內田孝弘 UCHIDA TAKAHIRO
OP:Morningside Music, LLC
SP:Universal Ms Publ Ltd Taiwan
TW-EW7-20-01010
影像製作團隊--------------
製片 劉怡佳、劉娟如
場景經理 陳冠妤
現場執行 洪家翎
製片助理 陳玟卉、簡嘉儀、張博淳、李佾璋、陳芃安
監製 陳珊妮
導演 #談宗藩
副導演 彭小玶
攝影指導 包軒鳴
B機攝影師 孫紀明
C機攝影師 陳立維
A機攝影大助 李青澤
B機攝影大助 黃孝強
C機攝影大助 廖英源
攝影助理 陳璿任、謝承羿、鄭哲安
攝影實習生 朱恩霆
檔案管理 李祖源
燈光指導 謝松銘
燈光助理 顏永紘
移動協力領班 范志明
移動協力助理 鄭价宏
美術指導 黃美清、鄭嘉政
美術執行 陳郁茗
美術助理 簡莉欣、江巧柔、黃新仁
人員車司機 周添枝
交管支援 吳佳靜、陳嘉珮、康婷、邱繼弘、陳冠綺、陳彥廷
黃怡婷、巫啟優、陳先毅、陳飛聿
剪接 陳珊妮、談宗藩
後期 談宗藩、QFX
調光 談宗藩
平面設計 吳奕裴
感謝協力廠商--------------
妄想機影音製作有限公司
永笙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永祥影視有限公司
場景感謝單位--------------
臺北市政府 文化局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
臺北市交通義勇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臺北市萬華區西門里辦公處
臺北市萬華區新起里辦公處
臺北市中正區光復里辦公處
臺北市中正區建國里辦公處
西門徒步區街區發展促進會
臺灣多元藝術空間青少年發展聯合會(藝青會)
城市記號創意行銷工作室(Citymarx-mtn94)
西門靖
感謝滑板咨詢--------------
SKY、9CE、414
感謝感謝再感謝--------------
LUCY姐、恭傳文化、汎子、王小苗、陳虹任、吳奕裴、全明遠、賴志彥、陳奕仁

行人交通不管制 在 林俊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去年台鐵成功站發生了非常嚴重的斷軌事件,所幸沒有造成重大意外,卻也點出了台鐵在安全維護上的重大問題。因此本週交通委員會審查鐵路相關法案時,我藉此機會與台鐵討論後續改善作為。
在台鐵的改善報告中,有一項措施是要建置所謂的「軌道巡檢通報管制資訊系統APP」,花費500萬,要將未來軌道巡檢通報全面電子化。然而,上次成功站的事件,主因是出在巡檢人員自行認定不需通報才發生,即使有了APP,就能保證人員確實通報嗎?這種改善措施根本沒改到問題上。
另外,台鐵最重要的巡軌車至今已延宕近六年,仍然在跟廠商調解中,目前僅依靠手提式檢測儀進行人工巡檢,這才是軌道安全最大的隱憂。
台鐵要改善安全,我們當然都支持,但我也希望台鐵能夠真正看到問題出在哪,而不是就一些無關緊要的項目進行改變,否則我們永遠只會困在「出事、檢討、改善」的惡性循環之中,國人也對台鐵越來越沒信心。

行人交通不管制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